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自检标准
目的
建立GMP自检标准,保证生产和质量管理符合GMP要求。
范围
所有与生产质量相关的因素
责任
质量管理部负责本标准的实施执行
内容
1自检管理标准制定的依据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及其附录,结合本公司实际,为统一标准,规范检查标准,保证GMP实施工作质量,制定GMP自检标准。
2自检标准共161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26项,一般项目113项。
3 本公司药品GMP认证检查是以申请认证固体制剂及口服溶液剂的范围,按照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确定相应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的。
4 现场检查时,以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应逐项做出肯定、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如不合格则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如不合格则称为一般缺陷。一般缺陷项目或检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严重影响药品质量则视同为严重缺陷。检查人员对此应调查取证详细记录。
5 结果评定
项 目
结果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0
≤20%
通过检查
0
20-40%
限期改进达到标准再检查
≤3
≤20%
≤3
>20%
停产改进再追查
>3
6 检查项目
条款
检查内容
*0301
企业是否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0302
是否配备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0401
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是否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
0403
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是否具有中药专业知识。
0501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是否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0502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互相兼任。
0601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是否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上岗。
0603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培训,具有识别药材真伪、优劣的技能。
0604
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是否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上岗。
0701
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是否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0801
企业药品生产环境是否整洁,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等是否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是否合理;互相妨碍。
0901
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其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等级进行合理布局。
0902
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之间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是否相互妨碍。
1001
厂房是否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
1101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1102
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是否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
1103
洁净室(区)内是否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卫生工具,其存放地点是否对产品造成污染,并限定使用区域。
1104
中药生产的非洁净厂房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是否平整,易于清洁,不易脱落,无霉迹,是否对加工生产造成污染。
1105
净选药材的厂房是否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是否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
1201
生产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1202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蒸、炒、炙、煅等厂房是否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
1204
储存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1205
储存区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的存放是否有能够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1301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等公用设施是否易于清洁。
1401
洁净室(区)的照度与生产要求是否相适应,厂房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
*1501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净化。
1502
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监测,空气监测结果是否记录存档。
1503
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1504
空气净化系统是否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
*1601
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是否密封。
1602
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是否有指示压差的装置,静压差是否符合规定。
1604
用于直接入药的净药材和干膏的配料、粉碎、混合、过筛等厂房门窗是否能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
1701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是否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
1801
洁净室(区)的水池、地漏是否对药品产生污染,100级洁净室(区)内是否设置地漏。
1901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和物料出入,是否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1903
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是否设置缓冲设施,洁净室(区)人流、物流走向是否合理。
2301
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和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是否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
2302
中药材的蒸、炒、炙、煅等厂房是否有良好的通风、除尘、除烟、降温等设施。
2303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等厂房是否有良好的排风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设施。
2304
中药材的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是否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2401
非无菌药品产尘量大的洁净室(区)经捕尘处理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其空气净化系统是否利用回风。非无菌药品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区域,产尘量大的操作室是否保持相对负压。
2501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是否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2601
仓储区是否保持清洁和干燥,是否安装照明和通风设施。仓储区的温度、湿度控制是否符合储存要求,按规定定期监测。取样时是否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2701
洁净室(区)内的称量室或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是否与生产要求一致,是否有捕尘设施,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2801
实验室、中药标本室、留样观察室是否与生产区分开。
2802
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定是否分室进行。
2901
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是否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3101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是否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是否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3102
灭菌柜的容量是否与生产批量相适应,灭菌柜是否具有自动监测及记录装置。
3201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是否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
3202
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是否平整、光洁、有颗粒性物质脱落。
3203
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表面是否整洁、易清洗消毒、不易产生脱落物。
3204
与药液接触的设备、容器具、管路、阀门、输送泵等是否采用优质耐腐蚀材质,管路的安装是否尽量减少连(焊)接处。
3205
过滤器材是否吸附药液组分和释放异物,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过滤器材。
3206
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是否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3301
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是否标明管道内物料名称、流向。
3401
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是否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3403
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是否无毒、耐腐蚀,管道的设计和安装是否避免死角、盲管,储罐和管道是否规定清洗、灭菌周期。
3405
水处理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是否能确保供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
3501
生产和检验用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适用范围、精密度是否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是否有明显的合格标志,是否定期校验。
3601
生产设备是否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3602
生产设备是否定期维修、保养。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是否影响产品的质量。
3603
非无菌药品的干燥设备进风口是否有过滤装置,出风口是否有防止空气倒流装置。
3701
生产、检验设备是否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
3801
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是否制定管理制度。
3802
原料、辅料是否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存放。
*3901
物料是否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它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3902
原料、辅料是否按批取样检验。
*3903
进品原料药、中药材、中药饮片是否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
4001
中药材是否按质量标准购入,产地是否保持相对稳定,购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是否有详细记录。
4002
中药材、中药饮片每件包装上是否附有明显标记,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来源采收(加工)日期。
4101
物料是否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是否按规定入库。
4201
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是否严格管理。
*4202
不合格的物料是否专区存放,是否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301
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是否按规定条件储存。
4302
