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及付款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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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履 历 纪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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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订 内 容 核
准
权
责
编
撰
日期
0 第 1 版(新发行)
1. 总则
. 制定目的
为促使本公司「内部控制」( Internal Control)
之「采购及付款循环」(Purchase)程序,能有
所遵循,特订定本文件,俾利各相关单位遵循。
.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有关「内部控制」之「采购及付款循环
」作业程序与控制重点,悉依照本文件之规范办
理。
. 权责单位
资材、财会单位为本文件之权责单位,权责单位
主管经承认单位授权,负责本文件之管制,并确
保依据本文件之规范作业。
2. 采购及付款循环
. 循环图
【见】(资料 1)「采购及付款循环图」。
. 循环作业
本循环之各项作业:
1) 请购作业(CP101),另订之。
2) 采购作业(CP102),另订之。
3) 进口作业(CP103),另订之。
4) 验收作业(CP104),另订之。
5) 与合约不符作业(CP105),另订之。
6) 付款作业(CP106),另订之。
7) 差异分析作业(CP107),另订之。
3. 附则
. 制修废与颁布实施
本文件属于管理文件,经『经营会』审议后,呈
请董事长核准承认后,交由权责单位颁布公告实
施;修订或废止时亦同。
. 编号、版本、日期、页次/页数
本文件之项类、标题、编号、版本、实施日期、
公司名称、文件页次/页数等项,见本文件之页
首与页尾。
. 附件
. 相关资料
(资料 1) 「采购及付款循环图」
(资料 1) 「采购及付款循环图」
CP101
------
→
预 算
请 购
| ├ --- -------- ---┐
| ↓ ↓
| CP102 CP103
|
|
采 购 进 口
| ├ --- -------- ---┘
| ↓
| CP104
|
|
验 收
| |
| ↓
| CP105
|
------
→
------
→
|
是 否
合 格
否
与 合
约
不 符
| |
| ↓
|
|
|
是
| |
| ├ --- -------- ---┐
| ↓ ↓
| CP106
|
|
付 款
入 库
|
↓ |
CP107 |
←
------
---┘差 异
分 析
第 1節 作业程序
1. 提出需求
. 调节性采购
依市场行情、用料变动等采购之原物料,由资材
部单位视经济未来走向、市场状况及预计用量等
因素,决定订购时机及数量种类,交由采购单位
采购。
. 预算采购
依销售预算或「客户订单」之进度,由生管单位
填具「请购单」,经单位主管核准后再交给采购
单位,并将请购核准纪录填入采购预算内。
预算采购,包括下列二种采购:
1) 直接材料(常用材料)
系指直接耗用之材料。
2) 间接材料(常用物料)
系指间接耗用之材料,但不可缺之物料,其
需用时间与数量也无法预知。
可凭用料单位之需料通知单现用现购。
2. 检查库存
采购前应先检查存货是否具有下列情形:
1) 目前存量尚未达请购点 /安全库存。
2) 请购之商品品名、规格、厂牌有库存品或替
代品可供替代。
3) 申请之原物料是否仍具采购价值,还是已失
经济性。
3. 临时需求
紧急采购由需求单位提出,经过库存检查后须采
购者,经制造单位主管核准后,径交采购单位购
买,惟事后仍须补填「请购单」。
第 2節 控制重点
1) 「请购单」必须详细注明厂商、规格型式及
需用日期等内容,如申请物品须采用特别运
送及保存方式者,应加注意事项。
2) 「请购单」必须经先作库存审核,核准时应
遵照核决权限办理。
3) 紧急采购不应经常发生,事后应补开「请购
