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欧洲国家申请专利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和推动下,我国对知识产权战略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
视,自主创新及专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专利活动呈现日益国际化的趋势
。为了开拓海外市场,借鉴跨国公司“专利先行”的做法,专利申请人越
来越趋向于在国外,尤其是欧洲、美国等经济活跃的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
,以便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欧洲众多的主权国家以及它们各自不同的法律和语言,给区域外希望获得
专利保护的国家申请专利带来了麻烦,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欧洲专利条约
的欧洲专利局(epo)于1978年应运而生。根据欧洲专利条约,一件专利申
请可以成为一件在众多缔约国生效的欧洲专利。下面简要介绍向欧洲国家
申请专利的途径及申请步骤。
1.在欧洲国家获得专利保护基本上有四种途径:
直接向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国家提出专利申请:
这一途径是epo成立前唯一可行的途径,目前只有在要求专利保护的国家
数量极有限时才有吸引力,其优点是在那些不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国家
可以很快获得专利,但专利的有效性不稳定。
直接向epo提出专利申请:当一件专利寻求3个或3个以上epo成员国保
护时,与前者相比,这一途径就显得简捷且成本更低。但其适用范围仍然
有限,一旦申请人同时需要在epo之外的国家寻求专利保护,这种途径就
不适合了。由于我国是巴黎公约及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因此事实
上目前国内申请人主要通过下面两种途径向欧洲国家申请专利。
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人在国内提出专利申请后,在申请日起(有优先权
的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届满前向单个欧洲国家或epo提出专利申请,即可
以享受12个月的优先权待遇。
途径: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
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指定向包括欧洲专利局在内的p
ct成员国申请专利,并在自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
进入epo程序。
2.欧洲国家(epo)的专利授权条件与中国基本相同,但在专利申请程序上
与我国有所区别,以发明专利为例,其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选择以英语、法语以及德语这三种官方语言之
一向epo提出申请。自e鄄po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可以
递交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此期限不可延长。
检索:epo将对与申请的专利性有关的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并将检索
结果通知申请人,通常申请人需要根据检索结果评估其发明的专利性和获
得授权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