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集团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
使用说明
V200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制定
目 录
1 释义 1
2 总则 2
3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3
1001 库存现金 3
1002 银行存款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4
1111 应收票据 5
1121 应收股利 5
1122 应收利息 6
1131 应收账款 6
1132 营业款结算 8
1133 其他应收款 8
1141 坏账准备 9
1151 预付账款 10
1201 在途物资 11
1212 库存材料 11
1243 库存商品 12
1245 出租商品 12
1251 委托加工物资 13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13
1271 受托代销商品 13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14
1291 发出商品 15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5
140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6
14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
1409 所属单位内部借款 18
142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9
14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9
14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0
1431 拨付所属资金 20
1501 固定资产 21
1502 累计折旧 22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23
1527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24
1528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24
1529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4
1601 工程物资 24
1602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25
1603 在建工程 25
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8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29
1801 无形资产 29
1802 累计摊销 30
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
1806 商誉 30
1807 商誉减值准备 30
1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1810 长期应收款 31
1815 未实现融资收益 31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32
1902 特准储备物资 32
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 32
2101 短期借款 33
2111 应付票据 33
2121 应付账款 33
2131 预收账款 36
2141 代销商品款 38
2151 应付职工薪酬 38
2155 应付利息 41
2161 应付股利 41
2171 应交税费 42
2165 内部往来 43
2181 其他应付款 44
2182 应交上级利润、2183 所属上交利润 44
2211 预计负债 45
2301 长期借款 45
2311 应付债券 45
2321 长期应付款 46
2331 专项应付款 47
23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
2361 递延收益 47
2371 未确认融资费用 48
3101 股本 49
3111 资本公积 49
3121 盈余公积 50
3131 本年利润 51
3141 利润分配 51
3142 上级拨入资金 52
4107 劳务成本 52
4207 研发支出 52
4307 职工薪酬 53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54
5102 其他业务收入 60
5201 投资收益 61
521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2
5301 营业外收入 63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64
5402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
5405 其他业务成本 70
5501 营业费用 70
5502 管理费用 74
5503 财务费用 77
5601 营业外支出 78
5611 资产减值损失 79
5701 所得税费用 79
3151 库存股 80
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调整的有关规定 80
4 调整会计科目的说明 81
5 附件 81
1 释义
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联通集团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联通 A 股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联通 BVI 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
联通红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通运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联通华盛 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联通兴业 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中讯设计院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新国信 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系统集成公司 中国联通集团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移动网络公司 中国联通集团移动网络有限公司
宽带在线 中国联通集团宽带在线有限公司
中融公司 中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通国际 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
联通美国 中国联通(美国)公司
亿讯投资 亿讯投资有限公司
网通红筹 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网通国际 中国网通国际有限公司
北京兴业 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联通时科 联通时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通新时讯 联通新时讯通信有限公司
联通进出口 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新时空 联通新时空通信有限公司
联通香港集团 中国联通(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通香港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世纪 BVI 联通世纪(BVI)有限公司
网通(BVI) 中国网通集团(BVI)有限公司
北方十省通信公司 中国网通集团 XX 省通信公司
号簿公司 中国电话号簿公司
中网威信 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工程实验室 中国网通集团宽带业务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有限公司
本办法列示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涉及“境内”是指中国大陆,“境外”是指中国大陆以外
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联通集团在境外的子公司使用本办法规定的会计科目表、填报联通
集团总部统一规定的会计基础信息表时,也应遵循本释义。
“期末”泛指月度末、季度末、半年末、年度末。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办法中所称“期
末”均指月度末。
2 总则
为统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
团)会计科目,规范科目的核算内容、范围及规则,满足联通集团内、外部对会计信息的需
求,实现各级次会计报表自动统一生成,特制定本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本会计科目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联通集团实际情况设置。
本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适用于联通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分公司、子公司,并作为
联通集团会计核算的强制性标准宣贯执行。
为满足联通集团对外披露分部报告的需要,本办法要求对所有科目匹配专业信息。损益
类项目的分专业核算,根据联通集团分专业核算办法的规定计入相应的专业;资产负债项目
的分专业核算,对能够明确区分专业的资产负债项目应当在核算时直接计入相关专业对应科
目,对于无法明确区分专业的资产负债项目可以计入本法人主体某一个主要专业类别进行核
算,并不得随意变更。
为满足联通集团分客户群管理需要,本办法要求对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等损益类项
目匹配客户群信息。
各单位必须遵循本办法规定的会计科目、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其核算规范进行核算,无
权擅自更改会计科目编码、会计科目名称、会计科目明细级次或不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其
核算规范进行核算。各单位对于本办法有明确规定及能够涵盖的经济业务必须使用本会计科
目进行核算。
由于会计准则、公司经营业务以及内、外部会计信息需求的变化,需对本办法规定的会
计科目或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内容进行调整时,由总部财务部统一修订并发布实施。
联通集团各级单位必须向联通集团总部报送统一规定的会计基础信息表。对于从事非电
信业务的子公司所发生的非电信业务收入和直接成本,在会计基础信息表中应填报在其他业
务收入和成本中,在对联通集团外报送报表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表调整。
本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解释权归属联通集团总部财务部。
3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英镑、日元等。
公司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002 银行存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
欧元、英镑、日元等。主要包括以下存款形式:
活期存款:指公司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无固定期限的存款。
1-3 月定期存款:指公司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 3 个月(含 3 个月)以下
的定期存款。
3 个月以上定期存款:指公司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 3 个月(不含 3 个月)
以上的定期存款。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单位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折算。期末,各种外
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按期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
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资本化期间,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外的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本票存款、银
行汇票存款、外埠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
银行本票存款:指公司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指公司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外埠存款:指公司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的采购
专户的款项。
信用卡存款:指公司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指公司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存出投资款:指公司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款项。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的在公开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并以短
期持有出售获利为目的,能够随时变现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
的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
在本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成本:指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总价款,扣除交易费用以及已到付
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发生的
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计入“应收
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利息”,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应收股利”。
公允价值变动: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
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贷记”投
资收益”。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科目。
1111 应收票据
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
商业承兑汇票,并按 3 个月(含 3 个月)到期票据和 3 个月以上(不含 3 个月)到期票据分
别进行明细核算。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贷记本科目(无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或”短期借款”科目(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
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
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
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1121 应收股利
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包括初始取得“交
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等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及上述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公司应享有的份额。
权益法下对居民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税法相关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
法核算时从居民企业能够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1122 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公司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分期付息持有至到期投
资、分期付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等而应收取的利息。
银行存款利息:指公司因持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应收取
的资金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利息:指公司因购买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而产生的利息,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总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和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
分期付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指公司因购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或持有分期付息、
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而产生的利息,包括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总价款中包含的
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以及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于资产负债
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于资
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核算,不
在本科目核算。
分期付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利息:比照“分期付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有关规
定核算。
1131 应收账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通信商品、提供通信服务、出租通信电路及网元、代办业务
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协议价款、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用户通信服务费:指公司应收记账用户的通信服务费。
计费系统内欠费:指纳入公司综合计费系统的用户通信服务费。每月应将本
科目财务账面数据和综合计费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并及时调整会业差异。
计费系统外欠费:指未纳入公司综合计费系统的用户通信服务费。公司应及
时清理系统外欠费,通过系统支撑或规范操作将系统外欠费纳入到计费系统中。
收入截止期调整:公司在期末结账时,应对本期计费系统未出单计费收入进
行计算,将计算结果与上期计算的未出单计费收入的差额计入本科目。本科目期末余额应为
公司计算的当期计费系统未出单计费收入。原则上该科目的核算对象仅限总部部分国际业务。
ICT 款: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 ICT 服务而应收取的款项。
网络租赁费:指联通集团内部新时空向联通运营出租网络资产而应收取的租赁
费。
房屋建筑物等非通信设施租赁费: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除通信
设施外的房屋建筑物、其他设施的租赁服务而应收取的租赁费。
通信终端款: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包括用户)销售手机、无线上
网卡、数据终端等通信终端而应收取的款项。
卡制作及设计费: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包括用户)销售 SIM 卡、
USIM 卡等手机识别卡及充值缴费卡、电话卡等有价电信卡而应收取的卡制作及设计费。联
通兴业向联通集团内部其他单位销售手机识别卡或有价电信卡所应收取的制卡费在本科目核
算。
网间结算款:指按网间结算规则公司应收非关联电信运营商使用本公司通信网
络的结算收入或者公司应付非关联电信运营商使用其通信网络的结算支出。结算收入大于结
算支出的应收差额在本科目核算,结算收入小于结算支出的应付差额在“应付账款—网间结算
款“科目核算。对同一电信运营商既有应收账款又有应付账款的,在报表项目中应按其结算净
额及结算方向在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中列示。
业务流程外包结算款: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而应收取的服务费。新国信向联通集团内部其他单位提供 10010 客户服务而应收取的款项在
本科目核算。中融公司对外提供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而应收取的款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合作业务分成款:指公司与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电信增
值业务服务而应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收取的服务分成款。
代办单位营业款:指公司因代办单位代办、代理本公司向用户收取营业款,包
括:话费、卡款、销售终端款等。经销商、代理商等单位汇、解还未到达公司账户的营业资
金在本科目核算;公司同所属单位之间或上下级之间的未达汇、解营业款项,包括收取各级
自有营业网点的未达汇、解款项在“营业款结算“科目核算。
技术、代维等服务费: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技术、代维等服务
而应收取的款项。中讯设计院向联通集团内外关联公司和非关联公司提供网络设计咨询服务
应收取的咨询设计费及移动网络公司向联通集团内外关联公司和非关联公司提供代维等服务
应收取的服务费均在本科目核算。
代理费: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代办业务而应收取的服务费。
1132 营业款结算
本科目核算公司营业部门、分支机构应交和已交的营业收入款项。
本科目按营业部门和分支机构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并要定期核对。
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有借方余额,在编制报表时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
反映营业部门、分支机构尚未上交财务部门的营业款。
1133 其他应收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
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包括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等。公
司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在本科目核算。
押金及保证金:指公司支付给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的抵押和保证性质的款项。
联通集团内各有关单位委托联通进出口代理采购进口电信设备支付的关税保证金在本科目核
算。
代垫款:指公司因替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临时垫付各种费用而应向其索回的
款项。一般情况下,代垫款均有实际的经济业务为前提,并且由公司直接将款项支付给第三
方。联通集团内关联公司之间临时垫付的工程资金和运营资金等在本科目核算。
暂付款:指公司因委托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代为办理业务而暂时向其支付的
款项,属暂存款性质。本科目核算内容需以委托代办业务为前提。联通集团内各有关单位委
托联通进出口代理采购电信设备而暂时支付的项目设备款和相关的设备杂费在本科目核算。
备用金:指公司因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产生的应收款项,如县级营业机构备用
金、退费备用金等。
员工借款:指公司替员工垫付的各种款项或员工向公司的借款,包括差旅费借
款等。
赔款或罚款:指公司应向其他公司(含保险公司)或个人收取的合同违约金、
业务赔款或罚款等。
关联公司之间借款:指联通集团内部关联公司之间没有实际经济业务作为依托
的相互间单纯的资金拆解或借款转贷,一般为境外关联公司与境内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
业务。关联公司之间通过金融机构形成的委托贷款业务不在本科目核算。
政府补助:指公司根据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规定,有确凿证据证明是按照固定的
定额标准拨付,并确定能够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如以销售量为基础核定的政策性补贴等,按
未来确定能够收到的补助金额计入本科目。
1141 坏账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按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
