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银行入股效应及规制
一、国内认为开放金融的不利因素及评析
(一)外国银行大范围的渗入会造成金融体系的不稳定,甚至有些人认为会造成金融危机
对于这一点,我认为纯属子虚乌有。我们可以以亚洲金融危机为例,亚洲金融危机发生本质上跟不适当
的资本自由化和脆弱的银行体系有关,而与该地区的银行自由化毫无关联。以金融危机中的新加坡和泰
国为例,当时在泰国外国银行占国内金融资产和存款比率的 %,但泰国是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受害最
严重的国家。而与之相反,新加坡是当时东南亚国家中外国银行的金融资产和存款比率最高的国家,达
%,但新加坡遭受金融危机的程度最轻。而就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
遭受严重创伤的国家在谨慎管理资本的同时普遍采用对外国金融机构开发本国银行服务业务市场的政
策,这些国家的银行业生产效率迅速提高,竞争力也得到提升。以这些国家的经历再回过头来审视中
国,在金融市场完全开放的条件下,适时地对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银行实施有效合理谨慎的监督和管理
是完全可能实现的。
(二)外国银行进入会导致国内银行的市场份额不足,这是国内银行所担忧的①
中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持此观点是因为一旦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机构蜂拥而至,凭借其雄厚
的资本实力,完善的市场网络,先进的营销手段,丰富的金融产品以及周到的服务方式,外资银行会对
占有国内市场主导地位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构成严峻挑战。有些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或金融机构从国有
银行中挖取优质客户群,猎取业内优秀人才,从而严重恶化国有商业银行地位。
笔者认为这也不尽然。这是因为:第一,从全世界范围看,外国银行的进入对本国银行的银行零售业务
的市场结构影响很小。这是因为零售业务的消费者对于金融机构的本土化程度和消费者的信任度要求很
高,本国银行在这方面占有明显优势。而对于大笔的理财业务,中国虽然现在还处于弱势,在资本,管
理,人才,技术和业务创新上都不如外资银行。但相对于外资银行,中资银行具有熟悉本土企业的信用
背景和经营能力的相对优势,而且在中资银行与本土企业具有较为密切的关系,社会的认知度较高。第
二,竞争往往能带动银行的改革,国有银行面临竞争也不例外。竞争的压力可以转化为革新的动力。而
面对外资银行咄咄逼人的气势,中资银行应该早做准备,未雨绸缪。
(三)普遍认为外国银行会危及中国的金融安全。
此观点基本上分为两点:第一,国有银行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向国外投资者转让股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
失。第二,外国银行的大举进入会使中国金融控制权丧失。对于第一点,笔者认为外资银行收购国有银
行部分股权与资产流失没有直接联系,资产向国内企业和个人出售也可能造成资产流失,关键看有没有
一套衡量它的机制。因此很多人以资产流失为由认为中方利益受到侵害而限制外国金融投资者进入中国
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是与整个世界潮流相悖的。对于第二点,笔者认为外国银行进入可能造成以国有
银行为主的原有市场垄断者的优势地位的丧失,与政府监管的控制权没有关联。在开放银行服务市场过
程中,伴随垄断者的市场优势地位的丧失,带来的直接结果是银行业利润的不断降低和银行服务提供者
成本的迅速降低,从而使社会福利水平大大提高。所以金融开放是中国金融改革的趋势,它有助于促进中
国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外国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作为中国金融开放的内容之一,不但不会危机中国金
融安全,相反还是促进中国银行体系稳定,提高金融监督水平,加强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因素。所以认为
外国银行进入会危及中国金融安全是很悲观的。
二、外国银行入股中国银行,并在监督和管理下完全开放的益处
(一)有利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的引进
外国金融机构一般都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完善的市场网络,先进的营销手段,丰富的金融产品以及周到
的服务方式。这样融合将使中国银行引入这些外国金融机构的优势所在。
(二)有利于国内银行在竞争下提高运行效率
外国银行的优势必然对我国金融业产生强大的竞争压力,从而推动我们金融素质和各方面水平的提高,促
进我国金融制度的现代化和国际化。现在国内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占有市场垄断地
位,虽然近年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银行不断增多,资产规模逐渐增大。但是占中国金融总量的比重仍然有
限。所以在外国银行进入数量和资产规模较少,所占比重比较小的情况下,中国商业银行可以充分改进自
己,提高自己,就会在优越性上低效率运行。
(三)有利于国内金融系统的完善和发展
金融体系功能一般包括风险管理功能,信息产业功能,公司控制能力和储蓄能力,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存
在着金融系统功能不完善的状况,外国银行进入本国能够很快的恢复本国金融系统的基本功能,促进金
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从而促进经济长期增长。
(四)有利本国经济增长
引进外国银行可以增加外部资金进入我国的渠道,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外国银行可以较好的适应本国跨
国公司的经营活动需要,满足其融资需求,也吸引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对于金融业有促进作用,促进经济全
面发展。
三、政策及法律规制
从外国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利弊来看,由利转弊和由弊转利跟中国现在的政策和法律规制有很大的联
