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流程…………………………………………2
二、台港澳人员在苏州就业证件申报材料
(一)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3
(二)台港澳人员在苏州常驻代表机构担任代表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3
(三)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 ……………………………3
(四)台港澳人员更换就业单位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4
(五)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职务变更………………………4
(六)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单位名称变更…………………4
(七)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入境证件有效期变更…………4
(八)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住址变更………………………4
(九)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遗失补办………………………4
(十)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迁出/注销………………………5
(十一)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年检…………………………5
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流程
用人单位招用或接受被派遣
台港澳人员
台港澳人员持有效证件入境
入境
24
小时内办理住宿登记
自录
用之日起一个月内,台港澳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可
不签)
台港澳人员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体检或进行境外健康证明的验证
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至人社部门办理就业登记,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用人单位
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参保手续
若
用人单位与台港澳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应在
10
日内至人社部门注销《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台港澳人员在苏州就业证件申报材料
(一)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a. 《台港澳居民在苏州就业申请登记表》 ;
b. 单位申请书;
c.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
d. 台港澳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其派遣到内地在同一个单位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需派遣方出具《派遣函》,明确工作地点、时间、岗位和报酬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或《派遣函》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e. 个人简历(含最终学历和完整工作经历);
f. 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g.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h.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i. 照片二张(一张贴在申请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制作就业证);
j.其他补充材料。
(二)台港澳人员在苏州常驻代表机构担任代表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a. 《台港澳居民在苏州就业申请登记表》;
b. 单位申请书;
c.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d. 个人简历(含最终学历和完整工作经历);
e. 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f. 本人《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
g.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h.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i. 照片二张(一张贴在申请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制作就业证);
j.其他补充材料。
(三)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
a. 《台港澳居民在苏州就业延期申请表》;
b. 单位申请书;
c.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若是苏州常驻代表机构,提供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
d. 台港澳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其派遣到内地在同一个单位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需派遣方出具《派遣函》,明确工作地点、时间、岗位和报酬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或《派遣函》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e. 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延期时本人须在境内;
f. 临时住宿登记表(没有变化不用提供);
g. 若换证提供照片一张;
h. 其他补充材料。
(四)台港澳人员更换就业单位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a. 《台香澳居民在苏州就业申请登记表》;
b. 单位申请书;
c. 原单位离职证明(内地单位);若原单位已注销或关闭的,提供相关部门批文(复印件);
d. 提供原单位就业证注销证明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
e.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若是苏州常驻代表机构,提供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
f. 台港澳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其派遣到内地在同一个单位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需派遣方出具《派遣函》,明确工作地点、时间、岗位和报酬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或《派遣函》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g. 个人简历(含最终学历和完整工作经历);
h. 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i.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离职一个月内可不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j.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k. 照片二张(一张贴在申请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制作就业证);
l. 其他补充材料。
(五)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职务变更
a.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
b. 改任新职的相关证明(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派遣函》,职务调整相关证明材料);若职位调整为总经理的,前任总经理先注销,新任总经理方可变更。
(六)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单位名称变更
a.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
b. 同意更名的批文,新的营业执照;若是苏州常驻代表机构,提供新的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七)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入境证件有效期变更
a.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
b. 新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住址变更
a.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
b. 新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九)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遗失补办
a. 《台港澳居民在苏州就业申请登记表》;
b. 单位申请书(说明原因,用人单位盖章);
c. 市(县)级报纸刊登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遗失启事;
d. 照片二张(一张贴在申请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制作就业证);
e.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若是苏州常驻代表机构,提供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迁出/注销
a.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
b. 《境外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关系(劳动合同)证明》(单位盖章,本人签字),若原单位已注销或关闭的,提供有关部门的批文。
(十一)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年检
a. 《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年检申请表》;
b.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
c.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d.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是苏州常驻代表机构,提供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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