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药品发放程序
、目 的:建立精神药品领用发放程序,防止污染、差错产生。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咖啡因的领用发放管理。
三、责 任 者:仓库原辅料保管员、仓库主办、生产领料人员。
四、领用发放程序:
1、公司生产使用的咖啡因属精神类药品,其发放按下列程序进行特殊管理。
2、精神药品的在库管理,发放实行双人管理制,由仓库原辅料保管员和仓库主办共同负责。
3、未经检验合格的精神药品和超过贮存期未经复验的精神药品仓库管理员不得发放,领料人员不得领用。
4、生产部两位领料人员依据《配制指令》到仓库办理精神药品领用手续。
5、两位仓库保管员先后核对生产部所填限额领料单符合规定要求后签名,两人找开保险柜,取出精神药品,分别按《物净操作法》(编码:S0260100)、《脱外包装岗位操作法》(编码S0260200)、《备料、称量岗位操作法》(编码:S0260300)进行物净、脱外包、称量工作。
6、发料时仓库保管员要提醒两位领料人员当面核对品名、数量、批号、盛装单等,并填写专用的《备料称量、岗位称量记录》(编码:D0601800)。
7、仓库保管员及时登记整理帐、卡。
8、精神药品原始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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