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银广夏”
——中国的“安然事件”
一、“银广夏”公司大事记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现证券简称为ST银广夏(000557)。
1994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
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
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
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
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认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从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
口等环节,公司伪造全部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和发
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
二、造假流水线 1999年11月,董博(原天津广夏董事长
兼财务总监)接到了银广夏公司财务总监
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电话,要求
他将每股的利润做到0.8元。董某便进行了
相应的计算,得出天津广夏公司需要制造多
少利润,进而根据这一利润,计算出天津广
夏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的销售量以及购多
少原材料等数据。
1999年的财务造假从购入原材料开
始。董博虚构了北京瑞杰商贸有限公司、北
京市京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风实用技
术研究所等单位,让这几家单位作为天津广
夏的原材料提供方,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材
料蛋黄粉、姜、桂皮、产品包装桶等物,并
到黑市上购买了发票、汇款单、银行进账单
等票据,从而伪造了这几家单位的销售发票
和天津广夏发往这几家单位的银行汇款单。
有了原材料的购入,也便有了产品的售出,
董博伪造了总价值5 610万马克的货物出口报
关单四份、德国捷高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的
金额5 400万元出口产品货款银行进账单三份
。为完善造假过程,董博又指使时任天津广
夏萃取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阎金岱伪造萃取产
品生产记录。于是,阎金岱便指使天津广夏
职工伪造了萃取产品虚假原料入库单、班组
生产记录、产品出库单等。最后,董博虚构
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收23 898.60万元。
该虚假的年度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入银广夏公司年
报,银广夏公司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高
达12 778.66万元。
2000年天津广夏共虚造萃取产品出口收入
72 400万元,虚假净利润41,764.6431万元。
(三)处罚
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因提供
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法院以提供虚假财会
报告罪分别判处原银川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
李有强、原银川广夏董事兼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
丁功名、原天津广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阎金岱有期
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8万元;
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深
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
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
万元。
1、银广夏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销与子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未按股权协议的比例
合并子公司,从而虚增巨额资产和利润。
2、注册会计师未能有效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
序,在对天津广夏的审计过程中,将所有询证函交
由公司发出,而并未要求公司债务人将回函直接寄
达注册会计师处。2000年发出14封询证函,没有收
到一封回函。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账款,
审计人员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取得海关报关单、
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
认公司应收账款。
3、注册会计师未有效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例
如对于银广夏在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
同时生产用电的电费却反而降低的情况竟没有发现
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