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债权管理,实现公司利益是大化,依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必须严格招待本办法,做好债权管理工作。
第二章 债权的管理
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债权管理实行分类管理,指按债务人信用等级将债权分级管理的方式。
债权的归口主管部门是各单位财务部门,债权的清收由各单位采购、销售部门全权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室是债权风险预防和各管理的归口主管部门。
按照债权存在的风险程度和债务人信用,债权可分为三类:1、正常债权;2、一般债权;3、风险债权。
正常债权指债务方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期偿还,尚未发生风险或无风险的债权。
一般债权指已经发生风险或有发生风险的迹象,但尚在业务部门可以控制的范围或可以用正常手段收回的债权,如未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或虽超过诉讼时效但可以通过催收方式予以收回的债权。
风险债权指已经发生风险,业务部门已经不能通过正常手段收回的债权,如超过两年诉讼时效债务单位拒绝还款或者债务单位改制无法催收债权等。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债权分类原则和以下条件对债权进行认定和分类管理:
A级(正常债权):交易双方业务关系正常,债务单位具有偿债能力,业务结算及时的债权。
B级(一般债权):债务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指债务单位未发生改制、重组、兼并等重大事项)积极回复印询征函(债务催收通知)、配合对账承认欠款事实,欠款时间不超过两年的债权;或者虽然欠款时间超过两年,但债务单位能签收对账单承认欠款事实,经催收能按承诺结算欠款的债权。
C级(风险债权):债务单位偿债能力差、拒绝对账、回复询证函(债务催收通知)和债务单位发生重大事项(包括改制、重组、兼并等)无法催收的债权。
A、B级债权由各单位采购、销售部门自行负责催收,必要时可由公司法律事务室协助。C级债权移交公司法律事务室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单位业务部门积极予以配合。
各单位必须建立赊销审批程序和风险防范制度,确定赊销限额和赊销期限。A、B级债务单位的赊销限额和期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C级债务单位要坚持现款现货或预付全额货款的原则。
为保证债权的安全性,原则上要求设定担保。债权的担保有保证、定金、质押、抵押、留置等方式。
债权分级的认定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各位销售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负责。各单位划分债权后报公司计划财务部、公司法律事务室审核备案。
债权的实现方式包括现金清偿、以实物抵债、债权转让、法定抵消、合意抵消以及采取法律手段等。
法定抵消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 ,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意抵消指当事人互负债务的种类、品质不同,以协商一致进行抵消。
第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债权实现方式,但A类债权原则上只允许债务单位以现金方式清偿,债权转让折让和以物抵债只限于B、C两级债权。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同时建立债权催收责任制,将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结合起来,把销售回款率作为考核销售人员和销售部门的一项重要指标与绩效考核挂钩,制订合理的债权奖罚条例,并建立年度清查制度,及时清理债权。
第三章 债权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 债权证据是保证债权实现的关键,各单位应在合同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债权台账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债权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债权级别的分类、债务单位的基本资料和联系人、债权催收和管理的责任人。
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如合同及合同的变更相关资料。
能够证明我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证据,如债务单位签字盖章的提货手续等。
债务单位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如债务单位签字盖印的欠条、还款计划、对账等。
债务单位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即违约的证据,如因债务单位提供产品的技术问题,我方已在合同期间内通知其的证据、检验报告、债务单位承认质量问题的证据等。
债权债务关系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如债务单位签字盖章的还款计划、承诺书、对账单、催收通知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每年年末填写《债权清单》,销售部门每半年填写《债权分级表》和每年年末填写《债权清收统计表》报公司计划财务部、法律事务室审核备案。
第十八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及法律事务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债权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严格保守债权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债权信息。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法律事务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