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量 体 系 内 部 检 查 表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4 管理要求
组织
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
责任的实体。
查实验室法律识别文件:
实验室建制文件;注册登记法律文件;法人任命文件;
委托代理法人授权文件。
实验室所从事检测和校准工作应符合本准则
的要求,并能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的需求。
查质量手册中实验室有无以下承诺:
所从事检测和校准工作应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并能满
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的需求。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在固定设施
内、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
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工作。
查质量手册是否覆盖以下工作:
在固定设施内、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或在相关的
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工作。
如果实验室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测和/或校准
以外的活动,为了鉴别潜在的利益冲突,应界
定该组织中涉及检测和/或校准或对检测和/或
校准有影响的关键人员的职责。
查实验室除校准和检测外,是否还承担生产、商贸营
销等其他工作,实验室校准和检测工作应与这些工作
实行完全隔离,不得有非诚实性的记录。
实验室应:
a)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他们具有所需的权
力和资源以履行其职责、识别对质量体系或检
测和/或校准程序的偏离,以及采取措施预防或
减少这种偏离(见 );
a) 查人员一览表,管理和技术人员资质、任命、职责、
权利以及为履行自己职责所需的资源;
b)有措施保证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工
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
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b)查公正性措施及其执行情况;查财务相对独立性;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c)有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
序,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程序;
c)查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及
客户委托书(合同);
d)有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卷入任何可能会降低其
能力、公正性、判断或运作诚实性的可信度的
活动;
d)查公正性声明和公正性程序;
e)确定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其在母体组
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
服务之间的关系;
e) 查隶属关系图,组织机构图,部门职责;部门间
关系和质量活动接口。
f)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
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f) 查十大人员岗位职责和岗位职责分配表;
g)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
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
培员工进行足够的监督;
g) 查监督员资质、数量、职责、覆盖范围及监督记
录;
h)有技术管理层,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确保实
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
h)查技术管理层组成、职责、权限及所需的资源;
i )指定一名人员作为质量主管(不论如何称
谓),不管现有的其他职责,应赋予其在任何时
候都能保证质量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
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实验室
政策和资源的最高管理层;
i )查质量主管职责和权限;
质量主管与最高管理层直接接触渠道;
j )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j )查权力委派情况 。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质量体系
实验室应建立、实施和维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
应的质量体系
查质量体系中的资源配置;
查质量体系所覆盖的要素及补充要求;
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
成文件,并达到确保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结果
质量所需的程度。
查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书、
质量计划和质量记录等)是否已制定。是否满足要求。
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
取和执行。
查质量体系文件宣贯记录,发放登记,检查有关人员
理解和执行情况。
实验室质量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应在质量手册
(不论如何称谓)中予以规定。
查手册中是否有质量方针和目标;方针是否符合认可
准则;目标是否可操作。
总体目标应以文件形式写入质量方针声明; 查质量目标中是否有总体目标。
质量方针声明应由首席执行者授权发布,至少
包括下列内容:
a) 实验室管理层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
供检测和校准服务质量的承诺;
b) 管理层关于实验室服务标准的声明;
c) 质量体系的目标;
d) 要求实验室所有与检测和校准活动有关
的人员熟悉与之相关的质量文件,并在工作
中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
e) 实验室管理层对遵循本准则的承诺。
查最高管理者发布的质量方针声明中是否包括认可
准则规定的五个方面。
质量手册应包括或注明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
持性程序,并概述质量体系中所用文件的架构。
查质量体系文件层次;
查程序目录,程序是否齐备。
质量手册中应界定技术管理层和质量主管的
作用和责任,包括确保遵循本准则的责任。
查手册中对技术管理层和质量主管岗位职责的规定。
是否包括确保遵循本准则的责任。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文件控制
总则
实验室应建立和维持程序来控制构成其
质量体系的所有文件(内部制订或来自外部
的),诸如规章、标准、其他规范化文件、检
测和/或校准方法,以及图纸、软件、规范、指
导书和手册。
查:文件控制程序;是否控制所有质量体系文件;
查:文件控制目录;是否控制所有质量体系文件 。
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凡作为质量体系组成部分发给实验室人员的
所有文件,在发布之前应由授权人员审查并批
准使用。
查:文件控制程序中的有关审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
查审批的签字。
应建立识别质量体系中文件当前的修订状态
和分发的控制清单或等同的文件控制程序并
易于查阅,以防止使用无效和/或作废的文件。
查文件修订状况;修订记录;文件发放与更换登记。
所用程序应确保: 所用程序是否有效查:
a)在对实验室有效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
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授权版本;
a)作业场所文件是否齐全;文件是否受控;
b)定期审查文件,必要时进行修订,以保证持
续适用和满足使用的要求;
b)文件审查计划;文件修订记录;文件有效性。
c)及时地从所有使用和发布处撤除无效或作废
的文件,或用其他方法确保防止误用;
c)作业场所有无作废文件;
d)出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
件,应有适当的标记。
d)资料室保留的作废文件是否有作废标识。
实验室制订的质量体系文件应有唯一性标识。
该标识应包括发布日期和/或修订标识、页码、
总页数或表示文件结束的标记和发布机构。
查文件有无唯一性标识;
有无发布日期和/或修订标识、页码、总页数或表示
文件结束的标记和发布机构。
文件变更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文件控制
总则
实验室应建立和维持程序来控制构成其
质量体系的所有文件(内部制订或来自外部
的),诸如规章、标准、其他规范化文件、检
测和/或校准方法,以及图纸、软件、规范、指
导书和手册。
查:文件控制程序;是否控制所有质量体系文件;
查:文件控制目录;是否控制所有质量体系文件 。
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凡作为质量体系组成部分发给实验室人员的
所有文件,在发布之前应由授权人员审查并批
准使用。
查:文件控制程序中的有关审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
查审批的签字。
应建立识别质量体系中文件当前的修订状态
和分发的控制清单或等同的文件控制程序并
易于查阅,以防止使用无效和/或作废的文件。
查文件修订状况;修订记录;文件发放与更换登记。
所用程序应确保: 所用程序是否有效查:
