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理论与实务
2016年9月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
一、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概述
二、集体合同的协商与订立
三、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四、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与争议处理
五、实践中几个问题
一、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概述
(一)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分类及基本特征
(三)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简史
(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法律政策依据
(一)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一)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是对集体合同问题的法律规范,是一是对集体合同问题的法律规范,是一
项法律制度,是由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文本、项法律制度,是由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文本、
集体合同的履行、纠纷处理等几个阶段有机组成的。集体合同的履行、纠纷处理等几个阶段有机组成的。
集体协商集体协商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工会代表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工会代表
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就有关签订集体合同或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就有关签订集体合同或
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而进行的商谈交涉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而进行的商谈交涉
行为。行为。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
者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根据法律、者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
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
一般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一般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
就集体合同制度而言,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就集体合同制度而言,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的订立是同一过程的两个阶段,集体协商是集体的订立是同一过程的两个阶段,集体协商是集体
合同订立的手段和实现的方式,集体合同则是集合同订立的手段和实现的方式,集体合同则是集
体协商的结果。同时,集体协商又不仅仅是签订体协商的结果。同时,集体协商又不仅仅是签订
集体合同的程序,它也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机集体合同的程序,它也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机
制。制。
(二)集体合同的分类及基本特征
1、分类
按其内容可以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
集体合同。按照区域和行业可以签订区域性
和行业性集体合同。
专项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
或者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根
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
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如工资、女
职工、劳动安全保护等专项协议。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法
》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
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
面的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
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只对当地本行
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而且,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适
用的区域仅限于县级以下区域。
22、基本特征、基本特征
首先,有特定的当事人。首先,有特定的当事人。
其次,当事人之间有关劳动关系的协议。其次,当事人之间有关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当事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性质不同。第三,当事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性质不同。
最后,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最后,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
(三)集体合同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三大法
律制度
1、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之
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2、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运
行中平衡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3、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关系出现矛
盾和问题时解决和处理的法律制度.
(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法律政策依据(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法律政策依据
11、《劳动法》、《劳动法》
第八条:第八条: “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
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
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
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没有建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没有建
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 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
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
15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
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
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
合同的规定。合同的规定。
22、修正后的《工会法》。、修正后的《工会法》。 明显增加了关于平明显增加了关于平
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内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内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
了法律责任,这为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了法律责任,这为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