单」,追究原因是否为不可抗力,有无改善
计画。
4) 应定期检讨「请购单」,有无延迟采购情形,
请购数量应符合经济采购量要求。
第 3節 相关资料
销售预算、「客户订单」、「请购单」等。
第 1節 作业程序
1. 查询供货商资料
1) 准备采购。
2) 调阅「供货商资料 /厂商料件基本资料报表」,
了解过去采购及询价纪录。
3) 向厂商询比议价。
2. 决定购买方式
依材料管理规定,决定应用下列何种方式购买:
1) 询价
金额较小,不须书面比价,但仍以询价方式
向最低价厂商采购者。
2) 议价
采购人员经询价后,如已知市价有下跌趋势
时,或有报价高于前批采购价格,或请购规
格明确,但请购量较前批大等之情形者,仍
应予以议价。
3) 比价
若为特殊规格或供应厂商家数较少者。
4) 牌价收购
根据核定之收购价格收购者。
5) 长期合约采购
向签订长期供应合约,或项目报准之买卖合
约厂商采购者。
6) 招标
采购之材料如有三家以上可供应,且其预估
采购金额较大达招标金额时,以公开招标为
原则。
3. 决定订购事项
由承办人员备妥资料及预拟订购之厂商、数量、
办法等,经采购单位主管核准后采购。
4. 更新纪录
将不同购买方式之订购及询价资料,填入「供货
商资料 /厂商料件基本资料」内。
第 2節 控制重点
1) 询比议价资料平日应注意收集,须详实完备,
保持最新时效,供货商资料 \厂商料件基本资
料亦应随时更新,保持正确纪录。
2) 「请购单 \询比议价单」必须经主管核准后,
方得办理采购。
3) 办理比价、议价、招标等作业应符合公司规
定,外购进度亦须依预定采购过程控制追踪。
4) 大量采购之主料、副料、包装材料,以合约
采购为原则,并应保持两家同时供料,以免
受到供货品质之限制,影响到生产作业。
5) 重要采购合约签订前,须经法务单位或公证
单位人员查核。
6) 为提高进货品质,降低进货成本,便于管理,
应建立可完全配合之协力厂商。
7) 遇到市埸上各项原物料之供应将大幅变化时
,须通知有关单位,以便事先连系;报告呈
核后,立即采取应变措施。
第 3節 相关资料
「供货商资料 \厂商料件资料」、「请购单」、「
询比议价单」等。
第 1節 作业程序
1. 需比例结汇
1) 由采购单位计算结汇所需金额。
2) 所需金额申请表及各类相关凭证,一并送交
主管人员核准。
3) 预付外购款,依请购案号或 L/C 逐案控制。
2. 记帐
1) 请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开立应付凭单,制作
传票,记入帐册。
2) 应付凭单交由出纳单位开出支票。
3) 支票经签章后,应交由经办人申请开立信用
状。
3. 申请信用状
1) 准备下列文件向结汇银行申请开立信用状:
(A) 开发信用状申请书。
(B) 已缴纳收讫或已核章之结汇申请单。
2) 依法须申请输入许可证者,尚须附输入许可
证。
3) 于进口中国大陆海关,应先申请核对进口批
文。
4) 申请输入许可证时,须具备下列资料,向国
贸局或外汇银行申请:
(A) 商业发票(Performance Invoice)。
(B) 目录或型录。
(C) 特别规定。
4. 银行开具信用状
上述手续无误且未超过银行之授信额度,则银行
将会开出信用状。
5. 在途品作业
1) 起运点交货条件之物品所有权已移转时,应
办理投保运送等事宜。投保依相关保险规定
办理。
2) 对自行安排运送之货品,须预先安排船期。
3) 货品装船后,由卖方通知预定起岸日期,资
材部单位准备安排进口报关事宜,并通知仓
储单位。
6. 准备提货
1) 资材部单位于接获船务公司通知预定到港通
知后,通知仓储单位、财会单位及报关公司(
报关人员 (深圳)。
2) 仓储单位接获到货日期、品名、数量后,预
先安排人员搬运及存置位置。
3) 财会单位于知悉预定结汇还款日后,安排调
度各项财务资源,准备结汇。
7. 结汇还款
1) 检核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2) 结汇费用是否依银行之收费标准计算。
3) 依请购案号或 L/C 编号,将每次支付费用记
入每一批材料之「进口器材付款纪录表」。
8. 提货
1) 费用项目均为固定,多出项目应查核原因是
否合理。每一项费用是否均有合理凭证。
2) 核算各项计算方式是否合理,计息起迄日期
是否正确,有无扣除免费日期。
3) 对于无支付标准之特别报关费用,是否依核
决权限呈请核准。
