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
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办理要求
1、严格执行管理权限,各责任人需行使公司规定的权利,不得
推诿,也不得越权行使签字权利。
2、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必须及时办理,不得事后补办。
3、一份签证,必须对应一份变更单或联系单,必须办理一份结
算单,并做到一月一清,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跟踪审计单位进行确
认。
4、签证工程量完工后,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在完
工后五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签字确认。
5、项目部按统一的表单格式上报工程签证。
6、确认注意事项:工程师确认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设计变更文
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但当无法
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
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应直接在
设计变更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对工作联系函内容应逐条回复并明
确回复意见。杜绝概况回复“情况属实”等字样。
7、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部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
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承包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
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8、所有经济签证必须附《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后方生效。
9、所有经济签证每月汇总报集团公司法规审计部和公司运营中
心备案。
三、审批权限
1、核算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发、实施;
2、核算金额大于5万元的,经审计部审核后,如属于项目正常变
更,且核价合理无争议分歧的,由项目部经理签发、实施;如存在争
议的,由审计部组织会签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项目经理签发、实
施。
四、签证内容
1、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
临时用工等。
2、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
号);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
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
事项;
4)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3、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
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
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
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4、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项目部章后生效,施工单位也需加
盖项目部章。
5、所有现场签证必须在实施完毕后办理一份结算单,并附该签
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见附件)。
6、当签证办理时,签证内容已完成,则将经济签证结算表、经
济签证单及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同时上报,办理结算手续。
五、办理流程
施工单位填写签证单,并进行报价,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初步核实实际工程
情况
附表:
经济签证审批表
经济签证单
经济签证结算表
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
现场签证月度汇总表
经济签证审批单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签证编号:(连续编号)
事项名称
核价≤5 万元
有争议
公司领导审批
审计部审核
核价>5 万元
审计部组织会签
现场造价工程师审核签证报价,跟踪审计单位确认
审计部备案,项目部部长审核签发,项目部盖章、实施
签证事项完成后 5 日内,监理、现场工程师核定工作量,验收完成情况
签证事项验收后 5 日,施工方上报签证结算书一份(附一份签证单原件)
在 5 日内由现场造价人员、审计部、审计单位审核完签证结算,并存档
无争议
适用范围
(注明对应的图纸楼号、轴线;适用的房型及
楼层)
提出时间:
提 出 方 □承包单位 □工程部 □其它(请注明)
签 证
原 因
签 证
内 容
(如附有图纸请注明)
注:1、经核算或经谈判,价格在 5 万以内的签证:
1)项目部内部在以下空白处会签,项目部部长签发实施;
2)由项目部自行存档,并与其他签证统一连续编号;
3)完工后,附结算书后存于审计部。
2、所有签证经审批后,由项目部部长统一签字盖章生效。
3、所有确认签证应有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5 万以下变更签证会签
造价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
安装工程师
项目部部长
现场工程师:
签 证
价 格
乙方预算:(确定造价或确认结算办法) 甲方预算:(确定造价或确认结算办法)
审核
跟踪审计单位: 审计部(5 万以上):
会签
运营总
监助理
争
议
项
目
总经理
经济签证单
编 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签证
内容
(注明签证原因、依据和金额)
附件
1、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等依据文件;
2、其他资料。
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确认:
(章)
年 月 日
注: 1、该表一式五份,施工单位两份(竣工资料一份,结算一份),监理单位
一份,审计部和项目部各一份。
2、该签证单内容完工后需附确认的《签证完工验收记录》后生效。
经济签证结算表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签证编号
签证名称 日 期
结算
内容
(注明结算内容、结算依据和结算金额)
附件
1、经济签证;
2、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或申请报告等。
3、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
4、结算书。
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结论:
结算
意见 审计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确认:
(章)
年 月 日
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日 期
签证名称 签证编号
验收
内容
验收组织、完工日期、验收内容、施工过程情况(有无返工、整改等)
结论:
验收
结论 施工单位:
(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章)
年 月 日
现场签证 年 月度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签证单编号 签证主要内容 结算情况 结算/估算费用 备 注
编制人: 审核人: 日期:
备注:1、结算情况可填写未办理(仅办理签证)、已办理(已完工并确定结算金额)、已付款(同进度款支付);
2、结算/估算费用:当完成结算则填写结算金额。未完成结算的填写估算金额,不发生费用的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