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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雷锋职业中专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
度改革方案》及《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
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执照长沙市教育局的指导性意见,为推进学
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正、科学、规范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贯
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实施对象为学校在编教职工。
2、行政人员、班主任、课堂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的工作
量,均折合成标准课时。
3、试聘上岗人员在头一个月不享受工作津贴,然后视其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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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决定不享受工作津贴是否延期。
4、行政人员兼其他管理职位不另计工作量。
5、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遵循“总量控制、倾斜一线、兼顾公平”
的原则。
6、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总量控制,在核定总量内,按规
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不得在所设项目外发放其他津补帖。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发放
1、绩效工资构成包括生活补贴、工作补贴和奖励津贴。
2、绩效工资总额包括市财政下达的年度财政补助总额和学校
补足部分及自筹的 10%。其中学校自筹部分作为教职工超课时津贴、
班主任绩效津贴及各项奖励。
3、绩效工资由各科室结算,主管校长审核后交办公室统一核
算,校长审批后交财务室发放。
三、绩效工资的计算
(一)生活补贴
对遵纪守法、按质按量完成所担负工作的教职工按月发放,每年发
放 12 个月,发放标准如下:
级别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初级教师见习教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标准 (二)工作补贴
1、工作补帖全年共发放 12 个月。其中寒暑假按下表发放。
2、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班主任、专业组长的工作量,根
据学校的实际折合成标准课时(见附表)。其中班主任另加绩效奖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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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00 元、300 元、400 元/人,其中按比例 30%、40%、30%评定,
班主任的目标考核方案由学生科制定。
3、满工作量的教职员工,工作补帖按下表发放,未满工作量
按实际工作量的 12 分之一倍发放。超量按每课时 8 元计算。教师临
时代课按每课时 15 元计算(每周 12 课时为标准课时,超过 12 课时
按超量计算)。
级别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初级教师见习教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标准
4、各学科折算系数如下:
学科语数外及专业课其他课选修课
折算系数
⑴跨头:每跨一科每周补助 1 课时(不含选修课)。
⑴高三年级对口班的语、数、外、专业课每科加 的课时系数。
⑴体育教师组织早操、课间操、课余体育活动,必须全员参与,每周
补贴 课时;
⑴加班:正常上班时间内不计算加班;本科室完成科室的日常工作不
计算加班;加班需科室申报、主管校长审批,并在办公室备案方有效;
加班 20 元/天。
⑴非行政人员的工会委员的津贴每期 200 元。计生专干津贴每期 100
元,非行政的支委会成员每期补助 200 元。
(6)驾驶员岗位补助:驾驶员每月补助 300 元,含洗车、加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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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发放 10 个月,不另计其他补助,如有安全事故、违反劳动纪律
或违章等,酌情扣除。寒暑假共计发放 1200 元加班费。
(7)值班及坐班统计由督查室负责,行政值班一天、教师坐班一晚
计一课时,早、中楼层值日合计一课时。
(8)在望城已办理离岗或提前离岗的教职工,享受全部生活津贴和
工作津贴,不享受目标管理奖。
(8)扣除绩效工资的条目为:第四项的第二、三、四、五、六、九、
十条。
(三)目标管理奖
目标管理奖每期末发放本人年津贴的 6%。有第四项下列情形者,扣
除相应目标管理奖,直至扣完为止。扣目标管理奖的条目为:第四项
的第一、二、五、六、七、九、十条。
(四)学校自筹部分
学校自筹部分用于超量、坐班、加班等的发放和论文、竞赛、比武、
校内奖励等的发放。学校自筹金额共计 万元。
项目超量及班主任津贴论文和科研奖励竞赛、比武奖励
预计金额(万元)
项目校内评优奖励教学质量奖
预计金额(万元)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扣除一定数量的绩效工资:
(1)未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或擅自脱岗,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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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扣除全年目标管理奖,并按有关规定作出
相应的行政处分。
(2)体罚、侮辱或殴打学生,工作失职造成事故,经学校行政会议
认定为负有直接责任者,酌情扣除目标管理奖,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
应的行政处分。
(3)根据查堂情况(含上级检查)发现无教案上课、私自兑课,每
一节扣 50 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20 元。
(4)应上交的计划、总结、材料、表册等迟交一次扣 20 元,缺交一
次扣 50 元。
(5)教职工因事请假,一天扣 50 元,直至扣除请假期间当月绩效工
资。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停发请假期间的工作补贴、生活补贴
及目标管理奖。教职工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教职工因病请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一期病假在 3
天以内,每天扣工作津贴 20 元。3 天以上,每天扣 40 元,一个月以
上(含一个月),停发病假期间的工作补贴。
(7)政治学习、教职工会议、升旗仪式和学校规定参加的其他会议,
公假外缺席一次扣 50 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20 元,全年缺席 6 次或
者迟到 10 次以上(含),扣除全年目标管理奖。
(8)经同意参加函授面授学习,须凭函授学校通知请假,且必须补
上所耽误的课程或工作,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参加函授学习按旷工处理。
(9)因公请假(公私假由办公室认定)课由教务科调整补上或提前
上;旷工半天或旷课一节,扣除当月工作津贴 200 元;旷工两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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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旷课 5 节,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和全年目标管理奖。
(10)因学生就业、高考提前离校、外出教学实习或学校其他原因造
成工作量不满的教师,在服从学校总体安排前提下,工作补贴发放
76%,其余工作量每增加周课时一节,上浮 2%,超过周课时 12 节的,
按超量结算,生活补贴全部发放,不影响目标管理奖;不服从学校安
排的,将影响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按比例影响目标管理奖。高三就
业班班主任课时津贴照发,不再享受班主任绩效。高三对口班教师按
满工作量计算。
五、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