4) 实收数量少于装运数量时,注意有无办理索
赔;实收数量少于公证数量时,有无向运输
公司提出索赔。
第 2節 控制重点
1) 有关进口作业之各项预付费用支付、入帐、
转销、收回及调整时,所应附之原始凭证必
须经核准,内容必须合理。
2) 应按同一进口采购案号之有关原始文件、合
约、凭证等逐案汇集归档。
3) 应将进口结汇之有关原始文件、合约、凭证
等核对无误后,始签付。
4) 预付货款之支付一律规定以支票支付,并抬
头、划线、禁止背书转让。如以现金方式支
付者,须合于现金付款方式。
5) 已付款原始凭证应盖付讫章,支付传票背后
应有领款人签章,以免重复付款或冒领情事
发生。
6) 开发信用状除应秉持公平互利外,更应避免
下列条款:
(A) 开立保兑信用状。
(B) 押汇手续由买方负担。
(C) 可装运于甲板上。
(D) 信用状可转让。
(E) 指定开状银行或押汇银行。
(F) 可凭仓库收据(尚未装船)押汇等。
7) 在途产品之交运、保管应力求完好;拨交、
移转控制力求完整。如有遗失或短少,责任
必须明确;逾时甚久之在途产品,应追查原
因。
8) 合约、单据必须订有寄存期间,如有逾期尚
未处理者应查明原因。
9) 注意出帐日期与在途日期相隔甚久者,是否
为久悬帐未解,有无虚列帐目情形。
10) 对于在途产品发生遗失及短损,依合约规定
处理。约定条款要合理,已支付费用不可损
及公司权益。
11) 核对进口数量与实际验收数量必须相符,提
货时物品若有损坏或短少,应立刻请公证机
构公认。实收数量少于装运数量,须办理索
赔。
12) 是否有结汇费用不符规定者,或金额不符之
情形,核算各项计费方式是否合理,计息起
讫日期是否正确,每一项费用是否均有合理
凭证。
第 3節 相关资料
「进口器材暂付款纪录表」等。
第 1節 作业程序
1. 采购通知仓储
1) 采购单位于确定采购内容及交期后应通知仓
储单位。
2) 仓储单位于收到经核准之「采购单」时,应
依采购类别、数量、及约定日期预作仓位安
排及堆高机等卸料工具之准备。
2. 厂商交货
1) 厂商于交货日备妥送货资料(「送货单」)、
三联式「发票」于厂内指定地点交货。
2) 属计重之材料入厂时,应予过磅其重量,并
以过磅单作为核对收料重量之依据。
3. 警卫登记检查
1) 警卫应将厂商交货卡车之资料,登录于「进
出厂登记簿」。
2) 厂商交货时,警卫人员应就厂商检附之「送
货单」、与「采购单」核对,无误后与仓储
人员联系,并由其指示厂商卸货地点,并要
求应依规定之堆栈方式卸料。
4. 数量核对点收
1) 卸货完毕后,仓储人员应依过磅单核对其重
量,或依计算之方式核对数量。
2) 核对无误后,仓储人员除签章暂收材料外,
并通知品管单位准备检验。
5. 检验
1) 材料暂收后,品管人员应依材料检验规定或
是买卖合约办理取样,并开立「进货检验报
告单」。
2) 检验之品质标准以采数值表示方法为原则
(IQC 检验标准 )。
3) 材料检验规定应包括:
(A) 取样样品数。
(B) 依该材料使用性质之重要性列出检验项目
。
(C) 各检验项目之品质标准或可接受范围。
4) 检验单位就检验结果评定样品系正常或异常
,并就检验情形加以说明,以供呈核及收用
与否之参考。
6. 入库记帐
检验合格时,品管单位应将检验结果通知仓储单
位,并即登入「料件管制卡」进料栏内,办理入
库,并于备注栏注明「收料单」之号码。
7. 请款
办理入库后,仓储单位应将验收单据(「验收单
」)、「发票」等转送采购单位办理请款。
8. 索赔
1) 若检验不合格时,则依核示结果办理退换货、
扣款或索赔之手续。
2) 依『与合约不符作业』规定办理。
第 2節 控制重点
1) 验收作业应依照材料检验相关规定办理。
2) 发票之原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与「
送货单」或「验收单」必须相符。
3) 原料验收,必须会同验收单位与采购单位办
理。
4) 如已分批收料,仓储人员应在「订购单 \采购
单」上注明分批收料日期、数量,以影本送
采购人员。
5) 不合格之原物料应通知采购单位退回或扣款
。
第 3節 相关资料
「采购单」、「送货单」、「发票」、「进出厂
登记簿」、「订购单」、「进货检验报告单」、
「料料管制卡」、「进货单」、「验收单」等。
第 1節 作业程序
1) 逾期未交货之交易,应去电 \寄函催办。
2) 违约情形若须经法律途径解决时,交由公关
单位提出告诉。
3) 延期交货之购置,按合约规定罚款。
