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河南社会科学Nov.,201O 第18卷第6期HENAN SOCIAL SCIENCES 职业伦理与道德的新视角研究孙青平(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摘要:一般来讲,伦理与道德虽然是两个不同的词,但都有内心的品性和外在的规范之义,二者没有严格的区别。职业伦理又称职业道德,是某种职业的从业人员以伦理自然律为基础,根据本行业的专业知识,经过逻辑推演形成的行为规范。职业伦理也是从业者对他从事的工作和服务的对象所承担的责任。在日益复杂的现代世界里,道德选择造成的困境频率越来越高。这使得现代伦理必然会追求一种趋势:学习并运用一种适用于面对道德选择时的毫不含糊的伦理原则。职业人也不得不面对一些特殊的困境,因此我们不得不进行一些更深层次的思考。关键词:伦理;职业伦理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 -905X (2010 )06 -0208一03-、伦理与道德的关系中,维系着一个行业、一个部门的道德尊严。职业伦理的历一般来讲,伦理与道德虽然是两个不同的词,但都有内史可以追溯到职业产生的历史,有职业就必然有职业伦理的心的品性和外在的规范之义,二者没有严格的区别。德国哲要求。由于职业的多样性,职业伦理也呈现多样性的特征,学家黑格尔第一次明确地区分了伦理和道德,他认为,伦理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道德要求。如公民、士兵、会计师、法是社会的道德,道德是个人的道德。因此后来的学者多将伦官、律师等,在这一系列角色的背后,都承载着各自不相同的理与主体、集体、团体、社会、客观相联系,将道德与个体、个伦理责任。比如"国民有爱国的义务"、"士兵的天职是服从人主观相联系。当表示规范、理论时,人们更多地使用伦理命令"、"法官应当忠于法律"等,都体现了一种社会或者制度这一概念,当对个体进行描述时,人们更多地使用道德的概对某个角色扮演的义务附加。4岳.II!.'、。法国学者爱弥尔·涂尔干对职业道德作过这样的论述:有什么样的伦理就有什么样的法律制度,这是中西方社"职业道德的每个分支都是职业群体的产物,那么它们必然会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也是社会理论的必然逻辑。任何一带有群体的性质。一般而言,所有事物都是平等的,群体的种法律制度,都是一定社会的伦理精神的体现。但是,我们结构越牢固,适用的道德规范就越多,群体统摄其成员的权应当注意到的是一定社会的伦理在具体化、程式化的过程中威就越大。群体越紧密地凝聚在一起,个体之间的联系就越也会出现分离和异化。法律与伦理的分离是指在应然的伦紧密、越频繁,这些联系越频繁、越亲密,观念和情感的交流理权利与义务通过立法者的意志转变成现实的权利与义务就越多,舆论也越容易扩散并覆盖更多的事物。所以我们可后,法律就有了相对的独立性,就有了相对独立的运作模以说,职业道德越发达,它的作用越先进,职业群体自身的组式。法律在运作过程中似乎只受制于实在法而不再受制于织就越稳定、越合理。"[11在职业活动中,如何处理各种关系和应然的伦理道德。各种利益,就构成了职业伦理的内容。二、职业伦理在当今世界上,法律职业化几乎已经成为全球化的趋(一)职业伦理的概述势。那么,什么是法律职业?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宫、检职业伦理又称职业道德,它是某种职业的从业人员以伦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训练的,具有法律技能和伦理自然律为基础,根据本行业的专业知识,经过逻辑推演形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从广义上说,法律职业成的行为规范。职业伦理也是从业者对他从事的工作和服应泛指一切受过专门的法律训练、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也包务的对象所承担的责任。这责任具体落实在每日的工作当括法学教师、研究人员等。强世功先生在其《法律共同体宣收稿日期:2010-09-15作者简介:孙青平(1973一) ,女,河南南阳人,上海政法学院讲师,博士。 208 .
