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路上购买住房的纠纷问题
本人六月底七月初在旅游路上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签合约之前就跟售楼
顾问说清楚了自己的情况,本人名下有一套公寓,贷款按住宅走的商贷。
所以就问顾问,这套房子的贷款利率能不能走基准,能走基准的话我们就
签合同,不能走基准的话,我们就不买了。然后顾问就当着我们的面给邮
储银行和中国银行的贷款人员打电话咨询,顾问和他们说明了我的情况后
得到的答复是这样的:邮储银行贷款利率必须上浮百分之十,但是中国银
行贷款可以走基准。真打假打我就不知道了,她可是在我们面前打电话了
,给了我们这样的答复。所以我们就以为可以走基准就很好了,就把购房
合同签了,也没有多想也没有要求对方把这个条款写入合同的附加款项,
现在想想,如果要求她,她应该也不会写进合同吧。同时我缴纳了十八万
元的首付以为五千元的电商费用。本以为事情办的很顺利,可是当我去中
国银行面签的时候,意外还是发生了,银行贷款人员告知我,贷款利率同
样必须上浮百分之十,否组没法办贷款。贷款人员还给我出主意要我卖掉
公寓,这样的话,利率还可以给我打九五折。当时也没有多想,心想卖掉
就卖掉吧,因此贷款也一直拖着没办。谁知道,现在楼市不景气,公寓更
不景气,根本卖不出去。然后我就多次找售楼处协商,要求撤销合同,售
楼顾问缺每次都以没有权利为由,拒绝我的请求。还告诉我,要我自己托
关系找人,去找领导,靠我自己的关系,让他们同意取消合同。我就一个
小市民,哪里有这层关系?她这就是明摆着逼我,有强买强卖的嫌疑。也
许是因为我找她的次数过多,就在昨天,开发商直接给我下发了违约通知
书,要求我缴纳八千七百元的违约金。贷款是我不想办的吗?银行做不到
顾问承诺的利率,我怎么能去办贷款,吃哑巴亏呢?虽然当时没让她写什
么证明,但是怕她后期不承认自己说的话,在后来的通话中,我对她承认
的当时利率走基准的话做了电话录音。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证据,有总比
没有强吧。请问,这样打问题,我该怎么解决??目前已经走投无路了!
!售楼处的责任?还是我的责任?还是银行的责任??
赢了网为您服务您好,我是赢了网法律顾问,希望能为您排忧解惑。针对
您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分析:您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建议您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若协商不了,您可以起诉处
理。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