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直接融资途径-债券市场融资
债券的构成要素及分类
债券的构成要素
债券的分类
公司(企业)债发行程序
公司(企业)债发行资
格与发行条件
做出发行债券的决议
制定发行债券的章程
办理债券等级评定手续
提出发行债券申请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发售债券
签订承销合同
收进债券款项
金融债券特征
我国金融债券发展
金融债发行
第一节 债券的构成要素及分类
债券面值
债券价格
债券利率
债券还本付
息方式
包括币种和票面金额两个内容。债券的发
行者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自已的需要情
况选择适合的币种。债券的票面金额是债
券到期时偿还债务的金额。面额印在债券
上,固定不变,到期必须足额偿还。
指债券发行时的价格。理论上,债券的面
值就是它的价格。但实际上,由于发行者
的种种考虑或资金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息
率的变化,债券的市场价格常常脱离它的
面值,有时高于面值,有时低于面值。发
行者计息还本,是以债券的面值为根据,
而不是以其价格为根据的。
债券利率是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的比率。
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债券利率
一般为年利率。债券利率直接关系到债券
的收益。影响债券利率因素主要有银行利
率水平、发行者的资信状况、债券的偿还
期限和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等。
是指从债券发行到归还本金之间的时间。
债券还本期限长短不一,有的只有几个月,
有的长达十几年。还本期限应在债券票面
上注明。债券发行者必须在债券到期日偿
还本金。债券还本方式是指一次还本还是
分期还本等,还本方式也应在债券票面上
注明。
债
券
的
基
本
要
素
按是否记名分类
记名债券
无记名债券
信用债券
抵押债券
担保债券
可转换债券
不可转换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
有息票债券
无息票债券
按有无抵押担保
分类
无息票债券
按是否可转换为
股票分类
按利率的不同
分类
按利息的支付方
式分类
债
权
的
分
类
第二节 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程序
公司(企业)债券
公司债
企业债
发行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
资格。这些公司一般具有雄厚的资本、较高
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良好的信誉,能够独
立承担经营风险和经济责任,可以切实保障
债权人的利益。
发行资格:根据我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
的企业在可在我国境内发行债券。
发行条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
的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
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
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年平均可
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
资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
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务院
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
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
生产性支出。发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再次发行债券: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
募足的;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券有违
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
态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还应当符合股
票的发行条件。
发行条件:根据我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企
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企业财务会计
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具有偿债能力;企业经
济效益良好,发行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企
业发行债券的总面积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
资产净值;所筹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
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的40%。
债券发行程序
做出发行债券的决议
制定发行债券的章程
具体包括债券发行总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募集办法、债券利率、偿还日期及方式等内容。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
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
大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
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
作出决定。
包括发行企业的名称、地址及承销法人代表;发
行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简介;发行企业的自有资
产净值;发行债券的目的、用途;发行债券的效益
预测;发行债券的总面额、票面额及发行价格;
债券的票面利率、期限及还本付息的方式;债券
发行的对象及地区范围;债券持有者的权利与义务
;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承销机构的名称、地址及
承销方式;债券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及担保者等。
办理债券等级评定手续
提出发行债券申请
公告债券募集办法
发行企业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指定的资信
评估机构申请办理债券等级评定手续。
一般只在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债券等级
证明为A级以上时,才允许企业正式
提出发行申请。
企业发行债券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办理申请
时,应提交企业登记证明、企业章程、企业债券募集
办法(包括企业名称、债券总额、债券票面金额、债
券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企业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企业债券总额、
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等)、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和债券等级评定证明等文件。证券管理部门依据法律、
法规对债券发行申请予以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债
券批准发行。
企业发行债券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办理申请
时,应提交企业登记证明、企业章程、企业债券募集
办法(包括企业名称、债券总额、债券票面金额、债
券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企业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企业债券总额、
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等)、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和债券等级评定证明等文件。证券管理部门依据法律、
法规对债券发行申请予以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债
券批准发行。
发债申请经批准后,公开向社会发行债券时,应当向
社会公告债券募集办法。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应载明
下列主要事项:企业名称;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
额;债券的利率,还本付息期限与方式;债券发行的
起止日期;企业净资产额、已发行而尚未到期的企业
债券总额;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等。企业制定好债券
募集办法后,应按当时和当地通行、合理的方法向社
会公告。
法规对债券发行申请予以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债
券批准发行。
签订承销合同
发售债券
收进债券款项
投资者直接向承销机构付款购买,承销机
构代为收取债券款,交付债券。
企业债券应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行
企业要与证券承销机构正式签订承销合
同,主要载明以下事项目:当事人双方
的名称、总面额及发行价格;承销方式;
债券发行及承销的起止日期;承销付款
的日期及方式;承销商收取的费用额及
支付日期与支付方式;未售出债券的处
理方法;违约责任;其他需要约定的事
项等。
第四章 金融债的发行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的特征
我国金融债券的发展
专款专用
发行方有主动权
利率较高
流动性较好
198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
日本东京证券市场发行外国金融
债券
1985年开始发行国内金融债券
1994年发行主体转为政策性银行
2003年8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五
个配套文件,为证券公司发债提供
了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