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食品标签法规简介
《新加坡食品销售条例》
1988年10月1日
主要内容
一、名词解释
二、标签的一般要求
三、标签的有关具体要求
四、思考题
思考题
1.新加坡法规对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一般要求有何规定?
2.简要说明新加坡法规对日期标示有何规定?
3.新加坡法规对维生素、矿物质标注有何规定?
4.请举例说明新加坡法规对食品添加剂标注有何规定?
一、名词解释
1、日期标示:
对于预包装的食品或是压印在包装袋上,或者是标注在包装袋标签上用于指明食品食用期限的说明。
2、期限日期:
对于预包装食品指明的是这样一个日期,即在此之后,按照标签制定的存贮条件,所封装食品不再保持其卫生性、天然性、含量及质量特点。
一、名词解释
3、食品添加剂
涉及—(a) 作为食品构成的某些成分。使用这些成分,将对食品的某些特点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但它们绝对不包括那些造成食品污染的外界混合物,以及在食品的预备、加工或存贮过程中,由于处理不当而混入的杂物。
(b)抗结剂、抗氧剂、人工甜味剂、化学防腐剂、色素、乳化剂和稳定剂、香味剂、增香剂、保湿剂、营养强化剂、鳌合计、通用食品添加剂。
一、名词解释
4、预包装:
指为食品零售已预先做好的包装袋或容器。在这些包装袋或容器所包装制作的或存贮以备零售的食品被认为是预包装食品。当某一食品若有充分的理由可以不遵循该法规的某些条款使用标签的情况除外。
二、标签的一般要求
1.如果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不含按照本法规中的某些条款所制作的标签,那么任何人不得进口、广告宣传、生产、销售、寄售或发售此类预包装食品。
2.每一预包装食品的包装袋,必须按照本法规要求,在醒目的地方贴有耐久标签,且标签上必须用英文描述和条例所规定的产品特点、说明以及其他的信息文字。
二、标签的一般要求
3.法规用语
公用名
恰当说明
食品数量
制造商和包装商的名称地址
其他(生产国名、日期标示、贮存指南等)
注:我国对应的用语
(1)品名
(2)配料表
(3)净含量
(4)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5)原产国、日期标示和贮藏指南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误导声明
日期标示
维生素、矿物质成份的声明
食品添加剂、抗结剂、抗氧剂
辐照食品
甜炼乳
乳奶制品标签
专用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1.误导声明
没有文字说明、图示或其他描述性的内容出现或系绑在食品上,或跟随食品一起提供,那么就认为是错误或误导的。
“纯”字或同等含意的字的使用。
不得有治病或防病方面的声明。
不得说明食品医疗作用。
不得隐喻对人体有预防、减轻或治愈的作用。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不得隐喻对健康或体能有促进作用。
声明是热量之源的条件。
声明是蛋白质之源的条件。
“食用方法”或“食用建议”的标注。
”食用方法“或”食用建议“的标注。
宠物食品不得表示亦适用于人类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2.日期标示
需佩有日期标示的食品种类。
有效食用日期标示方式:
“在…(插入年、月、日)之前食用”“USE BY”
“在…(插入年、月、日)之前销售”“SELL BY”
“有效食用期”(插入年、月、日)“EXPIR DATE”。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日期标示与存贮方式的标注。
日期标注在包装袋的其他地方的情况。
其他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3.关于维生素和矿物质成份的声明
表II中列举的食品的参考量高于表I中相对应的维生素或矿物质的日摄入量的1/6时,那么这种食品的维生素、矿物质含量声明应出现在食品的标签上。
当食品含表II中列举的食品的参考量高于表I中相对应的维生素或矿物质的日摄入量的50%时,那么含有这种食品作为某种成份的食物所含维生素、矿物质含量声明应出现在食品标签上。
表I 维生素和矿物质
800mg
磷毫克
磷
10mg
铁毫克
铁
100mg
碘毫克
碘
500mg
钙毫克
钙
维生素D3
毫克
维生素D 维生素D2
维生素D3
30mg
抗坏血酸 毫克
维生素C 抗坏血酸
16mg
烟酸
毫克
盐酸 维生素PP
烟酰胺
维生素B6
毫克
维生素B6 吡哆醇
吡哆醛 吡哆胺
维生素B2 毫克
维生素B2 核黄素
1mg
维生素B1
毫克
维生素B1 硫胺素
(盐酸)硫胺素 维生素B1硝酸盐
750mcg
活性维生素A
微克
维生素A 维生素A酯和脂
胡萝卜素
日限量
计算
物质
表II
120克
上面没有指定的固体食物
200毫升
上面没有指定的液体食物
200毫升
其他浓缩液体食物包括上述未指定的粉状饮料(按标签说明稀释)
60克
奶粉(全脂或脱脂)以及含量51%以上的奶粉的食品
180克
炼乳
30克
麦乳精
200毫升
风味甜酒或糖浆(按标签上说明稀释)
200毫升
果汁饮料(按标签上说明稀释)
200毫升
浓缩水果汁(按标签上说明稀释)
200毫升
水果和蔬菜
10克
肉、蔬菜或酵母萃取物(加工的或未加工的)
60克
早餐谷类
240克
面包
参考量
