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与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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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充分 知识准备 的 投资者才是受保护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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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股指期货基础知识
2.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简介
3.交易流程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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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指期货基础知识
股指期货的定义
股指期货的特点
期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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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股指期货的定义
股指期货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合约的简称,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的物为股票价格指数的期货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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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股指期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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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股指期货与股票交易的区别
股指期货
股票
交易对象
股指期货合约
股票
交易方式
保证金交易
全额交易
主要作用
避险、发现价格、投资、套利
筹资、投资
交易限制
当日开仓可以当日平仓
当日买入不能当日卖出
结算方式
当日无负债结算
无
到期日
有
无
买卖顺序
双向交易
一般投资者需要先买后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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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的区别
股指期货
融资融券
标的物
一篮子股票组成的指数
单只股票或ETF等产品
交易方式
期货交易(交易双方都是支付保证金,结算部门收到的也是保证金)
现货交易(对手方可能是全额,登记结算公司收到的也是全额)
保证金比例
交易所决定
监管部门决定
做空机制
可先卖后买,手头可以没有合约
必须先有券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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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股指期货与ETF的区别
股指期货
ETF
交易机制
可以卖空
不能卖空
交易方式
保证金交易
全额交易
结算方式
当日无负债结算
不需每天结算
期限限制
有到期时间
没有到期时间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没有交割环节
交易场所
期货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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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的特点
保证金交易
当日无负债结算
双向交易
T+0
到期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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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金交易
2007年3月26日,07年4月份到期的股指合约价格为2950点时,
合约价值为:
2950点 ×300元每点=885000元
假设保证金比例为8%,则做多1手合约需要的资金为:
2950点 ×300元每点×8%=70800元
当日合约价格曾到3030点,如果此时平仓获利了结,结果如下:
盈利=(3030点-2950点)×300元每点=24000元
投入资金盈利率=24000 ÷70800 ×100%=%
指数价格波动率=(3030-2950)÷3030 ×100% =%
杠杆放大倍数=100%÷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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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交易:
期货交易当日内不限交易次数和交易时间间隔,即可以当时开仓又马上平仓,一天内可多次交易.
每日无负债结算(逐日盯市):
由于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所以每天必须对交易对象进行盈亏结算,并进行相应资金划拨,对亏损严重导致保证金帐户余额不足的客户,要求下一日开市前追加保证金,以做到“每日无负债”,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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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指期货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保证金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
限仓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
强制减仓制度
结算担保金制度
风险警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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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金制度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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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调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调整保证金率:
期货合约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
遇国家法定长假;
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
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调整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交易所应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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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价格限制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已取消)与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10%,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20%。
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
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6%。(该制度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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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制度(已经取消)
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熔断时间为5分钟。
10:05:30 10:10:30 10:15:30
报单 未全部成交 扩至涨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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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制度(已经取消)
启动熔断机制后,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
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5分钟,第一节交易结束的,熔断机制终止,恢复交易后,涨跌停板价格生效。
11:23:30 11:28:30 11:30:00 11:33:30 13:00:00
报单 启动熔断 停止交易 扩至涨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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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制度(已经取消)
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终止继续执行。
14:38:30 14:43:30 14:45:00 14:48:30
报单 启动熔断 扩至涨跌停板
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双边同时扩至涨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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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量。
客户持仓限额:单个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持仓限额为100手(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对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持仓限额为600手;
某一合约总持仓量(单边)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该合约持仓总量(单边)不得超过该合约总持仓量的25%;
会员和客户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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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公布持仓报告标准。
会员或客户的持仓达到报告标准的,应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有权要求再次报告或补充报告。
客户在不同会员有持仓,且合计达到报告标准的,应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由交易所指定其受托会员报送该客户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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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客户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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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平仓条件
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
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
因违规、违约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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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平亏损承担