系。金融机构在完善的政策和法律规制下会更加有效,快速地运转,做到不断创新,锐意进取。所以中
国如果完全开放国内金融市场,要从政策和法规上予以规制,只有在良好和完善的监督体制下,中国的
金融体系才能稳定发展,金融安全才能得以保证,国内的种种忧虑才能消除。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对现
行的开放态势,应以以下对策对应:
(一)政策规制
1.实施分类许可证法。此法是指将国际信贷体系和国内信贷体系分离避免国内业务过度竞争。分类许
可证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完全许可证银行。现在国家陆续使国外银行取得法人资格,即和国内银行
享有同样的法律地位。经批准经营人民币的外国银行,可以经营存款、信贷、结算、担保、国债和金融
债券投资等人民币业务,对于此类许可证应该严格限制。第二类是限制许可证银行。这类银行原则上不
得经营居民存款业务,人民币贷款业务也应有所限制。第三类为对外业务许可证。这也正是现在外国银
行最主要的受理业务――经营外币业务。
2.国内银行业尽快实现对内开放。营造外资和内资的公平竞争。长期以来中国银行监管对于准入资格
控制较严,且不论外资银行,就连中国民营资本进入商业银行都进行严格限制。②如《中资商业银行行
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必须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进行了硬性
规定,但对引进国内民营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却无明确规定。从实践看,民营资本的实际审批上限是
10%,而目前对单个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的持股比率仅有 20%,因此中国在银行业的引资存在着严重
的准入不平等问题。民营资本的准入不平等严重制约了中国银行服务市场的竞争,需要进一步进行提
高。
3.依照各项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向外国银行明确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基本原则。严格分离人民币帐户和
外币帐户,不得使用人民币或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人民币从事金融投机,不得使用人民币或向其他金融
机构提供人民币从事攻击人民币的活动等。
4.制定中国与外资银行国家共同监管合作的合理有效的监管框架。因为外资银行国更加有优势了解外
资银行的信用和可靠度。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应加强与相关国家的监管当局合作,建立起信息交流机制,
以完善信息收集、分析和分享系统。对不符合标准的外资银行采取禁止和限制措施,作为银行准入中国
市场的条件。
(二)法律规制
我国现行关于金融法律法规还很薄弱,不健全,尤其是对外国银行的法律规制问题。中国建立市场经
济,则立法应该按市场规律来进行,反之当然不能较好的适应中国假如 WTO的客观要求。当前涉外金融
立法虽刚有起色,但仍然不足以应付加入 WTO后中国必须开放的银行服务市场。因此,我们必须加快这
方面的建设工作,以便能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好我国金融市场和国内的外国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
险,适应扩大金融机构开放的需要,积极,稳妥,从容地迎接开放银行服务市场,引进外国银行的挑
战。从我国的金融法律缺陷来看,笔者认为法律规制应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外国银行法》。对于中国市场的银行进行法律上的限制和禁止,专门的法律对于我国监督工
作起到积极推进作用。它可以有效地监督外国银行准入的一些基本要求和对其具体行为进行规制。它可
以规定在向外国银行开放我国金融市场的过程中,为保障金融安全准入条件应十分严格,允许进入的外
资银行不仅应当由国际一流、具有雄厚经济实力、有利于引进外资和在华外企服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
最主要的是有良好的服从金融监管的记录,特别是没有不良记录。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中国金融市场的
稳定,也可以引进先进管理技术与经验,促进经济增长,使国内经济和金融业健康发展。
2.修改相关的金融法规。修改金融法规鼓励国内银行金融创新,提高国内银行综合竞争实力。进入中
国境内的外国银行大多数是实行混合业务经营的国际金融机构,而中国国内商业银行由于立法限制只能
实行分业经营,这对中国国民银行业的经营环境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目前可以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成立
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方式建立金融混业经营模式。同时鼓励国内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业的业务
创新,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能力。
3.加强中国的金融电子网络监控立法。由于现代银行业务,特别是外国银行电子化程度比较高,有必
要对外国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电子网络业务进行立法监督,使外国银行的全部人民币帐户入网,适时
监测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来监测外国银行的人民币业务活动。
4.完善中国的反垄断法规,限制外国银行的反公平竞争行为。对外国银行在中国市场中可能造成的市
场垄断或者违反公平竞争的现象,应该通过一部完善的反垄断法规进行规制。反垄断法是各国规制和控
股并购交易对市场竞争影响最主要的法律依据。
笔者认为中国应完全放开市场或至少应该逐步放开外国银行对国内商业银行的入股限制,包括政府的保
护行为也应该解除,同时完善政策和法律规制,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
完善制度,培养高级管理和投资人才。笔者相信中国银行与外国银行的紧密合作必将推动我国金融业以
至整个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