第八章
功能性食品
§8-1 功能性食品的科学概念
一.功能性食品的概念
功能食品也叫保健食品或营养食品或机能性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食品。
二.保健食品有以下特点:
1.保健食品是食品,且无毒、无害,符合应
有的营养要求;
2.保健食品必须具有功能性;
3.保健食品适合特定人群食用。
4.保健食品的配方组成和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
5.它不以治疗为目的,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
6.保健食品不仅需由卫生部指定的单位进行功能评价和其他检验,而且必须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
三.功能性食品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 1. 增强免疫力; 2. 延缓衰老; 3. 辅助降血脂; 4. 辅助降血糖; 5. 抗氧化; 6. 辅助改善记忆 7. 缓解视疲劳; 8. 促进排铅; 9. 清咽; 10. 辅助降血压; 11. 改善睡眠; 12. 促进泌乳; 13. 缓解体力疲劳; 14. 提高缺氧耐受力; 15.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16. 减肥; 17. 改善生长发育; 18. 增加骨密度; 19. 改善营养性贫血; 20.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 21. 祛痤疮; 22. 祛黄褐斑; 23. 改善皮肤水分; 24. 改善皮肤油分; 25. 调节肠道菌群; 26. 促进消化; 27. 通便; 28. 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
四、功能性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8-2 功能性食品的常见基料
(保健食品常用的功效成分)
一、蛋白质、多肽、氨基酸
1.超氧化物歧化酶(SOD):
A.抗氧化抗衰老作用:可清除体内自由基
B.提高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SOD预防炎症、关节病等。
2.大豆多肽(由3-6个氨基酸组成):
A.增强肌肉运动力、加速肌红蛋白的恢复;
B.促进脂肪代谢;降低血清胆固醇水平。
3.谷光甘肽(GSH):
A. 消除自由基;
B.射线、放射性药物或抗肿瘤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能够起到有力的保护作用;
C.防止皮肤老化和色素沉积等等。
4.牛磺酸(存在于坚果、豆科植物的籽实中):
A. 增强学习记忆力;
B.改善是神经功能;
C.抗氧化作用;
D.促进脂类物质的消化吸收;
E.免疫调节作用。
二、具有保健功能的碳水化合物:
1.膳食纤维:
A.预防便秘;B.调解肠内菌群和辅助抑制肿瘤作用;
C.减轻有害物质所导致的中毒和腹泻;D.调节血脂;
E.调解血糖;F.控制肥胖。
2.低聚糖:
A.双歧杆菌的增值因子;B.有预防龋齿的作用;
C.增强免疫抑制肿瘤的作用;
D.可作为糖尿病病人的甜味剂。
3.活性多糖:
A.植物多糖:
a.调节免疫功能;b.抑制肿瘤;
c.延缓衰老;d.抗疲劳的作用;e.降血糖。
B.动物多糖:
a.降血脂的作用;
b.增强免疫抗肿瘤的作用;
c.抗辐射防龋齿等作用。
三.功能性脂类
1.大豆磷脂:
A.改善大脑功能,增强记忆力;
B.降低胆固醇,调节血脂;
C.延缓衰老;
D.维持细胞膜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
E.保护肝脏。
和EPA:
A.降低血脂,防止动脉硬化;
B.抗凝血、预防心脑血管疾病;
C.抗炎作用;
D.健脑作用;
E.保护视力。
3.植物甾醇:
A.预防心血管系统疾病;
B.抑制肿瘤作用
四、功能性植物化学物:
1.酚类化合物(类黄酮、异黄酮、茶多酚等)
A.抗氧化作用; B.血脂调节功能;
C.血管保护作用; D.预防肿瘤作用;
E.类雌激素作用。
2.皂苷(萜类化合物)
A.降脂减肥作用;
B.抗凝血、预防血栓形成;
C.抗氧化、抑制过氧化脂质生成;
D.预防肿瘤作用。
3.番茄红素(天然色素):
A.抗氧化、延缓衰老; B.抑制肿瘤;
C.调节血脂; D.抗辐射
§8-3 功能性食品的管理与法规
我国功能性食品申报
申报单位
审批部门
申报程序
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个保健食品最多可以申报两个功能。
(十全大补?)
从2003年5月1日起,对受理和注册的保健食品功能进行了调整,受理和注册的功能变为27个(原22)
1、申报单位
一是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部门正式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是从事食品研究开发的科研部门。
2、审批部门
四种机构:检测机构;审批办公室;评审委员会;食品与药品管理行政部门。
两级审批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重点是食品安全毒理的审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进行终审并批准
3、申报程序(国产保健食品)
检验
省级初审
受理
技术评审
审查批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办
保健食品评审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验
机构
4、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保健食品申请表;
2)产品配方及依据;
3)生产工艺;
4)质量标准;
5)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6)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7)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名单;
8)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
9)稳定性试验报告;
10)卫生学检验报告;
11)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12)国内外有关资料;
13)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14)产品样品包装(3个)。
终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除初审时准备的资料外,应附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初审委员会同意该产品的进行上报的意见书。
在目前,卫生部食品化妆品审批办公室要求企业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原件和13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