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总说明
一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
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4.1~4-
200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十一册、十三册)(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
2003)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
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
二
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
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
核算的参考。
三 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四
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
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
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
本综合定额中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
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 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
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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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
,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
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
,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单位为生产工人和生产工人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
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本综合定额的人工单价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51元/工日,各市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发布动态人
工单价进行调整。
5.本综合定额执行时,发生签证用工(借工、时工、停工、窝工)每4小时内按半个工日、4小时外至8小时内按一
个工日计算。
八 关于材料:
1.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费用和
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
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本综合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 ]"内所列的用量计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但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
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4.周转性材料已按相应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综合定额己综合考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
和垂直运输,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6.本综合定额的材料价格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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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
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自行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
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7.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的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单价5万元以下的材料
设备保管费可由双方协商约定计算,没有约定的,施工单位可按照材料设备价格的1.50%收取保管费;单价5
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保管费必须经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8.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需按到工地价格乘以定额消耗量计算,结算时在含税工程造价中扣减保管费等
相关费用后退还建设单位。
九 关于施工机械:
1.本综合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与
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综合定额机械费内
,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3.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内容包括: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取定的使用期限内,收回原值及购量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取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必须进行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必须进行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费用;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
所需的替换设备、随机使用工具、附具摊销和维护的费用;机械运转与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油脂、擦拭材料费
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其中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
运转费以及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费
及其搭设、拆除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在25km以内的
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包括机械的装卸、运输、辅助材料及架线费等。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取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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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燃料和水、电力等。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路桥费及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检费用等。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十 关于施工仪器仪表:
1.本综合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
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综合定额机械费
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3.本综合定额的旌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包括:
(1)折旧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经常修理费:指施工仪器仪表经常维修和排除故障所需的费用,以及为保障施工仪器仪表正常运转需替换的
元器件、零部件的购置摊销费。
(3)校验费:指施工仪器仪表计量校验时发生的费用,施工仪器仪表校验时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以及施工仪器
仪表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在25km以内的进出场运输及转移
费用。
(4)动力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开通运转过程中所耗电能的费用。
4.本综合定额旋工仪器仪表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十一 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不同类别地区的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测算确定的。根
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年来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将全省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
,分别为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地区:汕头、思州、江门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 云浮
2.管理费的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 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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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
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
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
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
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
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单位为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
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13)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
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等。
3.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按不同标准分摊到各册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
等价格变动而调整。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地区类别标准,统一按lO.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5.00元/工
日执行。
十二
本综合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
本综合定额子目内的规格按长×宽×高(厚)、长×宽(厚)或宽×高(厚)的顺序表示,未有显示计量单位的均表示该长
度为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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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本综合定额未包括的子目,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998年省政府令第40号),由各市、县建设工
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综合定额编制原则、方法统一 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五
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在执
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工程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根据本综合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
程造价主管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 可以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复议。
十六 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准修改和翻印。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册 说 明
1.0.1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切削设备安装、锻压
设备安装、铸造设各安装、起重设备安装、起重机轨道安装、输送设备安装、电梯安装、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
、泵安装及拆装检查、压缩机安装、工业炉设备安装、煤气发生设备安装、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橡胶制品加
工机械设备安装、医药加工机械设备安装、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和其他机械安装等内容,适用于新建、扩建及
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0.2 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1.0.3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O.3.1 《机械设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98;
1.O.3.2 《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1-98;
1.O.3.3 《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2-98;
1.O.3.4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7-98;
1.O.3.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1.O.3.6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
1.O.3.7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98;
1.O.3.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0-98;