账准备“、“预付账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及“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进行明细核算。
提取增加:指公司预计不能收回应收款项时计提增加的坏账准备金额或由于应
收款项收回等原因导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减少而冲回的坏账准备金额,均计入“资产减值
损失—坏账准备”。
收回核销增加:指公司原已核销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收回时,转回原已核销的
坏账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核销减少:指公司原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经公司内部流程批准核销时,
对于该应收款项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在财务账面进行核销的金额。“核销减少”的金额应为经
公司内部流程,经公司内部有权部门批准后核销的金额,而非税务机关批准核销的金额。“核
销减少”的金额应当大于或等于经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其批准核销的金额;公司应当在履
行内部批准手续后,将批准核销的金额计入本科目;待税务机关批准核销后,按批准的金额
进行所得税纳税调减。
出售应收款项减少:指公司将账面应收款项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不附追索
权),同时相应转出所出售的应收款项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坏
账准备”。出售应收款项,仅指公司将应收款项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并且不附追索权的经
济业务;公司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追收欠款不属于应收款项出售,应为代理收款业务。
其他变动:指公司除以上项目外的引起本科目发生变动的其他事项。
本科目的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为:“提取增加” -
“出售应收款项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
1151 预付账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大型设备款“不在
本科目核算。
预付账款根据是否分期摊销设置“待摊性质“和“非待摊性质“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应
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摊销期限在 1 年以内(包括 1 年)的预付账款,通过“待摊性质
“明细科目核算并按受益期分期结转成本费用。
材料款:指公司因采购材料而按采购合同规定向供货方预付的购货款项。
财产保险费:指公司因财产(除车辆外)保险而按保险合同规定预付的财产保
险款项。
车辆保险费:指公司因车辆保险而按保险合同规定预付的车辆保险款项。
频率占用费:指公司因频率占用事项向电信管理部门预付的频率占用款项。
电路及网络租赁费: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租赁电路及网络而按合同
规定预付的电路及网络租赁费。联通运营向新时空租赁电信资产而预付的租赁费在本科目核
算。
房屋、建筑物租赁费: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而按合
同规定预付的房屋、建筑物租赁费。
其他租赁费: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租赁电路、网络、房屋及建筑物
外的其他资产而按合同规定预付的租赁费。
通信终端款:指公司按通信终端采购合同向供货方支付的预付款。
卡设计及制作费:指公司按手机识别卡或有价电信卡采购合同向供货方预付的
卡设计及制作费。
代理费:指公司因委托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代办业务而按合同规定预付的
代理费。
修理及运行维护费:指公司接受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的修理及运行维护服
务而按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广告宣传费:指公司因在报纸、电视等媒体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而按
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公司一次支付未来多期的广告宣传费,支付时计入本科目,当实际发
布时,分期由本科目转入“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
水电取暖费:指公司向供水、供电及供暖单位预付的水电取暖款项。
物业管理费:指公司按合同规定向物业公司预付的款项。
中介机构服务费:指公司按合同规定向中介机构预付的服务费。
“预付账款—待摊性质“科目通过 ERP 应付模块进行支付;通过 ERP 总账模块分期
摊销结转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1201 在途物资
本科目核算公司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1212 库存材料
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材料、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有价电信卡、通信终端、
识别卡等。
公司购入的低值易耗品、工程物资不在本科目核算。
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商品,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
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不在本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出租商品、委托代销
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也均不在本科目核算。
存放在门市部、营业网点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
等在本科目核算。
有价电信卡:指公司采购入库的各种有价电信卡(包括充值缴费卡和电话卡)的设计
及制作成本。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从联通兴业采购的有价电信卡在本科目核算。
通信终端:指公司采购入库的手机、无线上网卡、无线上网本等通信终端的实际
成本。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从联通华盛采购的通信终端在本科目核算。
识别卡:指公司采购入库的手机识别卡的实际成本。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从联通
兴业采购的手机识别卡在本科目核算。
其他:指公司采购入库通信终端用备品备件、维护用材料及备品备件等,如:手
机配件、维护用光缆等;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及业务用品(如:业务单式
等),以及公司采购入库的用于积分兑换活动使用的通信外商品、代金券和消费卡等。
1245 出租商品
本科目核算公司出租通信商品的摊余价值,包括出租通信终端、手机识别卡等。
原价:指公司购进用于出租的通信商品的进货原价。
摊销:指公司出租通信商品应摊销的价值,按其使用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
1251 委托加工物资
本科目核算公司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本科目核算公司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包括委托代销通信终端、手
机识别卡等。
本科目核算的委托代销商品包括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商品和视同买断
方式的委托代销商品。委托代销的共同特点是受托方在未销售完毕的情况下可以全部退货,
委托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视同买断方式的委托代销,受托方可以自由定价,赚取进销差价,
并向最终购买者开具受托方单位的发票;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受托方不能自由定价,
赚取代销手续费,并向最终购买者提供委托方的发票。
委托方向受托方交付委托代销商品时,将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由“库存商品”转入本
科目核算。当受托方将代销商品销售时,委托方按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分别处理:
视同买断方式:将受托方已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由本科目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通信商品”等科目,同时按向受托方交付代销商品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
入—销售通信商品” 等科目。
收取手续费方式:将受托方已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由本科目转入“其他业务成
本—销售通信商品” 等科目,同时按受托方实际的销售金额确认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销售通信商品” 等科目,再按与受托方协议的代理费支出金额计入“销售费用—渠道拓展服
务费”(联通华盛以收取手续费方式委托联通集团内其他单位代理销售通信终端所支付的代
理费在“销售费用—关联方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核算)。
1271 受托代销商品
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交付代销商品时的交付成本。
公司代销国外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核算的受托代销商品包括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受托代销商品和视同买断
方式的受托代销商品。
受托方接受委托方交付的代销商品时,按委托方交付代销商品的交付成本计入本
科目和“代销商品款”。当受托方将代销商品销售时,需按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分
别处理(不考虑增值税的处理):
视同买断方式:受托方按照已销售商品的实际销售金额确认商品销售收入,计
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 “受托代销商品“结转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代
销商品款“转入“应付账款“等科目。
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约定的售价将已销售商品的金额冲减“受
托代销商品“,将“代销商品款“转入“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根据与委托方签署的代理协议计
算应收取的手续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代办业务” 科目。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根据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净值孰低而计提的跌价准备。
提取增加:指公司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增加的跌价准备。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指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在领用、销售或经债务
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置减少前,该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得以恢复时,在原已计提跌价
准备的范围内对已恢复的存货价值进行转回。每期末根据期末存货账面价值计算应计提的跌
价准备余额和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余额相比较,如为补提则计入“提取增加”明细科目,如为
转回则计入本明细科目,但均对应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因发生事实损失冲销数:指公司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经公司内部流程批准
核销时,对于该存货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在财务账面进行核销的金额。“因发生事实损失冲销
数”的金额应为经公司内部流程,经公司内部有权部门批准后核销的金额,而非税务机关批准
核销的金额。该金额应当大于或等于经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其批准核销的金额;公司应
当在履行内部批准手续后,将批准核销的金额计入本科目;待税务机关批准核销后,按批准
的金额进行所得税纳税调减。
因出售资产转出数:本科目核算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因领用、销售而结转
所减少存货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因领用、销售而减少的存货结转跌价准备应当计入“资产减
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其他原因转回(减少)数:本科目核算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因捐赠、债务
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其他原因处置减少,而结转所减少存货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因
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原因而减少的存货结转跌价准备应当计入捐赠、债务
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的成本。
本科目的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为:“提取增
加” -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 - “因出售资产转出数” =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1291 发出商品
本科目核算公司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例如销售附有安
装、验收条款,在安装验收未完成的情况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应将该发出商品成本自“库存
商品”科目转入本科目核算。公司代购买单位垫付的发出商品的包装费、运杂费,在“其他应
收款—代垫款”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本科目核算公司获取并持有的意欲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
影响的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
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在公开证券市场购买的股票、权证等权益性投资,在未达到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前,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
算,当达到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转入本科目核算。购入的债权性投资通过“交易性金
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投资成本:指公司根据不同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所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并按
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调整后的金额。无论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实际支付的总价款
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计入“应收股利”科目,不构成长
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为在合并日所享有的被合并方账面
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评估、法律等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初始投资成本为支付的总价款或
对价的公允价值(包含直接相关费用、税金和其他必要支出)。
对已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获得“投资成本”:
成本法:“投资成本”等于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公司应
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
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即不再对被投资单位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其接受
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冲减“投资成本”。
权益法: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投资成本”等于初始投资成本;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投资成本”等于后者,“投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损益调整:指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净盈利
或净亏损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及被投资单位分配的现金股利,公司按投资比例应享有的份
额。承担的净亏损以公司持有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包括长期股权
投资和长期性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为限;投资合同对损失的承担又有约定的,确认为预计负
债。
其他权益变动:指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
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公司按持股比例应享有的份额。
1402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科目核算公司购买或取得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
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债权性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委托贷款和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1 年和 1 年以内)的债券投
资,如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件,也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司购入的股权投资等
没有固定到期日的投资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
成本:指公司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面值。实际支付的总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
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计入“应收利息—分期付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不构成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指公司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成本和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总价款
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合计数与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以及在持有期间按摊
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之间的差额。
应计利息:指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权投资的,在持有期间按债
权面值和票面利率按期计提的应收未收利息。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计入“应收利息—分
期付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
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按票面利率计算的票面利息计入“应收利息”(指分期付息、到
期一次还本的投资)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投资),差额计
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委托贷款”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
的款项。联通集团内部关联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贷款本金:指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贷款本金。委托贷款产生的手续费直接
计入“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
应计利息:指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一次还本付息贷款在持有期间按合同利
率分期计提的利息。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委托贷款产生的应收利息在“应收利息—委托贷
款利息”科目核算。
14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成本:指公司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其成本为债券的面值。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在“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核算,不构成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指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账面
余额的差额。
利息调整:指公司取得可供出售债券时,成本和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总价款中
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合计数与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以及在持有期间按摊余
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之间的差额。
应计利息:指公司的可供出售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在持有期间按债
券面值和票面利率按期计提的应收未收利息。公司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
券投资的,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计入“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利息“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计入“投
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按票面利率计算的票面利息计入“应收利息“(指分期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
投资),差额计入“利息调整“。
142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提取:指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计提增加的减值准备金额。
因发生事实损失冲销数:指公司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经公司内部
流程批准核销时,对于该长期股权投资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财务账面进行核销的金额。“因
发生事实损失冲销数”的金额应为经公司内部流程,经公司内部有权部门批准后核销的金额,
而非税务机关批准核销的金额。该金额应当大于或等于经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其批准核
销的金额;公司应当在履行内部批准手续后,将批准核销的金额计入本科目;待税务机关批
准核销后,按批准的金额进行所得税纳税调减。