4) 所交货品之品质、规范如不符合但仍可使用
者,亦属违约情形,如因急需而不能等候更
换,改以减价收货时,则由采购人员将计算
处理方式填入「不履行合约处理单」,始可
减价收货。
5) 将不履行合约情形及处理过程,记入「不履
行合约处理单」,并核算不履行合约对公司
之损失,列入供货商往来纪录。
第 2節 控制重点
1) 各项违约是否依供货商管理规定及合约规定
处理。
2) 货品因检验不合格退回更换者,其交货日期
应以调换补送货品到达日期为准。
3) 所交货品之品质、规格与合约不合,但可使
用者,如因急需勉予验收使用,应经有关单
位主管事前认可,按规定扣款或减价
(折让单 )处理。
4) 如因检验不合格退回更换,或因故申请延期
交货,必须事前报请公司有关主管同意,并
确定逾期罚款或其它处理办法。
5) 如因非人力所能抗拒之灾害而申请逾期免罚
者,是否有事后立即检具之认可证件。
6) 因事实无法依采购合约所订裁决者,其违约
案件处理方式必须经有权人员批准。
第 3節 相关资料
「不履行合约处理单」「折让单」等。
第 1節 作业程序
1. 请款
1) 仓储单位于办理收料手续完妥并经品管单位
检验合格后,应将各项单据及「发票」(扣
抵、收执二联)转送采购单位请款。
2) 采购单位收到仓储单位转来之请款凭证,批
上采购材料单价,经主管签核后转财会单位
核对审核。
2. 核对
财会单位依上述之程序详细审核,若有不合规定
或异常之情事者,应反映之。
3. 记帐
1) 请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开立「应付凭单」,
制作传票,记入帐册。
2) 于每月固定日期整理「应付凭单」交由出纳
单位开出支票。
4. 开立支票
1) 出纳单位收到支出传票后,应注意其支付程
序是否已齐备。
2) 除现金支付外,原则以抬头划线禁止背书转
让之支票支付。
3) 支票送盖印鉴时,应在支出传票或「应付凭
单」注明银行户号、支票号码及日期。
4) 支票之到期日应与付款条件相符。
5) 若有厂商特别要求以非禁止背书转让之支票
支付时,应报备主管核准后办理之。
6) 将支票号码、到期日、帐号,填于「应付凭
单」内。
5. 盖印
1) 将填妥支票送印鉴保管人员审核、盖章、签
字。
2) 须先审核各项凭证是否齐全,始可盖章、签
字。
6. 领款
付款之时间,出纳单位可视作业状况而排定之,
其方式:
1) 以挂号邮寄。
2) 定期(如每个月之 5、20 日等)。
3) 随时。
第 2節 控制重点
1) 出纳付款时,应严格核对支付凭证上之金额
数目,领款人身份与印鉴必须相符;如有疑
问,应于查询后始能支付。
2) 支付款项,除有特殊理由,得以现金支付外,
其余一律开立抬头划线支票;如受款人坚持
免划线或抬头,应即联络资材部或经办人员。
经其同意并保证无误后,准予免填,必要时,
得呈报董事长核准。
3) 出纳人员支付各项货款及费用,支票或现款
均应交予受款人或厂商,公司人员不得代领;
如因特殊原因必须代领者,应经主管核准。
4) 支付手续应俟支付单据审核完妥,并经财会
人员编制传票后始得为之。
5) 请购案交货延期罚款暨品质不良罚扣之列计
,须经过详细核对,确认合理。
6) 已届法定或约定支付期限,尚未支付者,应
追查其原因并签报催办情形。
7) 支票送盖印鉴时,应在支出传票或「应付凭
单」上,注明银行户头、支票号码及日期。
8) 已付款原始凭证是否盖『付讫』章,支付传
票背后是否有领款人签章,以免重复付款或
冒领情事发生。
9) 领款日期与列帐日期相隔甚久者,应查明其
原因。
第 3節 相关资料
「发票」、「应付凭单」等。
第 1節 作业程序
1) 将购买实际数量及金额与标准成本或预算比
较,分析差异原因是否合理。
2) 计算不良品比率是否过高,及分析是否有人
为疏忽。
3) 大宗用料之采购应分析其成本是否合理。
4) 分析库存呆废料原因与变化情形,并通函各
单位。
5) 分析采购数量时机及运送方式是否经济。
6) 对各项差异原因,作通盘检讨并拟对策改善
之。
7) 研究各项购置成本及方法,是否有再降低之
可能。
第 2節 控制重点
1) 差异如系人为因素造成,当追查并惩戒或奖
赏。
2) 材料品质不良造成公司之损失,在许可范围
外者,必须索赔。
3) 国外购置应利用避险方法,使成本固定或将
汇率变动损失降
4) 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