1.O.3.9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 5011-92;
1.O.3.1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95;
l.O.3.1l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I 203-83;
l.O.3.12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
1.0.3.13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l.0.3.14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1.0.3.15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旌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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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3.16 《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
1.0.3.17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
1.O.3.18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
1.0.4 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O.4.1
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
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各找正、调平、精
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1.0.4.2
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1.0.4.3 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1.0.4.4
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
1.O.4.5
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问,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1.0.5 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0.5.1
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执行第二册《电气
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1.0.5.2 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1.0.5.3
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
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滚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1.0.5.4 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1.0.5.5 设各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1.O.5.6 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1.0.5.7 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形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1.0.5.8 脚手架搭拆(C.1.4章和C.1.5章除外)。
l.0.5.9 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0.5.10 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0.5.11
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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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1.0.6
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C.1.7章电梯安装除外),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
辅轨),12.00元/t作为材料费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说明
1.1.1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重量为准。
1.1.2
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
设各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二章 切削设备安装
1.2.1 金属切削设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2.2 气动踢木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I.2.3 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第三章 锻压设备安装
1.3.1 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3.2 锻造水压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四章 锻造设备安装
1.4.1
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室计算。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
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构件的总重量。
1.4.2 铸铁平台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第五章 起重设备安装
1.5.1 起重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5.2 双小车起重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5.3 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I.5.4 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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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起重机轨道安装
1.6.1 起重机轨道安装按按设计图示单根轨道长度以m计算。
1.6.2 车档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第七章 输送设备安装
l.7.1 斗式提升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2 刮板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l.7.3 板式(裙式)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4 螺旋输送机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5 悬挂式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6 链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l.7.7 固定式胶带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8 卸矿车及皮带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八章 电梯安装
l.8.1 电梯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
1.8.2 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增减提升高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8.3
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角钢牛
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第九章 风机、泵安装
1.9.1
风机、泵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
算;非直联式的风机和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但包括电动机安装。
1.9.2 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1.9.3 DB型高硅铁离心泵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十章 压缩机安装
1.10.1 压缩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在计算设备重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1.10.2
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
重量计算。
1.10.3 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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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活塞式D、M、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各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
第十一章 工业炉设备安装
1.11.1 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1.2 冲天炉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1.3
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在计算设备重量时,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己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
解体结构(炉体为金属结构件,需要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时,则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
第十二章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1.12.1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2.2 洗涤塔电器滤清器竖管附属设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2.3 乙炔发生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2.4 煤气发生设备的附属设备及其他容器构件以t计算。
1.12.5 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十三章 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
1.13.1 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问灌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13.2
立式、卧式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中阅冷却器均按设计图示数
量以台计算。
1.13.3 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和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4 氨油分离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l.13.5 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6 氨气过滤器和氨液过滤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7 玻璃钢冷却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l.13.8 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或支计算。
1.13.9 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以每次/台计算。
1.13.10 储气罐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11 小型空气分离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l.13.12
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中,洗涤塔、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干燥器、碱水拌和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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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1.13.13
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kg计算,按金属结构件单体重量(kg)分制作与安装。
第十四章 橡胶制品加工机械设备安装
1.14.1 橡胶加工机械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设备重量按如下规定计算:胎面挤出机联动装置包括接取、磨光、冷却、切割、运输等设备的重量。帘布浸胶
机及伸张装置包括导开、接头、调节、浸渍、干燥、伸张牵引、卷取等设备重量。压延机联动装置包括导开、
接头、干燥、调平、压延机、冷却卷取装置设备等重量。钢丝圈压出缠卷联动装置包括压出、牵引、切割、成
型等设备重量。水压硫化机包括牵引、导开、卷取等装置重量。其他设备均包括本级、附机(电动机、减速机、
变速箱、联轴器等)以及随设备预制成形的润滑、冷却、加热系统的管段、管件及气动装置、安全防护罩、走台
、梯子、栏杆及其他附属于设备金属构件等的总重量。
第十五章 医药加工机械设备安装
1.15.1 医药加工机械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算单位。
第十六章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l.16.1 给排水机械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或座计算。
l.16.2 布气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16.3 格栅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l.16.4
集水槽制作安装以设计断面尺寸乘以相应长度以m计算,断面尺寸包括需要折边的长度,不扣除出水孔所占面积
。
1.16.5 堰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一计算。
1.16.6 齿型堰板制作安装按堰板的设计宽度乘以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齿型间隔空隙所占面积。
1.16.7 穿孔管钻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l.16.8 斜板、斜管安装以m2计算。