因处置资产转出数:指公司出售、收回长期股权投资,或经债务重组、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使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减少时,同时结转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原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出售、收回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时计入“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
收益—处置损益”科目;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减少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同时结转减值准
备时计入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成本。
其他原因转回(减少)数:指公司除以上项目外的引起本科目发生减少的其他
事项。
本科目的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为:
“提取” = “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4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本科目项下明细科目中的“提取”、“因发生事实损失冲销数”、“因处置资产转出
数”、“其他原因转回(减少)数”的核算内容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项下对应明细科目相
同。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指公司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
收回或经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减少前价值得以恢复时全部或部分转回原已计提的减
值准备。每期末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账面价值计算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和原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余额相比较,如为补提则计入“提取”明细科目,如为转回则计入本明细科目,并均
对应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减值准备转回后,持有至到期投
资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科目的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为:
“提取” -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 = “资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4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科目项下明细科目中的“提取”、“因发生事实损失冲销数”、“因处置资产转出
数”、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其他原因转回(减少)数”的核算内容与“持有至到期投资
减值准备”项下对应明细科目相同。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
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在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冲减“资产减值
损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价值恢复全部或部分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时,对应
调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本科目的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提取“ -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 = “资
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431 拨付所属资金
本科目核算上级拨付给下级的权益资金。本科目余额一般不应发生变动。
公司应定期核对上交、下拨数及余额。月份终了,上级单位“拨付所属资金”期末余
额与所属各下级单位“上级拨入资金”期末余额应核对相符。期末汇总报表时,本科目的余额
与所属分公司“上级拨入资金”科目的余额抵销为零。
本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级拨入资金”项目。
150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为通信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 1
年且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含 2000 元)的房屋、建筑物、通信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器具、工具等。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房屋的附属设备和线路的附属设备,应与房屋、线路一起作为固定资产;在《中
国联通集团固定资产目录》中的消防、空调、电梯、监控设备等应作为固定资产单独列示。
公司购置计算机、通信设备或网络资产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或者虽单
独计价,但必须与购置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或网络资产组合使用方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
入,且依存于设备存在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或网络资产一并作为固定资产
核算。对于购置计算机、通信设备或网络资产所附带的、单独计价的软件,不符合本条款中
确认为固定资产条件的,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的年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已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支付的价款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核算,并按该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
旧。
公司购入的为保证网络资产正常运行而储备的多次使用的替换用板卡等备品备件,
属于《中国联通集团固定资产目录》中的项目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不属于固定
资产目录的项目,在领用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属于《中国联通集团固定资产目录》中的替换用板卡等备品备件,不论是
在用的或替换的,如果一旦毁损不可修复,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相应减少固定资产
原值和累计折旧。
由于大修理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在生产单位内备用、替换使用的通信
设备,都应作为在用的固定资产。
对已开通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转固,并自次月起计提
折旧,工程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应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但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按照《中国联通集团固定资产目录》执行,分为有
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路交换、数据通信、电源空调、应急通信装备、移动通信系统、
NGN、信息系统、仪器仪表、通用设备、运输设备、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和土地等十五个
类别。其中: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和土地归属于“房屋建筑物”大类,有线传输、无线传输、
电路交换、数据通信、电源空调、应急通信装备、移动通信系统、NGN、信息系统和仪器仪
表归属于“通信设备”大类,通用设备、运输设备归属于“办公设备及其他”大类。
同一公司内部无偿调入、调出:指联通集团内同一法人主体内部各单位间的固定
资产(含累计折旧)的调拨,由省分发起的调拨,在省分汇总报表中调入和调出金额应相等;
由总部发起的调拨,在法人主体汇总报表中调入和调出金额应相等。
1502 累计折旧
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本科目核算的资产项目与固定资产保持一致。
提取增加:指当期计提计入损益的固定资产折旧,应与损益科目的折旧金额相等。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科目核算的资产项目与固定资产保持一致。
提取:指公司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发生减值时计提增加的减值
准备。
因发生事实损失冲销数:指公司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经公司内部流程
批准核销时,对于该固定资产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财务账面进行核销的金额。“因发生事实
损失冲销数”的金额应为经公司内部流程,经公司内部有权部门批准后核销的金额,而非税务
机关批准核销的金额。该金额应当大于或等于经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其批准核销的金额;
公司应当在履行内部批准手续后,将批准核销的金额计入本科目;待税务机关批准核销后,
按批准的金额进行所得税纳税调减。
因处置资产转出数:指公司出售、报废、捐出、盘亏固定资产,或经债务重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使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少时,同时结转该项固定资产对应的原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
因出售而减少固定资产余额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置固
定资产净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因报废而减少固定资产余额同时结转
减值准备时计入“营业外支出—报废损失”;因盘亏而减少固定资产余额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时
计入“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因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减少固定资产余额
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时计入捐赠、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成本。
其他原因转回(减少)数:指公司除以上项目外的引起本科目发生减少的其他
事项。
本科目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为:“提取”
= “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本科目核算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公司应当按照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进行明细核算。
房屋及建筑物:指公司已出租的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指公司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指公司通过出让或受让方式取得的、准
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
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投资
性房地产账面余额、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后的差额,
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1527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本科目核算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计提的累
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比照“累计折旧“科目进行处理,按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
折旧,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1528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本科目核算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计提的累计
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比照“累计摊销“科目进行处理,按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
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1529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1601 工程物资
本科目核算公司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预付大型设备款、
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预付大型设备款:核算公司因采购大型设备依采购合同预先支付给设备供应商
的预付款,待收到所采购设备时,应转入工程设备明细科目。
工程设备:核算公司购买的需要安装的工程设备,如交换机设备、基站设备等。
购入的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代管库(VMI)转入:指公司从供应单位代管库转入的所有权已转移给本公司
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工程物资在工程建设期内因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含自然灾害等非常损失)发
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分别增加或冲减工程成本;在工程建设期外因盘盈、盘亏(不含自然灾
害等非常损失)发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盘盈利得”和“营业外支出—盘
亏损失”;因报废发生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报废损失”;因自然灾害发生的非常损失计
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因出售或处置工程物资发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分别计入“营业外
收入—处置工程物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支出—处置工程物资净损失”。
1602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工程物资的减值准备。
本科目项下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规范、科目设置等要求与“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基本相同,但因处置而减少工程物资余额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置工
程物资净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处置工程物资净损失”。
本科目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为:“提取”
= “资产减值损失—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1603 在建工程
本科目核算公司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预付工程款:指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预付的工程进度款、备料款
以及拨给施工单位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各种材料。材料到货或采用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程成本
时,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相应的“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等明细科目。
建筑工程投资:指公司按项目概(预)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实际成本。主要
包括以下内容:
各种房屋和建筑物的支出:如交换局房、基站、传输中继站、办公楼、仓
库、铁塔等土建工程所发生的支出。其中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
明、煤气、消防等设备价值及其装饰油饰工程支出;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
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等敷设工程支出;
设备附着物支出:如一般设备的基础、支柱、工作台等建筑工程支出;
拆除、整理支出:如对工作现场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
设计中规定为施工而进行的地质勘探,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等支出。
安装工程投资:指公司按项目概(预)算内容发生的安装工程实际成本,主要
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安装支出:主要包括通信交换设备、微波或光端机、光缆等各种需要
安装设备的安装、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支出。
设备试运转支出:包括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体设备、系统设备进行
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工作的支出。
设备投资:指公司按照项目概(预)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实际成本。设备实
际成本是指设备验收入库之前或设备直接从采购地点运抵施工现场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
括按规定发生的设备购置价款、供销部门手续费、外贸代理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采购
及保管费、关税、保险费等构成设备价值的各种成本支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如遇进口设
备税款的退还,则冲减相应的设备投资支出。
待摊投资:指公司按项目概(预)算的内容,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
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主要项目有:
建设用地及综合赔补费: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
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迁移费等,不包括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而支付的出让金,土地出让金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核算。
研究、勘察及设计费:指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组织力量或委托勘察设计
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研究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为工程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参数、数据等
进行必要的实验发生的费用,以及项目建设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按规定计入建设成
本的费用,但不包括为可研而购置的固定资产费用。
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指公司在基建活动中经法定公证部门鉴定有
关合同的公证费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的费用,以及委托工程监理部门实
施工程监理所支付的费用。
概(预)算审查、评估费: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前期编制的概预算经有关部
门审查所支付的费用或项目贷款由贷款金融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中介机构审计费:指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的资金、财务以及竣工
决算等进行审计所发生的费用。
保险费:指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所支付的工程财产保险费用。
供电贴费:指为建设项目按规定应缴付的供电工程贴费。
借款费用资本化:指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借款费用,包
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项目。
报废、毁损工程损失:指由于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及工程物资报
废、毁损扣除残值和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净损失。公司在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单项工程及工程
物资报废、毁损损失,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才能计入工程成本。工程建设期内工程物资
盘盈也在本科目核算,发生的盘盈收益冲减工程成本。
房屋租金:指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受益期归属于工程建设期内
的通信生产和管理用房的租赁费。如果公司因工程建设租赁房屋并一次性支付了未来多个期
间的房屋租金,应于支付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并于支付当月开始分期摊销。属于工程
建设期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发生的摊销金额计入本明细科目,否则计入当期
损益。
其他费用:指除上述列举的待摊投资项目,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应计入建
设成本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负荷联合试车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引进技术及进口
设备费等。
长期待摊投资:指公司互联互通邮电侧接口局、外市电引入工程、经营租入固
定资产改良等发生的支出,工程完工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转资:指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该项工程尚未进行竣工决
算或竣工决算尚未获得批复前,以该项工程账面价值暂估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
摊费用或流动资产等项目;以及在建工程竣工决算批复工程正式交付使用资产时转入上述资
产项目的金额。
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在建工程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本科目项下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规范、科目设置等要求与“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基本相同,但因处置而减少在建工程余额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置在
建工程净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处置在建工程净损失”;因完工结转固定资产而减少在建工程
余额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时计入所结转固定资产成本。
本科目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为:“提取”
= “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
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核算内容包括处置资
产收入(如残料变卖收入、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款等)、残料回收、转入处置资产净值、清理
费用(如拆除费、运输费、税金等)等。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处
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常