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和
保障保障 。。
3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六条、五十一条到五十六第六条、五十一条到五十六
条对集体合同制度有了更加系统的表述。条对集体合同制度有了更加系统的表述。
44、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二、集体合同的协商与订立
(一)集体协商主体
(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
(三)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程序
(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内容
(一)协商主体(一)协商主体
集体协商的主体,是指对有关劳动关系问题
享有协商谈判、订立(或变更、解除)协议的权
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当事人。集体协商
主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和职工一方的
主体。
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雇主及雇主代表组织。
小企业的主体为以进行集体协商为目的的区域性
行业性企业联合会组织。
职工一方的主体:本单位全体职工,或全体
职工依照法定程度选举推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1、职工协商代表及产生
一般可由工会选派,经工会委员会会议、工会会
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确认;也可以由工
会提名候选人,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
未建立工会组织单位的职工协商代表,由本单位
职工民主选举,并须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
会主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职工协商代表代理首席
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
建立工会组织的,首席代表从职工协商代表中民主选
举产生。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2、协商代表的条件
具体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正直无私,具有肯为职工利益和工会事业奉献的
敬业精神。
具备一定的协商谈判能力和水平。
3、职工协商代表的构成
进行集体协商时,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
每方一般3—10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工会选代表时间,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全面
性和代表性。
广泛性就是要有各方面的代表。一般应由工会
委员会有关成员和一般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
员和一线工人等。
全面性,要求选派的职工协商代表,不仅要具
备胜任的素质条件,还要兼顾其语言表达能力和文
字写作能力及不同性格的相互补充,以便充分发挥
每个职工协商代表的长处,保证平等协商取得好的
效果。
4、协商代表委托及角色定位
工会可书面委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协商能力的本单位
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
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职工协商代表和企业协商代表的资格不得交叉
或重复。
在平等协商时,双方应指定一名记录员,负责
记录协商会议的内容和过程,整理双方协议。记
录员不具备协商代表资格。
5、职工协商代表的更换
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
以更换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遇特殊情况造成职工协商代表空缺的,职工一
方应按规定重新选派或推举新的协商代表,及时补
上。
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由于不可抗拒力等情
形造成空缺的,应当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产生新的
代表。
6、职工协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法定权利:
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职责之时;
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其劳动合
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
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法定义务:
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
收买、欺骗等行为;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
密。
7、集体协商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参加集体协商;
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
情况并征求意见;
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这一原则贯穿于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运作的全过
程。特别是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最终能否得到落实,
能否有约束力,关键取决于法律的依据和保障。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原则
平等地位是集体协商的前提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原则
我国工会集体协商的博弈行为是合作博弈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原则
(三)集体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集体合同规定》对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
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其法定程序有:提出书面要约、
召开协商会议、职代会审议、首席代表签字、报送
审核机关备案、向全体人员公布。
1、平等协商的程序
平等协商程序是平等双方都应严格遵循的。对于工
会来说,要着重抓好提出要约、开展协商、妥善处
理协商结果等工作。工会在平等协商前,还要会同
企业和有关部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工会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主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会议、举办培训、组
织知识竞赛等,运用宣传媒体、阵地等向广大干部
职工宣传国家有关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入宣讲集体协商和集体
合同的内容、形式、作用、意义,宣传引导职工关
注自身权益、提高维权意识,懂得依法享有的权利
和应尽的义务,知晓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双赢目标
的道理。通过宣传提高职工的认识,激发职工参与
的积极性。
二是做好企业方的协调工作。工会要主动与
企业领导沟通思想,提供并宣传国家的法规政
策,传达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在推选区域性
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地区,这一级的工会组织还
要向相应的行业协会或雇主组织及其企业进行
宣传,取得企业的理解、支持和合作。
三是抓好培训工作。工会在平等协商前要加
强对协商代表的培训,使之做好充分的思想和
业务准备。培训包括协商应具备的相应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文件,业务知识,协商技
巧、注重事项等。
议案准备:
一是收集信息资料。工会和职工协商代表在协商
前必须熟悉与平等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制度,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资料。主要包
括两个方面的工作:
了解企业外部的信息资料。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上级文件;国家和地方有关经济社会发