第十七章 其他机械安装
1.17.1 制冰设备、润滑油处理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l.17.2
冷风机的设备重量按冷风机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柴油发电机组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
,凡是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l.17.3 冷风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2
1.17.4
冷水机组、空气风幕、玻璃钢冷却塔、全程水处理器安装区分不同冷量或水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干燥分离破碎筛选机械设备安装,以t计算。
加油站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说 明
1.1.l
本章定额包括台式及仪表机床、车床、立式车床、钻床、镗床、磨床、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刨床、插
床、拉床、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其他机床、木工机械、跑车木工带锯机、其他木工设备等内容,适用范围如
下:
1.1.1.1
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
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
、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
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
、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1.1.1.2
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
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
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1.1.1.3 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1.1.1.4 钻床:包括深7L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l.1.1.5
镗床:包括深孔镗床、坐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
l.1.1.6
磨床: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
、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
1.1.1.7
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型铣床、立式及卧
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
、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
机床。
l.l.1.8 刨、插、拉床: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
13
1.1.1.9
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
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l.1.1.10
其他机床: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
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1.1.1.11
木工机械: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
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
1.1.1.12 跑车木工带锯机。
1.1.1.13 其他木工设备:包括拨料器、蹋木器、带锯防护罩。
1.1.2 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1.2.1 机体安装;底座、立柱、横粱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装置及润滑管道安装。
1.1.2.2 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1.1.2.3 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
1.1.3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1.3.1 设备的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煨弯和阀门研磨。
1.1.3.2 润滑、液压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
l.1.3.3 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
说明
1.2.1
本章定额包括机械压力机、液压机、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剪切机
和弯曲校正机、水压机等内容,适用范围:
1.2.1.1
机械压力机: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
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
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
1.2.1.2
液压机: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粉末制
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
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
1.2.1.3
14
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
自动卷簧机、多功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
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
1.2.1.4 空气锤。
1.2.1.5 模锻锤: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1.2.1.6 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
1.2.1.7
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台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
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折边机、滚坡纹机、折
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1.2.1.8 水压机。
1.2.2 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l.2.2.1 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
1.2.2.2 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1.2.2.3
水压机本体安装: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罐等附属
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
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粱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阈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
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板、支撑粱、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1.2.2.4
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
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l.2.2 5 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沙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
1.2.3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2.3.1
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
绳等)。
1.2.3.2 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
1.2.3.3 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1.2.3.4 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1.2.3.5 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1.2.3.6 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1.2.3.7 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15
1.2.3.8 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
1.2.3.9 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透视和机械强度
试验。
说明
1.3.1
本章定额包括砂处理设备、造型及造芯设备、落砂及清理设备、抛丸清理室、金铸造设备、材料准备设各、铸
铁平台等内容,适用范围如下:
1.3.l.l 砂处理设备:包括混砂机、碾砂机、松砂机、筛砂机等。
1.3.1.2 造型及造芯设备;包括震压式造型机、震实式造型机、震实式制芯机、吹芯机、射芯机等。
1.3.1.3
落砂及清理设备:包括震动落砂机、型芯落砂机、圆型清理滚筒、喷砂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
。
1.3.1.4
抛丸清理室: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
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
1.3.1.5 金属型铸造设备: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冷室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等。
1.3.1.6 材料准备设备:包括C246及C246A球磨机、碾沙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机等。
1.3.1.7 铸铁平台。
1.3.2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3.2.1 地轨安装。
1.3.2.2 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
1.3.3 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作、防腐等工作。
说明
1.4.1
本章定额包括电动双粱桥式起重机、吊钩抓斗电磁铁三用桥式起重机、双小车吊钩桥式起重机、锻造桥式起重
机、淬火桥式起重机、加料及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吊钩门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电动壁行及旋臂起重机、
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等内容,适用范围如下:
1.4.1.1 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1.4.1.2 起重量为0.5~400t。
1.4.1.3 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1.4.2 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4.2.1 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16
1.4.2.2 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
1.4.2.3 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1.4.3 本章定额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说明
1.5.1
本章定额包括钢粱上安装轨道[钢统1001]、混凝土粱上安装轨道[G325]、GBll0鱼腹式混凝土粱上安装轨道、C72
21鱼腹式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C7224]、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DJ46]、电动壁行及悬臂起重机轨道安装、地平面
上安装轨道、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工字钢轨道安装、悬挂工字钢轨道及"8"字型轨道安装、车挡制作与安装等内
容,适用范围如下:
1.5.1.1 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1.5.1.2 地轨安装。
1.5.2 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5.2.1 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1.5.2.2 车档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1.5.2.3 脚手架的措拆。
1.5.3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5.3.1 吊车粱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1.5.3.2 "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1.5.3.3 "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粱等的制作与安装。
1.5.4 本章定额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脚手架材料费已在其它材料费中考虑。
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斗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板式(裙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悬挂输送机、固定式胶带输送机
、卸矿车及皮带秤等内容。
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特殊试验。
说明
1.7.1
本章定额包括交流半自动电梯、交流自动电梯及自动快速电梯、直流自动高速电梯、小型杂货电梯、自动扶梯
、自动步行道、增减厅门、轿厢门及提升高度、辅助项目等内容,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
17
床梯、杂货梯、自动扶梯、自动步行道等机械部分安装,不适用于液压电梯的安装。定额项目划分和名称按电
梯分类为依据(见下表);