损失“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形成收益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处置不动产:根据营业税相关规定公司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如销售购置的
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购置时取得的原始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后的余额
为营业额,;如销售自建不动产则要按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
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 号))。
处置动产: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公司销售动产应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 号)、《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90))。
180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指公司为生产经营或管理目的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
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指
单独购入的具有独立商业价值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不含购买网络资产时一同购买或单独购买
的,不能与网络资产分割的,只能与网络资产结合才能提供生产服务的专用软件技术)、联合
建塔使用权、路由及电路使用权等。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原值。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
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也不在本科目核算。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应转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差额计入“营
业外支出“科目。
公司对已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应将“无形资产(原值)”和“累计摊销对冲转销。
1802 累计摊销
本科目核算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公司对已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应将“无形资产(原值)”和“累计摊销对冲转销。
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本科目项下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规范、科目设置等要求与“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基本相同,但因处置而减少无形资产余额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置无
形资产净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
本科目明细科目与“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平衡关系为:“提取”
= “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806 商誉
本科目核算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
1807 商誉减值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商誉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比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
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1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税法规定
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
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应
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贷记商誉等科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贷记“资本
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
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备查辅助核算。
1810 长期应收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
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
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
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的合同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
贷记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
处理。
1815 未实现融资收益
本科目核算公司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
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的合同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按应收
合同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
相应的处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认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未实
现融资收益摊销“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作为其抵减项目。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
项费用,包括互联互通邮电侧接口局、外市电引入、各种受益期在 1 年以上的经营性租赁费
(房屋及基站、线路及设备等)等。公司发生的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经营租入
房屋的装修费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不能与未来收益相配比的支出,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同一公司内部无偿调入、调出:指联通集团内同一法人主体内部各单位间的长
期待摊费用(含原值和累计摊销)的调拨,由省分公司发起的调拨,在省分汇总报表中调入
和调出金额应相等;由总部发起的调拨,在法人主体汇总报表中调入和调出金额应相等。
已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将“原值”和“累计摊销”对冲转销。
1902 特准储备物资
本科目核算公司经国家批准特准储备用于防汛、战备等特定用途的材料物资。
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
本科目核算公司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尚待处理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
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按公司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并于期末结账前处理完
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按公司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盘亏或毁损的资产,借记“管理费用“、“营
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盘盈的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
科目。
2101 短期借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含 1 年)的各
种借款。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应
付利息“等科目。
联通集团内部关联公司之间单纯的资金拆解(不包括关联公司之间通过委托贷款
形式形成的资金拆解),在“其他应付款—关联公司之间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111 应付票据
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及工程建设、工程设备采购等而开
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并按 3 个月到期票据和 3 月期以
上到期票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
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
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在备查簿内应予逐笔注销。
2121 应付账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及工程建设、工程设备采购等而应
支付的款项。
应付账款按“预提性质“和“非预提性质“设置二级明细科目。“非预提性质“是指经济
业务已经发生且有明确支付对象、支付依据(合同或协议)和支付金额的负债;“预提性质“是
指经济业务已经发生但由于合同或协议尚未最终签订,不能判定明确的支付对象、支付依据
或确定的支付金额,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经济业务发生的当期按经济利益流出的最佳估计数
计提而应由以后会计期间支付的费用款项。其前提条件是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未来一定会发
生公司经济利益的流出。
电路及网络租赁费:指公司租用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的电路、网元、管道及
其他网络资产而应支付的租赁费。联通集团内部联通运营向新时空租用网络资产应支付的租
赁费在本科目核算。
房屋建筑物租赁费:指公司租用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房屋及建筑物而应支付
的租赁费。
其他租赁费:指公司租用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除电路、网元、管道及其他网
络资产和房屋建筑物外的车辆、设备等资产而应支付的租赁费。
通信终端款: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采购手机、无线上网卡、固定电
话等通信终端而应支付的款项。
卡设计及制作费:指公司因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制作 SIM 卡、USIM 卡等手
机识别卡及充值缴费卡、电话卡等有价电信卡而按合同规定应向其支付的卡设计及制作费。
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向联通兴业购买手机识别卡或有价电信卡所应支付的制卡费在本科目核
算。
网间结算款:指按网间结算规则公司应付非关联电信运营商使用其通信网络的
结算支出或者公司应收非关联电信运营商使用本公司通信网络的结算收入。结算支出大于结
算收入的应付差额在本科目核算,结算支出小于结算收入的应收差额在“应收账款—网间结算
款“科目核算。对同一电信运营商既有应收账款又有应付账款的,在报表项目中应按其结算净
额及结算方向在应付账款或应收账款中列示。
合作业务分成款:指公司与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通信服
务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价款减去确认的收入后应支付给合作企业的金额。用户通过公
司电信业务平台使用 SP 的增值业务服务后,公司应向 SP 支付的增值业务结算款在本科目核
算。
代理费:指应付代理商或直销人员的代理服务费。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因委托
联通进出口代理采购设备而应向其支付的代理费,也在本科目核算,支付的设备款和杂费、
进口设备关税保证金等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采购设备及物料款:指公司因采购通信设备及物料等而应向供应商支付的设备
款或物料款,分别”工程类”和”非工程类”进行核算。
工程劳务款:指公司进行工程建设而应向建设、设计、监理等提供劳务单位
支付的工程劳务款。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因委托中讯设计院进行网络建设工程设计而应向其
支付的工程设计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修理及运行维护费:指公司因接受设备的修理服务、日常的运营维护服务,
而应向服务提供方支付的金额。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应向移动网络公司支付的代维费也在本
科目核算。
广告宣传费:指公司因在报纸、电视等媒体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而按
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水电取暖费:指公司应付未付的水电取暖费支出。
业务流程外包结算款:指公司接受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而应向其支付的款项。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接受新国信 10010 客户服务支付的服务费也在本
科目核算。
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指公司支付给劳务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人工成本。以
劳务公司开出的劳务费发票为入账依据。该科目的计提应统一通过“职工薪酬“科目归集。
ICT 款:指公司因 ICT 业务而应支付的款项。
广告传媒业务款: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信息发布和广告服务综合信息业务而应
支付的款项。
技术服务费:指公司接受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服务等而
应支付的款项。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因委托中讯设计院进行网络设计咨询而应支付的咨询费
也在本科目核算。
中介机构服务费:指公司接受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而应支付的服务费。
渠道补贴费:指公司向社会代理渠道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等支撑服务,以及
向社会代理渠道租入(或拥有)并经营的合作营业厅提供的营业厅装修费、租金、水电等费
用补贴而应支付的款项。
客户维系费:指公司为了维系挽留客户开展积分奖励、联通客户俱乐部活动
而应支付的费用。
物业管理费:指公司因物业管理单位提供房屋维护及管理等服务而应支付的
款项。
频占费:指公司为通信生产而应向国家通信管理部门缴纳的频占费。
码号资源费:指公司为通信生产而应向国家通信管理部门缴纳的码号资源费。
装机费:指公司因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装机服务而应支付的款项。
“应付账款-预提性质“通过 ERP 总账模块分期计入费用,通过应付模块进行支
付。
2131 预收账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向购货和接受服务的单位和自然人预收的款项。向用户预收的通
话费押金或代理商购买有价电信卡而预先支付的类似押金性质的款项在“其他应付款—押金及
保证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用户预存服务费:核算公司收到用户预交的通信费用,该部分预收账款是用户
通过现金预交、卡类充值或购买预置话费的识别卡等方式在计费系统中记录的用户可以接受
的通信服务的权利,包括综合计费系统用户和智能网计费系统用户等的预存款项。
该科目按系统平台进行明细核算。其借方发生额一般核算由用户预存服务
费结转收入的金额。
充值缴费卡进行充值时由“充值缴费卡预存款“明细科目转入本明细科目(包
括本发本充和异发本充)。
代理商或用户向特定充值账户预交的用以转入其他用户预存款账户或冲抵
其他用户欠缴通信服务费的款项,以及用户申请需要安装业务而预先缴纳的款项,也应视同“用
户预存服务费“处理。
充值缴费卡预存款:指公司已出售的,用于缴费目的,尚未进行充值缴费的卡
类预存款,包括全国通用充值缴费卡(一卡冲)、省内或本地充值缴费卡。反映公司发行的充
值缴费卡的销售增加、异地结算转出转入和充值转出情况,按具体卡别进行明细核算。
充值缴费卡按面值发行不能折价出售。
充值缴费卡充值时由本明细科目转入“用户预存服务费“明细科目。
充值缴费卡漫游结算时将卡归属地本明细科目通过“内部往来“转入充值对
象归属地本明细科目。
电话卡预存款:指用户为获取通信服务权利而购买电话卡形成的卡类预存款,
包括 IC 公话卡、IP 电话卡、密码记账卡。反映公司发行的电话卡的销售增加和使用结转收
入情况,按具体卡别进行明细核算。
该科目在具体卡别名称下一级分别按“面值”和“销售折扣”进行明细核算,“面
值”指所销售卡表明的面值金额,“销售折扣”指实际销售金额和面值之间的差额。
电话卡销售时应按实际销售现金流记账(“面值”指所销售卡表明的面值金
额,含在面值之上赠送的话费,即卡面标明 100+10,面值则为 110;“销售折扣”指实际销售
金额和面值之间的差额;面值和销售折扣必须分别记账)。
电话卡使用时应在卡归属地进行收入确认,应以卡归属地的面值出账收入
金额为基础,根据卡面值和折扣账面余额计算的综合折扣率计算实际的现金流收入,同时分
别结转卡面值和销售折扣。
电话卡漫游结算时,由卡发话地根据本发话地的结算收入(异发本打)和
支出(不包含境外地区的本发异打),乘以该种卡的结算比例(由市场部门确定),记录本发
话地的网内网间结算收入和支出,同时增加或减少“内部往来“科目金额。全国漫游卡在全国
范围内结入金额应等于结出金额;省内漫游卡在本省范围内结入金额应等于结出金额。
由于该种卡在已销售未充值缴费前,无法区分所归属专业,统一在一个专
业核算,待实际缴费充值后再将实际缴费充值金额由本明细科目转出而转入“用户预存服务费”
相应专业相应明细科目。
待转销无现金流预存款:指由于计费或充值系统原因,对于用户获得的各种无
现金流预存款(包括预存话费赠话费、通信消费赠话费、充值缴费卡充值赠话费以及其他形
式的通信服务费赠送),无法在系统中单独设置无现金流账户或通过单独标识的方式进行管理,
则应在计费系统中将其视同有现金流预存款销账,通过在财务账面设置与有现金流预存款科
目对应的“待转销无现金流预存款”科目对该部分无现金流预存款进行备抵核算。对于该类无
现金流预存款,应于发生时同时归集入有现金流预存款和“待转销无现金流预存款”科目,并
采用合理的方法估计用户使用该部分无现金流预存款的持续时间,在最佳估计的持续时间内
对所归集的无现金流预存款金额进行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冲减摊销期财务账面收入。
每月必须对本科目中“用户预存服务费”、 “充值缴费卡预存款“及“电话卡预存
款“账面数据和相应系统数据分明细进行会业核对,并及时处理核对差异。
通信终端款:指公司因销售通信终端而按销售合同向购买方收取的预付款。
卡设计及制作费:指公司按有价通信卡或手机识别卡销售合同向购买方预收的
卡设计及制作费。
出租通信商品租金:指公司因出租通信商品业务预收的租金。根据营业税相关
规定,出租通信商品预收的租金在结转收入时,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 号))。
出租其他资产租金:指公司因出租非通信资产预收的租金。根据营业税相关规
定,出租其他资产预收的租金应于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ICT 款:指公司因 ICT 业务预收的款项。
2141 代销商品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受托代销商品的价款。公司代销国外商品的价款,也在本科目核
算。
本科目核算的受托代销商品的价款包括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受托代销商品和视
同买断方式的受托代销商品。联通集团接受联通华盛委托代销商品所产生的代销商品交付成
本也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存货项目,与“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余额相抵后为零。
2151 应付职工薪酬
本科目核算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辞退福利(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本科目只核算公司合同制员工的应付人工成本,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应
付人工成本、社会直销人员的代理佣金等,在“应付账款—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和“应付账款
—代理费”科目核算;外商投资公司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在本科目
核算。
合同制员工是指与联通集团所属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论合同期限
的长短,即包含长期合同员工和短期合同员工。
劳务派遣人员是指由劳务中介公司派遣到公司的劳务人员,该等劳务人员的工
作内容、工作时间由公司相关部门向劳务人员个体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成果由公司负责,
所有形式上由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直接与联通集团所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并由劳务公司派遣和管理,但实质上由公司管理并为公司服务的劳务人员均作为劳务派遣人
员;由其他具有专业服务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如专业咨询、检测、物
业管理、维修维护、经济警察保安等),并由其向公司派驻的专业服务人员不属于劳务派遣人
员的范围,公司为此支付的相应专业服务费用应根据服务类别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项目中。
工资(也称工资性支出或薪酬总额)指根据公司工资管理办法及各种奖励办法
应当发放给公司合同制员工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如
月奖、季奖、年奖、劳动竞赛奖及直销奖、客户发展奖等各种临时性的奖金)、以及为了补偿
公司合同制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向其支付的津贴和为了保证公司合
同制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向其支付的物价补贴等,如过节费、加班费、夜班津贴、综
合补贴、高原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以及支付给公司聘用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员、返聘人员、
借调人员的工资。。
职工福利费:指公司合同制员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如独生子女费、
伙食补助费、探亲路费、防暑降温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
公司应当据实列支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指公司按照国务院、地方政府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应向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及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不在本科目核算。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指公司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
术和提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按照财务规则和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应在实发薪酬总额的基础上按确定的计提比例计提相关成本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公务费(指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
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业务费(指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兼课酬金
(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实习研究费(指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
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实习收入则以收抵支)、设备购置费(主要指购置
非固定资产范围的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指将本单位员工选
送到院校或主管部门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等。
住房公积金:指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
构缴存的款项。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辞退福利(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指公司因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