展的目标措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
如当前劳动就业和工资报酬、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险
等涉及协商内容的各项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国家
和地方有关物价指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
价位和当地的职工生活消费指数等信息资料;
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工资增长水平和
其他劳动标准、劳动条件的情况。
了解企业内部的情况资料。包括企业的生产经
营 状况、目标任务和具体的计划目标、劳动生产
率和人均收入水平、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
办法。
工会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和程序,以书面形
式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并列出索取资料的明
细表。企业方有义务和责任向工会和职工协商代
表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资料,工会和职工
协商代表对企业经营情况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二是确定协商议题。协商议题可以由工会或企业方起
草,也可以由双方指派代表组成起草小组共同完成。工
会在确定协商议题时,需要抓好三个环节:
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使
议题充分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
议题筛选。将职工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结合现行政
策和企业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协商议题。
情况沟通。工会应就协商议题征求企业职能部门的意
见,对议题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或调整。再由工会负责
人与企业领导人进行沟通,协调双方的立场和意见,尽
可能将职工的要求同企业方的意见统一起来,使议题更
加切合实际。
三是拟定协商方案。协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协商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事项;协商议题及
其说明;协商的原则和程序,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同时要附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信息资
料和数据分析,以备协商时查阅。
在制定方案时,要明确协商的目的性。为签订
综合性集体合同,协商内容应以确定劳动标准为主;
为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应以专门问题
为主;为解决与职工具体利益方面的其他问题而进
行的协商,内容应以多数职工最关心、最迫切的问
题为主。
在协商内容上应区分一般和重点,以便在协商过
程中把握好轻重缓急,重点问题重点谈,着力解
决主要问题。
在方案目标的确定上应确定底线和高限。底线是
协商中退让的保底线,高限是通过分析测算,通
过努力所要达到的最大值,为职工争取尽可能多
的权益。
四是制定协商策略:工会不仅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和方案准备,而且还要在策略上进行整体谋划。包括确定
协商议题的先后顺序和达成意向的步骤,明确协商代表的
分工与配合与各自发挥的作用,研究协商中可能出现的意
外情况和避免陷于僵局的方法,营造和谐的协商氛围。
第一,要把握重点,突出中心,着力解决一些主要问
题,避免在一些次要问题上纠缠不休。
第二,真诚合作,协调一致。要注意倾听企业方的意
见,深入阐明工会的意见,取得对方的理解和认同。当出
现分歧僵持不下时,学会妥协,主动提出休会,缓解矛盾。
第三,要留有余地,有进有退。当协商中有
些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意见分歧较大
时,工会方要保持冷静,避免言词过激,可
对某些问题作出退让,或寻求其他方式来达
到同一目标。
(2)工会在协商中的工作
提出要约。按照规定,工会和企业均可以书面
形式向对方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另一方在收到协
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一般
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在实践中,一般由工会方
向企业方主动提出要约。企业应约后,双方共同商
定平等协商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协商议程等
程序性规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
正式协商。按照规定,平等协商主要采取协商
会议的形式,由双方人数对等的正式代表参加,协
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这可以体现协商
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有利于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保证协商会议公平、公正地进行。
有些地方将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与该区域
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结合进行,三方代表
参加协商,一般由政府方主持,由工会方和企
业方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
或专项协议。
工会参加协商会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宣布议程、协商规则和会议纪律
②要约方的首席代表介绍平等协商的准备过程、
协商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协商方案的理由和依据。
受约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③协商双方就协商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
讨论。
④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就达成一致的意见提
出共同确认的表述方法。
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集体协议
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做法:
“四不原则”:无据(法律根据)不纠缠,无
理不取闹,原则不放过,小节不计较。
“三伸手”原则:职工该得的“必伸手”,可
得不可得的“伸伸手”,不该得的“不伸手”。
“四谈”方法: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谈;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谈;有争议的问题
耐心谈;僵持不下的问题放后谈。
“五谈”方法:谈底线,坚持公平原则;谈系
数,讲能力原则;谈增幅,看效益原则;谈目标,
比贡献原则;谈福利,近需求原则。
协商结果:平等协商的结果有两种情况:签订
集体合同或中止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在协商
前就已准备集体合同草案,然后根据协商的情况
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
成正式的集体合同草案。
中止协商,平等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出
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过双方同意,中止协
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由
双方商定。《集体合同规定》没有规定中止协商
的期限,按惯例中止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60天。
在中止期间,工会要多做调查研究,加强各方的
磋商与协调,积极创造条件恢复平等协商。
2、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2、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1)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这是《劳动法》赋予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集体合
同,关系全体职工的利益,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
充分体现了职工是平等协商的主体。