电梯分类表(GBT 7025·l-3-1999)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类别 ① 操纵方法 ① 类型 ① 起重量 ① 起重速度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交流半自动 ①手柄操纵或按钮控制 ①客、货、病床梯 ① 5t以内 ① V≤/s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交流自动 ①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①客、货、病床梯 ① 3t以内 ① 1 Om(以内)/s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直流自动快速 ①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①客、货、病床梯 ①1.6t以内 ① 1 Om/s<V<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2.Om/s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直流自动高速 ①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① 客梯 ①以内 ① V≥2.5m/s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小 型 ①轿外按钮控制(无司机) ① 杂货梯 ①o 2t以内 ①1.0m(以内)/s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1.7.2 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7.2.1 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道架、道轨、缓冲器等安装。
1.7.2.2 组装轿厢、对重及门厅安装。
1.7.2.3 稳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
1.7.2.4 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1.7.2.5 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1.7.3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7.3.1 各种支架的制作。
1.7.3.2 电气工程部分。
1.7.3.3 脚手架的搭拆。
1.7.3.4 电梯喷漆。
l.7.4 注意事项:
1.7.4.1
电梯门厅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和轿厢门的相应定额计算。
1.7.4.2 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1.7.4.3
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30层以内增加7工日,50层以内增加9工日,80层以内
增加ll工日,100层以内增加13工日,120层以内增加15工日。
1.7.4.4 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如超过4m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定额计算。
1.7.4.5 本章定额是以室内地坪4-
0.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按当地搬
运定额另行计算。
1.7.4.6
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2时,人工乘以系数1.20。载重量
18
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客、货梯相应的电梯定额执行。
1.7.4.7 本定额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
说明
1.8.1
本章定额包括离心式通(引)风机、轴流通风机、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其他风机等内容,适用范围如下
:
1.8.1.1
离心式通(引)风机:包括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离心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心通风机、高压离心
通风机、锅炉离心通风机、煤粉离心通风机、矿井离心通风机、抽烟通风机、多翼式离心通风机、化铁炉风机
、硫酸鼓风机、恒温冷暖风机、暖风机、低噪音离心通风机、低噪音屋顶离心通风机。
1.8.1.2
轴流通风机:包括矿井轴流通风机、冷却塔轴流通风机、化工轴流通风机、纺织轴流通风机、隧道轴流通风机
、防爆轴流通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屋顶轴流通风机、一般轴流通风机、隔爆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
1.8.1.3 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罗茨鼓风机、HGY型鼓风机、叶式鼓风机)。
I.8.1.4 其他风机:包括塑料风机、耐酸陶瓷风机。
1.8.2 风机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8.2.1 设备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
1.8.2.2 离心式鼓风机(带增速机)的垫铁研磨。
1.8.2.3 联轴器或皮带以及安全防护罩安装。
1.8.2.4 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震器安装。
1.8.3 风机安装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8.3.1 支架、底座及防护罩、减震器的制作、修改。
1.8.3.2 联轴器及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1.8.3.3 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
1.8.4 塑料风机及耐酸陶瓷风机按离心式通(引)风机定额执行。
1.8.5
风机拆装检查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设各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
、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风机拆装检查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19
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风机拆装检查定额。
说明
1.9.1
本章定额包括离心式泵、旋涡泵、往复泵、转子泵、真空泵、屏蔽泵、潜水泵安装及拆装检查等内容,适用范
围如下:
1.9.1.1 离心式泵:
l
离心式清水泵、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单级双吸中开式离心泵、立式离心泵、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冷
凝水泵、热水循环泵。
2
离心油泵、卧式离心油泵、高速切线泵、中开式管线输油泵、管道式离心泵、立式筒式离心油泵、离心油浆泵
、汽油泵、BY型流程离心泵。
3 离心式耐腐蚀泵、耐腐蚀液下泵、塑料耐腐蚀泵、耐腐蚀杂质泵、其他耐腐蚀泵。
4
离心式杂质泵、污水泵、长轴立式离心泵、砂泵、泥浆泵、灰渣泵、煤水泵、衬胶泵、胶粒泵、糖汁泵、吊泵
。
5 离心式深水泵、深井泵。
1.9.1.2 旋涡泵、单级旋涡泵、离心旋涡泵、WZ多级自吸旋涡泵、其他旋涡泵。
1.9.1.3 往复泵:
l
电动往复泵:一般电动往复泵、高压柱塞泵(3~4柱塞)、石油化工及其他电动往复泵、柱塞高速泵(6~24柱塞)。
2 蒸汽往复泵:一般蒸汽往复泵、蒸汽往复油泵。
3 计量泵。
1.9.1.4 转子泵:螺杆泵、齿轮油泵。
1.9.1.5 真空泵。
1.9.1.6 屏蔽泵:轴流泵、螺旋泵。
1.9.l.7 潜水泵。
1.9.2 水泵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9.2.1 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组装、刮研。
1.9.2.2 深井泵的泵体扬水管及滤水网安装。
I.9.2.3 联轴器或皮带安装。
1.9.3 水泵安装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20
1.9.3.1 支架、底座、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1.9.3.2 深井泵扬水管与平面的垂直度测量。
1.9.3.3 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1.9.3.4 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附加工程(如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
1.9.4 深井泵橡胶轴承与连接扬水管的螺栓按设各带有考虑。
1.9.5
泵拆装检查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谴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
换油、调间隙、找平、找正、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1.9.6 泵拆装检查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9.6.1 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1.9.6.2 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1.9.6.3 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1.9.7 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泵拆装检查定额。
1.9.8 设各重量大于O.2t的潜水泵安装套用本章离心式深水泵相应定额。
说明
1.1O.1
本定额包括活塞式压缩机、回转式螺杆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整体及解体安装等内容,适用范围如下:活塞式L
及Z型2列、3列压缩机、活塞式V、W、S型压缩机、活塞式V、W、S型制冷压缩机、回转式螺杆压缩机、离心
式压缩机、活塞式2M(2D)、4M(4D)型电动机驱动对称平衡压缩机安装,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无垫铁安装。
活塞式H型中间直联同步压缩机及中间同轴同步压缩机安装。
1.1O.2 本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10.2.1
除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组、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回转式螺杆压缩机、活塞式z型3列压缩机为整体安
装以外,其他各类型压缩机均为解体安装。
1.10.2.2 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冷却系统、润滑系统以及支架、防护罩等零件、附件的整体安装。
1.10.2.3 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整体安装。
1.10.2.4 解体安装的压缩机在无负荷试运转后的检查及调整。
1.10.3 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1O.3.1
除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已包括安装外,其他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及其他动力机械
的安装。
1.1O.3.2
21
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口第一个阀门外的各种管道、空气干燥设备及净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废油回收
设备、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安装以及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加工。
1.10.3.3 介质的充灌。
1.10.3.4 主机本体循环油(按设备带有考虑)。
1.10.3.5 电动机拆装检查及配线、接线等电气工程。
1.1O.4
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的安装是按单级压缩机考虑的,安装同类型双级压缩机时,则按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
系数1.40。
1.10.5 离心式压缩机是按单轴考虑的,如安装双轴(H)离心式压缩机时,则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1.10.6 本章定额原动机是按电动机驱动考虑的,如为汽轮机驱动则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14。
1.10.7
活塞式D、M、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重量,但不包括附属设
备,附属设备安装应按其他册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1.10.8
离心式压缩机拆装检查定额适用于现场组对安装的中低压离心式压缩机组,高压离心式压缩机组可参照使用。
凡按规范或设计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此定额。
说明
1.11.1
本章定额包括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电阻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冲天炉、加热炉及热处
理炉、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等内容,适用范围如下:
1.11.1.l 电弧炼钢炉。
1.11.1.2 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包括熔铁、熔铜、熔锌等熔炼电炉。
1.ll.1.3 电阻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
1.11.1.4
冲天炉:包括长腰三节炉、移动式直线曲线炉胆热风冲天炉、燃重油冲天炉、一般冲天炉及冲天炉加料机构等
。
1.11.1.5 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包括:
1
按型式分:室式、台车式、推杆式、反射式、链式、贯通式、环形式、传送式、箱式、槽式、开隙式、井式(整
体组合)、坩锅式等。
2 按燃料分:电、天燃气、煤气、重油、煤粉、煤块等。
1.11.1.6 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包括电阻炉、天燃气炉、煤气炉、重油炉、煤粉炉等。
1.11.2 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22
1.11.2.1
无芯工频感应电炉的水冷管道、油压系统、油箱、油压操纵台等安装以及油压系统的配管、刷漆、内衬砌筑。
1.11.2.2
电阻炉、真空炉以及高频、中频感应炉的水冷系统、润滑系统、传动装置、真空机组、安全防护装置等安装。
1.11.2.3 冲天炉本体和前炉安装。
1.11.2.4 冲天炉加料机构的轨道、加料车、卷扬装置等安装。
1.11.2.5
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炉门升降机构、轨道、炉算、喷嘴、台车、液压装置、拉杆或推杆装置、传动装置、装料
、卸料装置等。
1.11.2.6 炉体管道的试压、试漏。
1.11.3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11.3.1 除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包括内衬砌筑外,均不包括炉体内衬砌筑。
1.1I.3.2 电阻炉电阻丝的安装。
1.11.3.3 热工仪表系统安装、调试。
1.11.3.4 风机系统的安装、试运转。
1.11.3.5 液压泵房站的安装。
1.11.3.6 阀门的研磨、试压。
1.11.3.7 台车的组立、装配。
1.11.3.8 冲天炉出渣轨道的安装。
i.11.3.9 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的平台安装。
1.11.3.10 烘炉。
1.11.4
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是按每一炉组为二台炉子考虑,如每一炉组为一台炉子时,则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60。
1.11.5
冲天炉的加料机构,按各类型式综合考虑,已包括在冲天炉安装内,冲天炉出渣轨道安装,套用本册C.1.5章
内"地平面上安装轨道"的相应项目。
1.11.6 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己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则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70。
