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保险的保险责任_交通意外保险的投保渠道
一、交通意外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
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
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
项的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
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
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
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
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
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
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
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
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
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
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
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
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
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
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
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
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
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
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
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