由于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其他市场原因,有关持仓的强行平仓只能延时完成的,因此发生的亏损,仍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未能完成平仓的,该持仓持有者须继续对此承担持仓责任或交割义务。
由会员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仍归直接责任人;由交易所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强行平仓发生的亏损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直接责任人是客户的,强行平仓后发生的亏损,由该客户所在会员先行承担后,自行向该客户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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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是以股票现货指数为标的和定价基础的辅助工具
股指期货的推出,不会改变股票市场的基本走势
股指期货有利于扩大现货规模
1-3 期现关系:不改变股市基本运行趋势,有利于扩大现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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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验1:股指期货推出前后,有涨有跌,没有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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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验2:股指期货的推出,不会改变市场基本走势
国家或地区
1、美国
2、香港
3、法国
4、德国
5、日本
6、韩国
7、台湾
8、印度
指数涨跌幅
标普指数
恒生指数
CAC40指数
DAX30指数
日经225指数
KOSPI指数
TWSE指数
Nifty指数
前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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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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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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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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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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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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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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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时期
牛市初期
牛市初期
牛市初期
牛市初期
牛市后期
亚洲经济危机
亚洲经济危机
新经济泡沫期
全球主要股指期货推出后对应指数的涨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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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4月21日美国推出S&P500指数期货
1982年4月21日推出
股市处于熊市末、牛市初
一年后股市涨幅38%
美国S&P指数期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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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5月6日推出
股市处于牛市初期
一年后股市涨幅50%
1986年5月6日香港推出恒生指数期货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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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9日推出
股市处于牛市前期
一年后股市涨幅21%
1988年11月9日法国推出CAC40股指期货
法国CAC40指数期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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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1月23日推出
股市处于牛市初期
一年后股市涨幅8%
1990年11月23日德国推出DAX30指数期货
德国DAX30指数期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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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9月1日推出
股市处于牛市后期
一年后股市涨幅28%
1988年9月1日日本推出日经225指数期货
日本日经225指数期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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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3日推出
处于亚洲经济危机之前
一年后股市跌幅27%
1996年5月3日韩国推出kospi200股指期货
韩国KOSPI200指数期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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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21日台湾推出台股股指期货
1998年7月21日推出
处于亚洲经济危机后
一年后股市跌幅2%
台湾台股指数期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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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1日推出
处于新经济泡沫期
一年后股市跌幅22%
2000年6月11日印度推出Nifty股指期货
印度NIFTY指数期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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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有利于扩大现货市场规模
从国际市场的情况看,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股指期货推出后,股票市场交易量都有明显提高。
其原因在于,股指期货对系统性风险的有效规避和化解,提高了资金入市交易的安全性,无形中提高了资金入市的积极性,加快了资金入市步伐,从长远看,资本市场的规模和流动性都将得到明显的提高。
股指期货推出后,资金也会偏重于流向股指期货标的物中的成份股,对于改善股票市场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都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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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期货现货市场成交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案例1:香港期货现货交易量对比(198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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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上市后4年内,两个市场保持
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态势。
后来,亚洲金融危机之后,
期货表现出了更好的成长性。
案例2:韩国期货现货成交额对比(199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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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球股市
网络股泡沫破灭。
高科技股占比例
较大的台湾股市
受到较大影响,
成交量显著下跌。
总体上,期货现货市场
保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
案例3:台湾期货现货交易量对比(199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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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介绍
合约标的: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每点300元
报价单位: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点
合约月份: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9:15-11:30(第一节),13:00-15:15(第二节)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9:15-11:30(第一节),13:00-15:00(第二节)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12%
交割方式:现金交割
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顺延。
交割日:同最后交易日
交易代码: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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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标的:沪深300指数
指数名称:沪深300指数 (CSI300)
指数代码:000300(沪)、399300(深)
指数基日:2004年12月31日
指数基点:1000点
指数样本:上海、深圳证券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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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指数市值覆盖率
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为万亿元,流通市值为万亿元,总市值和流通市值的占比分别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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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指数行业代表性
沪深300成分股覆盖了全部10个一级行业
沪深300总市值的行业偏离度仅为%,具有良好的行业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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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指数行业代表性
权重最高的3个行业为金融地产、原材料和工业,权重分别为24%、20%和18%。如果剔除地产股,沪深300指数中金融股权重不足20%,与权重占比第二和第三的原材料和工业行业较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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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市场指数金融(不含地产)股情况
指数名称
金融股权重
代表股票
各行业比较
恒生指数
33%
汇丰控股(25%)
最高
CAC40
18%
巴黎银行
最高
DAX30
%
德意志等四银行占%
最高
S&P500
22%
花旗、美洲、纽约银行
最高