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
离退休人员费用:指公司为离退休人员(不包括内部退休人员)计提并支付的
费用,包括生活费、医疗费(包括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保险、补助、住房
提租补贴、异地安家费等离退休人员的所有费用,包括以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一次性计提并
在未来分次支付的费用,以及各种临时性的费用支出。
内部退休员工费用:指公司为内部退休人员计提并支付的生活费等费用,包
括以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一次性计提并在未来分次支付的费用,以及各种临时性的费用支出。
各种补贴:指公司支付给合同制员工的未计入工资项目的其他补贴,包括住
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房消费津贴等。
劳动保护费:指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合同制员工实际支付的以实物形式发放的
合理劳动保护支出,如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工作服、标志服、防寒防雨服、手套、安全
保护用品等以实物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劳动安全标志、安全手册及安全操作规程
的印制费等。
员工管理费: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列支的合同制员工的管理费,包括员工的
招聘解聘费用、技能鉴定费等。
其他人工成本:核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职工薪酬,包括拨备内退人员生活费
及拨备住房补贴、员工股份期权等款项。
员工股份期权:指公司根据已授予职工的股份期权在未来预计可行权的股
份期权数量和授予日员工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计算的当期所授予员工股份期权的成本金额。
授予日员工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一经确定即不能改变。
为了确保“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情况与职工薪酬的损益科目勾稽关系相符,所有职工
薪酬项目均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等负债科目核算,包括应于实际支付时计列的职工薪酬,
如劳动保护费、员工管理费及其他公司未事先承诺的、无规律临时性的费用支出。
除外商投资公司计提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下级公司收到的上级拨入职工薪酬
外,全部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应统一通过“职工薪酬”科目归集。
2155 应付利息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各种融资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发行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长期借款仅指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仅指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的应付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和应付债券利息按期计提的利息分别计入“长
期借款—应计利息”和“应付债券—应计利息”,不在本科目核算。
2161 应付股利
本科目核算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支付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公司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作账务
处理,但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2171 应交税费
本科目核算公司根据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费、土地增值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
(指公司代扣代缴的企业员工和其他个人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代扣代
缴税费、防洪水利建设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等。公司交纳的耕地
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应交增值税:公司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
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
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在“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明细科目核算。
进项税额:指公司国内采购货物(包括向同一法人主体的上级公司采购货物)、
进口货物、接受国内投资的物资、接受增值税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
税,借记记本明细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贷记记本明细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
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通过本明细科目核算。
销项税额:指公司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记本明细科目;发生销售退回时,借记本明细科目。公司将购买、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指公司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
等原因,无法用于销售目的,其原记录的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如“待处理财产损
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等),同时贷记本明细科目。
已交税金:指公司在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指公司出口货物应享受的退税额或抵
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的情况。
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指公司在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
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或“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应交
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经上述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公司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指公司在月度终了,通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或“应交增
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全部转入的金额,以及本
月上交前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
2165 内部往来
本科目核算联通集团内部同一法人主体上下级单位间的各项现金和非现金往来,
包括收入缴款、经费拨款、工程拨款、资产调拨、内部结算、托管往来等。
收入缴款:核算下级单位按规定上缴和转账上划的营收款项。
经费拨款:核算上级单位按预算拨付给下级单位的经费(包含现金拨付和代付
款)。
工程拨款:核算上级单位按预算拨付给下级单位的工程款项(包含现金拨付和
代付款)。
资产调拨:核算上、下级单位间各种实物资产的调拨。
内部结算:核算同一法人主体内部不同单位之间进行的结算业务,包括国内长
途语音集团内网间结算、国际长途语音集团内网间结算、与运营商网间结算、漫游卡结算、800
业务结算、国际电路及端口租费和其他一站式结算等。
托管往来:核算同一公司一个账套内“移动网络公司“专业与其他专业间的往来。
本科目在联通集团内部同一法人主体上下级单位核算时应保持一致,该法人主体
汇总报表时本科目抵销为零(省内上下级单位发生的内部往来,在该省汇总报表时抵销为
零)。
2181 其他应付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应付的押金及保证金、
代扣代交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在本科目核算。
押金及保证金:指公司收到的关联公司、非关联公司或个人支付的各种形式的
押金和保证金,包括用户押金及保证金、代理商押金及保证金和其他押金及保证金。联通进
出口因接受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委托代理采购进口设备而向对方收取的关税保证金只能在本
科目核算。
代垫款:指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因替本公司临时垫付各种款项或费用而应由
本公司偿还给对方的款项。一般情况下,代垫款均有实际的经济业务为前提,并且由对方公
司直接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联通集团内关联公司间临时垫付的工程资金和运营资金等在本
科目核算。
暂收款:指公司因接受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某些业务而由对方
暂时支付给本公司的款项,属暂收款性质。本科目核算内容需以受托代办业务为前提。联通
进出口因接受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委托代理采购设备而向对方收取的项目设备款和相关的设
备杂费只能在本科目核算。
关联公司之间借款:指联通集团内部关联公司之间没有实际经济业务作为依托
的相互间单纯的资金拆解或借款转贷,一般为境外关联公司与境内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
业务。关联公司之间通过金融机构形成的委托贷款业务不在本科目核算。
个人承担的社保等支出:指由个人承担、公司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在实际发生时,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转出计入本明细科目贷方。
2182 应交上级利润、2183 所属上交利润
本科目核算同一法人主体内上下级单位间的年度损益划转和所得税的划转(汇总
纳税的情况下)。
年度损益划转:指根据同一法人主体上级公司的要求,分公司应交和实际上交
上级公司的利润或上级公司实际下拨分公司的利润。
汇总缴纳所得税:指在汇总纳税情况下,根据同一法人主体上级公司的要求,
上交上级公司代分公司缴纳的所得税。
“所属上交利润”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应交上级利润”项目。
2211 预计负债
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
损合同等预计负债。
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被投资单位出现超额亏损,投资公司需要承担额外损
失的,应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均减记至零的
情况下,对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规定仍然需要承担的损失金额,也在本科目核算。
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时确认预计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
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301 长期借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借
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含 1 年)的各种借款,在“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款本金:指公司借入的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的本金(含到期一
次还本付息和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借款)。
应计利息:指公司借入的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
借款产生的按期计提的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借款按期计提并支付的利息在“应付利息“科
目核算,不在本科目反映)。
利息调整:指按长期借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和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之间的差额。
联通集团内部关联公司之间单纯的资金拆解(不包括关联公司之间通过委托贷款
形式形成的资金拆解),在“其他应付款—关联公司之间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311 应付债券
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公司发行一年以上到期的
长期应付债券和一年内到期(含一年)的短期应付债券,均在本科目核算。
面值:指公司发行的应付债券的票面值。如按贴现方式发行债券,“面值”是指
债券票面值扣除贴现息后的金额。
利息调整:指公司发行应付债券的票面值和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间的差额以及
应付债券存续期内按债券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
应付利息之间的差额。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是指所发行债券的票面金额(以贴现方式发行的
应减去贴现息)加上债券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债券发行费用(包括交
易费用、税金和其他与发行债券直接相关的费用)的净值。
应计利息:指公司发行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期以票面利率计算计提的利
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按期计提并支付的利息在“应付利息”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应付债券存续期内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应付债券利息”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的票面利息计入“应付利息”(指分期付息、到期一次
还本的债券)和“应付债券—应计利息”(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差额计入“应付债券—
利息调整”。
公司应当设置“企业债券备查簿”,逐笔登记企业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
还本付息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单位、转换股份等资料。公司
债券到期兑付,在备查簿中予以注销。
2321 长期应付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
融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企业融资租入的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
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固
定资产“等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
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
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331 专项应付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该款项形成资产后一般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资金等)。
公司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对未形成
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
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3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
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小于其
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借记商誉等科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借记“资本公
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项目备查辅助核算。
2361 递延收益
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固定电话装移机工料
费收入、市话初装费收入、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积分回馈等款项。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收到或应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贷记
本科目;自相关长期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分
次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相关资产处置、报废时,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
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
或应收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未来期间,按应补偿的金额分期转入“营
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不计入本科目,直接
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不征税的政府补助: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府补助。根据现行税务文件的规
定: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
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①
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①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
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①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
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
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1 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9]87 号))。
市话初装费收入:指公司以前年度收取需在受益期内摊销的市话初装费收入。
固定电话装移机工料费收入:指公司受理固定电话装移机业务收取的工料费收
入,自收取的当月起在 120 个月内平均摊销结转。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指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租赁,公司(承租人)应将售价与
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
的款项,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形式。
积分回馈:指公司按照开展的积分计划活动的要求,以用户当期可兑换的积分
为基础,合理预计用户在积分有效期间内换取公司自身的通信服务或第三方公司的产品或服
务的积分价值。
2371 未确认融资费用
本科目核算公司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或资产成本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资产: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
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
始直接费用),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
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
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
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付款”,作为其抵减项目。
3101 股本
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股本。
公司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股本溢
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3111 资本公积
本科目核算公司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国家财政拨款形成的所有者利得和损失,公司对外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形成的所有者利得和损
失,因实施员工股份期权而产生的以股份结算的期权成本,以及其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利得和损失。
股本溢价:指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在股份
有限公司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的情况下,指公司所取得的超出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扣
除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剩余的部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借记的长期股权投资及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应收股利
之和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本科目。公司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时,所转换股
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股本票面值之间的差额也计入本科目。该部分资本公积可用于转
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其他资本公积:指除股本溢价外,计入资本公积的其他事项,包括权益法下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下有关所得税影响、股份
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拨款转入、国家独享资本公
积等。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指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投资企业按股权比例应享有的
部分,该部分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待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需按长期
股权投资的处置比例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下有关所得税影响:指与当期及以前期间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指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
的,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
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资本公积)。
拨款转入:指公司收到国家财政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的拨
款项目完成并形成相应资产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享有的部分。
国家独享资本公积:指国家专项拨款、各项基金转入、税收返还或专项减
免、国家拨付流动资本等政策原因形成的,国家财政明确规定计入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的部分。
该部分资本公积经国家批准后可用于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其他:指公司形成的除上述原因外的资本公积项目。2007 年 1 月 1 日前形