固体原料和液体原料是否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是否避免污染其它物料,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是否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净药材是否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
*440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药材)是否按规定验收、储存、保管。
4409
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是否按规定验收、储存、保管。
*4410
毒性药材、贵细药材是否分别设置专库或专柜。
4411
毒性药材、易燃易爆等药材外包装上是否有明显的规定标志。
4501
物料是否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期满后是否按规定复验;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是否及时复验。
*4601
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印有与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是否按标签管理。
*4602
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经质量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
4701
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由专人保管、领用。
4702
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按品种、规格专柜(库)存放,是否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是否按照实际需要量领取。
4703
标签是否记数发放,由领用人核对、签名。标签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是否与领用数相符。
4704
印有批号的残损标签或剩余标签是否由专人销毁,是否有记数,发放、使用、销毁是否有记录。
4801
企业是否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4901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厂房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4902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设备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4903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容器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5001
生产区是否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是否及时处理。
5101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是否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5201
工作服的选材是否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相一致,并不得混用。洁净工作服的质地是否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物。
5203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使用的工作服是否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工作服是否制定清洗周期。
5301
洁净室(区)是否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人员数量是否严格控制,对临时外来人员是否进行指导和监督。
5302
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5401
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是否化妆和佩带饰物,是否裸手直接接触药品,100级洁净室(区)内操作人员是否裸手操作,不可避免时手部是否及时消毒。
5501
洁净室(区)是否定期消毒;消毒剂是否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是否定期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5601
药品生产人员是否有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是否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是否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5603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不利影响人员,是否进入生产区进行操作或进行质量检验。
*5701
企业是否进行药品生产验证,是否根据验证对象建立验证小组,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
*5702
药品生产过程的验证内容是否包括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生产工艺及其变更、设备清洗、主要原辅材料变更。
*5703
关键设备及无菌药品的验证内容是否包括灭菌设备、药液滤过及灌封(分装)系统。
5801
生产一定周期后是否进行再验证。
5901
验证工作完成后是否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6001
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是否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是否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6401
是否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
6402
分发、使用的文件是否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是否在工作现场出现。
6501
文件的制定是否符合规定。
*6601
是否有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是否任意更改,如需更改时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
6701
产品是否进行物料平衡检查。物料平衡超出规定限度,应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产品处理。
6702
中药制剂生产中所需贵细、毒性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监控投料,并有记录。
6801
是否建立批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6802
批生产记录是否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批生产记录填写错误时,是否按规定更改。批生产记录是否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批生产记录是否保存三年。
6803
原料药的生产记录是否有可追踪性,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从粗品的精制工序开始。
*6901
药品是否按规定划分生产批次,并编制生产批号。
7001
生产前是否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
7002
是否有防止尘埃产生和扩散的有效措施。
*7003
不同产品品种、规格的生产操作是否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
*7004
有数条包装线同时包装时,是否采取隔离或其它有效防止污染和混淆的设施。
7006
是否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物或生物体等引起的交叉污染。
7009
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用设备、容器是否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态标志。
7010
非无菌药品的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是否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7012
非无菌药品的软膏剂、眼膏剂、栓剂生产中的中间产品是否规定贮存期和贮存条件。
7015
中药制剂生产过程中,中药材是否直接接触地面。
7016
含有毒性药材的生产操作,是否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特殊措施。
7017
拣选后药材的洗涤是否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是否用于洗涤其它药材。
7018
不同药性的药材是否在一起洗涤,洗涤后的药材及切制和炮制品是否露天干燥。
7019
中药材、中间产品、成品的灭菌方法是否以不改变质量为原则。
7020
直接入药的药材粉末,配料前是否做微生物检查。
7021
中药材使用前是否按规定进行拣选、整理、剪选、炮制、洗涤等加工,需要浸润的中药材是否做到药透水尽。
*7101
是否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水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是否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检验周期,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有检验记录。
7201
产品是否有批包装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
7202
药品零头包装是否只限两个批号为一个合箱。合箱外是否标明全部批号,并建立合箱记录。
7301
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是否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填写清场记录内容。清场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纳入批生产记录。
7401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
7402
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的数量是否与药品生产规模相适应。
7403
是否有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
*7501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产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的职责。
7502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的职责。
7503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实验动物等管理办法的职责。
*7504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使用的职责。
*7505
药品放行前是否由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是否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执行。
*7506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的职责。
*7507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的职责。
7508
原料药的物料因特殊原因需处理使用时,是否有审批程序,并经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发放使用。
7509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监测洁净室(区)的尘粒和微生物的职责。
7510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履行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的职责。
7511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行制定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职责的职责。
7601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评估。
7701
每批药品均是否有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能追查每批药品的售出情况,必要时是否能及时全部追回。销售记录内容是否包括品名、剂型、批号、规格、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
7801
销售记录是否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某些人销售记录是否保存三年。
7901
是否建立药品退货和收回的书面程序,并有记录。药品退货和收回记录内容是否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和收回单位及地址、退货和收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
7902
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是否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涉及其它批号时,是否同时处理。
8001
是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是否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
8101
对用户的药品质量投诉和药品不良反应,是否有详细记录和调查处理。
8102
对药品不良反应是否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201
药品生产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是否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301
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检。自检是否按预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8401
自检是否有记录。自检报告是否符合规定的内容。
培训
培训部门:质量管理部
培训对象:全公司与生产质量管理相关人员
培训时间: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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