a)在对实验室有效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
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授权版本;
a)作业场所文件是否齐全;文件是否受控;
b)定期审查文件,必要时进行修订,以保证持
续适用和满足使用的要求;
b)文件审查计划;文件修订记录;文件有效性。
c)及时地从所有使用和发布处撤除无效或作废
的文件,或用其他方法确保防止误用;
c)作业场所有无作废文件;
d)出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
件,应有适当的标记。
d)资料室保留的作废文件是否有作废标识。
实验室制订的质量体系文件应有唯一性标识。
该标识应包括发布日期和/或修订标识、页码、
总页数或表示文件结束的标记和发布机构。
查文件有无唯一性标识;
有无发布日期和/或修订标识、页码、总页数或表示
文件结束的标记和发布机构。
文件变更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和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除非另有特别指定,文件的变更应由原审查责
任人进行审查和批准。
查文件变更的审查和批准记录是否符合程序和认可
准则。
被指定的人员应获得进行审查和批准所依据
的有关背景资料。
查文件变更的审查和批准人员依据的背景资料。
若可行,更改的或新的内容应在文件或适当的
附件中标明。
查更改的或新的内容在文件或附件中是否标明。
如果实验室的文件控制制度允许在文件再版
之前对文件进行手写修改,则应确定修改的程
序和权限。修改之处应有清晰的标注、签名缩
写并注明日期。修订的文件应尽可能地正式发
布。
查修改之处有无清晰的标注、签名缩写并注明日期。
修订的文件是否已正式发布。
应制订程序来描述如何更改和控制保存在计
算机系统中的文件。
查在计算机/数据控制程序中有无如何更改和控制保
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的描述。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实验室应建立和维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
同的程序。
查实验室有无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
这些为签订检测和/或校准合同而进行评审的
政策和程序应确保:
查程序是否确保(查 5 份合同):
a)对包括所用方法在内的要求应予适当规定,
形成文件,并易于理解(见 );
a)客户要求是否明确、清楚;
b)实验室有能力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 b)实验室是否有能力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
c)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要求的检测和/或校
准方法(见 );
c)检测和/或校准方法选择是否适当;
客户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
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
工作开始之前,客户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
异,是否已得到解决。
每项合同应得到实验室和客户双方的接受。 每项合同是否都有实验室和客户双方签字。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应保存包括任何重大变化在内的评审的记录。
在执行合同期间,就客户的要求或工作结果与
客户进行讨论的有关记录,也应予以保存。
查 5 份合同评审记录。
评审的内容应包括被实验室分包出去的所有
工作。
查合同评审记录中关于分包的记录。
对合同的任何偏离均应通知客户。 查合同执行记录,执行中有无偏离。
工作开始后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应重复进行同
样的合同评审过程,并将所有修改内容通知所
有受到影响的人员。
查合同修改记录、重新评审合同记录及有关通知情况。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实验室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
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或持续性的原
因(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需将
工作分包时,应分包给合格的分包方,例如能
够遵照本准则要求进行工作的分包方。
查有无分包管理程序;
查分包方资质;
查分包协议。
实验室应将分包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适
当时应得到客户的准许,最好是书面的同意。
查有无客户对分包安排的书面同意。
实验室应就其分包方的工作对客户负责,由客
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除外。
查相关的检测报告/校准证书中有无标识清楚的分包
内容。
实验室应保存检测和/或校准中使用的所有分
包方的注册资料,并保存其工作符合本准则的
证明记录。
查实验室资料室中是否保存有所有分包方的注册资
料,并保存其工作符合本准则的证明记录。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实验室应有选择和购买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
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政策和程序。
查实验室有无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的程序。
还应有与检测和校准有关的试剂和消耗材料
的购买、验收和存储的程序。
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的程序中有无试剂和消耗材料的
购买、验收和存储的程序。
实验室应确保所购买的、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
量的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只有在经检查
或证实符合有关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
标准规范或要求之后才投入使用。
查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的验收记录。
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查校准证书的确认;供应品的验收结论。
应保存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 查是否保存服务和供应品的确认和验收记录。
影响实验室输出质量的物品采购文件中,应包
含描述所购服务和供应品的资料。
查请购单。
这些采购文件在发出之前,其技术内容应经过
审查和批准。
查请购单的审查和批准人员的签字。
实验室应对影响检测和校准质量的重要消耗
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并保存
这些评价的记录和获批准的供应商名单。
查供应商名录及评价和资质证明;
查外部校准/检定机构名录和资质证明。
服务客户
实验室应与客户或其代表合作,以明确客户的
要求,并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允许
客户到实验室监视与其工作有关的操作。
查服务标准及执行情况;
查与客户合作情况与相应的记录。
抱怨
实验室应有政策和程序处理来自客户或其他
方面的抱怨。
查有无抱怨处理程序。
应保存所有抱怨的记录,以及实验室针对抱怨
所开展的调查和纠正措施的记录(见 )。
查所有抱怨的记录及抱怨处理记录。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
当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任何方面,或该工作的
结果不符合其程序或客户同意的要求时,实验
室应实施既定的政策和程序。
查有无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程序。
该政策和程序应保证: 查程序内容和执行情况:
a)确定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
规定当不符合工作被确定时所采取的措施(包
括必要时暂停工作,扣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
书);
a) 是否已规定职责及措施;
b)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b)如何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c)立即采取纠正活动,同时对不符合工作的可
接受性作出决定;
c)是否立即采取纠正活动,同时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
受性作出决定;
d)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d)必要时,是否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e)确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 e)是否已确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
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或对实
验室的运作与其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产生怀
疑时,应立即执行 中规定的纠正措施程序。
查程序是否已规定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
发生,或对实验室的运作与其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产
生怀疑时,应立即执行纠正措施程序。
纠正措施
总则
实验室应制订政策和程序并规定相应的
权力,以便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偏离质量体
系或技术运作中的政策和程序时实施纠正措
施。
查实验室有无实施纠正措施程序;