成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无法偿还的应付款项、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准备、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冻结利息等项目形成的资本公积也转入本科目,2007 年 1 月 1 日后,上述事项不
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3121 盈余公积
本科目核算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非法人企业(分公司)不得计提盈
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指公司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留存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企业储备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任意盈余公积:指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按照批准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留存
收益,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市话初装费摊销:指公司摊销的市话初装费形成的净利润转入。
3141 利润分配
本科目核算公司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及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
额。
未分配利润:指年末尚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年度终了系统自动将“利
润分配”其他明细科目(不包括”转应缴上级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明细科目。
其他转入:指公司按规定用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外商投资
企业提取的企业储备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指公司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外商投资企
业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应付现金股利和利润:指公司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应分配给股东或投资
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转作股本的股利:指公司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应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
转应交上级利润:指下级分公司将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全额上交上级公司而转
入“应交上级利润”科目。
3142 上级拨入资金
本科目核算下级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付的权益资金。本科目余额一般不应发生变
动。
公司应定期核对上交、下拨数及余额。月份终了,上级单位“拨付所属资金”期末余
额与所属各下级单位“上级拨入资金”期末余额应核对相符。期末汇总报表时,本科目的余额
与上级公司“拨付所属资金”科目的余额抵销为零。
4107 劳务成本
本科目核算系统集成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按项目归集 ICT 业务发生的劳务成本。
期末将本科目归集的”劳务成本”金额按照工程进度和费用类型结转计入成本的相
关明细科目中。
4207 研发支出
本科目核算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本科目按研究
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费用化支出:指公司自主开发研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以及开发阶段发生的不
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
直接材料:指公司在研发项目中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直接职工薪酬:指公司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
会保险费及其他劳动报酬等直接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折旧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指公司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
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或租赁费用;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的摊销费用。
新产品试制费和中间试验费用:指公司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
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
验费等。
合同费:指公司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
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合同费用。
申请注册费:指公司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
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其他:指公司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
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
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资本化支出:公司自主开发研究项目在开发阶段发生的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
支出。资本化支出下设的明细科目与”费用化支出”的明细科目一致。
公司自主开发研发项目在研发阶段发生的全部支出首先在本科目进行归集,每月
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按其支出性质转入管理费用的人工成本、折旧费等相关明细
科目中。本科目归集的”资本化支出”金额在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
目。
4307 职工薪酬
本科目用于归集公司计提的全部人工成本,包括合同制员工的人工成本、劳务派
遣人员的人工成本等。
期末按照员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劳
务成本”和”研发支出”等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水平,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规
定和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核定,本科目所列示的明细项目不代表该项费用是否可以发放以及发
放的水平。
本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指标说明参见”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所取得的资费收入,以及联
通集团企业网内网间、联通集团内各有关单位与其他电信企业间网间互联电信业务的结算收
入和结算支出。
移动通信专业业务收入(包括 GSM 和 CDMA)。
通话费收入:指移动电话用户本地通话费收入、漫游通话费收入、长途通
话费收入。
区内通话费:指移动电话用户本地通话费收入。
漫游基本通话费:指移动电话用户自本区出访的漫游费收入,包括出访
国内、国际、港澳台地区等。
非漫游长途通话费:指移动电话用户自本地拨打长途电话产生的通话费
收入,包括拨打国内、国际、港澳台地区长途电话等。
漫游长途通话费:指移动电话用户在漫游地拨打长途电话产生的通话费
收入,包括拨打国内、国际、港澳台地区长途电话等。
无线 IP 超市(公商话)收入:指无线 IP 超市(工商话)用户产生的区
内通话费、长途通话费(国内、国际和港澳台)。无线 IP 超市(工商话)用户不应当产生除
区内和长途通话费外的其他通信收入,如果产生了其他收入也不能计入本科目,而计入其他
相应的收入明细科目。
月租费收入:指移动电话用户按月交纳的固定费用收入。
其他功能服务费收入:指移动电话用户使用新功能服务项目的基本使用费
收入,包括“呼叫转移”、“来电显示”、“主叫拒显”、“呼叫限制”、“呼叫等待”、“呼叫保持”、
“遇忙回叫”、“多方通话”等明细项目。
移动数据业务收入:指移动电话用户使用的信息服务业务收入、短消息服
务收入、手机上网通信费收入等,包括:
短消息:包括移动电话用户使用点对点短信的业务收入、10158 短信听
收入(指用户拨打业务接入号 10158,向用户发送语音短信产生的收入)、行业短信收入等。
联通在信:指以“联通在信”为品牌,基于短消息方式由移动用户发起的
信息点播和定制业务。
语音增值业务收入:包括“联通丽音”、“语音信箱”、“声讯台收入”等。
联通丽音:也叫丽音街收入。是指接入代码为“10155/56/57/59”、基
于 CDMA 和 GSM 网络的语音增值业务平台实现的语音应用内容类的增值业务收入,包括通
信费和信息收入。
语音信箱:指基于 CDMA 和 GSM 网络语音留言等服务的收入,通
常以月租费的形式体现。
声讯台收入:指基于 CDMA 和 GSM 网络的语音增值业务,即用户
通过语音拨打特服号,接入社会声讯台,享受相应服务的通信费和信息费收入。
炫铃收入:指移动用户通过多种方式设定或管理送给呼叫自己的用户的
个性化回铃音收入,包括月租费、用户更换内容时产生的通信费和铃音信息费。
CDMA1X 业务收入:包括“互动视界”、“神奇宝典”、“掌中宽带”、“彩
e”、“定位之星”、“视讯新干线”等。
互动视界:指基于 CDMA1X 网络的 WAP 浏览/下载/PUSH 类等业
务收入(含基于 CDMA IS-95A 网络的同类业务收入)。
神奇宝典:指基于 CDMA1X 网络的 BREW/JAVA 的下载/在线应用
类等业务收入。
掌中宽带:指基于 CDMA1X 网络的“无线上网卡+PC/PDA”方式、“手
机+数据线+PC”方式或其它应用于各种行业应用的特殊终端实现的 CDMA1x 无线上网业务
(包括 VPDN 等)收入。具体包括:
(1)以 Card/card 为账号/密码的“掌中宽带”用户产生的收入;
(2)VPDN(包括一次性拨号接入和二次拨号接入)用户所产生的收入;
(3)除以上两种类型外的 CDMA1X 移动数据传输的行业用户(如:移动 POS、
远程监控等)产生的收入。
彩 e:指基于 CDMA1X 网络的 U-IMAP4 移动多媒体邮件业务收入。
定位之星:指基于 CDMA1X 网络(包括 GPS+通信模块)的位置类
业务收入。
视讯新干线:指基于 CDMA1X 网络,通过智能型的移动电话终端,
为用户提供除传统语音业务外的无线数据业务增值业务收入。
GPRS 业务收入:包括 WAP、彩信、JAVA 等 G 网数据增值业务通信费
及信息费收入。
WAP 收入:指用户使用 G 网互动视界业务(含全网接入和本地接入)
所产生的通信费、信息费收入。
彩信收入:指用户使用 G 网彩信业务(含全网接入和本地接入)所
产生的通信费、信息费收入。
JAVA 收入:指用户使用 G 网 JAVA 业务(含全网接入和本地接入)
所产生的通信费、信息费收入。
如意呼:指用户使用公司提供的系统自动对客户漏话进行短消息方式通
知功能所产生的短信移动增值业务收入。
短信秘书台:指用户使用人工秘书服务、漏话提醒、资讯信息以及通信
外服务而产生的移动增值业务收入。
两网通:指用户使用公司提供的利用寻呼系统资源通过短信平台为客户
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功能所产生的增值业务收入。
企业间网间结算支出:包括“企业内网内结算支出”、“企业内网间结算支出”和“企
业间网间结算支出”。
企业内网内结算支出:指同一法人主体内省际或省内同一通信专业(移动
专业或固网专业)在各分公司间的漫游结算或其他结算产生的结算支出,包括除了对端出租
电路业务结算外的电话卡漫游结算、800 业务结算、长途语音业务结算、移动业务语音漫游
结算、移动业务上网漫游结算等,包括“同一专业省际结算支出“和“同一专业省内结算支出“。
在联通集团层面的汇总报表中“同一专业省际结算支出“应与“同一专业省际结算收入“相抵为
零;在省公司层面的汇总报表中“同一专业省内结算支出“应与“同一专业省内结算收入“相抵
为零。
企业内网间结算支出:包括“同一法人主体内结算支出”和“不同法人主体间
结算支出”。
同一法人主体内结算支出:指同一法人主体内不同通信专业间(移动专
业与固网专业)的结算支出。凡属同一法人主体内部由某一专业发起并全额确认收入,再根
据联通集团规定的专业间结算标准向其他专业进行结算的业务,均在本科目核算。在该主体
汇总报表中“同一法人主体内结算支出“应与“同一法人主体内结算收入“相抵为零。
不同法人主体间结算支出:指不同法人主体间的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间的结算支出。由某一
通信专业发起并全额确认收入,再根据联通集团专业间结算标准向其他法人主体的同一专业
或不同专业进行结算的业务,均在本科目核算,如运营公司广东分公司和联通国际间基于移
动 GSM 专业的漫游结算。在联通集团层面合并报表中“不同法人主体间结算支出“应与“不同
法人主体间结算收入“相抵为零。
网内网间结算:包括“企业内网内结算”、“企业内网间结算”、“企业间网间
结算”等,分别结算收入和结算支出明细核算。
企业内网内结算:指联通集团内同一通信专业(如移动 GSM 专业、移
动 CDMA 专业、长途专业、数据专业、固话专业)在境内各地区分公司间的漫游结算或其他
结算产生的结算收入和结算支出,而无论该专业是否分属境内不同的法人主体。在联通集团
的合并报表中相抵为零。
企业内网间结算:包括“同一法人主体内结算收入、支出”、“不同法人
主体间结算收入、支出”。
同一法人主体内结算收入、支出:指联通集团在境内同一地区的同
一法人主体公司内部不同通信专业间(主要是移动 GSM 专业、移动 CDMA 专业和长途专业、
数据专业间)的结算收入和支出。凡属同一法人主体内部由某一专业发起并全额确认收入,
再根据联通集团规定的专业间结算标准向其他专业进行结算的业务,均在本科目核算,如移
动专业拨打 IP 电话结算、无线公商话收入结算等。在该主体汇总报表中相抵为零。
不同法人主体间结算收入、支出:指境内部分在同一地区的联通集
团所属分公司的通信专业(移动 GSM 专业、移动 CDMA 专业、固话专业)和新联通所属分
公司的通信专业(移动 GSM 专业、移动 CDMA 专业、长途专业、数据专业)间的结算收入
和结算支出(凡属联通集团内同一地区不同法人主体不同专业间(不包含寻呼专业的人工增
值服务收入),由某一通信专业发起并全额确认收入,再根据联通集团专业间结算标准向其他
法人主体的其他专业进行结算的业务,均在本科目核算,如移动专业拨打 IP 电话结算、无线
公商话收入结算等);以及联通集团境内公司和联通澳门、联通国际相互间基于同一通信专业
基础上发生的漫游结算和其他结算,如新联通广东分公司和联通国际间基于移动 GSM 专业的
漫游结算收入和支出,联通澳门和联通集团境内公司间基于移动 CDMA 专业的漫游结算收入
和支出。在联通集团合并报表中相抵为零。
企业间网间结算:指联通集团内企业与集团外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结算收
入和支出,包括国内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铁通、中国网通、中国卫通
等)、港澳台和国际电信运营商。联通集团内境内公司和境外、国外公司间的企业内网间结算
不在本科目核算。
出租收入,包括“出租电路收入”、“出租网元收入”、“出租设备收入”等。联
通集团向新联通出租国际出入口局设备的租赁费收入在“出租设备收入”科目核算。
其他,包括“特号费”(指通信终端的特殊号码使用费)、“手续费”、“滞纳
金”、“停机保号收入”、“售卡预收沉淀资金收入”、“转网费”、“销户费”、“代维费收入”等。
长途通信专业业务收入。
语音业务收入(以下语音业务收入均分别国内、国际、港澳台长途核算)。
卡类业务收入:指用户使用各种 193 卡拨打长途电话产生的通话费收入。
注册用户收入:指注册用户通过公司 193 主叫接入号拨打长途电话产生
的通话费收入。
语音专线收入:指公司提供长途专线业务产生的长途电话通话费收入,
包含 95、96 落地直连业务产生的端口月租费(计入“国内长途”)和长途费。
网内网间结算、出租收入、其他收入等基本同“移动通信专业业务收入”。
数据通信专业业务收入。
语音业务收入(以下语音业务收入均分别国内、国际、港澳台长途核算)。
卡类业务收入:指用户使用各种 IP 卡拨打电话产生的通话费收入。
注册用户收入:指注册用户通过公司 17911 主叫接入号拨打电话产生的
通话费收入。
语音专线收入:指公司提供 IP 专线业务产生的通话费收入,包含 95、96
落地直连业务产生的端口月租费(计入“国内长途”)和长途费。
IP 超市业务收入:指公司设立的 IP 超市产生的通话费收入。
互联网业务收入。包括:
互联网拨号业务收入:指用户通过 165 拨号上网产生的开户费及网络使
用费收入,分为卡类用户和注册用户。
互联网专线收入:指公司提供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收取的开户费和网络
使用费收入。
家庭宽带业务收入:指用户通过小区宽带上网产生的开户费及网络使用
费收入。
邮箱收入:指用户使用 165 如意邮箱、企业邮箱等产生的收入。
IDC 收入:指用户使用公司提供的主机托管、虚拟主机、主机出租、端
口出租等单元设备网络资源所产生的开户费、调试费、网络使用费、服务费收入。
其他收入:指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其他业务产生的收入,如公司自建
网吧或与他人合建网吧产生的收入(联通网苑收入)等。
视讯业务收入:指公司提供基于宽带 IP 网络用于综合传送话音、图像、数
据信号的远程视讯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视讯会议业务收入”、“注册可视电话、在线通业
务收入”、“宝视通卡/在线通卡业务收入”等。
新业务收入:指用户使用数固专业开发的固网增值业务(包括语音增值、
互联网增值、融合增值)所产生的信息费、功能费、通信费)等,包括 1010 名企热线、10176
业务、95 系列增值业务和其他新业务等。
1010 名企热线:指企业单位用户开通以 1010 开头的号码提供的业务,
所产生的号码使用费、通话费、线路费。
10176 业务:指用户拨打以 10176 开头的号码提供的语音增值业务,产
生的信息费。10176 的业务功能有电话聊天、电话点歌、电话听歌等。
95 系列:指用户拨打以 95013 和其他以 95 开头的号码所提供的语音增
值业务,产生的信息费和功能费。
其他新业务:指用户使用其他固网增值业务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
10191/10114 语音信息查询业务、10170 业务、网络存储业务(如意 U 盘、数据保管箱、如意
博客等)、如意杀毒业务、游戏、即时通信、IP 电子卡、小额支付、影视娱乐、10175 电话会
议业务、e 企连通(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应用服务)、如意传真(计算机收发传真业务)、企
业安全、企业邮箱、企业网站等。
网内网间结算、出租收入、其他收入等基本同“移动通信专业业务收入”。
固定通信专业业务收入(固话专业)。
月租费收入:指本地网固定电话用户的月租费收入。
基本通话费:指本地网固定电话用户拨打区内、区间和长途电话(分为国
内、国际及港澳台等)产生的通话费收入。
其他功能服务费业务:指本地网固定电话用户使用新功能服务项目的基本
使用费收入,包括“炫铃收入”、“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三方通话”、“来电显示”等。
网内网间结算、出租收入、其他收入等基本同“移动通信专业业务收入”。
新时空 CDMA 网络租赁收入:指依据联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协议,新时空向
联通集团和新联通出租移动 CDMA 网络容量产生的租赁收入。该项收入与联通集团和新联通
“移动 CDMA 专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电路及网元租赁费—CDMA 网络容量租赁支出”明细科
目的金额相等,在联通集团合并报表中相抵为零。
1001 客服业务收入:指依据联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协议,新国信针对联通集团
和新联通内各项通信业务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话费查询及其他客户服务产生的收入。该项
收入应与联通集团和新联通其他专业“营业费用—客户维系成本—1001 客服支出”明细科目的
金额相等,在联通集团合并报表中相抵为零。
寻呼及人工增值业务收入。
人工增值服务收入:指新国信利用其寻呼人工坐席资源开展人工增值服务
而取得的收入。包括依据联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协议,与联通集团和新联通相关专业进行话
费分成的业务收入,如“联通秘书收入”、“两网通收入”、“直联收入”等;以及将寻呼人工坐席
外包成立集团呼叫中心而获得的“呼叫中心收入”。
新国信利用其寻呼人工资源,为联通集团和新联通其他专业提供通信产
品的电话营销、客户维系等营销活动,以及代收话费、欠费追收等综合服务等产生的收入在“其
他业务收入—代办业务”中反映,不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
寻呼业务收入:指向传统无线寻呼用户按月收取的服务费收入,包括“本地
网收入”、“省网收入”、“国网收入”等。
其他资产的电信业务收入:指联通集团内的子公司除 GSM、CDMA、数据、
长途、固话、新时空、1001、寻呼及人工增值、华盛等专业外的“其他资产”专业产生的与电
信业务直接相关的收入,如出租收入、位置服务工程、BREW 技术服务、BREW 测试、无线
增值业务服务收入等。上述收入的专业归属必须为“其他专业”。
本科目除期末转入本年利润时在借方核算外,其他所有业务都必须在贷方核算。
为获取联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信息、联通集团与境内外其他电信运营商的交易
信息,本科目中的“网内网间结算”、“出租收入”、“代维费收入”、“CDMA 网络租赁收入”、“客
服业务收入”均必须按交易单位设置单位辅助核算(特别是涉及联通集团内部关联公司和其他
电信运营商)。
5102 其他业务收入
本科目核算联通集团内各公司除基础电信业务收入和增值电信业务收入外的其他
业务收入。
销售通信商品:指公司出售通信终端、手机识别卡、有价电信卡等通信商品实
现的收入。
通信终端:联通华盛销售手机等通信终端产生的收入在本科目核算。
手机识别卡、有价电信卡:联通兴业向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销售手机识别
卡和有价电信卡产生的销售收入在本科目核算。联通集团内各公司对外销售手机识别卡产生
的销售收入在本科目核算,而销售有价电信卡中附带的通话费不在本科目核算。
代办业务:指公司为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代办工程、代理采购、代收话费、
欠费追缴、代理话务量、代理电话营销和客户维系等业务而获取的代理服务收入以及以收取
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商品产生的手续费收入等。
联通进出口代理联通集团内外部单位采购电信设备产生的代理费收入在本
科目核算。新国信代理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所进行的电话营销、代收话费、欠费追收等获取
的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出租通信商品:指出租手机、数据终端等通信商品的租金收入。
出租固定资产:指公司出租房屋建筑物、车辆等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本科目
核算的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无形资产:指公司出租无形资产的租金收入。本科目核算的已出租的土地
使用权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指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产生的租金收入。
技术服务:指公司向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测试技术服务、
工程设计咨询服务等产生的收入。中讯设计院向联通集团内外部单位提供的网络设计和咨询
服务产生的收入在本科目核算。
符合免税条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开发是指公司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
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的研究开发,以及与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是指:①须持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
管部门进行认定;①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
案;①与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必须与技术开发签署在一个合同中,并且与技
术开发收入开具同一张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
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
号)。
符合免税条件的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是指将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和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转让同时享受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免征优惠。技术转让
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免税条件同“符合免税条件的技术开发”的规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企业所
得税的的免税条件如下: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免税条件包括:①享受优
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①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规定的范围;①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①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
