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管理的PE基金对拟投企业的筛选标准
一、基金行业偏好
鉴于我国目前PE基金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考虑到相应的投资机会,我司基金法律文件没有限定投资行业,但我们对行业有着一定的偏好:
项目所处的行业为朝阳产业,具有较大规模的潜在市场,满足广泛用户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并关注项目的地理位置对经营发展的长远影响。
公司重点关注的行业包括新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节能技术等)、新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新金属材料、环境友好材料等)、IT及高端制造业等科技行业、水处理行业、农业产业化行业、文化产业、金融、消费品与高端服务业、电力设备制造、医药及医疗设备、资源类。
二、具体定量指标
1、行业指标
行业规模
行业增长率
行业排名
25亿
>15%
前5名
2、财务指标
持续赢利记录
销售收入
两年累计经营性
净现金流
未来3年净利润
增长速度
至少2年
>8000万
>1000万
>25%
最近一年
税后净利润
最近一年
净资产收益率
静态PE
动态PE
>800万
>15%
<10
<8
3、投资指标
投资方式
公司治理结构
审计报告
财务报告
以增资为主,交易架构不存在明显瑕疵;
基本健全
至少最近一年
最近两年及最新月度报表
基金定位于主动性财务投资者,希望占有比一般PE基金相对高些的股权比例,和企业达成较为密切的关系,全力利用国投自身的资源,扶持企业的发展。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短期内无法改变的项目,原则上不考虑投资:
1、管理层有不实陈述或有历史瑕疵;
2、与主要股东或技术方存在大量欠透明的关联交易;
3、行业排名在前5名之外且企业不具备明显特殊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