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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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签发人
1. 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
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海尔地产集团所属各区域公司在建项目的设计变更的管理。
3. 职责
海尔地产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海尔地产集团所属各有关部门和区域公司(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
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工作要求
设计变更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权力限制原则:海尔地产集团对设计变更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
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时间限制原则:对设计变更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每份不同的结算单对应一
个工程合同。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 10 日前,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
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区域公司相关负责人复核。
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完工后,发包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
后 5 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法律约束原则:50 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
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的协议》,作合同补充协议,
供双方执行。50 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及时上报原则: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超过合同金额 1%或 30 万元,区域公
司需有专题报告上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
5. 设计变更内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设计变更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
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研发设计中心、工程管理中心)代签。
设计变更的主要类型:
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
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发包单位设计部门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
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
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业主要求提出变更,而导致做法变更、材
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使用集团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
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
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同设计院对接的部门和经办人员应要求设计院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设计变更
单,如设计院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另有附图,经办人员应另行按规定格式填
写设计变更单作内部审批、结算用,设计院的文件只能作为附件。
所有设计变更只有经过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有效印章。
发包单位自行提出的设计变更是否需要设计院盖章签字,由各区域公司根据当
地具体规定执行,如果无须设计单位确认,则由发包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签字
确认。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均应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
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设计
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
受方不得拒签。
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只是审批权限)
工程管理中心主办人发出《项目设计变更单》,由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门进行
成本测算。涉及重大方案变更事项,由集团研发设计中心主办。
变更单测算结果小于 5 万元(含),《项目设计变更单》经研发设计中心/工程
管理中心总经理确认后下发执行。
变更单测算结果在 5-10 万元(含),《项目设计变更单》需经过成本管理中心
总经理、研发设计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确认后下发执行。
变更单测算结果在 10-20 万元(含),《项目设计变更单》经成本管理中心总
经理、研发设计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后,需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
下发执行。
变更单测算结果大于 20 万元,《项目设计变更单》经成本管理中心总经理、研
发设计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需报集团总裁/董事长审
批后下发执行。
、设计变更的实施
对于设计院发出的结构专业或安装专业的变更指令,是按与工程管理中心对接
考虑,若结构、安装设计管理人员的编制在其它部门则相应修改。
工程管理中心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应根据事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
权人签署。非设计院提出的重大设计要求应按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由设计
院发出。设计变更若涉及到需要重新报建的需知会相关部门;如涉及到对客
户销售承诺的改变需知会营销部门。
工程管理中心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
更的,应发相关人员/部门知会。(如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电管线移位)
区域公司在对变更费用进行估算时,应对措词不清,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
的变更单退回,要求提出部门表达清楚,不致引起歧义。
一般来说,工程师确认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
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但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
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工程
师及区域公司现场工程师应直接在设计变更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
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发包单位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
的具体数额,并与承包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造成损失。
区域公司应严格按变更金额签发的权限报批,为提高效率,集团领导、职能部
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下属职员作书面授权,但
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设计变更办理时间的规定
正常的设计变更,应在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完成,并与承包单位核定费用后,
才通知承包单位开始实施。特急类(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签
证)设计变更,可以先实施再核定费用;如属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
程,则必须要求承包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
量。
对于费用未核定的设计变更,发包单位区域公司必须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计算变
更签证费用,最迟在变更签证内容全部施工完后的 10 日内(自监理及甲方工
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变更结算。设计变
更单由成本管理中心负责 10 日内核定其工程量,审核完变更结算;现场签证
由区域公司初审,成本管理中心终审。
合同中应规定“承包方违反变更签证结算上报时间的违约条款”。如:每拖延一
天,则扣减上报结算总价的 5%,扣完为止。
监理、现场工程师应在变更签证内容完成的 5 个工作日内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
证单上对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进行说明。
承包方应每月 25 日前将本月已经核完费用的变更签证单作一份汇总表上报给
发包方,发包方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同期支付。成本管理中心应将变更、签证发生
的情况汇总并进行数据综合分析,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报送集团领导并抄送研发设
计中心、区域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海尔地产集团所属各区域公司务必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各区域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具体的操作细则,并不得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各区域公司
编制的《实施细则》,报海尔地产集团总部成本管理中心和企业管理中心核实,经海尔
地产集团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6. 支持性文件
《廉洁合作协议》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7. 相关记录及表格
《项目设计变更单》
项目设计变更单
施工单位: 所属合同: 编号:专业-xxx(连续编号)
事项名称
适用范围 提出时间:
提出部门: □集团领导层 □工程管理中心 □设计院 □研发设计中心 □营销部门 □区域公司 □乙方 □监理
变更类型
□设计院图纸补漏和改错 □研发设计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提出的修改 □区域公司提出的修
改
□工程管理中心等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 □营销部门等提出要求
变更
原因
营销部意见
变更是否影响销售承诺
□是 □否
变 更
内 容
(如附有变更图纸请注明)
注:1、变更单审批通过后,由区域公司内业分施工单位、分合同连续编号(总包需分专
业);
2、不盖甲方指定印章无效;
3、没有完成情况说明,预算员不予以结算;
4、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报预算,超时扣款;(每月 25 日前本月汇总呈报)
5、技术核定以甲方最后认可为准,重要的技术核定需设计院确认。
主办人:
□研发设计中心负责人□ 无 □≤5 万 □5~10 万
□10~20 万 □>20 万 □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
□营销部门负责人
□成本管理中心负责人
□分管领导(10-20 万)
估
价
合约成本部主办人:
部门负责人:
审
批
会
签
□董事长/总裁(>20 万)
施
工
前
下发
签收
区域公司
(盖章)
监理
(盖章)
施工单位
(盖章)
变更实施时间:
执行情况:
区域公司工程部主办人:
施
工
后
完成
情况 监理工程师:
盖章:
时间
施 工 单 位 :
盖章:
时间
甲方项目经理:
盖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