查程序中职责和权限的规定。
原因分析
纠正措施程序应从确定问题根本原因的
调查开始。
查程序是否从确定问题根本原因的调查开始。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纠正措施 查纠正措施处理单 5 份。
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时,实验室应确定将要采取
的纠正活动,并选择和实施最能消除问题和防
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
查:纠正活动的采取、纠正措施的选择和实施是否合
理;
纠正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大小相
适应。
纠正措施是否与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大小相适应;
实验室应将纠正活动调查所要求的任何变更
制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
所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已制成纠正措施处理单,并
已实施。
纠正措施的监控
实验室应对纠正措施的结果进行监控,以确保
所采取的纠正活动是有效的。
纠正措施的结果是否已进行有效性验证。
附加审核
当对不符合或偏离的鉴别导致对实验室符合
其政策和程序,或符合本准则产生怀疑时,实
验室应尽快依据 条的规定对相关活动区
域进行审核。
纠正措施处理中,是否有附加审核栏目;
查有无附加审核的事例。
预防措施
应确定不符合的潜在原因和所需的改进,无论
是技术方面的还是相关质量体系方面。如需采
取预防措施,应制订、执行和监控这些措施计
划,以减少类似不符合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并借
机改进。
查实验室有无实施预防措施程序;
查预防措施处理单 5 份。
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控制,以确
保其有效性。
预防措施程序中是否已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控制以及
实施有效性的验证。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记录的控制
总则
实验室应建立和维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
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
的程序。
查实验室是否已建立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
查记录和档案目录是否完整。
质量记录应包括来自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
报告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记录。
查质量记录是否完整。
所有记录应清晰明了,并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
放和保存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等适宜
环境的设施中。
查记录是否清晰明了;
请资料员介绍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
应规定记录的保存期。 查各类记录和档案的保存期。
所有记录应予安全保护和保密。 查记录的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及实施。
实验室应有程序来保护和备份以电子形式存
储的记录,并防止未经授权的侵入或修改。
查有无数据控制/计算机管理程序;
查电子形式存储的记录保全、保安、保密措施。
技术记录
实验室应将原始观察记录、导出数据、开展跟
踪审核的足够信息、校准记录、员工记录以及
发出的每份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按规
定的时间保存。
查检测报告/校准证书的副本 5 份。(并查保存期)
如可能,每项检测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
信息,以便识别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素,并保证
该检测或校准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
能够复现。
查技术记录信息量是否够。
记录应包括负责抽样的人员、从事各项检测和
/或校准的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
查记录中是否有抽样的人员、从事各项检测和/或校
准的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
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工作时予以记录,
并能按照特定任务分类识别。
查是否分类及时记录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不可
擦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值填
写在其旁边。
查记录的错误应划改规定及执行情况。
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签名
缩写。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措施,
查记录(含电子存储的记录)的改动人的签名标识。
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内部审核
实验室应根据预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地对
其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作持续符合
质量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
查内审程序;内审记录。
内部审核计划应涉及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包
括检测和/或校准活动。
查内审计划;
质量主管负责按照日程表的要求和管理层的
需要策划和组织内部审核。
查内审日程表;
审核应由经过培训和具备资格的人员来执行,
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
动。
查内审员资质;
查审核人员是否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
当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导致对运作的有效性,或
对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正确性或有效
性产生怀疑时,实验室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查对审核中所发现的问题的处理;
查 5 份不符和报告。
如果调查表明实验室的结果可能已受影响,应
书面通知客户。
查审核中发现检测校准结果可能已受影响,是否
已书面通知客户。
审核活动的领域、审核发现的情况和因此采取
的纠正措施,应予以记录。
查审核中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已采取纠正措施,并予以
记录。
跟踪审核活动应验证和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
情况及有效性。
查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记录。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管理评审
实验室的执行管理层应根据预定的日程表和
程序,定期地对实验室的质量体系和检测和/或
校准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
并进行必要的改动或改进。
查管理评审管理程序;
查管理评审计划、日程表和评审记录。
评审应考虑到: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
——纠正和预防措施;
——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
——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客户的反馈;
——抱怨;
——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
及员工培训。
查管理评审输入。
应记录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由此采取的
措施。
查整改措施。
管理层应确保这些措施在适当和约定的日程
内得到实施。
查整改措施的验证。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5 技术要求
总则
决定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的因素有很多,包括:
——人员();
查: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设备();测量的溯源性();
——设施和环境条件();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设备();
——测量的溯源性();
——抽样();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抽样();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综合上述各项检查结果,给出对实验室技术能力的
综合评价。
上述因素对总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在(各
类)检测之间和(各类)校准之间明显不同。
实验室在制订检测和校准的方法和程序、培训
和考核人员、选择和校准所用设备时,应考虑
到这些因素。
查:实验室在制订检测和校准的方法和程序、培训和
考核人员、选择和校准所用设备时,是否考虑到上述
这些因素。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人员
实验室管理层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
