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管理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有效管理,确保其与本局工作宗旨
相适应,体现“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
2 运用范围
适用于本局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制定实施以及持续适宜性评审
的管理。
3 职责
局长主持制定、批准发布本局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组织对质量方
针、质量目标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并组织修订。
其他局领导协助局长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各科室、单位负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根据县局
质量目标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工作的质量目标。
办公室负责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质量方
针、质量目标的修改等意见。
4 工作程序
总则
局长应确保本局质量方针与本局的工作宗旨相适应,充分体现“
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满足上级机关和纳税
人的要求,以利于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应使质量方针在本局内部得到有效的沟通,取得全体工作人员的
理解,并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局长应确保在各科室、单位建立质量目标,并与本局质量方针、
目标保持一致。
2
本局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架构如下:
质量方针
县局质量目标
科室、单位质量目标
单位内设机构质量目标
工作人员岗位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形成
办公室根据本局工作宗旨,综合考虑上级工作要求和纳税人对本局的
要求,起草本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草案。征求各科室、单位意见后
进行修订,然后报分管局长初审。
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办公室提出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进行讨
论研究,由局长批准。
批准后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在《质量手册》中发布。
各科室、单位根据县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将
本科室、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本科室、单位的质量目标
。
各科室、单位应将本部门质量目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分解落实到各
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中,作为各级工作人员岗位质量目标。
贯彻实施
各科室、单位对县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本科室、单位的质
量目标进行宣传,确保全体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并通过工作目标考核
3
和日常检查等方式,使质量方针和目标得到认真的贯彻实施。
调整、修订
办公室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纳税人要求,以及国税事业发展进程
,每年向各科室、单位收集了解方针、目标的实施情况,征求对县局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修改意见。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提出修改建议,在每年的管理评审会议上讨论研究,由局长重新批准
发布。各科室、单位据此对相应的质量目标作适当的调整。
临时性的特殊调整可在局长办公会议上讨论决定,经局长批准后
,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5 支持文件
《管理评审程序》
《新昌县国家税务局会议制度》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会议管理工作规程》
《新昌县国家税务局国税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6 记录
《会议记录》
《工作目标考核记录》
《质量方针、目标实施调研记录》
4
编制:石 涌 审核:毛 宏 批准:唐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