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税收法规
本章提要
系统介绍了我国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并阐述
了税收征管的法律概念与基本法律制度,重点介绍了
建设行业常用税种及其相关规定。
本 章 内 容
我国税收制度的概述
建设行业常用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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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制度的概述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
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借政治权
力参加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形成的一种特定分
配关系。
税收的主要目的是维持国家机器的存在,执
行社会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特征有强制
性、无偿性与固定性。
税收与税收制度
税收
(1)按课税的对象,税收可分为流转税、资源
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
(2)按税收的管理权限,可分为中央税、地方
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分为价内税与价
外税。
(4)按税收是否转嫁,可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
(5)按税收的计征标准,可分为从价税与从量
税
税收的分类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的各种税收政
策、法令及规章的总称。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四个层次:
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通过
的税法;
二是国务院发布的各种税收条例及实施细
则;
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
三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在
其授权范围内发布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
部门规章,以及地方人大及常委会、省级地方
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的法律与部门规章制定的条
例、规定、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四是上述各部委及授权的分支机构对税法、
条例、规章等进行解释的规范性文件。
税制可分为实体规定与程序规定两大类。
所谓实体规定,就是对有关纳税人、征税
对象、税率计税依据及税款的计算等做出的规
定。
所谓程序规定,就是对税务登记、申报、
检查、处理、复议等做出的具体规定。
每个税种的税收制度都由纳税人、征税对
象、计税依据、税率、纳税期限、起征点等基
本要素所组成。
税率具体可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
税率三种:
①比例税率。它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
数额的大小,都按同一比例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率
制度。
②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它是税率
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
规定固定税额。
③累进税率。是随着计税数额的增加而提高
的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简
称《税收征管法》)是所有税收征收管理的基
本法律。任何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
税、退税、补税,均依照该法律的规定执行。
《税收征管法》还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
部门负责全国的税收征管工作。
税收的征收管理条例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
1.减税与免税
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部分税款;免税是
对应征税额全部免征。
2.避税与欠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采用合法的手段,少纳税
或不纳税的行为。欠税是未按税法规定如期纳
税,拖欠国家税款的行为。
税收征管中的几个重要法律概念
3.偷税与漏税
偷税是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有意违反
税收法规,用欺骗隐瞒的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
行为。
漏税是指纳税人不熟悉税法或制定财务制
度不健全,没有按税法规定如数交纳税款的违
法行为。
4.抗税
以暴力、威胁方式不交税款的行为。
5.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间互
相购销货物和应税劳务时,由销货方开具给购货
方的,用以记载销货方纳税义务发生情况和购货
方支付进项税额的专用合法凭证。
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有很多不同,它由国
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1.税务登记制度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
人在开业、歇业及在经营期间发生改组、合并以
及撤销等重大变动时,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制度,
它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2.纳税申报制度
纳税申报制度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就计算
缴纳税款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
是纳税机关对税收征管的基础程序。
税收征管的基本制度
3.税收票证管理制度
账簿、凭证是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是否依法
纳税的基础资料。税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必须按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设置账簿,根
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4.税款征收制度
税款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凭借国家赋予的权力,
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征收税款的行为,税款征
收是税收征管的关键环节。
建设行业常用税种
目前在建设行业开征的税种有固定资产投
资方向调节税、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税、契税和印花税等。
调整执行建设行业税收的法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暂行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
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
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
实施细则;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
实施细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投资方向调节税是对一切建设单位和个人用
各种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征收的一种特定目
的税,是为了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控制宏观规
模、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加强重点工
程建设而开征的税收。
凡是在我国境内用各种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
资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政府机关、团体、部队、
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
个人)都是纳税的义务人。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凡在我国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用于固定资
产投资的各种资金,不管来源如何,都是调节
税的征税范围。
为了达到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国民经济投资
的要求,依据投资项目的具体性质,设置了不
同比例税率,分为0、5%、10%、15%、30%五
个档次。
营业税是以纳税人营业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
税种。现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由国务院1993
年颁布,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
条例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国内提
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
与个人。营业税征税对象范围为应税劳务、转让
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建筑业是营业税的征税
范围,但在境外的工程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营业税
建设行业的总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分包工程额为总包人
的营业额。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劳务的,
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纳税
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增值税是以纳税人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
的税种。增值额是指商品或劳务在企业新创造
的价值,包括人工费、贷款利息和企业利润等。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由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发布,1994年1月1
日实施。
增值税
该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
物,或者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
与个人都是纳税的义务人。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构
件的生产、建筑机械的生产、修理修配服务等也
适用于增值税。
该条例第2条规定,增值税的税率为17%、
13%和0三个档次。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
税人,对不同的纳税人采用不同的征收管理方式
一般纳税人是指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会计核算健全,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要求
准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的
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标准,条例作出了
具体规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交税额的计算
公式为:
应交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生产规模较小,会计核
算不健全,实行简易方法计算增值税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6%,不
实行进项税项的抵扣,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
属于下列情况应当开具普通发票而不得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货物与应税劳动的;
(2)销售免税货物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是国
务院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自1994年1月1日施
行。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在国内或国外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境内投资外商企业除
外)。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国有企业、集
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
他经济组织。
企业所得税
该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
金额
式中,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
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转许权使用
费收入、股息权收入和其他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为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
扩大稳定的城市建设资金来源而开征的一种税
种。
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985年2月8日颁
布《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后施行的,
1994年税制改革后对其部分内容作了一些修改。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为增值税、营业
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它的纳税对象是以纳税
人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是与“三税”同时交纳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
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
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
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而征收的一种税
附加性质的收入。
现行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是
国务院1986年4月28日发布,自1986年7月1日实
施的,1990年6月7日国务院对其进行了修改。
教育费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交纳的增值
税、营业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是国务院1986年9月15日发布,自1986年10月1日
起施行的。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
矿区的房产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
房产代管者或者使用者。
房产税依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
值计算交纳,没有房主原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
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税
房产税实行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缴的,
税率为%;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缴的,税率为
12%。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交纳。房产税计算
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以下房产免征房产税:①国家机关、人民团
体、军队自用房产;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
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
古迹自用房产;④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⑤经
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土地增值税是为抑制土地投机获取暴利的
行动,规范国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
增加财政收入而开征的税种。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
条例》是由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发布,1994
年1月1日起实行。
土地增值税
该条例规定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
入的单位和个人,都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
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金额后的余
额。
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
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
税率为30%,最高为60%。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每个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
用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为节约和合理使用城市
土地资源而开征的税种。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是由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发布,自
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城市、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
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土地占用面积(平方米)×年
税额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是国务院1997年7月7日发布,自1997年10月1日
起施行的。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的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契税的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
额以人民币计算。
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