检测和/或校准以及评价结果和签署检测报告
和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
查人员花名册;查各岗位任职条件及人员是否符合岗
位任职条件。(注意特殊领域的附加要求)
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 查对在培员工有无适当的监督。
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
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
查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是否已进行资格确认。
实验室管理层应制订实验室人员的教育、培训
和技能目标。
查实验室人员培训目标。
应有确定培训需求和提供人员培训的政策和
程序。
查实验室人员培训程序。
培训计划应与实验室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
应。
查实验室人员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实验室应使用长期雇佣人员或签约人员。 查实验室使用人员是否已全部签约。
在使用签约人员和额外技术人员及关键的支
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
受到监督,并依据实验室的质量体系要求工作。
查实验室使用人员资格确认;
查对人员的监督。
对与检测和/或校准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和关键支持人员,实验室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
描述。
查人员技术挡案中对人员当前工作的描述。
管理层应授权专门人员进行特殊类型的抽样、
检测和/或校准、发布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提
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特殊类型的设备。
查实验室管理层对各岗位人员的任命。
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签约人员)
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
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或能力确认
的日期。
查 5 份人员技术挡案内容是否齐备(相关授权、能力、
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并包含
授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
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 查人员技术挡案是否齐全、是否易于查找。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设施和环境条件
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实验室设施,包括但不限
于能源、照明和环境条件,应有助于检测和/或
校准的正确实施。
查:依据检测和/或校准标准及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普查实验室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实验室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结果无效,或
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在实验室
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测和/或校准
时,应予特别注意。
查:依据检测和/或校准标准及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普查实验室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对影响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
技术要求应制订成文件。
查: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检测和/或校准标准
及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中对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规定。
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结果的
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
境条件。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
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应予
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
查: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的设备及其监测、控
制的记录。
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测和/或校准的结果时,应
停止检测和校准。
查:5 份原始观察记录,所记录的环境条件是否符合
检测和/或校准标准规定要求。
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
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
查:检测/校准试验室内部布局是否合理;
查:实验室区域分布图是否合适。
对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
用,应加以控制。实验室应根据其特定情况确
定控制的范围。
查进入实验室的控制措施,包括外部人员进入控制
和内部人员进入控制(佩带标志)。
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必要时应
制订专门的程序。
查实验室的内务管理程序。
应符合有关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要求。 查实验室健康、安全和环保规定,三废处理规定。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总则
实验室应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所有检
测和/或校准,包括被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抽
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适当时,还应
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和/或校
准数据的统计技术。
查: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查:作业指导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完整。
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和/或校准结果,
实验室应具有所有相关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说
明书以及处置、准备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指导
书,或者二者兼有。
查:实验室是否缺少应具有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说明
书以及处置、准备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指导书。
所有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指导书、标准、手册
和参考资料应保持现行有效并易于员工取阅
(见 )。
查:与工作有关的指导书、标准、手册和参考资料是
否保持现行有效;现场是否保有,并易于员工取阅。
对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偏离,仅应在该偏离已被
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授权和客户同意的情
况下才允许发生。
查: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中对检测和校
准方法的偏离的控制的规定及执行记录。查合同中有
无该偏离已被客户同意的记载。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方法的选择
实验室应采用满足客户需要并适用于所
进行的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包括抽样的方法。
查 5 份合同。
查:实验室所采用方法(包括抽样的方法)是否满足
客户需要并适用于所进行的检测和/或校准工作;
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
法。
查:是否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
法;
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除非
该版本不适宜或不可能使用。
查:是否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以
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查:必要时,有无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
当客户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实验室应选择以国
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或由知名的技术
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