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保证职工充分行使知情权、参
与权、审议权和监督权,这既是对职工协商代表的支持,
又是对职工协商代表的行为及其结果最终负责。
有利于宣传、引导职工。集体合同草案审议的过程,
也是对职工群众进行宣传、引导和统一思想的过程,是
让职工知晓和理解集体合同草案的产生过程与具体内容,
可以为签订集体合同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职代会审议把握的几个原则
合法的原则。内容合法,就是要审查集体合同内容
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
能与之相抵触。协商过程与协商形式是否合法,即程
序是否合法。
充分体现职工意愿的原则。不能无视职工应当享有
的合法权益,以个人或少数人的主观意志代替广大职
工的意愿;不能迫使职工接受企业高高挂起单边条件。
坚持双赢目标的原则。审议时,不仅要考虑职工的
利益,同时要兼顾国家、企业或其他方面的利益,既
要保证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又要防止职工提出过高
的要求,使双方在协商中共同受益,实现双赢和多赢
目标。
(3)职代会审议的程序。
不能以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或其他小范
围的协商形式代替,必须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
审议前的准备工作。工会要在前一周将集体合同草
案发到全体职工代表手中,使代表熟悉和研究内容,
准备好修改意见。
向职代会报告。说明集体合同草案的产生过程,集
体合同草案的内容及其制定的依据,进行协商的情况。
组织职工代表讨论。
职代会表决通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
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
职工代表半数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4)其他审议和决定的形式和办法
改制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未建立职代会,与职代
会审议集体合同草案的程序规定出现了制度性障碍。
有下列方法:
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讨论,采取无记名方式投
票表决的方式。
实行“公示制”,在规定的时间向全体职工进行
公示,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通过厂务公开制度,将集体合同草案全文公开,
让全员参与,多方征求意见。
(四)集体合同的内容(四)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利与不利有利与不利))
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归纳为三个方面:实体性
内容、程序性内容、保障性内容。
一是实体性内容,即劳动标准、条件条款。
这是集体合同的核心,而又是选择性最强的部
分,这部分条款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从劳动
者平等就业权的保障直至死亡抚恤等问题都可以
涉及。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从优,一
个是从高。从优即在众多的协商内容中确定何者
优先,集体协商应当以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为先,
以抓住重点、循序渐进、逐步完善为原则。
集体合同一般应当在每年年底前签订,企业成立
半年内应当签订集体合同。具体说来,集体合同的
内容应当归纳为12项: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
单位应当就涉及(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四)保险福利(五)劳动安全与
卫生以及职工培训(六)劳动纪律(七)双方履行
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八)集体合同的期限(九)
变更、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十)争
议的处理(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双方约定的其
他事项等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最主要的是工资分配问
题,这是劳动标准的核心内容。
一般每年至少协商一次。
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
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和企业最低工资标
准;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
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
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的职
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
办法。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
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
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其他假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
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
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补充保险和福利。补充保险的种类和范围;基本
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
亲属福利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
年人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
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定期健康
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年度计划;
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
技能培训的措施。
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标准的内容,应根据企业
的实际,由职工与企业双方依法进行平等协商加以
确定,并签订集体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两个“不得低于”原则。
集体合同中确定的劳动条件和标准应
当明确具体,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
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集体
合同的规定。
二是程序性条款。这包括集体合同的主体确定,
集体合同的期限,集体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条
件,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等。
集体合同必须明确合同双方的主体及相应的职
责。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的承
担者,集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即有权订立集体合同
并承担相应权利义务的当事人,这包括用人单位
方面的主体:用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的分支机构;
雇主或雇主团体;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团体以及小
企业以进行平等协商为目的的企业联合组织。劳
动者方面的主体:用人单位的职工团体;相同产
业的职工;与企业联合组织相对应的全体职工。
集体合同期限。集体合同必须是有固定期限的。一
般为1-3年,也可以以完成一定目标为限。但其中工资
部分应该每年进行协商修订。集体合同期满或双方约
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可提出续订或重新签订
的要求,除上述情况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
更集体合同。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包括协
商处理争议的参加人员、范围、原则、程序、办法以
及申请仲裁的条件等。
三是保障性条款。这部分包括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度和方法,违反集体合同的督
促整改办法,违约责任认定和处理方法等。
四是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包括劳动争议预警的
