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滇东能源综字[2007]128 号 签发人:王 栩
关于印发《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接待管理工作,提高接待工作效率
和质量,展示公司良好形象,按照鲁能集团办[2007]78 号《关于
印发<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重新修订了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外
接待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接待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接待 管理 办法 通知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2007 年 10 月 31 日印发
附件: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接待管理工作,提高接待
工作效率和质量,展示公司良好形象,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接待工作坚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对口接待、定
点接待;厉行节约、限额控制;规范标准、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综合部是接待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综合性接待
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并对公司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
行指导监督和服务。
第四条 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按职责由相关部门
负责牵头对口接待,综合部配合。
第二章 接待规格和程序
第五条 接待按规格分为重要接待、集团公司系统内部接待
和一般接待。
重要接待:指接待地方党政机关领导、电网公司、集团公司
领导、重要业务关系单位领导或团队,以及重要外宾和其他贵宾
的接待。一般由公司领导出面接待;对于副部级以上领导前来视
察工作时,汇报集团公司,邀请集团公司领导出面接待。
集团公司系统内部接待:集团公司、发展集团公司、北京德
源公司以及集团公司所属其他子公司、项目单位的有关领导前来
学习、指导工作等。一般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进行对口接待。
一般接待:指接待地方政府各部门、业务关系等单位的一般
工作人员,由业务部门负责接待。
第六条 接待程序及分工:
1、接待程序:
制定接待方案 迎接 食宿安排 会议 现场参观 返程
2、责任分工:
(1)制定接待方案
责任部门提供来宾单位、人数、日程安排等,综合部牵头、
责任部门配合制定出接待方案。
(2)迎接来宾
接站:综合部负责派遣车辆;责任部门视情况确定是否派人
和司机一道前往机场/车站迎接客人;
现场招待所门口:原则客人到来,责任部门要派人在招待所
门口进行迎接;
重要接待的接站和迎接:由公司领导出面。
(3)食宿安排:见第三、四章
(4)会议安排:责任部门提申请,综合部负责会议室协调、
会场布置及会场服务。
(5)参观考察:
原则由责任部门负责,综合部协调,重要接待综合部负责;
对生产现场不熟悉的部门接待的客人参观现场,综合部协调生产、
工程施工人员陪同。
(6)来宾返程:
综合部负责预定返程机票及安排车辆送站。一般接待来宾由
现场返昆,需要逗留一天以上者,原则上综合部只协助预定房间
及送站。
3、重要接待的摄影摄像等其他规定事项由综合部进行协调。
第三章 业务招待费管理
第七条 业务招待费是公司因开展工作需要,在对外交往和
接待客人所发生的餐饮费用。
第八条 业务招待的费用报销权限为公司领导,各部门经理
因公招待客人,必须经过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第九条 对于各部门的业务接待,由部门办理人填写《云南
滇东能源公司接待申请单》(见附表 1),由综合部审核确定接待标
准,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 业务接待标准
(一)陪客人数标准:宴请陪同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原则
是来宾 10 人以下的接待,公司陪餐人数不能超过 3 人;来宾为 10
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能超过 4 人。
(二)接待费用标准
1、重要接待标准:
重要客人原则上控制在 200 元/人以内。
2、一般接待标准:
(1)公司领导接待客人标准:
餐费标准为每餐 40-50 元/人;香烟不超过 30 元;白酒、红酒
不超过 100 元/瓶,单餐标准控制在 2000 元以内。
(2)各部门接待客人标准:
餐费标准为每餐 30-40 元/人;香烟不超过 20 元;白酒、红酒
不超过 50 元/瓶,单餐标准控制在 1000 元以内。
(3)工作餐标准:滇东发电厂招待所内接待 20 元/人,昆明
接待 30 元/人。
(4)会议、庆典活动早餐标准为 20 元/人,正餐标准为
800-1500 元/桌(含酒水、服务费等)。
(5)对于确实应为特殊原因需要提高接待标准的,必须经过
总经理批准。
(6)对于公司在昆明的重要接待,高档酒水、香烟等综合部
应自行采购并自带。
(7)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中午接待原则禁酒。