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查:当客户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实验室所采用方法是
否是标准方法,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
和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实验室制定的或采用的方法如能满足实验室
的预期用途并经过验证,也可使用。
查:实验室制定的或采用的方法是否经过验证;
所选用的方法应通知客户。 查:所选用的方法是否在合同中写明;
在开始检测或校准之前,实验室应确认能够正
确地运用标准方法。如果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
应重新进行确认。
查:运用标准方法首次检测或校准之前,是否对能力
已进行确认;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后,是否重新进行
确认。
当认为客户提出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期时,实
验室应通知客户。
当认为客户提出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期时,实验室是
否已通知客户。
实验室制定的方法
实验室为其应用而制定检测和校准方法
的过程应是有计划的活动,并应指定具有足够
资源的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查: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和开展新工作
程序;查开展新工作计划;查程序和计划中对人员职
责的规定;
计划应随方法制定的进度加以更新,并确保所
有有关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查:开展新工作程序和计划的执行;查有关人员是否
了解自已的职责和应有进度。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非标准方法
当必须使用标准方法中未包含的方法时,
应征得客户的同意,包括对客户要求的明确说
明以及检测和/或校准的目的。所制定的方法在
使用前应经适当的确认。
查:合同中是否包括非标准方法;客户是否了解和
同意。非标准方法使用前是否经适当的确认。
方法的确认
确认是通过核查并提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
特定预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满足。
实验室应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设计(制定)
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
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以证实该方
法适用于预期的用途。
确认应尽可能全面,以满足预定用途或应用领
域的需要。
实验室应记录所获得的结果、使用的确认程序
以及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的声明。
查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查程序中确认的步骤和执行记录;
查确认的结论:确认是否全面;所用非标准方法是
否适用于预期的用途;
查确认全过程记录。
按预期用途进行评价所确认的方法得到的值
的范围和准确度,应适应客户的需求。这些值
诸如:结果的不确定度、检出限、方法的选择
性、线性、重复性限和/或复现性限、抵御外来
影响的稳健度和/或抵御来自样品(或检测物)
母体干扰的交互灵敏度。
查对所确认的方法的评价:
所测量值;测量范围;测量准确度。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校准实验室或进行自校准的检测实验室,对所
有的校准和各种校准类型都应具有并应用评
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查:校准实验室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查每个校准类型是否都有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实例。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检测实验室应具有并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的程序。
查检测实验室评定的程序。
某些情况下,检测方法的性质会妨碍对测量不
确定度进行严密的计量学和统计学上的有效
计算。这种情况下,实验室至少应努力找出不
确定度的所有分量且作出合理评定,并确保结
果的表达方式不会对不确定度造成错觉。合理
的评定应依据对方法性能的理解和测量范围,
并利用诸如过去的经验和确认的数据。
查检测实验室所有检测类型是否都有测量不确定
度评定实例。
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对给定条件下的所有
重要不确定度分量,均应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
加以考虑。
查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实例中,对重要不确定度分量
的考虑是否有遗漏。
数据控制 查数据控制程序
应对计算和数据传送进行系统和适当的检查。 查 5 份原始观察记录,数据计算传送记录的校核。
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或校准数据
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
实验室应确保:
查数据控制程序(含计算机控制程序)。
a)由使用者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应被制订成足够
详细的文件,并对其适用性进行适当验证;
查 a)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有无文件,有无进行适
当验证;
b)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
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
数据传输和数据处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b)数据安全、保全和保密的措施;
c)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并提供保护检测和校准数据完整性所必需的
环境和运行条件。
c)计算机和自动设备环境条件和运行条件。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设备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抽
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要求的所
有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
查设备配置表是否满足申报认可项目要求。
当实验室需要使用固定控制之外的设备时,应
确保满足本准则的要求。
查实验室是否使用外部设备,有无使用外部设备
的控制程序及记录。
用于检测、校准和抽样的设备及其软件应达到
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检测和/或校准相应的规
范要求。
查设备配置是否满足检测和/或校准标准要求。
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
订校准计划。
查校准计划。
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工作前应
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
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
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和/或校准(见 )。
查校准计划的执行;查校准证书/检定证书;查期间
核查结果。
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 查:设备操作人员任命、上岗证。
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
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便于有关人员取用。
查:工作现场有无设备使用和维护文件,有无设备
使用和维护记录。
用于检测和校准并对结果有影响的每一设备
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查:设备及其软件有无唯一性标识。
应保存对检测和/或校准具有重要影响的每一
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
查设备档案目录;低值易耗量具台帐;标准物质台
帐。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该记录至少应包括:
a) 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
查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a)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
b)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
b)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
一性标识;
c) 对设备是否符合规范的核查(见 );
d) 当前的处所(如果适用);
e) 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其存放地点;
f) 所有校准报告和证书的日期、结果及复印件,
设备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
g) 设备维护计划,以及已进行的维护(适当
时);
h) 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
识;
c)对设备是否符合规范的核查(见 );
d)当前的处所(如果适用);