措施、办法和制度,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制度、
程度和处理办法等。
职工民主管理。包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
内容、程序、职权范围及厂务公开制度、职工代表
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等。
工会工作。集体合同中有关工会工作的内容,应当
包括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工会财产和经费拨缴、工
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须的设施和场所、工会活动时
间、工会干部的待遇和权益等。
三、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集体合同的变更
(二)集体合同的解除
(三)集体合同的终止
(一)集体合同的变更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在集体合同规定的
有效期限内,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
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根
据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依照法
定的程序对原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删
除和补充。
(二)集体合同的解除
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有效期
内,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
使集体合同不能或不必要再继续履行的,当事人依
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解
除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解除一般是在没有预见的情形下,
因特殊情况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不能或不可能继续
履行。如用人单位破产、被兼并;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出现致使集体合同完全不
能履行等等。在上述情形中,有的无需协商或协商
已毫无意义,如企业破产;因不可抗力如洪水灾害
致使企业损失等。
有的解除则需要协商,即应向对方提出解除的有的解除则需要协商,即应向对方提出解除的
要求,经集体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集体合要求,经集体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集体合
同。但应在七日内向审查该集体合同的劳动行政部同。但应在七日内向审查该集体合同的劳动行政部
门提交书面说明。若一方提出解除集体合同请求,门提交书面说明。若一方提出解除集体合同请求,
另一方不同意,或者一方当事人单方解除集体合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一方当事人单方解除集体合同
时,另一方有异议的,可以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时,另一方有异议的,可以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
议的处理程序规定处理,即申请仲裁。议的处理程序规定处理,即申请仲裁。
协商解除集体合同时,应当将解除协议书提交协商解除集体合同时,应当将解除协议书提交
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然后再报送集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然后再报送集
体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若审议未获通过,由双体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若审议未获通过,由双
方重新协商。方重新协商。
(三)集体合同的终止
集体合同的终止 从广义上说包括了前面所述
的集体合同的解除情况,即指基于一定的条件情
况的出现从而解除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
律关系,即权利义务关系,集体合同对双方当事
人不再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的终止 从狭义上讲是专指集体合同
自然到期的终止。这包括三种情况:集体合同的
有效期届满;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
件出现;集体合同规定的特定任务的完成等。
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是指集体合同签订时
约定的有效期到期,此时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
终止。这是集体合同终止最为常见的情形。集体合
同有效期届满后,往往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又同意
延续,这是允许的,但并不表明原集体合同继续生
效,实际上是集体合同终止后的重新签订。因此,
集体合同继续生效的程序相当于集体合同签订的程
序。集体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是一种自然的终止。
集体合同因规定的特定任务完成而终止。是指
双方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任务目标经协商达成一致
签订集体合同,当特定的目标实现,集体合同的使
命也随之结束从而终止。
四、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与争议处理
(一)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涵义和作用
(二)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内容
(三)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主体
(四)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形式和途径
(五)工会加强集体合同监督检查要注意的问
题
(六)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一)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涵义和作用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监督检查是指各级人大、政府劳动保障
部门及工会、企业组织,依法对集体合同立法、
实施、管理以及履行情况等全部活动进行监察、
督导,纠正并处分违反法律、不履行集体合同行
为的总称。
狭义的监督检查是指平等协商主体,通过建立
相应的组织和制度,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作用:
预防作用。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
督促和提醒,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违约行为和
集体合同争议的发生。
补救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通过平等协商,
调整完善集体合同。
保证作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明确责任,保证集体合同的落实
(二)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内容
具体内容分为两个方面:
1、集体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主要是代表
的产生、构成、资格条件等,协商程序和集体合同
内容是否合法,平等协商、职代会审议、签订集体
合同、报送审查、公布生效的情况。
2、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
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的
落实情况;集体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争议处理
情况;企业、工会和职工在集体合同履行中行使权
利和承担义务情况,违约责任追究等。
(三)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主体
1、企业内部监督检查主体。企业行政、工会和
职工。工会行使监督检查权要依托职代会,职工
群众的监督检查往往是通过工会组织的活动实现
的。企业行政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对所属单位和职
能部门实施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企业外部监督检查的主体。县级以上政府
劳动保障部门,以及与之相应的劳动法律执法检