说明
1.12.1
本章定额包括煤气发生炉、洗涤塔、电气滤清器、竖管、附属设备、煤气发生设备附属其他容器构件安装、煤
气发生设各附属分节容器外壳组焊等内容,适用于以下煤或焦炭作燃料的冷热煤气发生炉及其各种附属设备、
容器、构件的安装:气密试验:分节容器外壳组对焊接。
23
1.12.2 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12.2.1
煤气发生炉本体及其底部风箱、落灰箱安装,灰盘、炉算及传动机构安装,水套、炉壳及支柱、框架、支耳安
装,炉盖加料简及传动装置安装,上部加煤机安装,本体其他附件及本体管道安装。
1.12.2.2 无支柱悬吊式(如W-G型)煤气发生炉的料仓、料管安装。
1.12.2.3 炉膛内径lm及1.5m的煤气发生炉包括随设各带有的给煤提升装置及轨道平台安装。
1.12.2.4 电气滤清器安装包括沉电极、电晕极检查、下料、安装,顶部绝缘子箱外壳安装。
1.12.2.5 竖管及人孔清理、安装,顶部装喷嘴和本体管道安装。
1.12.2.6 洗涤塔外壳级装及内部零件、附件以及必须在现场装配的部件安装。
1.12.2.7 除尘器安装包括下部水封安装。
1.12.2.8 盘阀、钟罩阀安装包括操纵装置安装及穿钢丝绳。
1.12.2.9 水压试验、密封试验及非密闭容器的灌水试验。
1.12.3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12.3.1 煤气发生炉炉顶平台安装。
1.12.3.2 煤气发生炉支柱、支耳、框架因接触不良而需要的加热和修整工作。
1.12.3.3 洗涤塔木格层制作及散片组成整块、刷防腐漆。
1.12.3.4 附属设备内部及底部砌筑、填充砂浆及填瓷环。
1.12.3.5 洗涤塔、电气滤清器等的平台、梯子、栏杆安装。
1.12.3.6 安全阀防爆薄膜试验。
1.12.3.7 煤气排送机、鼓风机、泵安装。
1.12.4
除洗涤塔外,其他各种附属设备外壳均按整体安装考虑,如为解体安装需要在现场煤接时,除行相应整体安装
定额外,尚需执行"煤气发生附属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的相应定额。且该定额是按外圈焊接考虑。如外圈和内
圈均需焊接时,则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95。
1.12.5
煤气发生附属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时如所焊设备外径大于3m,则以3m外径及组成节数(3/2、3/3)的定额为
基础,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设备外径φ(m以内)/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组成节数 ① 4/2 ① 4/3 ① 5/2 ① 5/3 ① 6/2 ① 6/3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调整系数 ① 1.34 ① ① ① ① 2.00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1.12.6
如实际安装的煤气发生炉,其炉膛内径与定额内径相似,其重量超过10%时,先按公式式求其重量关系数。然后
,按下表乘以相应系数调整安装费。
24
设各重量差系数=设备实际重量/定额设备重量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设备重量差系数 ① 1.1 ① 1.2 ① ①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安装费调整系数 ① l.0 ① 1.l ① ①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说明
1.13.1
本章定额包括立式管壳式冷凝器、卧式管壳式冷凝器及卧式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
器、立式低压循环贮液器和卧式高压贮液器(排液桶)、氨油分离器、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氨气过滤器和氨
液过滤器、中间冷却器、玻璃钢冷却塔、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储气罐、乙炔发生器、乙炔发生器附
属设备安装、水压机蓄势罐、小型空气分离塔、小型制氧机附扁设备、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安装、制冷容
器单体试密与排污、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设备减振台座安装等内容,适用范围如下:
1.13.1.1
制冷站(库)及制冷空调内与制冷机械配套附属的冷凝器、蒸发器、储液器、分离器、过滤器、冷却器、玻璃钢冷
却塔、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等设备安装以及容器单体试密、排污。
1.13.1.2 低压空气压缩站内空气压缩机配套的储气罐安装。
1.13.1.3 乙炔站内乙炔压缩机配套的乙炔发生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1.13.1.4 水压机附属的蓄势罐安装。
1.13.I.5 小型制氧站内双高压工艺流程及分子筛流程的空气分离塔和洗涤塔(XT-
190型)、干燥器(170×2型)、碱水拌和器(I.6型)、纯化器(HXK-30/59、HXK-
1800/15型)、加热炉(15.5型)、加热器(JR-100、JR-13型)、储氧器(50-1型)、充氧台(GC-
24型)等附属设各安装。
1.13.1.6
与本册定额各种设备配套的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如支架、框架、防护罩、支柱以及沟、槽、箱等非密闭性容器)
制作、安装。
1.13.1.7 设备灌浆:包括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问灌浆。
1.13.1.8 设备减振台座安装。
1.13.2 本章定额不适用于其他特殊专业制冷工艺工程。
1.13.3 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13.3.1
制冷机械专用附属设备整体安装:随设备带有与设备联体固定的配件(放油阀、放水阎、安全阀、压力表、水位
表)等安装。容器单体气密试验(包括装拆空气压缩机本体及联接试验用的管道、装拆盲板、通气、检查、放气等
)与排污。
1.13.3.2 储气罐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安装,气密试验。
25
1.13.3.3
乙炔发生器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附件安装:附属的密闭性和非密闭性设备安装、气
密试验或试漏。
1.13.3.4 水压机蓄势罐本体及底座安装;与本体联体的附件安装,酸洗、试压。
1.13.3.5
气分离塔本体及本体第一个法兰内的管道、阀门安装:与本体联体的仪表、转换开关安装;清洗、调整、气密
试验。
1.13.3.6
零星小型金属构件制作,包括划线、下料、平直、加工、组对、焊接、刷(喷)漆、试漏;安装包括补漆。
l.13.4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13.4.1 各种设备本体制作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附件安装。
1.13.4.2 平台、梯子、栏杆等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1.13.4.3 小型制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试压、脱脂、阀门研磨:稀有气体及液氧或液氮的制取系统安装。
l.13.5
制冷设备各种容器的单体气密试验与排污定额是按试一次考虑的。如"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需要多次连续试验
时,则第二次的试验按第一次相应定额乘以调整系数0.90。第三次及其以上的试验,定额从第三次起每次均按
第一次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
l.13.6
乙炔发生器附属设备是按"密闭性设备"考虑的。如为"非密闭性设备"时,则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台班乘以系数
0.80。
1.13.7 本章定额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13.7.1
设备如以面积(m2)、容积(m3)、直径(mm或m)等作为项目规格时.则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规格,选用相应范围
内的项目。至于计算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时,各设备的重量可参考附表。附表中的缺项可按设备实际重量计算
。
附表单台附属设备型号重量参考表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设备名称 ① 设备型号规格/设备参考重量(t)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立式管壳式冷凝器 ①冷却面积50m2/3,75/4,100/5,105/7,200/9,250/1l,350/3 ①
①卧式管壳式冷凝器 ①冷却面积20m2/1,30/2,60/3,80/4,100/5,120/6,140/8,180/9,200/12 ①
①淋水式冷凝器 ①冷却面积30m2/,40/2,60/,75/,90/4 ①
①蒸发式冷凝器 ①冷却面积20m2/1,40/,80/,100/3,150/4,200/6,250/7 ①
①立式蒸发器 ①蒸发面积20m2/,40/3,60/4,90/5,120/6,160/8, 180/9,240/12 ①
①立式低压循环贮液嚣 ①容积 ①
①卧式高压贮液器 ①容积lm3/, ①
①氨油分离器 ①直径325mm/,500/,700/,800/,1000/,1200/2 ①
①氨液分离器 ①直径500mm/,600/,800/,1000/,1200/1,1400/ ①
①空气过滤器 ①冷却面积 ①
①氨气过滤嚣 ①直径lOOmm/,200/,300/ ①
①氨液过滤器 ①直径25mm/,50/。100/ ①
①中间冷却器 ①冷却面积2m2/,305/,5/1,8/,10/2,12/3 ①
①玻璃钢冷却塔 ①流量30m3/,50/,70/,100/1,150/2,250/,300/,500/4,700/ ①
26
①集油器 ①直径219mm/,325/,500/ ①
①紧急泄氨器 ①直径108mm/ ①
①油视镜 ①按支计,不计重量 ①
①储气罐 ①设备容积2m3/,5/,8/,11/,15/ ①
①空气分离塔 ① FL-50/200/,140/650-1/7,FL-300/300/14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1.13.1.1
设备重量的计算应将设备本体及与设备联体的阀门、管道、支架、平台、梯子、保护罩等的重量计算在内。
以"型号"作为项目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型号执行相同的项目。新旧型号可以互换。相近似的型号,如
实物的重量相差在10%以内时,可以执行该定额。
说明
1.14.l
本章定额包括原料加工机械、炼胶机械设备、压出机械、压延设备、浸胶、涂胶设备、裁断、垫布整理卷布设
备、轮胎机械设备、力车胎生产机械设备、胶管生产设备、平带生产设备、V带生产设备、模型制品生产设备、
非模型制品生产设备、胶板生产设备、胶布生产设备、乳胶制品生产设各、轮胎翻修设备、再生胶生产设各、
试验设备、机械化运输设备等内容,适用范围如下:
1.14.1.1 橡胶制品原料加工机械设备:切胶机、粉碎机、筛选机、胶浆搅拌机。
l.14.1.2 炼胶机械设备:密炼机、开炼机、热塑机、热塑炼罐、胶片冷去装置、单鼓干燥机。
1.14.1.3 压出机械:橡胶挤出机、胎面挤出机联动装置。
1.14.1.4 浸胶、涂胶设备。
1.14.1.5 压延设备:压延机、干燥冷却机、压延机联动装置、隔离胶粘贴贴合联动装置。
1.14.l.6 裁断、垫布整理卷布设备。
1.14.1.7
轮胎机械设备:胎面处理设备、层布贴合机及包布机、钢丝圈压出缠卷联动装设备、外胎成型机(一、二段成型)
、空气定型机、外胎涂料机、立式硫化罐、外胎定型硫化机、合膜及揭模机、装胎取胎机、拨水胎机、外胎整
理设备、内胎硫化机、垫带硫化机、水胎制造设备、其他内胎制造设备。
1.14.1.8
力车胎生产机械设备:力车外胎成型设备、力车胎硫化设备安装好(水压、电动)、力车胎钢丝圈机批
1.14.1.9
胶管生产设备:胶管成型机;合股机;钢丝、棉丝、缓冲线(立、卧式)编织机;解水布、脱铁芯机;胶管硫化罐
;压铅机、熔铅炉:胶管整理设备及包装设备。
1.14.1.10
平带生产设备:传送带、运输带成型机;导开、切割、贴合、浸渍、浸胶等联合装置;传送带切割机测长机;
平板硫化机(柱框式)。
1.14.1.1l v带生产设备:v型带成型机、v带包布机、v带硫化机、其他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27
1.14.1.12 模型制品生产设备:橡胶注射成型机、装置压力成型机、模型制品生产的其他设备。
1.14.1.13 非模型制品生产设各;切胶线机及电热、内带夹套、排管、碳钢制硫化罐。
l.14.1.14 胶板生产设备。
1.14.1.15 轮胎翻修设备:翻胎整圆硫化机、其他轮胎翻修设备。
1.14.1.16 再生胶生产设备:切块洗涤机、清洗罐、脱硫罐、其他设备。
1.14.1.17 机械化运输设备:输送设各、输送轨道。
1.14.2 本章设备安装不包括下列内容;
1.14.2.1 设备重量60t以上的金属拖杆安装拆除、水平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1.14.2.2 设备除锈、刷绝热、预装配。
1.14.2.3 专用或特殊垫铁、联接轴、地脚螺栓及平台、扶梯、罩的制作。
l.14.2.4 专用的工具、附属轨道的加工制作。
1.14.2.5 无损探伤检验。
1.14.2.6 设各本体法兰以外的工艺管道安装。
1.14.2.7 自控仪、电气的安装与调试。
1.14.2.8 试车用润滑油、水、电、蒸气及需用的试车介质等费用。
说明
1.15.1
本章定额包括制丸机、颗粒机、胶丸机、压榨机、压片机、安瓿切割机、压粉机、研磨机、筛粉机、石磨机、
灌浆机、蒸馏水机、摇瓶机、洗瓶机、糖衣机、安瓿烘底烘瓶机、安瓿灌封、药膏灌封、印字、封口机、装瓶
装袋杌、轧盖贴商标、包装机、安瓿制造机、安瓿拉丝机、混合机、粉碎机、分装机等内容。
1.15.2
设各重量包括本体、电动机、底座、附机以及随机到货的预制油水管(指附属于设备本体管段)安全防护罩等全部
结构件的重量,执行相应定额。
1.15.3 本章设备安装不包括下列内容:
l.15.3.1 设备重量60t以上的金属抱杆安装拆除、水平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1.15.3.2 设备除锈、刷漆、绝热、预装配。
1.15.3.3 专用或特殊垫铁、联接轴、地脚螺栓及平台、扶梯、覃的制作。
1.15.3.4 专用工具、附属轨道的加工制作。
1.15.3.5 无损探伤检验。
1.15.3.6 制各本体法兰以外的工艺管道安装。
1.15.3.7 自控仪表、电气的安装与调试。
1.15.3.8 设备清洗、钝化及脱脂。
28
1.15.3.9 试车用润滑油、水、电、蒸气及需用的试车介质等费用。
说明
1.16.1
本章定额包括拦污及提水设备、投药及消毒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排漉、撇渣和除砂机械、污泥脱水机械、
闸门及驱动装置等内容,适用于给水厂、排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建设项目的专用设备安装。
l.16.2 本章除另有说明外,均未包括下列内容:
1.16.2.1 设备、成品、半成品、构件等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点外的搬运工作。
1.16.2.2 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各、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
l.16.2.3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孔、预埋件的修整及调整所增加的工作。
1.16.2.4 供货设各整机、机件、零件、附件的处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研磨以及测量等工作。
1.16.2.5
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构件等的安装、制作、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和脚手架搭拆工作。
1.16.2.6 设备变速箱、齿轮箱的用油,以及试运转所用的油、水、电等。
1.16.2.7 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地脚螺栓和产品图纸注明的标准件、紧固件。
1.16.2.8 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各试运转工作。
1.16.3
本章设备的安装是按无外围护条件下施工考虑的,如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下施工,定额人工及机械应乘以1.