e)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其存放地点;
f)所有校准报告和证书的日期、结果及复印件,设
备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
g)设备维护计划,以及已进行的维护(适当时);
h) 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
实验室应具有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和
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
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查:设备控制程序;
查设备维护文件。
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
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
用。
查:普查设备有无“红色”标识;
查:停用设备档案有无停用原因和停用记录;
这些设备应予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标
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修复并通过
校准或检测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
查:停用标签;设备档案和使用、维护记录中的损
坏记录;修复记录;从新检定/校准记录;
实验室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
前的检测和/或校准的影响,并执行“不符合工
作控制”程序(见 )。
查:追查设备停用前,对“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的
执行。
实验室控制下的需校准的所有设备,只要可行,
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
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
普查:设备校准状态标识;
查:标识是否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
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
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
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能显示满意结
果。
查:有无设备外借情况;
查:设备返还后,在使用前是否进行检定/校准。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维持设备校准状态的 查:有关期间核查程序;查期间核计划;
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查 3~5 台设备的期间核查记录。
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实验室应有程
序确保其所有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
得到正确更新。
查:设备修正因子的现行有效性。
检测和校准设备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
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失效的调整。
查:检测和校准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的维护文
件和维护记录。
测量溯源性
总则
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所有设备,包括对
检测、校准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
著影响的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
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
普查:设备(含抽样设备、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
的校准状态标识,校准/检定证书。
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 查:量值溯源程序;设备校准程序;设备校准计划。
特定要求
校准
对于校准实验室,设备校准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应确保实验室所进行的校准和测量可溯源到
国际单位制(SI)。
查:校准实验室校准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校准实验室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或比较链与
相应测量的 SI 单位基准相连接,以建立测量
标准和测量仪器对 SI 的溯源性。对 SI 的链接
可以通过参比国家测量标准来达到。国家测量
标准可以是基准,它们是 SI 单位的原级实现
或是以基本物理常量为根据的 SI 单位约定的
表达式,或是由其他国家计量院所校准的次级
标准。
查:实验室的量值溯源图;
当使用外部校准服务时,应使用能够证明资格、
测量能力和溯源性的实验室的校准服务,以保
证测量的溯源性。
查:对检定/校准机构的确认。
由这些实验室发布的校准证书应有包括测量
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声明的测
量结果(见 )。
查:对检定/校准证书的确认。
某些校准目前尚不能严格按照 SI 单位进行,
这种情况下,校准应通过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
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例如:
——使用有资格的供应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
质(参考物质)来给出材料可靠的物理或化学
特性;
查:不能溯源至 SI 单位时的校准应通过建立对适
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例如: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来给出材料可
靠的物理或化学特性;
——使用规定的方法和/或被有关各方接受并
且描述清晰的协议标准。
可能时,要求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使用规定的方法和/或被有关各方接受并且描
述清晰的协议标准。
查:实验室间比对计划与比对记录。
检测
对检测实验室, 中给出的要求适用于测
量设备和具有测量功能的检测设备,除非已经
证实校准带来的贡献对检测结果总的不确定
度几乎没有影响。
查:检测实验室的校准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查:对检定/校准证书的确认。
这种情况下,实验室应保证所用设备能够提供
所需的测量不确定度。
查:对未校准设备,实验室如何保证所用设备能够
提供所需的测量不确定度。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测量无法溯源到 SI 单位或与之无关时,与对
校准实验室的要求一样,要求测量能够溯源到
诸如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约定的方法
和/或协议标准(见 )。
查:无法溯源到 SI 单位或与之无关时;测量是否
能够溯源到诸如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约定
的方法和/或协议标准。
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参考标准
实验室应有校准其参考标准的计划和程
序。
查:实验室有无参考标准;有无参考标准控制程序;
查:有无参考标准校准计划。
参考标准应由 中所述的能够提供溯源
的机构进行校准。
查:参考标准的校准/检定机构资质确认。
实验室持有的测量参考标准应仅用于校准而
不用于其他目的,除非能证明作为参考标准的
性能不会失效。
查:参考标准使用和维护记录。
参考标准在任何调整之前或之后均应校准。 查:参考标准校准/检定记录。
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可能时,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应溯源到 SI
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查:实验室有无标准物质;有无标准物质控制程序;
查:标准物质溯源计划。标准物质应溯源到 SI 测
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
只要技术和经济条件允许,应对内部标准物质
(参考物质)进行核查。
查:对内部标准物质的核查和记录。
期间核查
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对参考标准、
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
考物质)进行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
度。
查:对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
标准物质的核查程序;核查计划;日程表;记录。
运输和储存
实验室应有程序来安全处置、运输、存
储和使用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
查: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控制程序;
查: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
和使用记录。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抽样
实验室为后续检测或校准而对物质、材料或产
品进行抽样时,应有用于抽样的抽样计划和程
序。
查:抽样程序和抽样计划。
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的地点应能够得到。 查:抽样地点能否得到抽样计划和程序。