门认定;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
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 号))。
5201 投资收益
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获取、持有或处置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等而确
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指公司获取、持有或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
交易费用:指公司为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
免税现金股利:指根据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
红利(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免税利息:指根据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利息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
处置收益/处置损失/处置损益:指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所收到的处置
收入与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处置时将原已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
公允价值累积变动转入本科目的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指公司持有或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益:指公司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持
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免税债券投资:指根据税法规定对利息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债券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收益:指公司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所收到的处置收入
与其账面价值(扣除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差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指公司持有或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
现金股利或利息:指公司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按可供出售
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或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产生的股利收入。
免税利息:指根据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利息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
免税现金股利:指根据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
红利(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收益/处置损失/处置损益/处置损益:指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所
收到的处置收入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处置时将原已计入”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科目中公允价值累积变动转入本科目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指公司持有或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权益法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指公司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按权
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公司应享有或承担的份额。
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居民企业)分配的股利/利润/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非居
民企业)分配的股利/利润:指公司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按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
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公司应享有的份额。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于缴纳企业所得
税。
处置收益/处置损失:指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其账面
价值(扣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差额。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包括将
原按权益法核算已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比例转
入本科目的金额。
交易性金融负债收益:指公司承担或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交易费用:指公司承担交易性金融负债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
利息费用:指公司承担交易性金融负债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
用。
处置损益:指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时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以及处置时将原已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公允价值累积变动转入本科目的金
额。
521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科目核算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
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指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日的公允价值高于(或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指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
表日的公允价值高于(或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时,将原已计入本科目中的公允价值累积
变动金额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5301 营业外收入
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利得、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盘盈利得、违约赔偿等净收入、政府补助利得、债务
重组利得、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指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等取得的净收益(如果处置形成净损失,在“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
程、工程物资净损失”科目核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指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发生的净收益。
盘盈利得:指公司工程物资(在工程建设期外)等盘盈发生的净收益。
政府补助利得:指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或弥补公司费用
或损失的拨款,根据资产摊销期和处置期或费用损失发生的期间,应当计入损益的金额。公
司收到所得税先征后返、流转税先征后返、教育费附加返还等税费返还,也在本科目核算。
公司按规定享受税费先征后返、即征即退政策,如所得税先征后返、流转
税先征后返、教育费附加返还等,均于实际收到返还的税费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
助利得”。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出口退税、直接免税、减征、抵免、增加计税抵扣额等,
不属于政府补助。
公司获取的财政拨款,财政部门规定用于购建长期资产,但相关政策及财
政部门并未明确规定形成资产后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应于实际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
自相关长期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营
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相关资产处置时,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
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公司获取的财政拨款,财政部门规定用于购建长期资产,并且相关政策及
财政部门明确规定形成资产后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应于实际收到时计入“专项应付款”。
公司获取的财政拨款,财政部门并未明确规定用于购建长期资产的,应于
实际收到时分别计入“递延收益”(当该项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费用或损失时)或“营
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当该项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时)。
不征税的政府补助:参见“递延收益“的相关明细科目说明。
债务重组利得:指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时,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以低于应付债务
的金额清偿债务而获取的收益。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指由于债权人死亡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原已确认的债
务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入损益的金额。
捐赠利得:指公司收到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支付给公司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
违约赔偿等净收入:指公司收到的交易对方因合同或交易违约等原因而支付的
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公司资产毁损,保险公司对公司支付的
赔偿金扣除所毁损资产价值(或毁损程度较低的资产所发生的修复费用(即修复无需替换原
有资产))加上处置收入后如为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与主营相关:指公司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
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违约赔偿等净收入。根据税法相关规定,本明细科目核算的
违约赔偿收入应缴纳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3]16 号)
营业税金及附加:指公司以与主营相关的违约赔偿净收入缴纳的营业税金
及附加。
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指公司因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收到税局返还的手续费收
入。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对公司取得的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缴纳营业
税和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
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第 031 号))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人工成本:指从事通信生产、通信产品经营的员工所发生的人工成本支出。包
括合同制员工人工成本和劳务派遣人员人工成本,以及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其他人工
成本等,但不包括由“管理费用”统一负担的员工管理费、辞退福利(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
偿)、员工股份期权费用、离退休员工费用、内部退休人员费用。本科目由“职工薪酬”科目根
据员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转入。
折旧费:指通信生产或营销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以及按规定分摊计入的共
用资产折旧费。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指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的以经营租
赁方式租入的生产或营销用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按规定进行的摊销金额。
无形资产摊销:指公司生产或营销用无形资产按规定进行的摊销金额。
网络维护成本:指为了保证生产或营销用网络设备、线路、OSS(各专业网管、
电子运维、资源管理、网络分析、客户响应等支撑系统)、BSS、房屋及建筑物、楼宇自动化
系统等固定资产(不含车辆)的正常运行而对外支付的大修理、维保、代维、单次日常修理
和网络优化服务费用等,以及为进行上述修理从公司库存中领用消耗的维护耗材及低价仪表
工器具。
大修理:指为了保证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恢复设备或线路原有性能及指
标而进行的维修维护工作,包含计划性的大修理项目和应急性大修理项目。本明细科目核算
的是大修理项目中的委外费用,为大修理项目自购的维护耗材及低价值仪器仪表计入”维护耗
材及低价值仪器仪表”明细科目,不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需要与外单位签署施工合同,由外部劳动力完成对设备、线路的修理。
大修理成本在 2 万元以上(不含 2 万元)。
不构成资本性支出。
符合相关专业的大修理管理规定。
维保:指在设备保修期外,通过与设备制造商或由具有技术服务提供资质
的第三方签订阶段性服务协议(通常为一年),获得有偿技术服务。依照协议条款,维保服务
的提供方在运营商日常维护工作基础上,负责提供疑难障碍处理、系统软件更新、故障板件
维修、备件提供、技术支持、定期巡检等服务,委托方对维保服务质量加以考核。
需要与设备制造商或由具有技术服务提供资质的第三方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内容主要是在日常维护的基础上所提供的高端支持项目。
代维:指通过与设备制造商或具有维护能力与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协议,委
托代理维护服务。依照协议条款,代维服务的提供方作为维护主体,负责代维线路、设备、
机房的全部或部分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等工作,委托方对代维服务质量加以考核。
与维保相比,代维服务内容侧重于日常维护,而维保侧重于故障板件维
修及技术支持等内容
需要与设备制造商或具有维护能力与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合同协议。
单次日常修理:指日常维护所涉及的障碍处理、单次修理、小型检修等费
用。可就单次性有偿技术服务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或达成约定;对需要后续保修
服务的单次日常修理,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本明细科目核算的仅是委外费
用,除修理方包工包料项目外,为单次日常修理自购的维护耗材及低价值仪器仪表计入”维护
耗材及低价值仪器仪表”明细科目,不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维护耗材及低价值仪器仪表:指从公司库存中领用的维护耗材、单位价值
在 2000 元以下(不含 2000 元)的仪器仪表。。
维护耗材及低价值仪器仪表与备品备件的区别:维护耗材是日常维护生
产作业中必须使用的材料,与备品备件的区别是一般具有无法循环使用或故障后无法(不必)
修复的特点,以最小包装单位使用时为消耗。备品备件是由设备厂商专门提供的为保障固定
资产正常运行和修理时限的要求而储备的,各种通信及辅助设备的备用机盘、板卡、模块、
器材等可替换单元,因能够通过修理恢复原有功能而具有可循环使用的特点。
网络优化服务费:指公司为保障安全而对各类通信机房的各类设备、线路、
路由的调整而发生的费用;为满足网络维护需求对网络设备调整、软件二次开发所产生的费
用;通过参数调整或采用相应技术手段对网络进行系统、动态地调整,使现网达到最佳运行
状态,实现网络资源最优化配置的费用;该部分费用是在在原有系统基础上,为进一步改善
信号覆盖范围或质量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对于随新购建固定资产一并购买或买价中包含的网络优化整治服务费用,
以及在其他业主建筑物中安装或布置的室内信号分布系统,初始工程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可予
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其他维护费:指公司执行应急通信任务(抗险救灾、突发事件、重要会议、
重大活动和军事演习等通信保障)及平时演练活动所需的资源费用等。
企业间网间结算支出:指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在向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时,因使
用非关联电信运营商的通信网络而向其支付的价款。非关联电信运营商包括国内运营商和国
际运营商。
网络运行成本:指公司为通信生产、网络运营或市场营销发生的业务费。
规费:指公司向国家各级通信管理部门缴纳的各种行政性收费。具体包括:
频率占用费、卫星测控费、码号资源费、仪器仪表检测费、设备检测费和 IP 地址费等。
水电取暖费:指公司生产部门或营销部门耗用的水费、照明电费、冬季取
暖费。
外购动力费:指公司支付的用于生产部门或营销部门的外购动力电费。
燃料润料费:指公司生产部门或营销部门自用电源等设备的燃料、润料消
耗支出。
车辆使用费: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或营销用车辆有关的各种耗费支出,包
括车辆养路费、车辆油料费、车辆保险费、路桥费、车辆租赁费、车辆修理费、本地交通费、
停车洗车费、年检年审费等。
本地交通费:指公司生产部门或营销部门发生的本地交通费用支出,不
含市县间的交通费。
租赁费:指公司租用生产或营销用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电路、网元及网
络资产等方面的支出。
网络资产:指依据联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协议,联通运营向新时空租赁
网络资产支付的租赁费。该项支出与新时空的“主营业务收入—出租网络资产”明细科目的金
额相等,在联通集团合并报表中相抵为零。
通信费:指公司生产部门或营销部门发生的通信费用支出,包括电话/传真
费、手机话费、专线费等。
办公费:指公司生产部门或营销部门日常办公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办
公用品及耗材、办公用话机、办公用家具、技术资料费、文印费、图书报刊费、除账单邮寄
费外的邮寄费等。
差旅费:指公司生产或营销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含市县间的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补贴等费用,包括生产差旅(组巡、巡检、网络优化调整、工程配合、技术支
持、验收、调研等)、会议差旅、培训差旅等。
设备调整费:指公司生产部门或营销部门零星固定资产搬迁、调拨时的各
种拆卸、安装、运输等耗费支出;设备调整发生的相关车辆消耗、交通费、通信费、人工费
等费用在其他相关科目列支。
物业管理费:指委托外部物业管理单位对通信生产或营销用房屋进行维护
与管理所支付费用,包括为通信生产或营销用场地支付的各种鲜花、植物的费用。
业务用品印制费及材料费:指公司发生的各类非业务宣传的营销业务用品
的设计、印刷及制作费(包括表单印制费、发票印制费、标牌印制费等),以及为他人代维资
产发生的材料等维修费用。
账单邮寄费:指公司向用户邮寄通信费账单、发票等发生的费用。
财产保险费:指公司为网络性资产和其他通信生产、营销用资产投保财产
险所发生的财产保险费支出(不含车辆保险费)。
电信卡制作费:指公司支付的有价电信卡制作及卡面设计费支出。实体卡
的制作费应由“库存材料—有价电信卡”明细科目贷方转入。
互联互通邮电侧接口汇接局:指由“长期待摊费用”中的“互联互通邮电侧接
口局”明细科目摊销转入的金额。
外市电引入:指由“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外市电引入”明细科目摊销转入的
金额。
拨测费:指公司用于新业务拨打测试、网络优化及维护测试等而发生的测
试终端等支出。
IT 服务成本:指公司为取得 IT 服务收入及 IT 业务集成设备销售收入而发生的
相应成本支出,具体包括系统集成服务、软件服务、外包服务、知识服务、专业服务及 IT 业
务集成设备销售成本等。
技术支撑支出:指公司因网页设计、内容编辑制作或购买、网站内容更新、网
络信息安全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广告传媒业务成本:指公司为取得广告传媒业务收入而发生的相应成本支出,
具体包括纸质黄页销售成本、广告媒体制作成本和信息广告发布成本等。
5402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科目核算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及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
税等。
5405 其他业务成本
本科目核算联通集团内各公司除基础电信业务成本和增值电信业务成本外的与“其
他业务收入”相配比的各种成本支出。
本科目核算的业务内容与“其他业务收入”各明细科目相同,即相应收入所配比结转
的直接成本,如销售通信商品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额或摊销额、技术服务的直接成本等。
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5501 营业费用
本科目核算公司营销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包括广告宣传费、渠道拓展服
务费、追欠服务费、渠道补贴费用、客户接入成本、客户维系成本等。
广告宣传费:指公司发生的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通过一定
媒体传播的、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的费用支出或公司发生的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如业
务广告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发放支出、专项广告宣传活动支出(如承办演出)、举办展览支出
等,具体包括“品牌形象广告宣传费“、“产品促销广告宣传费”和“展览费”。公司为宣传推广
目的随机赠送给不确定用户(包括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的各类业务用品及通信终端在本科
目核算;广告宣传性质的赞助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品牌形象广告宣传费:指公司为提升企业整体知名度和品牌形象发生的广
告宣传费用支出。
产品促销广告宣传费:指公司为提高某一通信产品或业务的知名度和销售
量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用支出。
展览费:指公司为广告宣传目的举办各种展览发生的支出。
渠道拓展服务费:指公司通过社会渠道或直销人员发展通信业务而向其支付的
服务费,具体包括用户发展服务费、话务量经营服务费、话费收取服务费、代办业务服务费、
代理商奖罚服务费、关联方代理业务服务费等。联通集团内相关单位利用新国信的寻呼人工
资源委托其办理的代收话费、欠费追缴、代理话务量、代理电话营销和客户维系产生的服务
费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公司为发展业务,动员本公司员工利用业余时间揽收业务而支付给员工的
业务发展奖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用户发展服务费:指公司通过社会渠道发展用户,按照约定向其支付的服
务费。为广告传媒业务发生的广告招揽支出在本科目核算。
固定服务费:指社会渠道发展用户,公司按约定以其发展的用户量计算
的数额固定的服务费支出,包括一次性支付和以用户在网时限分次支付两种方式。
分成服务费:指社会渠道发展用户,公司以其发展用户一定期间消费额
等为基数按约定比例向其支付的服务费。
直销人员服务费:指公司管理的非公司员工(既非合同制员工也不是劳
务派遣人员)的直销人员直接销售公司业务(包括通信服务和手机等标价电信产品),公司按
其的销售量支付的数额固定或按比例分成的服务费。
话务量经营服务费:指社会渠道代理经营公话、移动公话及其他通信业务,
公司约定按其经营业务话务量收入的一定比例或按固定的金额向其支付的服务费。
