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自查、复查、整改情况录入说明
1、 进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2、 点击项目情况,显示本企业项目列表(见下图)。
3、 选择相应项目,点击标段名称。
4、 在标段信息中有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的监管、监理企业对施工项目部的监管
及管理部门对标段的检查。(见上图)
⑴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的监管的录入。
新增检查内容,点击新增后(见下图)。输入检查意见后,点击提交。
项目部回复情况和企业复查情况可通过点击修改录入。(见下图)
⑴施工企业对监理和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浏览、回复。
企业可通过点击浏览查看监理和各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内容。(见上图)
点击回复录入企业整改情况。(见下图)
宁波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200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