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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说 明
一、本工程预算书根据双(桥)龙(桂)通乡公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
单、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二、编制依据
1、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2 号《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
法》。
2、交通部交工发[1992]65 号《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3、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0 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交通部[1996]定额基价表。
5、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函[2005]179 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6、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函[2005]180 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执
行交通部颁(96)<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
行)的通知。
三、编制范围:K000+000-K4+747。
四、人工费为 元,取自补充规定。
五、材料参考当地市场价格。
本工程预算书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2033316 元。
重庆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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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双龙路 K0+000-K4+747)
清单 第 200 章 路基
细目号 细 目 名 称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合 价(元)
203-1 路基挖方
-a 挖土方 m3 4747 18228
-b 挖石方 m3 2373 23920
-c 远运利用土方 m
3k
m 4747 22833
-d 远运利用石方 m
3k
m 2373 19554
205-1 填方压实
-a 石方 m3 2373 10133
209-1 防护工程(包括挖基坑土石方)
-a 号砂浆砌块石护肩墙 m3 299819
清单 第 200 章合计 人民币 39448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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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双龙路 K0+000-K4+747)
清单 第 300 章 路面
细目号 细 目 名 称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合 价(元)
302-2 级配砂砾石底基层
-a 厚 25cm m2 255810
304-2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a 厚 15cm m2 334321
311-1 水泥混凝土面层
-a 厚 20cm m2 941798
312-6 片石硬路肩
-a 手摆片石硬路肩 m3 71041
清单 第 300 章合计 人民币 160297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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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双龙路 K0+000-K4+747)
清单 第 400 章 桥梁、涵洞
细目号 细 目 名 称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合 价(元)
419-1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m/道
-a C25 钢筋混凝土盖板 m3 2703
-b C20 钢筋混凝土台帽 m3 4992
-c 钢筋 ㎏ 910 4596
-d
号砂浆砌块石基础、台身、一字墙、
八字墙、边沟、跌水、铺砌、跌水井、锥
坡等(包括挖基坑土石方)
m3 23568
清单 第 400 章合计 人民币 3585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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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双龙路 K0+000-K4+747)
序号 章次 科 目 名 称 金额(元)
1 100 总则
2 200 路基 394487
3 300 路面 1602970
4 400 桥梁、涵洞 35859
5 500 隧道
6 600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7 700 绿化及环境保护
8 第 100 章至 700 章清单合计 2033316
9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专项暂定金额小计(同上表 C)
10 清单合计减去专项暂定金额(即 8-9)=10
11 计日工合计
12 暂定金额 200000
13 投标价(8+11+12)=13 223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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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A.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
来查阅与理解。
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
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
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
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
按合同条款第 52 条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
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
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
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所投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5、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
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
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
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6、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
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
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7、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相关计价定额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
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
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
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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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
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0、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
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1、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
程师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
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2、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
支付”条款的规定。
b.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
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
为报价的依据。
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4、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预算,依据交通部《92 定额》、《96 编制办法》、
《四川补充定额》,须由有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的专业人员编制并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