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住址/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址/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注册号为
的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的商标名称:
对本合同所转让商标的简要描述(文字、颜色、图案及其组合等)
第二条、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第三条、商标注册号: 国别:
第四条 商标获批日: 商标有效期:
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第五条、商标的性质: ,商标所覆盖的产品或服务的范围
第六条、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 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 签订的商标使
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
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
第七条、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第八条、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第九条、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
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
收回注册商标。
第十条、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
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第十一条、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
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
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
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
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
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
标所有权。
第十四条、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 万元;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乙方开户银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第十五条、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
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有关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第十六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
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
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第十七条、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本着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及合同未尽事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
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
的,本合同自然失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