食品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任何不满足表I 所列出的日限量的50%的食品不得声明或隐喻说明该食品含有一种或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
当维生素A、D,或某种矿物质被添加到食品中时,表II中所描述的食品的单位参考量中维生素A含量不得超过750微克,维生素D不得超过10微克,并且任何矿物质不得超过表II指出的该是平的单位参考量的日限量的3倍。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声明的格式
(食品重量)含有(维生素名/矿物质名)量(维生素/矿物质量)
i)食用规格(每次食用的食用量)
ii)每次食用的该种食品含有:
其他
维生素/矿物质名 日限量百分比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4.食品添加剂
任何人不得以销售为目的进口、生产或出售含有任何禁止的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食品中可以加入允许的限定了比例成分配方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中可以加入适量的允许的食品添加剂。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5.抗氧剂
抗氧剂是指可以延缓、阻止或防止食品腐烂或其他由于氧化造成风味变质的物质。
不得进口、销售、广告宣传、生产、寄售、发售含除抗坏血酸、赤藻糖酸、柠檬酸、卵磷脂以及生育酚之外的抗氧化剂。
特殊情况*
标注形式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6.辐射食品
禁止进口或销售经过电离辐射的食品。但有特殊许可证的情况除外。
许可证有效期。
标注规定:(a)必须用不小于3mm字体注明“经过辐射处理”或“辐射的(食品名)”。
(b)辐射过的食品作为其他食品的某些成分时,依然应加以声明。
(c)食品原料经辐射处理后,产品必须有处理过程的声明。
三、标签的具体要求
7.甜炼乳
甜炼乳的定义
(a)每一甜炼乳的听或罐上标示:
(b)标签上用文字或数字填上确切的数值,其升数相当于含不少于%(w/w)奶脂和%(w/w)脱脂奶块当量值。
(c)标示应符合乳奶制品标签的有关规定。(见乳奶制品标签)
全脂甜炼乳
本罐/听中含…升当量奶
三、标签具体规定
8.乳奶制品标签
须用黑体印在浅色背景上或浅色黑体字印在深色背景上,且周围有方框线。
用于标示当量值的字型不小于3mm。(如果毛重不超过330g,可用字高)
其他内容字型不小于6mm。
(a)在标签中单独使用“奶”字,必须保证产品符合有关奶制品的标准。
(b)任何合成产品必须明确指出,该产品是人造的而不是从奶中提取的。“奶”字不得超过其他字符的大小,并且产品配方也要在标签上说明。
三、标签具体规定
9.专用食品
专用食品的概念
指根据特殊饮食的人的特殊要求而命名和制造的,是经过改良、化合等处理而精工制作的食品,故该食品营养丰富,特别适用于需要特殊饮食的人的需要。
包括糖尿病患者食品、低钠食品、无谷蛋白食品、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配方食品。
可含有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和其他营养物质,除非本法规有其他限制。
三、标签具体规定
专用食品的标签要求
应贴有标签,标签上注明食品中各成分的含量和相关的说明信息。(被豁免的除外)
含有碳水化合物的食品的外包装上不能标有“无糖”、“脱糖”或类似含义的说明。
三、标签具体要求
10.婴儿配方食品
除婴儿乳配方食品外,每一婴儿配方食品的外包装上都应贴有标签说明蛋白质的来源。该说明应伴随“婴儿配方食品”或其他适当的标示出现。
三、标签具体要求
婴儿配方食品的标签上应印有:
食用方法说明;
每100ml中所含热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重量(克)或标出其他配方的克当量。
每100ml中所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总量,或按照标签说明所制备的其他配方的克当量。
三、标签具体要求
建议每次的食用量和每日食用的次数,该说明应按婴儿年龄逐月给出,直到6个月为止。
给出开封前后存贮的说明。
关于6个月以上的婴儿,除了该配方外还应有增加的食品信息。
建议与中国食品标签的标准对照学习
思考题是国家局培训时老师留的复习题,与本次考试无关,仅作参考。
第一段:定义(内涵),第二段:包括内容(外延)
书后附录中有对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
第一句话是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后一句话指出了一种特殊情况。
(2)中所提及的特点、说明以及信息文字应字迹清楚地出现在耐久标签的醒目位置上。
详见第291页第5(4)条
共包括9个方面的内容
见293页第10(1)-(2)条
其他见296页第11(6)(7)条
对于部分添加剂限定了使用限量,部分只规定为“允许使用”,未规定限量。(附表)
特殊情况用表格的形式规定(见343页附表四),明确了哪些食品可以加入那些抗氧化剂。
抗结剂的规定见296页第16条(不详细讲)
见304页38条
定义见314页100条
见317页10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