话费收取服务费:指社会渠道代收话费产生的服务费支出,分别”缴费卡服
务费”和”代收服务费”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缴费卡服务费:指社会渠道代理销售充值缴费卡,公司给予其销售金额
一定比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支出。
代收服务费:指社会渠道包括银行、邮政、代理商等营业网点代公司收
取用户通信费所支付的服务费,包括用户缴费和预存话费。
代办业务服务费:指社会渠道代为办理用户变更、过户、销户、补卡、换
卡、新业务申办等而由公司支付的服务费。
代理商奖罚服务费:指公司根据对社会渠道的综合评估考核结果给予其的
奖励或处罚的服务费支出或扣罚。核算扣罚服务费时直接冲减本明细科目。
关联方代理业务服务费:指联通集团内部各单位间相互代办业务(包括代
理采购、代收话费、欠费追缴、代理话务量、代理电话营销、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等)
产生的服务费支出。联通华盛公司委托联通运营销售通信终端(收取手续费方式)支付的手
续费,联通运营委托新国信进行代收话费、欠费追缴、代理电话营销等业务支付的手续费等
均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的费用支出与对应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代办业务”相等,在联通
集团合并报表中相抵为零。
追欠服务费:指公司向社会代理追收欠费的单位或人员按回收欠费金额的一定
比例支付的服务费。
渠道补贴费用:指公司向社会渠道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等支撑服务,以及向社
会渠道租入(或拥有)并经营的合作营业厅提供的营业厅装修费、租金、水电等费用补贴。
客户接入成本:指公司支付的与客户接入及维护有关的支出,具体指用户分线
盒(箱)或楼宇交换机(不含分线盒或楼宇交换机)到用户终端之间的支出,包括自办料费
支出和代办工料费支出。对代维或代办的情况,如果只包工不包料,公司向第三方按照定额
发放的料费计入自办科目。公司为客户接入及维护提供的终端设备,如 ADSL 终端、IPTV
机顶盒等成本,不在本科目核算。
固定电话装移机和修理工料费:指装、移机和修理需要的分线盒(不含)
到用户终端所需线料及其辅助材料。
XDSL 装移机和修理工料费:指装、移机和修理需要的从分线盒(不含)到
用户终端所用的双绞线、五类线等线材及其辅助材料,不包括 MODEM、分离器等终端成本。
LAN 装移机和修理工料费:指装、移机和修理需要的从楼宇交换机(不含)
到用户终端所用的五类线等线材及其辅助材料。
IPTV 接入费:指为 IPTV 接入发生的材料费和修理费等,不包括 IPTV 机顶
盒成本。
综合布线工料费:指发生的分线盒(不含)以下的综合布线费用。分线盒
以上小对数电缆及小区内管线及楼宇的布线原则上计入“在建工程“核算。
客户维系成本:指公司为维系挽留客户发生的 10010 客服支出、联通客户俱乐
部活动支出及购买维系用品的支出。
1001 客服支出:指联通运营利用新国信坐席向用户提供业务查询、咨询、
服务等而发生的结算支出。联通运营该项费用应与新国信的“主营业务收入—业务流程外包”
相关明细科目的金额相等,在联通集团合并报表中相抵为零。
联通客户俱乐部:指联通客户俱乐部向公司中高端用户提供差异化服务所
付出的成本,以及举办的各种回馈客户的活动支出(仅指不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的支出)。
入会资料制作及配送成本:指会员卡、会员手册、入会登记表、个性化
调查表、本地联盟商家手册等发生的制作成本和相关的配送费用;
物料制作成本:指制作俱乐部徽章、绿色通道导示牌、功能分区导示牌、
特约商家导示牌、包装袋、信纸信封等发生的成本;
实体俱乐部服务成本:指向高端用户提供固定场所类服务所支付的成本,
如在营业厅建立会员专区或会员专柜、在机场、火车站等开设贵宾休息厅及绿色通道、建立
专门会员服务场所、俱乐部会所等,包括租金、场地费、建设费、服务费、运营费等;
提供俱乐部差异化服务成本:指面向 VIP 会员提供的差异化特色服务成
本,如生日礼物、节日祝福、备卡、赠卡、会刊、跨区服务、医疗健康、汽车救援、亲情服
务等;
客户俱乐部举办的各种回馈客户的活动支出(仅指不属于业务招待费范
畴的支出),如联谊会、座谈会、高尔夫球赛、见面会等主题俱乐部活动成本等;
合作伙伴拓展费用:指俱乐部战略合作伙伴、特约商家等开发、推广、
奖励等费用支出;
会员沟通费用:指建立会员刊物、会员网站、个性化账单等会员联系沟
通成本。
维系用品:指公司为维系客户向其提供各类物品发生的支出(仅指不属于
业务招待费范畴的支出),包括物品的采购、仓储、物流、配送等支出。
黄页派送:指公司向客户派送各类纸质黄页存货发生的支出。
配送费:指公司为配送产品发生的费用,如电子渠道销售业务发生的配送费,
联通华盛销售手机发生的配送费等。
除上述明细科目中规定的公司在电信商品营销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支出计入本
科目核算外,其他与营销相关的费用均不在“营业费用”科目核算。包括:
公司自有营业厅的折旧费、非资本化的修理费、水电动力支出,公司租用营业
厅的租金、租用营业厅装修费的折旧额、非资本化的修理、水电动力支出等在“主营业务成本”
相应科目中核算。
公司所有营销人员(含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含营销管理人员和营业厅
人员,不含直销人员)的人工成本支出,根据费用类别分别在“主营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
相应明细科目中核算。
公司发生的各类非业务宣传用营销业务用品设计、印刷及制作费(包括表单印
制费、发票印制费、标牌印制费等),市场营销部门日常办公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各种办
公用品及耗材、技术资料费、文印费、图书报刊费等),公司向用户寄送账单的费用等在“主
营业务成本”中相应科目核算。
公司为留住老用户、发展新用户所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包括公司举办各类大客
户活动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向确定用户的特定人员(如业务联系人、单位领导等)赠送的
业务用品、通信终端设备等,均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中核算。
公司所有营销人员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通信费等,营销用资产的保险费、
修理费等,均在“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相应科目核算。
5502 管理费用
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以及公司管理部门发生
的各项费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如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
费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人工成本:指除从事通信生产、通信产品经营的员工以外的其他员工所发生的
人工成本支出。包括合同制员工人工成本和劳务派遣人员人工成本,以及工会经费、职工教
育经费和其他人工成本等。员工管理费、辞退福利(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员工股份期权
费用、离退休员工费用、内部退休人员费用统一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由“职工薪酬”科目根
据员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转入。
折旧费:指管理用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以及按规定分摊计入的共用资
产折旧费。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统一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指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的以经营租
赁方式租入的管理用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按规定进行的摊销金额。
无形资产摊销:指公司管理用无形资产按规定进行的摊销金额。
修理维护费:指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不含车辆)发生的修理维护费用,包括
公司已投保财产险的管理用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复费用扣除保险赔偿后的金额。
租赁费:指公司租用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等发生租赁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指委托外部物业管理单位对管理用房屋进行维护与管理所支付费
用,包括为管理办公场地支付的各种鲜花、植物的费用。
消防警卫费:指公司发生的安全保卫费(含警卫保安、联防治安等)、消防费
(含消防器械、报警检测等)。
水电取暖费:指公司管理部门耗用的水费、照明电费、冬季取暖费。
外购动力费:指公司支付的用于管理部门的外购动力电费。
燃料润料费:指公司管理部门自用电源等设备的燃料、润料消耗支出。
通信费:指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通信费用支出,包括电话/传真费、手机话费、
专线费等。
差旅费:指公司管理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含市县间的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补贴等费用。
会议费:指公司发生的各类会议费支出。
车辆使用费:指公司发生的与管理用车辆有关的各种耗费支出,包括车辆养
路费、车辆油料费、车辆保险费、路桥费、车辆租赁费、车辆修理费、本地交通费、停车洗
车费、年检年审费等。
财产保险费:指公司为管理用资产投保财产险所发生的财产保险费支出(不
含车辆保险费)。
办公费: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日常办公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及耗
材、办公用话机、办公用家具、技术资料费、文印费、图书报刊费、邮寄费等。
税金:指由“管理费用”负担的各种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金,包括车船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业务招待费:指公司在工程建设、通信生产、营销、管理等各种活动中发生
的各类业务招待费用,包括为公司留住老用户、发展新用户所支付的业务招待费,举办各类
大客户活动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向确定用户的特定人员(如业务联系人、单位领导等)赠
送的业务用品、通信终端设备等均应作为业务招待费计入本科目。
咨询及中介机构费:指公司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给各类中介机构(公
证处、资产评估机构、房产土地管理机构、常年法律顾问等,不包括提供审计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费用。
董事会费: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
出国人员经费: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国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制装费、护照费、
签证费、体检费、交通费、出国补助等。
审计费:指支付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审计费。
诉讼费:指公司涉及法律诉讼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聘请诉讼律师发生
的律师费(不含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费用)。
存货盘盈:指公司存货的盘盈金额,应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冲减本
科目。
存货盘亏或毁损:指公司存货的盘亏或毁损费用。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
不善、自然失效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
的赔偿,将净损失计入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存货毁损,在“营业外支出—非
常损失”科目反映,不在本科目核算。
规费:指公司向各级通信管理部门以外的政府部门缴纳的各种行政性收费,
包括土地使用费、排污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河道维护建设费、注册变更登记费(指工商、
税务执照年检、名称注册变更登记手续费、工本费)、防洪、水利建设基金、绿化卫生费等。
新产品试制费和中间试验费: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
整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的购置费等。
开办费: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
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等。
上市公告费:指公司上市公告发生的费用。
团体会费:指公司参加依法成立的协会和学会等社会团体发生的费用。
5503 财务费用
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公司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
或生产资产,发生的满足资本化条件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本科目”资本化利息转出”中
作为减项反映。
利息支出:指公司负担的长短期借款利息、长短期债券的利息及溢折价摊销、
票据贴现利息、分摊总部统借统还的借款和债券利息等。上述利息支出在账务处理时,先将
全部的利息支出均分项在本科目中进行归集,对于利息支出中应当资本化部分,再通过本科
目“资本化利息转出”明细科目的贷方转出。
长期负债折现利息:指公司根据合同或文件的规定,按承诺未来应付金额
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折现金额与当期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即长期负债折现金额产生
的利息。包括内退人员费用的折现利息、离退休人员费用的折现利息、拨备等。
应付债券利息:指在应付债券的存续期内,按照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
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转出:指公司因借款或其他融资行为等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从本科目转出计入“在建工程—借
款费用资本化”科目。
金融机构手续费:指公司通过银行办理各种业务时支付的手续费,如购买支票
手续费、委托贷款手续费等。
利息收入:指公司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种银行存款(包含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汇兑损益:指由于外汇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汇兑收益。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指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本期摊销额。本科目的发生额应从
“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摊销转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指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本期摊销额。本科目的发生额应从
“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摊销转入。
现金折扣:指公司根据债权方的信用政策提前付款获取的现金折扣收入,以及
根据公司的信用政策给予接受服务和采购货物的付款方的现金折扣支出。
5601 营业外支出
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盘亏损失,报废损
失,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非流动资产的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
工商税务等行政罚款支出、税收滞纳金、违约赔偿等净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公益救济
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净损失等。
盘亏损失、报废损失:指公司因管理不善、自然失效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工
程物资(在工程建设期外)等资产盘亏、报废而发生的净损失。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指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等非流动资产的净损失(如果处置形成净收益,在“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净收益”科目核算)。
债务重组损失:指公司作为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后获得或可获得的价款小于重
组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
工商税务等行政罚款支出:指公司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的罚
款支出。
税收滞纳金:指公司因未按时缴纳税款向税局支付的滞纳金。
违约赔偿等净支出:指公司因在经营管理业务活动中因合同或交易违约等原因
发生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支出。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公司通过国家认可的慈善福利机构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地区
支付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可全额扣除/限额扣除/不可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
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汶川地
震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无论是可全额扣除还是可限额扣除的捐赠都应当取得捐赠专用票据,
对于无法取得专用票据或不符合公益性捐赠要求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关于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 号)、《关于公布 2008 年度 2009 年度第一批获得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09]85 号)、《财政部 海关
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04 号))。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指公司发生的除公益性捐赠支出外的其他捐赠支出。
非广告宣传性质的赞助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非常损失:指由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公司的资产(如存货、工程
物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发生的净损失(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款后)。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净损失:指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时发生的净损失。
5611 资产减值损失
本科目核算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等。
坏账准备:指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
和长期应收款)计提或冲回、以及出售应收款项转出的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指公司对存货账面价值计提或冲回、以及出售领用存货转出的
存货跌价准备(不含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减少存货相应转出的存货跌价准
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指公司本期计提或冲回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指公司本期计提或冲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
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
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等一旦计提即不能转回。
5701 所得税费用
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当按照“当期所
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当期所得税费用:指公司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实际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费用:指由暂时性差异产生的计入递延税款的金额和以前的暂时性
差异本期转回的金额。
3151 库存股
本科目核算公司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调整的有关规定
本办法取消“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当发生会计调整事项时遵循以下规定:
公司在季度末、半年末、年度末对外披露经营业绩时,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
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已向联通集团总部财务部报送的月度会计报表与对外披露的
季度、半年、年度会计报表间的差异,包括公司自身的会计调整事项和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调
整事项,均应调整报告期间(季度、半年度、年度)的会计报表,并将调整分录记录在半年
度、年度最后一个月调整期的账簿中,季度不设调整期的应将调整分录记录在季度结束后的
下个月账期中。待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对外披露后,公司应将已调整后的半年度、
年度最后一个月的会计报表重新向联通集团总部财务部报送,因季报调整是在季度结束后的
下个月账期记录,不影响季度对应的月度会计报表数据,因此无须重报。
公司在季度末、半年末、年度末对外披露经营业绩前的各月间,如在已向联通
集团总部财务部报送月度会计报表后发现前期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发现当月的会计
报表,并将调整分录记录在发现当月的账簿中,不能将调整分录记录在差错发生月的账簿中,
原已编制并已向联通集团总部财务部报送的月度会计报表也不能进行调整。
公司如在财务系统关账前并在向联通集团总部财务部报送月度会计报表前发现
报告月的会计差错,应当调整报告月的会计报表,并将调整分录记录在报告月的账簿中,并
将调整后的月度会计报表向联通集团总部财务部报送。
公司在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发现已披露会计报表中的
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发现当月的会计报表,并将调整分录记录在发现当月的账簿中,
原已披露的会计报表不能进行调整。
公司在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如果由于国家会计政策发
生变化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或者发现确需调整以前期间已披露的会计报表的重要前期差错
事项,必须上报联通集团总部财务部批准后,由总部财务部统一组织对以前期间的会计报表
进行调整。调整分录记录在发现或调整当月的账簿中,如涉及损益,应将其累积影响数直接
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和其他相关资产负债科目,而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
整”科目核算。如需编制比较会计报表,应将调整事项在可比期间以前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比
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未分配利润,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4 调整会计科目的说明
为保证整个集团会计科目设置的统一性,对会计科目采取“集中+分散”的管理模式。
集团统管科目:各级公司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需要对集团统管会计科目进行增、删、
改时由省公司审核后以省为单位统一向集团总部财务部提交科目变动申请。
省管科目:各级公司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需要对省管会计科目进行增、删、改时由
相关会计人员填写《会计科目变更申请表》,经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报账套主管单位财务
部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由系统维护人员进行设置,并经过复核人员的复核后用于日常
核算。
5 附件
附件:中国联通会计科目(V2009)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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