查和集体合同监督组织。工会要借助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的劳动监察、以及人大的执法检查,重视
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形成集体合
同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四)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形式和途径
1、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组织形式:
企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由企业行政和工会
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工会和行政负责人兼任正副
主任,工作机构设在工会。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依托职代会加强对
集体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是职工民主监督的主要任务。
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织。由区域性行
业性工会和区域 性行业性企业组织或行业协会有关人
员,吸收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
三方联合监督检查组织。由相应一级的劳动保障部
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共同组成。
2、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制度
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履行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
告,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履约责任制度。企业要把集体合同的内容和履约责任
逐条分解落实到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和分厂、车间、班组,
纳入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建立奖惩和责任追究制
度。
信息通报制度。要求信息渠道畅通,及时通报情况,
沟通信息,交换意见。
整改建议制度。对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下达整改建议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意见。
职工举报制度。工会要依靠职工群众加强对集体合
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做好职工举报材料的分析、整理、
调查、处理工作,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五)工会加强集体合同监督检查要注意的问题
重在建立协商机制。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关键
是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协商是基础,要把平等协
商贯穿于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全过程。要明确
平等协商机制的内容、程序和办法,形成制度,
加以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
坚持因企制宜。要选择适合本企业的监督检查
方式。因企制宜,灵活多样。对困难企业要按照
“两个坚持,两个灵活”的原则,既不过高要求,
也不迁就企业推脱责任,有利于促进集体合同的
履约兑现。
强化民主监督。建立以职工满意度为根本标准的
职工评价体系,通过建立职工对集体合同违约行为的
举报制度、设立职工代表监督岗、开展职工代表质询
和巡查活动等,形成职工广泛参与、专兼结合、全方
位使过程的集体合同履约监督制度。
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将人大的执法检查、行
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和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相结合,综
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民主的手段,以及
社会舆论监督等多种途径,保证集体合同的法律严肃
性和权威性。
重视舆论监督。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全
社会关心集体合同的良好氛围。同时,可以
有选择地对拒不签订集体合同或拒不履行集
体合同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强有力的
舆论压力,推动集体合同制度在所有企业的
建立和有效实施。
(六)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1、集体合同争议的概念。集体合同争议是指平
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签订和履行
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它分为两种:
一是在协商阶段,双方对集体合同内容的争议,
这种争议是利益之争,处理方式是协商或协调解决。
二是在协商前和集体合同履行阶段发生的争议。
即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平等协商或双方当事
人对集体合同是否履行或完全履行,应当由哪一方
承担责任和承担多少责任产生的分歧。这种争议是
权利之争,处理方式是调解、仲裁和提起法律诉讼。
2、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程序。
调解程序:根据《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争
议调解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
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
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也
可以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方组织方面的人员进行协
调处理。
协调处理的程序如下:受理协调处理申请;调
查了解争议的情况;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劳动法》第八十四条分两款对两种不同的集
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因签
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
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
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
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
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集体合同争议仲裁程序。集体合同争议仲
裁是当事人双方在平等协商和履行集体合同过
程中发生争议,调解不成时,可以由一方或双
方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争议裁决的法律
行为。集体合同争议仲裁按照三方性原则,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
三方组成的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
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
提起诉讼。
五、实践中几个问题
1.集体合同与个人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发生
冲突如适用
就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最大限度体现劳
动者利益为出发点,并考虑合同订立时间的
先后。
2.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在程序
上的差异
过程不同,生效方式不同。
3.职工违反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工会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
帮助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而不是由
工会代替职工承担责任。
4.集体合同签订后,录用的新员工是否享有集
体劳动合同的权利
企业全体职工显然包括集体合同签订前后所
录用的所有职工。除法律或集体合同另有规
定外,不需要另外订立,但集体合同签订后
录用的职工,必须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