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估价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GB50500—2008
基本概念
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2)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3)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总则
术语
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附录
A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
B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
C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
D市政工程: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E园林绿化工程
F矿山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有关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费项目
税金项目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的作用: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应遵循的规则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砖基础(编码:010301)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
010301001 砖基础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
2.基础类型
3.基础深度
4.砂浆强度等级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在 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1.砂浆制作、运输
2.砌砖
3.铺设防潮层
4.材料运输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补充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应依据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有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及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等。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依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与拟建工程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等。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通用项目可按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规定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若出现规范中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1 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2 夜间施工
3 二次搬运
4 冬雨季施工
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6 施工排水
7 施工降水
8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
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措施项目清单项目的设置
首先要参考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文明安全施工、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
其次参阅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夜间施工、大型机具进出场机安拆、混凝土模板与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大型机具使用等项目。
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可以确定施工技术方案没有表述的,但是为了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
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
设计文件中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的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
其他项目清单的内容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规费项目清单的内容
工程排污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般规定
招标控制价
投标价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索赔与现场签证
工程价款调整
竣工结算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一般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定额计价模式和清单计价模式下建安工程费用组成比较
定额计价模式下建安费用组成
清单计价模式下建安费用组成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规范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投标价
除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分部分项工程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参照附录中的“工程内容”确定。不得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逐一计价,对清单所列内容不允许作任何更改变动。投标人如果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或遗漏,只能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作统一的修改更正,并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发往所有投标人。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示例(陕西省2004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某多层砖混住宅工程 计量单位:m3
项目编码:010101003001 工程数量:2634
项目名称:挖基础土方 综合单价:44.75元
注:参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序号 定额编号 工程内容 单位 数量 其中: (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小计
1—8
1—49
1—174
1—195 人工挖土方(三类土2m以内)
人工运土方(60m)
装载机自卸汽车运土方(4 km) m3
m3
m3
合计
措施项目计价
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投标人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措施项目内容报价。
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的变更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作通盘考虑,清单计价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20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
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的依据之一。
提出招标控制价
20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
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施工阶段风险的分摊原则
(1)完全承担: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
(2)有限度承担:市场风险,如建筑材料(5%以内)、机械燃料(10%以内)等价格风险
(3)完全不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合同类型的确定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