第四章 住宿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各类接待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对于集团公司
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公司邀请的专家以及各类专题会议所发生的
住宿费,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住宿标准
副厅级及以上领导:三星级及以上酒店,豪华套房;
正处级领导:三星级及以上酒店,普通套房;
副处级领导、邀请的专家:三星级酒店,单人间;
其他人员: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第十三条 其它业务单位原则住宿费用自理,因特殊原因确
实需要公司承担住宿费用的,必须经过分管领导批准;住宿费用
超过 300 元/天和总额 1000 元以上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礼品管理
第十四条 工作交往和互访中原则上不馈赠礼品,如遇特殊
情况,必须由公司领导批准,并本着节俭的原则进行办理。
第十五条 综合部负责公司对外礼品的计划申报、购置、发
放以及外来礼品的登记、处置等工作。
第十六条 馈赠礼品的标准和程序
1、对于公司库存的礼品发放标准和程序:
单份 300 元、总额 1500 元以下的礼品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即
可领用,由责任部门填写《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礼品领用
单》(见附表 2),经综合部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2、对于需新购置或超出标准的礼品,责任部门必须呈报总经
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3、大型会议、专题活动所需纪念品标准原则控制在 300 元/份。
4、外地出差时,需要购置馈赠礼品,必须电话请示总经理批
准,事后由责任部门补办手续,然后才能到财务进行报销。
第十七条 对于公司礼品的发放,综合部要建立台帐,并认
真做好登记,《登记表》见附表 3。综合部每月底将礼品购置发放
情况汇总统计后,汇报总经理。
第十八条 其他外单位赠送的礼品,由综合部统一接纳、登
记(见附表 4),并请示有关领导进行处置。
第六章 参观考察管理
第十九条 外来客人原则不安排到景点参观考察。遇有特殊
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条 经批准的参观考察由综合部统一安排,每季度末,
综合部将参观考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的参观考察费用,费用由责任者自理。
第七章 机场贵客通道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昆明机场百事特商务贵宾绿色通道的使用由综
合部归口管理。
第二十二条 使用人员条件
(1)公司领导亲自迎接的客人;
(2)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正处级以上领导;
(3)公司领导特批的人员;
(4)陪同上述领导和客人一同进出港的随从人员。
第二十三条 五人以上的进出港人员,原则不安排使用百事
特商务贵宾绿色通道。
第二十四条 参加会议和庆典活动的进出港人员,原则不安
排使用百事特商务贵宾绿色通道。
第二十五条 使用百事特商务贵宾绿色通道时,使用人员或
迎接、送行人员必须在服务台签字,并将回单带回公司,交给综
合部,由综合部进行统计备案。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滇东能源综
字[2005]21 号《关于印发<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接待管
理规定>的通知》文件同时废止。
附表:1、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接待申请单
2、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礼品领用单
3、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礼品购置发放登记表
4、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礼品登记表
附表 1: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接待申请单
餐别: 年 月 日
宴请负责部门: 申请人:
来客单位:
来客情况(人数及职务):
陪同人员(人数及职务):
宴请标准:元/人 香烟: 酒水:
综合部意见:
分管领导:
备注
附表 2: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礼品领用单
编号: 年 月 日
序号 礼品名称 单位 申请数量 发放数量 发放人
1
2
3
用途说明
总
经
理
分管
副总
综合部
审核
部门
经理
领
取
人
附表 3: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礼品购置发放登记表
物品名称 日期 发票号码 发票
数量
入库
数量
单 价
(元)
领用
数量
库存
数量
安排人 办理人 备 注 领用编号
附表 4: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礼品登记表
序号 礼品名称 数量 时 间 馈赠单位 处理方式 办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