只要合理,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
订。
查:抽样计划依据。
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测
和校准结果的有效性。
查:抽样方法和抽样纪律的执行;查抽样记录。
当客户对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
删节的要求时,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
抽样资料,并记入包含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所
有文件中,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查:对抽样程序偏离的记录;查相关人员是否都知
道。
当抽样作为检测或校准工作的一部分时,实验
室应有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这
些记录应包括所用的抽样程序、抽样人的识别、
环境条件(如果相关)、必要时有抽样地点的
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如果合适,还应包括抽
样程序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查:抽样记录是否已包括:
所用抽样程序、抽样人的识别、环境条件(如果相
关)、必要时有抽样地点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
如果合适,还应包括抽样程序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实验室应有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运输、接
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或清理的程序,
包括为保护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完整性以及
实验室与客户利益所需的全部条款。
查:样品(检测和校准物品)管理程序;
查: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实验室应具有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标识系统。 查:样品标识系统。样品唯一性标识和状态标识。
物品在实验室的整个期间应保留该标识。 查:样品标识保留情况。
标识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应确保物品不会在实
物上或在涉及的记录和其他文件中混淆。
查:标识系统的设计和使用是否合理。
如果合适,标识系统应包含物品群组的细分和
物品在实验室内外部的传递。
查:标识系统是否包含分类标识和状态标识。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在接收检测或校准物品时,应记录异常情况或
对检测或校准方法中所述正常(或规定)条件
的偏离。
查:样品接受记录;
当对物品是否适合于检测或校准存有疑问,或
当物品不符合所提供的描述,或对所要求的检
测或校准规定得不够详尽时,实验室应在开始
工作之前问询客户,以得到进一步的说明,并
记录下讨论的内容。
查:合同中样品特性和状态描述记录。
实验室应有程序和适当的设施避免检测或校
准物品在存储、处置和准备过程中发生退化、
丢失或损坏。
查:样品保管记录
应遵守随物品提供的处理说明。当物品需要被
存放或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维持、
监控和记录这些条件。当一个检测或校准物品
或其一部分需要安全保护时,实验室应对存放
和安全作出安排,以保护该物品或其有关部分
的状态和完整性。
查:合同中对样品保存、维护、处理的说明。
查:样品间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样品保存、维护、处
理要求。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
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以监控检测和校准
的有效性。
查: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程序;
所得数据的记录方式应便于可发现其发展趋
势,如可行,应采用统计技术对结果进行审查。
查:监控计划及执行结果记录;
这种监控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可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内容:
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和/或
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内部质
量控制;
b)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c)利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或校准;
d)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测或再校准;
e) 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查:对监控计划可行性和有效性的评审;
查:监控计划具体事例;
a) 定期使用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
b) 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c)利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或校准;
d)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测或再校准;
e)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结果报告
总则
实验室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报告每一
项检测、校准,或一系列的检测或校准的结果,
并符合检测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要求。
查: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查:5 份结果报告:
查:是否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
查:是否符合检测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要求。
结果通常应以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形式出
具,并且应包括客户要求的、说明检测或校准
结果所必需的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这
些信息通常是 和 或 中要
求的内容。
查:信息量是否足够;
在为内部客户进行检测和校准或与客户有书
面协议的情况下,可用简化的方式报告结果。
对于 至 中所列却未向客户报告
的信息,应能方便地从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实
验室中获得。
查:关于用简化的方式报告结果的规定;
查:简化方式的结果报告和相应的记录。
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
除非实验室有充分的理由,否则每份检
测报告或校准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 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
查:5 份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所含信息量是否齐全。
a) 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
b) 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进行检测和/或校准
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b) 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地
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c) 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
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
是属于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
明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
c) 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
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
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测报告或
校准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
d)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d)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e) 所用方法的标识; e) 所用方法的标识;
f)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识; f)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识;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g)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检测或
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或校准的日
期;