言》中这样讲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知识、的优待,不在商业机构中担任职务等。三是独立性。独立性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思维、共同的认同、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是许多职业的内在要求,法律职业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保目标、共同的风格、共同的气质,由于以上的共性,这些受过持职业的独立性非常重要,不是法律职业人本身需要独立,法律教育的法律人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共同体:→个职业共同而是法律公正的价值需求需要法律职业人独立。独立规范体、一个知识共同体、一个信念共同体、一个精神共同体、一要求法律职业人在职务活动中只服从于宪法和法律。独立个相五认同的意义共同体。"规范对法律职业人中的法官尤为重要。美国学者德沃金讲: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一直没有形成职业法律人群体。"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3)司法只不过是为政者的工具。我国不存在法律家阶层,也根三、现代职业伦理的道德困境本不存在专门的法律培训iI。而欧洲的历史有一半可以说是职业伦理本身不是一个凝固的、永远不变的东西,它追法学的历史。法律职业伦理是基于公平、公正的立场将法律随着社会伦理的变化而变化。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它更运用到人和事。因此,它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道德品为活跃。职业变化的必然性决定了职业选择的必然性。因质。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就主张"以心治心",亚里士多此,职业伦理必须考虑职业选择的复杂情况。这种选择存在德主张执法者应当凭国家的法度行事,西塞罗主张执法者应着本职与天职之间的矛盾。尽管人们在职业认同上希望本公正、廉洁。西方法律职业伦理与欧洲中世纪教会倡导的职与天职融合或统一,但是,事实上在这两种东西之间的确"良心原则"有着密切的联系。"良心原则"主张法官在审判被存在着一些不可克服的矛盾。因此,无论是主张"努力工作告之前先审判自己飞以取悦上帝"的新教伦理,或者是主张"干一行、爱一行"的社(二)职业伦理的内容会主义的职业伦理,对于本职与天职的内在统一,虽然都表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有两个:首先是对法律的信仰。现出努力趋同的某种共同立场,但仍以克服二者的矛盾为潜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在的融合前提。执法者应率先垂范。培根在他的《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1.文化传统欠缺法治精神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西方社会具有信仰法律的社会传统,即便是在"黑暗的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中世纪以对上帝的笃信为基础,理性的自然法与上帝的法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律交汇在一起,教会的法律与世俗的法律仍保持了信仰土的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说执一致性,从而构建了西方法律信仰的历史基础。在这种信仰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之下,法律被认为是从终极价值公理推演出来的,其内容是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作为职业法律对价值基本原则的解释。中国文化传统欠缺法治精神,道德人,要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去崇敬法律,去体味法律的伦理教条等同于国家法律,家族首长代行国家部分司法职含义和真谛;要怀着一颗正直和善良的心,去破解法律,去实能,国家政治和法律生活带有家族的温情色彩,法律充满了现法律的意旨和精神。法律信仰的核心信念是公平正义,法伦理身份上的不平等精神[呵。重和、轻讼、无讼,这种价值取律信仰就是人类对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不懈追求,公平正向的追求无法确立对司法的信仰。义构成了法律信仰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法律不仅仅是一整2.现行教育的忽视套规则体系,而且也是合理分配权利义务、创造互利共赢和民国时期的孙晓楼先生曾指出,法律人才"一定要有法谐关系的社会生活秩序。法律信仰体现了人们对于法律的律学问,才可以认识并且改善法律;一定要有社会的常识,才依赖关系,反映了人们对于秩序、稳定、可预期的生活状况的可以合于时宜地运用法律;一定要有法律的道德,才有资格追求。试想,如果法律遭到了各种社会主体的普遍蔑视,以来执行法律"。"只有了法律知识,断不能算作法律人才;一定至于法律没有权威,规则无人尊重,那么,正常而持续的社会要于法律学问之外,再备有高尚的法律道德。"[5J新中国成立生活根本就不可能建立起来。从这个角度上看,人们对于法以来,从课程的设置来看,法学教育中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律的信仰,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和正面价值,确实不可或阶段的教育,没有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司法伦理"等类似缺。的课程。由于法学教育中没有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无法其次是法律职业人的道德选择。一是身份上的荣誉l系统地培养出对法的信仰类似宗教信仰的法律学子,学生们感。法律职业人的身份荣誉感是指法律职业人对自己法律也缺乏了道德反思的判断能力。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独特职业人身份有着一种发自内心的荣誉感,从而时刻珍惜和爱性决定了法教育只有寻求一种不同角色交往的情景教学方护。这种内心的尊荣成长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司法救济的法,为学生提供情感体验的场所,才能使学生将道德认知内终局性地位给予法律职业人职业无上的权威,另一方面则是化为道德判断和推理能力,并最终促进学生法律道德人格养法律职业人成长道路的艰辛漫长引发社会对法律职业人职成。业的珍视。二是行为上的廉洁刚正。清正廉洁是对法律职3.职业人的伦理底线没有建立业人的共同要求。法律职业人在法律的运行9=1扮演着正义功利主义和世俗文化的泛滥,导致部分法律职业人伦理守护神的角色,其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底线的迷失。通过近年爆发出的司法弊案,可以看到法官与任,因此,法律人的个人行为必须正当,包括不利用其地位谋检察官利用权力进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律师利用专业知取个人利益,在社会活动中不利用自己的地位获得与众不同识的优势,贩卖公平、正义。他们失去了法律人必须具备的. 209.
