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的区别
非法经营罪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的区别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
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
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法经营,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经营,或者是你经营的商品不在你的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以内。
由于新《刑法》第225条规定,非法经营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以犯罪
论处,因此,如何认定情节是否严重非常重要。笔者认为,由于非法经营
罪的社会危害性首先表现在犯罪数额上,数额大小便成为认定本罪行为情
节是否严重以及严重程度的主要依据。至于犯罪数额是以非法经营数额还
是以违法获利数额为标准,以及犯罪数额达到多少才构成情节严重,需要
司法解释予以进一步认定。除了把数额大小作为情节严重的重要依据外,
认定本罪还需要结合其他情节一并考虑。
所谓其他情节,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实施非法经营行为的首要分子;
(2)多次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屡教不改的;
(3)利用职权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影响极坏的;
(4)非法经营行为给国民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的;
(5)非法经营行为引起较大范围内市场秩序混乱的,等等。实施非法经营
活动,如果具备了上严重情节,则构成犯罪;否则,属于一般的违法经营
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