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不论是股东自愿转让股权还是由法院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对转让价格的确
定都是股权转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股东和受让方间对确定股权转让
价格的方法常常不科学,并不能接近股权的价值和市场价格。确定股权转
让价格的方法不同,将直接影响股权转让价格,从而影响公司、股东和受
让方的利益。实践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
(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
(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
的。
上述几种方法,都有其可取之处,但也存在不足。将出资额和公司净资产
额作为股权转让价格简单明了,便于计算和操作;审计、评估方法通过对
公司会计账目、资产的清理核查,较能体现公司的资产状况;拍卖、变卖
的方法引入了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股权的市场价值。但是,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经营者的决策及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的资产状
况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股东的出资与股权的实际价值往往存在较大差
异,如对股东的股权未经作价以原出资额直接转让,这无疑混淆了股权与
出资的概念;公司净资产额虽然反映了公司一定的财务状况,但由于其不
体现公司资金的流转等公司运作的重要指数,也不能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
情况;审计、评估能反映公司财产状况,也能对公司运作的大部分情况进
行估算,却不能体现公司的不良资产率、公司发展前景等对股权价值有重
要影响的因素;拍卖、变卖一般时间较紧,转让方和受让方常无法进行更
多直接沟通。如不能很好理解和运用这几种方法,将造成股权的滥用,侵
犯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单一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都有缺陷,因而在实践中应注意:
一、采用综合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
实践中股东自愿转让股权是股权转让的最为普遍的形式,法院运用国家强
制力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是股权转让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两者在股权转让前
先确定基准价格上是相一致的。转让双方首先应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
进行评估,确定转让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法院在强
制股东转让股权时,应通过审计、评估确定转让的基准价格。股权转让基
准价格即股权转让参考价格,可以是公司的净资产额。在采用了前述的一
种或几种甚至其他更多的计算方法后,有的当事人还会结合公司不良资产
率、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确定转让价格,这样得出的转让价格比较接近股
权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