最低品质,嘲解了法律人最起码的价值标准,冒犯和亵渎了事。如果判断者有外来干扰,有自身杂念,那么势必导致判作为法律人公平、正义、廉洁的最后禁忌。没有了羞耻感、知断失察、失真、失误和最终的失败。对于律师,维持其独立,耻感、耻辱感,什么不要脸的事都干得出来,对任何令人羞辱是防止律师在各种因素掺杂下,根据委托人的利益来解释和的事情也无所谓;没有了负罪感、内疚感、忏悔意识,就什么操作法律,从而使法律丧失权威。否则,不仅法律的权威会也不怕。罪恶感和羞耻感消失的结果是,人性和道德中最后在这种操作中受到损害,律师也会在自古以来就困扰着律师的、最起码的准则被践踏。这不但表现为大量毫无廉耻的行的讼棍的形象下丧失威信。因此,我国应从立法层面确立法为、令人瞠目结舌和令人发指的行为,更表现为行为者没有律职业的独立。任何负罪感和羞耻感,一副不以为意和泰然处之的心态。其次是加强法律职业的制度保障。随着我国诉讼模式4.制度的匮乏造成缺乏职业认同感的转变,法律职业人各自在司法活动中的定位更加清晰和明所谓"职业认同是指一个人对所从事的职业在内心认确,从制度上保障其地位和作用,才能有利于形成法律职业为它有价值、有意义,并能够从中找到乐趣。现实生活中,有人的独立品格,增强法律职业人的职业荣誉感与认同感,培一部分的法律从业者仅仅将本职工作作为开拓资掘的工具,养敬业精神,使其珍惜自己的执业机会。法律职业保障包括他们有的在开厂,有的在开店,也有的忙着炒股,心思不在法两个方面:一是经济保障,为法律职业者提供高薪,以及住律职业上。如果法律职业人不再每时每刻充分思考其职业房、医疗和退休等方面的优厚待遇,使法官、检察官元衣食之生涯,同时也不再迫切地思考其职业深刻的问题性,那么无忧,使其有能力保持洁身自好。二是法律职业权利的保障,论多么好的法律职业人也将不再是一个好的法律职业人保障法官、检察官非因贪污受贿、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不受了。造成缺乏职业认同感的原因是只重讲解、传授,强调道追究,享有执业中的豁免权,使刑事辩护律师享有执业豁免德楷模的激励作用,不注重建立切实可行的、具体的、可操作权等职业保障。的制度和制度保障,使得法律职业伦理中的基本要求很难贯再次是加大对违反职业伦理者的惩戒力度。作为法律彻下去。目前,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规范还停留在较低层价值的程序公正,本身要求法官的裁判不含有法官个人的利面,它的约束性较差,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益,法官不得借裁判案件谋取任何利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四、职业伦理的脱困路径司法职业道德的考察机构,如美国就有"司法风纪委员会"(一)塑造信仰文化我国也应建立聊职、业伦理考评机制,对有关人员的道德行为进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现如今虽然提出了追求法治的口行监督,处理群众举报的有关法律职业人员的违反职业伦理号,但是以追求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律文化仍然举步维艰。的行为。对我们这些法律职业人而言,最难做到的事情是:既要对我(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们的赖以生存的职业有所信仰,而同时又在我们的深层本质近年的实践巳充分表明,传媒在规约公共权力的运行中中一再地对此加以审问。但有志于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人,能够发挥重大作用,对司法权来说也不例外。司法系统许多必须相信法律、信仰法律,因为,法律良知是法律人的人性基有着深刻背景的腐败案件二只要一经传媒之手,问题的解决础,只有保持法律良知,才能维护法律人的道德底线,只有富似乎便容易了许多。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坚持有良知的法律人才能做到不以权力谋取私利,真心实意地为司法独立、树立司法的权威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在坚持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律人只有获司法独立的前提下,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新闻舆论监督揭得了法律信仰的精神支持,才能具有坚强的守法精神和勇敢露腐败现象,反映人民强烈反腐败的呼声,能够有效遏止腐的护法品格。对法律终极价值的追求,带动了内心严格的理败和防止权力的滥用。性自律,从而产生巨大的精神动力,在这种动力的推动下,法律职业人孜孜不倦地去从事这一职业,在案件的处理中才能参考文献:获得职业崇高感和成就感。法律职业人应相信法律、尊重法[1][法]爱弥尔·涂尔干.职业道德与公民道德[MJ.上海:上海人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民出版社,2001.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其他的人们[2][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1991.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3][美]德沃金.法律帝国[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二)加强职业伦理的制度建设1996. 首先是法律人职业独立。就法律职业的独立性而言,法[句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辞典[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官的独立要求相对较高。许多国家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法1999. 官的独立。对于法官而言,维持其独立的最根本的原因在[5]孙晓楼.法律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于司法的运作过程最终表现为法官个人的思维活动,要保障责任编辑姚佐军这种思维判断结果的正当性和正确a性。它要求判断者排除(E-mail:yuid@) 干扰与利诱,保持公正与纯洁,不偏不倚地依既定规则办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