从全球范围看,成熟市场中金融股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市场的龙头和中坚,在指数中更是位高权重。 在国际上,相关成份股指数中金融股所占的比重一般在20-30%之间。因此,目前不存在金融股在沪深300指数中权重过大并影响其抗操纵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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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综指
沪深300指数
股票简称
权重
股票简称
权重
1
工商银行
中信证券
2
中国银行
浦发银行
3
中国人寿
招商银行
4
中国石化
万科A
5
中国平安
民生银行
6
交通银行
长江电力
7
招商银行
中国平安
8
中信银行
宝钢股份
9
中国铝业
贵州茅台
10
宝钢股份
中国联通
10大权重股比较:上证综合VS沪深300(200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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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价值
合约价值=指数点×合约乘数
表:合约价值的变动
200610
200712
200812
200912
沪深300指数月收盘价
合约价值
439341
1601481
545316
107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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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
季月:3月、6月、9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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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正在交易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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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早开15分钟,晚收15分钟
从国外实践来看,多数股指期货市场采取的是早开盘迟收盘的做法。早开盘的好处在于:(1)期货市场可以对上日收盘后到第二天开盘前的市场信息做出反应,有效地扮演价格发现的角色;(2)帮助现货市场在未开盘前建立均衡价格;(3)降低现货市场开盘时的波幅。
迟收盘的好处在于:(1)降低现货市场收盘时的波幅;(2)在现货市场收盘后,为投资者提供对冲工具;(3)方便投资者根据现货股票资产及价格情况进行套期保值策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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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限制
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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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1手股指期货交易需要的资金数量
10%
一手合约需要的资金
5000×300×10%=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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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期货合约到期时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计算交割损益,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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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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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规则及入市指南
开户
下单
竞价
成交回报
结算
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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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开户交易流程
提交期货结算账户
取得交易编码
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下单、成交
取得结算报表
到保证金存管银行开户
开户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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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1
客户通过期货公司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可以申请成为交易会员,也可以申请成为全面结算会员或交易结算会员。
特殊机构客户(QFII、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保险等)需到交易所办理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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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2
期货公司为客户开户。获得可参与交易的交易编码。
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客户号两部分组成。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客户号。如客户交易编码为001200000001 ,则会员号为0012,客户号为00000001 。
一个客户在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客户号,但可以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其交易编码只能是会员号不同,而客户号必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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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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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经纪机构(IB)
除了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之外,市场上还存在介绍经纪机构。介绍经纪机构(IB)负责介绍投资者给期货公司,即:
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在我国股指期货市场上,介绍经纪机构将主要由证券公司担任。证券公司营业部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但是不具有期货代理资格,可与期货公司合作。
开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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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
下单方式:
中金所
交易会员
客户
交易结算会员
客户
全面结算会员
客户
特别结算会员
交易会员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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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步骤
操作方向的选择
下单指令的选择
开平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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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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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令
市场指令: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成交
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集合竞价时段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
市价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
注:五档深度行情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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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市价指令:卖出50手
买一: 10
买二: 10
买三: 5
买四: 5
买五: 5
如何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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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令
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在买进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
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的部分可以撤销。
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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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合原则
集中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连续竞价: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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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确定举例
买入报价
卖出报价
前一成交价
最新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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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当日无负债结算
当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结算准备金。
交易所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结算会员在交易所结算完成后,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及交易会员进行结算;交易会员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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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后投资者资金账户的查询
保证金监控中心
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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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
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
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二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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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
招商证券南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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