15的系数,其他不变。
1.16.4
本章定额是按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的,除另有说明外
,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1.16.5 其他有关说明。
1.16.5.1 拦污及提水设备:
1 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2 格栅制作是按现场加工制作考虑的。
1.16.5.2 投药、消毒设备:
1 管式药液混合器,以两节为准,如为三节,乘以系数。
2 水射器安装以法兰式连接为准,不包括法兰及短管的焊接安装。
3 加氯机为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4 溶药搅拌设备以混凝土基础为准考虑。
1.16.5.3 水处理设备:
1
曝气机以带有公共底变色镜考虑,如无公共底座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如需制作安装钢制支承平台时,应
29
另行计算。
2
曝气管的分管以闸阀划分为界,包括钻孔。塑料管为成品件,如需粘接和焊接时,可按相应规格项目的定额基
价分别乘以系数和。
3 卧式表曝机包括泵(E)型、平板型、倒伞型和K型叶轮。
1.16.5.4 排泥、撇渣及除砂机械:
1 排泥设备的池底找平由土建负责,如需钳工配合,另行计算。
2 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定额基价乘以系数。
1.16.5.5
污泥脱水机械: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定额中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1.16.5.6 闸门及驱动装置:
1 铸铁圆闸门包括升杆式和暗杆式,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2 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3 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考虑。
4 螺杆启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电动为6m、汽动为3m以内考虑。
1.16.5.7 集水槽、堰板制作安装及其他:
1.集水槽制作安装:
(1) 集水槽制作项目中已包括了钻孔或铣孔的用工和机械,执行时,不得再另计。
(2)
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绣漆、二遍调合漆的人工和材料,不得再另计除锈刷油费用
。但如果油漆种类不同,油漆的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堰板制作安装:
(1) 碳钢、不锈钢矩型堰执行齿型堰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60,其他不变。
(2)
金属齿型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接板考虑的,如实际安装方法不同
,定额不作调整。
(3) 金属堰板安装项目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3.穿孔管、穿孔板钻孔:
穿孔管钻孔项目适用于水厂的穿孔配水管、穿孔排水管等各种材质管的钻孔。
4.斜板、斜管安装:
(1) 斜板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固定、螺栓连接等,不包括斜板的加工制作费用。
(2) 聚丙烯斜管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铺装、固定、安装等。
说明
30
1.17.1
本章定额包括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制冰设备、冷风机、润滑油处理设备、膨胀机、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
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空调系统设备、干燥分离破碎筛选机械设备、加油站设备等内容,适用范围如下;
l.17.1.1 空调系统设备:冷水机缎、空气风幕、全程水处理器。
I.17.1.2 加油站设备:储油罐、柜式加油机、加油机控制计量柜、潜油泵。
1.17.2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l.17.2.1 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起动装置与仪表盘、柜等的安装、调试。
1.17.2.2 电动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拆装检查、配管、配线、调试。
1.17.2.3 刮研工作。
1.17.2.4 非设备带有的支架、沟槽、防护罩等的安装。
1.17.2.5 设备保温及油漆。
1.17.3 热泵冷(热)水机组定额按直接安装在橡胶隔震垫基础上考虑的,橡胶隔震垫执行其他相应项目。
l.17.4
柴油发电机组定额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通信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按容量(kw)划分,应执行本章相
应项目时,可按工程具体情况自行划分档次。
1.17.5 各级说明内已规定包括电动机、电动发电机组安装以及灌浆者,不得再执行本章中的有关定额。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册 说 明
2.0.1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
线、绝缘子、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蓄电池、电机、滑触线装置、电缆、防雷及接地装置、lOkV以下架空配电
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工程中lOk
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
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2.0.2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2.O.2.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Ill47-90;
2.0.2.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48-90;
2.0.2.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一149-90;
2.0.2.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各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2.0.2.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2.O.2.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旌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2.0.2.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
2.0.2.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31
2.0.2.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2.O.2.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2.0.2.1l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旌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2.0.2.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
2.0.2.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96;
2.0.2.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2.O.2.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2.0.2.1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份)》DL5009.3-1997;
2.0.2.1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份)》DL5009.2-94;
2.0.2.1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CJ/T16-921;
2.O.2.19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1;
2.0.2.20 《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2.O.2.2l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一202-2000;
2.0.2.22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
2.0.3
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各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
装,调整试验,结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2.O.4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2.0.4.1 10kV以上及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
2.O.4.2 电气设各(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和联合试运转工作。
2.O.5 如发生土石方工程时,另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变压器
2.1.1 变压器安装区别不同容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1.2
变压器通过试验,判定绝缘受潮时才需进行干燥,所以只有需要干燥的变压器才能计取此项费用(编制施工图预
算时可列此项,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处理),计算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1.3 消弧线圈的干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1.4 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计算。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变压器安装定额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各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计算公式:油过滤数量(t)=设备油重(t)x(1+损耗率)
32
第二章 配电装置
2.2.1
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电力电容器及电容器柜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个)计算。
2.2.2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按每组三相以组计算。
2.2.3 交流滤波装置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2.4 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箱式变电站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三章 母线及绝缘子
2.3.1
悬垂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或V型安装的提挂导线、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或设备等所用的绝缘子串安装,
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单串计算。
2.3.2
支持绝缘子安装分别按安装在户内、户外、单孔、双孔、四孔固定的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3.3 穿墙套管安装不分水平、垂直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3.4
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计算。设计跨距不同时,不
得调整。
2.3.5
软母线引下线,指由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按每三相为一组以跨/三相计算。
2.3.6 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按每三相为一组以跨/三相计算。
2.3.7
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各间的连接部分。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应分别按导线截面、三相为一
组以跨/三相计算。
2.3.8
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跨距(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是以45m以内考虑,跨度的
长与短不得调整。
2.3.9 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表2.3.9的规定计算。
表2.3.9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 单位:m/根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项目 ① 耐张 ① 跳线 1 引下线、设备连接线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预留长度 ① 2.5 ① 0 8 f o 6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3.10
带型母线安装及带型母线引下线安装包括铜排、铝排,分别以不同截面和片数以m/单相计算。母线和固定母线
的金具均按设计图示数量加损耗率计算。
33
2.3.11 母线伸缩接头及铜过渡板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3.12
