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展区视角下高校法理学教学创新研究
最近发展区视角下高校法理学教学创新研
学生最近发展区理论视角下创新法理学教学具有重要意义。“最近发展区”理论是由苏联杰出的心理学家维果斯基提出的,他认为在教学和发展关系中,要使教育对学生的发展起主导和促进作用,就必须确立学生发展的两种水平。一是其已经达到的发展水平,表现为学生能够独立解决问题的智力水平;二是他可能达到的发展水平,但要借成人的帮助,在集体活动中,通过摹仿、学习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水平。维果斯基将学生在指导下借助成人的帮助所能达到解决问题的水平与在独立活动中所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之间的差异称之为“最近发展区”。笔者以为针对目前法理学教学实践中面临的现状,可以利用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结合实践教学经验,通过具体分析来探讨解决问题的路径。
1 学生最近发展区理论视角下创新法理学教学的必要性
法理学是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学好法理学可以为以后学习其他部门法学科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法学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目前,实践中的我国法理学教育产生了很多问题,如大部分高校都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一,俗话说,好的开始等于成功了一半。可大一新生刚进入大学、接触专业学习就要面对这样一门体系庞杂、内容抽象、理论深奥的课程,很多学生都反映不能理解所学知识、学习困能等问题,若老师再以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照本宣科、平铺直叙,则学生对法理学甚至是对法学的学习兴趣不能保持,甚至因其学习积极性被打击而丧失其对学习的信心,从而放弃对法理学或法学的学习。因此,针对目前法理学教学实践中面临的这种窘况,可以运用“最近发展区”理论进行教学设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用感性材料作多角度设问,让学生在熟悉旧知识的前提下,在有梯度的层次设问中逐步过渡到新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
同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法治国家的不断建设,国家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也越来越重视。教育界对法学教育也在不断地进行探索和改革,各个高校对于基础性课程——法理学独特的教育价值和重要地位已取得了共识。法理学是高于并指导部门法学,以及为法的运作实践、研究实践提供理论指导的一门法学理论学科,一般在大学一年级开设,那么在学生对部门法尚无了解之前即予相授,同时将体系庞杂、内容抽象、艰涩的法理学知识不分难易地都塞进一本书里,用一学期时间一股脑儿灌输给这些刚刚高中毕业、没有任何法律基础、缺乏社会阅历的年轻学生,其接受程度、承受能力均不符合从易到难、由浅入深的认识规律和法学内在逻辑规律,致使学生未及新奇已然厌倦,从一开始就丧失了对法理学学习和思考的兴趣,所学知识与其已有的知识联系不紧密,学生很难将已学知识、生活常识与法律理论、法律实践直观地联系起来。甚至,有学生因为法理学课程本身的理论概括性和抽象思辨性较强,认为法学专业的课程深奥难懂,自己无法理解,从而在大一期间就丧失了对法学专业的学习兴趣并因一门课的受阻而排斥法学这个专业,对以后其他课程也没了学习兴趣,打消了其学习法律的兴趣和信心。因此,学生最近发展区理论视角下创新法理学教学具有必要性。
2 学生最近发展去理论视角下创新法理学教学的可行性
(1)理论视角具有可行性。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是我们广大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的重要依据之一。利用最近发展区理论原理,通过合适的教学改革,将学生现有发展水平与潜在发展水平之间的正处于形成状态的心理机能和活动水平发挥出来,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使学生更能深入掌握法理学知识。(2)教学对象的可认识性。结合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进行法理学教学的创新,前提是必须了解学生已经达到的发展水平和可以达到的发展水平。可以通过课前提问、课堂交流、个别访谈等方式来了解和把握学生的具体情况、知识水平等。在熟悉学生已有的知识体系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学生已经达到的发展水平,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内容,结合教学实践分析学生可以达到的水平。(3)教学经验的可总结性。因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课程,所以任课老师无论是自身学习还是教学工作中都对法理学的内容有所学习并有自己的学习、教学经验,具备教学改革研究的教学基础。不但可以总结课堂教学经验,还可以利用学生在法律服务中心以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身份解决具体案例的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找到学生在理论课程学习中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对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从课堂教学工作中和学生的实践过程中积累教学经验、分析教学不足和总结教学成果。为学生最近发展区理论视角下法理学教学改革的创新打好基础。(4)先进经验借鉴的可行性。目前国内部分重点大学,如吉林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等法学院已经对法理学的课程安排、课时设置、教学内容、培养目标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许多经验可以借鉴。除此我们还可以借鉴国外法学教育制度中优秀的做法,将其引用到我国的发现教育中。如目前不少大学试行的“诊所式”教学模式就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3 学生最近发展区理论视角下创新法理学教学的实施路径
(1)法理学课程设置的合理安排。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大部分高校都将其安排在大一第一学期讲授,且往往在开设这一门专业课时,学生对部门法的法律规定知之甚少,导致学生对抽象的理论无法理解,如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举例引用部门法的知识时,即使举了个很简单的例子也因学生没有部门法的基础而不理解。出现学生听不懂,老师无法举例说明的局面。对此,应先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以保证其在学习部门法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经过部门法的学习对具体法律有所认识后,再对其进行法律技能方面的训练。学习法律思维、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等技术层面和法学方法的内容,总结法律背后包含的价值和理念。这样不但有助于学生对法理学知识的理解,更有助于其掌握。
(2)法理学教学内容与学生已有知识体系的衔接。苏霍姆林斯基说:“教给学生能借助已有知识去获得知识,这是最高的教学技巧之所在。”由于法理学不但研究法的基本定义、概念等基本问题,还研究法律文化的内涵、法律的内在精神、法律的社会价值等较为抽象的哲学性问题。实际教学中,要在了解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体系的基础上,运用“最近发展区”理论进行教学设计,制定合适的教学计划和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合学生理解、掌握的案例作多角度设问。让学生在已有旧知识体系下,在有梯度的层次设问中逐步过渡到新问题,掌握新知识。
(3)法理学教学过程中丰富各种教学方法的使用。法理学虽然是一门理论学科,但也是一门社会学科,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无法使学生真正理解、掌握抽象的法学理论。教学方法的选择应该遵守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认识规律,针对不同阶段学生及教学内容的特点,采用有针对性的、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利用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生活常识来理解、掌握较为抽象的法学理论知识,无疑是提高其学习效率的“杠杆”。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式,还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