g)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检测或校准
物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或校准的日期;
h) 如与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相关时,实验室
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h) 如与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
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i) 检测和校准的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i) 检测和校准的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j) 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批准人的姓名、职务、
签字或等同的标识;
j) 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
或等同的标识;
k) 相关之处,结果仅与被检测或被校准物品
有关的声明。
k) 相关之处,结果仅与被检测或被校准物品有关
的声明。
检测报告
当需对检测结果作出解释时,除 中所列
的要求之外,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对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殊
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当需对检测结果作出解释时,查检测报告中是否还
包括下列内容:
a) 对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殊检测
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 需要时,符合(或不符合)要求和/或规范
的声明;
b) 需要时,符合(或不符合)要求和/或规范的声
明;
c) 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当不确
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
的指令中有要求,或当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
限度的符合性时,检测报告中还需要包括有关
不确定度的信息;
c) 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当不确定度
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的指令中
有要求,或当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
时,检测报告中还需要包括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
d) 适 用 且 需 要 时 , 提 出 意 见 和 解 释 ( 见
);
d) 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见 );
e) 特定方法、客户或客户群体要求的附加信息。 e) 特定方法、客户或客户群体要求的附加信息。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当需对检测结果作解释时,对含抽样结果在内
的检测报告,除了 和 所列的要
求之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抽样日期;
当需对检测结果作解释时,查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
检测报告,是否还包括下列内容:
a) 抽样日期;
b) 抽取的物质、材料或产品的清晰标识(适
当时,包括制造者的名称、标示的型号或类型
和相应的系列号);
b) 抽取的物质、材料或产品的清晰标识(适当时,
包括制造者的名称、标示的型号或类型和相应的系
列号);
c) 抽样地点,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c) 抽样地点,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d) 所用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d) 所用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e) 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解释的环境
条件的详细信息;
e) 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解释的环境条件
的详细信息;
f) 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
对这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
f) 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
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
校准证书
如需对校准结果进行解释时,除 中所列
的要求之外,校准证书还应包含下列内容:
a) 校准活动中对测量结果有影响的条件(例如
环境条件);
如需对校准结果进行解释时,查校准证书是否还包
含下列内容:
a) 校准活动中对测量结果有影响的条件(例如环
境条件);
b) 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或
条款的声明;
b) 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或条款
的声明;
c) 测量可溯源的证据。 c) 测量可溯源的证据。
校准证书应仅与量和功能性检测的结果有关,
如欲作出符合某规范的声明,应指明符合或不
符合该规范的那些条款。
查:校准证书作出符合某规范的声明时,是否已指
明符合或不符合该规范的那些条款。
当符合某规范的声明中略去了测量结果和相
关的不确定度时,实验室应记录并保存这些结
果,以备日后查阅。
查:当符合某规范的声明中略去了测量结果和相关
的不确定度时,实验室记录中是否保存这些结果。
作出符合性声明时,应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查:作出符合性声明时,是否已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当用于校准的仪器已被调整或修理时,如果可
获得,应报告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校准结果。
查:当用于校准的仪器已被调整或修理时,是否已
报告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校准结果。
校准证书(或校准标签)不应包含对校准时间
间隔的建议,除非已与客户达成协议。该要求
可能被法规取代。
查:校准证书是否包含对校准时间间隔的建议。
意见和解释
当证书中包含意见和解释时,实验室应把意见
和解释的依据制订成文件。与在检测报告中一
样,意见和解释应被清晰标注。
查:校准证书/检测报告中,意见和解释是否已被
清晰标注。
从分包方获得的检测和校准结果
当检测报告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测结
果时,这些结果应予清晰标明。分包方应以书
面或电子方式报告结果。
查:检测报告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测结果时,
这些结果是否予清晰标明。分包方是否以书面或电
子方式报告结果。
当校准工作被分包时,执行该工作的实验室应
向合同实验室出具校准证书。
当校准工作被分包时,分包方是否已向合同实验室
出具校准证书。
结果的电子传送
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
磁方式传送检测或校准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
的要求(见 )。
结果的电子传送
查: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
传送检测或校准结果时,是否满足数据控制程序规
定的要求。
报告和证书的格式
报告和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
行的各种检测或校准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
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报告和证书的格式
查:报告和证书的格式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适用
于所进行的各种检测或校准类型。
子条款 评审内容 涉及部门或人员 检查对象 符合 有欠缺 不符合 暂不考核
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修改
对已发布的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实质性修
改,应仅以追加文件或资料调换的形式,并包
括如下声明:
“对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补充,系
列号……(或其他标识)”,或其他等同的文字
形式。
查:手册和程序中对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修改
的规定;
查:修改时所包括如下声明是否合适;
这种修改应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 查:修改是否满足认可准则的所有要求。
当有必要发布全新的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时,
应注以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件。
查:修改后所发布的全新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
是否注以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件。
注:请在评审意见所选项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