槽型母线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单相计算。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分别以连接不同的设备以台计算。槽型母线
及固定槽型母线的金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壳的大小尺寸以m计算,长度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
2.3.13
低压(指:t80V以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分别区别导体的额定电流大小和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以m计算。分线
箱、始端箱分别以电流大小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2.3.14 重型母线安装包括铜母线、铝母线,区别截面大小按母线的成品重量以t计算。
2.3.15 重型铝母线接触面加工指铸造件需加工接触面时,区别其接触面大小,分别以片/单相计算。
2.3.16 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按表2.3.16的规定计算。
表2.3.16 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 单位:m/根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序号 ① 项 目 ① 顶留长度 ① 说明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l ①带型、槽型母线终端 ① 0.3 ①从最后一个支持点算起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2 ①带型、槽型母线与分支线连接 ① ①分支线预留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3 ①带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① ①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4 ①多片重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① ①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5 ①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① ①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第四章 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
2.4.1 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4.2
控制开关、自动空气断路器、熔断器、限位开关、按钮、电笛、分流器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4.3 盘柜配线区别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4.4 基础槽钢、角钢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4.5 铁构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kg计算。
2.4.6 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网门或保护网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m计算。
2.4.7 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表2.4.6的规定计算。
表2.4.6 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 单位:m/根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序号 ① 项目 ① 预留长度 ① 说明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l ①各种箱、柜、盘、板、盒 ① 宽+高 ① 盘面尺寸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2 ①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自动开关、刀开关、启 ① ①从安装对象 ①
① ①动器、箱式电阻器、变阻器 ① ① 中心算起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3 ①继电器、控制开关、信号灯、按钮、熔断器等 ① ① 从安装对象 ①
① ①小电器 ① ① 中心算起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4 ①分支接头 ① ① 分支线预留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34
2.4.8 配电扳制作、安装及包铁皮,按配电板图示外形尺寸,以块计算。
2.4.9 端子板外部接线按设各盘、箱、柜、台的外部接线图以个计算。
2.4.10 自动冲洗感应器、风机盘管、风扇接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五章 蓄电池
2.5.1 铅酸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安装,分别按容量大小以单体蓄电池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5.2
免维护蓄电池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件计算。其具体计算如下例:某项工程设计一组蓄电池为220V/500A·h
,由12V的组件18个组,那么就应该套用12V/500A·h的定额18组件。
2.5.3 蓄电池充放电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第六章 电机
2.6.1 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的电气检查接线,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6.2
电气安装规范要求每台电机接线均需要配金属软管,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格和数量计算,设计没有规定的,
平均每台电机按配相应规格的金属软管1_25m和与之配套的金属软管专用活接头计算。
第七章 滑触线装置
2.7.1 滑触线安装以m/单相计算。其附加和预留长度按表2.7 1的规定计算。
表2.7.1 滑触线安装附加和预留长度 单位:m/根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序号 ① 项目 ① 预留长度 ① 说明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1 ①圆钢、铜母线与设备连接 ① 0.2 ①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2 ①圆钢、铜滑触线终端 ① 0.5 ①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3 ①角钢滑触线终端 ① l.O ①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4 ①扁钢滑触线终端 ① 1.3 ①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5 ①扁钢母线分支 ① 0.5 ①分支线预留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6 ①扁钢母线与设备连接 ① 0.5 ①从设各接线端子接口起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7 ①轻轨滑触线终端 ① O.8 ①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8 ①安全节能及其他滑触线终端 ① 0.5 ①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第八章 电缆
2.8.1 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除特殊要求外,可按表2.8.1的规定计算土方量。
表2.8.1 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量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项目 ① 电缆根数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1~2 ① 每增一根 ①
35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每米沟长挖方量(m3) ① 0.45 ① 0.153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注:①两根以内的电缆沟,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900mm计算常规土方量(深
度按规范的最低标准);
①每增加一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
①以上土方量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2.8.2 电缆沟盖板揭、盖工程量,按每揭或每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2.8.3 电缆保护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8.4 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增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距地面增加2m。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缘以外增加lm。
4.穿过排水沟时,按沟壁外缘以外增加1m。
2.8.5
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其土方量凡有设计图注明的,按设计图计算;无设计图的,一般按沟深、沟宽按最
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增加工作面计算。
2.8.6 桥架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8.7
电缆敷设按设计图示单根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一个沟内(或架上)敷设三根各长1OO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
此类推。
2.8.8 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按表2.8.8规定增加附加长度。
表2.8.8 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序号 ① 项目 ① 预留长度 ① 说明 ①
① ① ① (附加)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1 ①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交叉 ① 2.5% ①按电缆全长计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2 ①电缆进入建筑物 ① 2.0m ①规范规定最小值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3 ①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下)预留 ① 1.5m ①规范规定最小值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4 ①变电所进线、出线 ① l.5m ①规范规定最小值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5 ①电力电缆终端头 ① 1.5m ①检修余量最小值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6 ①电缆中间接头盒 ①两端各留 ①检修余量最小值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7 ①电缆进控制、保护屏及模拟盘等 ① 高+宽 ①按盘面尺寸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8 ①高压开关柜及低压配电盘、箱 ① 2.0m ①盘下进出线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9 ①电缆至电动机 ① O.5m ①从电机接线盒起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10 ①厂用变压器 ① 3.Om ①从地坪起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11 ①电缆绕过粱柱等增加长度 ① 按实计算 ①按被绕物的断面情 ①
① ① ① ①况计算增加长度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12 ①电梯电缆与电缆架固定点 ① 每处0.5m ①规范最小值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36
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
2.8.9
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按一根电缆有两个终端头考虑。中间
电缆头设计有图示的,按设计确定;设计没有规定的,按实际情况计算(或按平均250m一个中间头考虑)。
2.8.10 钢索的计算长度以两端固定点的距离为准,不扣除拉紧装置的长度。
第九章 防雷及接地装置
2.9.1
接地极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m计算。若
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2.9.2
接地母线敷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其长度按
设计图示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
。
2.9.3
接地跨接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按规程规定凡需作接地跨接线的工程内容,每跨接一次按一处计算,户
外配电装置构架均需接地,每副构架按一处计算。
2.9.4
避雷针的加工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独立避雷针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基计算。长度、高度
、数量均按设计规定。
2.9.5 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9.6 避雷小短针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2.9.7
利用建筑物内主筋作接地引下线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每一柱子内按焊接两根主筋考虑,如果焊接主筋
数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
2.9.8
断接卡子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按设计规定装设的断接卡子数量计算,接地检查井内的断接卡子
安装按每井一套计算。
2.9.9
均压环敷设长度按设计需要作均压接地的梁的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每一梁内按焊接两根主筋考虑,如
果焊接主筋数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
2.9.10 钢、铝窗接地,按设计要求接地的金属窗的接地数量以处计算。
2.9.11 桩承台接地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基计算。
第十章 lO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
37
2.10.l
工地运输,是指厂外电缆敷设和架空线路工程定额内未计价材料从集中材料堆放点或工地仓库运至杆位上的工
地运输,分人力运输和汽车运输,以t·km计算。单位工程材料的汽车运输重量不足3t时按3t计算。
运输量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运输量=施工图用量×(1+损耗率)
预算运输重量=工程运输量+包装物重量(不需要包装的可不计算包装物重量)主要材料运输重量的计算按表2.10
.1执行: 表2.10.1 主要材料运输重量表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材料名称 ① 单位 ① 运输重量(kg) ① 备注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混凝土制品 ① 人工浇制 ① m3 ① 2600 ① 包括钢筋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离心浇制 ① m3 ① 2860 ① 包括钢筋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线材 ① 导线 ① kg ① W×1.15 ① 有线盘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避雷线、拉线 ① kg ① W×l.07 ① 无线盘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术杆材料 ① m3 ① 500 ① 包括术横担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金具、绝缘子 ① kg ① W×l.07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螺栓、垫圈、脚钉 ① kg ① W×1.01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土方 ① m3 ① 1500 ① 实挖量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块石、碎石、卵石 ① m3 ① 1600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黄砂(千中砂) ① m3 ① 1550 ① 自然砂1200kg/m3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水 ① kg ① W×1.2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注:1、W为理论重量。
2、未列入的其他材料,均按净重计算。
2.10.2 土石方计算
2.10.2.1
杆坑土质按一个坑的主要土质而定,如一个坑大部分为普通土,少量为坚土则该坑应全部按普通土计算。
2.10.2.2 土方量计算公式
V=h/6×[ab+(a+a1)×(b+b1)+alxb1]
式中V--土(石)方体积(m3);
h--坑深(m);
a(b)--坑底宽(m),a(b)=底拉盘底宽+2×每边操作裕度;
a1(b1)--坑口宽(m),a1(b1)=a(b)+2×h×边坡系数。
2.10.2.3 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其挖方体积
V=0.8×O.8×h 式中h--坑深(m)。
2.10.2.4 电杆坑的马道土、石方量按每坑0.2m3计算。
2.10.2.5 施工操作裕度按基础底宽(不包括垫层)每边增加量
2.10.2.5.1 普通土、坚土坑、水坑、松砂石坑为0.20m。
38
2.10.2.5.2 泥水坑、流砂坑、干砂坑为0.30m。
2.10.2.5.3 岩石坑有模板为0.2m,岩石坑无模板为。
2.10.2.6 杆塔基础坑深超过l.2m时,各类土的放坡系数按表2.lO.2.6计算
表2.10.2.6放坡系数表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项目名称 ①普通土、水坑 ① 坚土 ① 松砂石 ①泥水、流砂、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岩石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2.Om以内 ① l:0.17 ① l:0.10 ① 1:0.22 ① 不放边坡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3.Om以内 ① 1:O.30 ① 1:0.22 ① l:0.33 ① 不放边坡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3.0m以上 ① l:0.45 ① l:0.30 ① l:O.60 ① 不放边坡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10.2.7 带卡盘的电杆坑,如原计算的尺寸不能满足卡盘安装时,困卡盘超长而增加的土(石)方量另计。
2.10.3 底盘、卡盘、拉线盘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2.10.4 杆塔组立,区别杆塔形式、高度或重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基)计算。
2.10.5 拉线制作安装分别不同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2.10.6
横担安装分不同形式和截面,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拉线长度按设计全根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表2.
10.6计算。 表2.10.6拉线长度 单位:m/根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项目 ① 普通拉线 ① v(Y)形拉线 ① 弓型拉线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8 ① 11.47 ① 22.94 ① 9.33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9 ① 12.61 ① 25.22 ① 10.lO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10 ① 13.74 ① 27.48 ① 10.92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杆高(m) ① ll ① 15.10 ① 30.20 ① 1l.82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12 ① 16.14 ① 32.28 ① 12.62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13 ① 18.69 ① 37.38 ① 13.42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14 ① 19.68 ① 39.36 ① 15.12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水平拉线 ① 26.47 ①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10.7 导线架设,分别导线类型和不同截面以km/单线计算。导线预留长度按表2.10.7的规定计算。
表2.10.7导线预留长度 单位:m/根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项目名称 ① 长度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转角 ① 2.5 ①
① 高压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分支、终端 ① 2.O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分支、终端 ① 0.5 ①
① 低压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交叉跳线转角 ① 1.5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与设备连线 ① O.5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进户线 ① 2.5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导线长度按线路总长度和预留长度之和计算。计算主材费时应另增加规定的损耗率。
2.10.8
39
导线跨越架设,包括越线架的搭、拆和运输以及困跨越(障碍)施工难度增加而增加的工作量,以处计算。每个跨
越间距按50m以内考虑,大于50m而小于lOOm时按2处计算,以此类推。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不扣除跨越档的
长度。
2.10.9
杆上变配电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或组计算。定额内包括杆上钢支架及设备的安装工作,但钢支架主材
、连引线、线夹、金具等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十一章 配管配线
2.11.1
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
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插座)盒所占长度。
2.1l.2 线槽安装应区别不同材质、规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11.3 管内穿线的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线延长米计算。
2.11.4
绝缘子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绝缘子形式(针式、鼓形、蝶式)、绝缘子配线位置(沿屋架、粱、,柱、墙,跨屋架
、粱、柱、木结构、顶棚内、砖、混凝土结构,沿钢支架及钢索)、导线截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线延长米
计算。绝缘子暗配,引下线按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缘距离的长度计算。
2.11.5 线槽配线区别导线截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线延长米计算。
2.11.6
塑料护套线明敷区别导线截面、导线芯数(二芯、三芯)、敷设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沿钢索)按设计图示
尺寸以单线延长米计算。
2.11.7 绝缘导线明敷设区别导线截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线延长米计算。
2.11.8
钢索架设区别圆钢、钢索直径(φ6、φ9),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按设计图示尺寸毗延长米计算,不扣除拉紧装
置所占长度。
2.11.9
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区别母线截面、花篮螺栓直径(12、16、18)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1.10
车间带形母线安装区别母线材质(铝、钢)、母线截面、安装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按设计
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11.11 接线箱安装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以及接线箱半周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11.12 接线盒安装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钢索上)以及接线盒类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11.13 配线进入开关箱、柜、板的预留线,按表2.11.13规定的长度,分别计入相应的工程量。
40
表2.11.13 配线进入开关箱、柜、板的预留线(每一根线)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序号 ① 项目 ① 预留长度 ① 说明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l ①各种开关、柜、板 ① 宽+高 ① 盘面尺寸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2 ①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 ① O.3m ①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①
① ①刀开关、启动器、线槽进出线盒 ①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3 ①由地面管子出口引至动力接线箱 ① 1.Om ① 从管口计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电源与管内导线连接(管内穿线与软、 ① ① ①
① 4 ①硬母线接点) ① 1.5m ① 从管口计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5 ①出户线 ① 1.5m ① 从管口计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第十二章 照明器具安装
2.12.1 普通灯具安装区别灯具的种类、型号、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2
吊式艺术装饰灯具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装饰物以及灯体直径和灯体垂吊长度,按设计图示数
量以套计算。灯体直径为装饰的最大外缘直径,灯体垂吊长度为灯座底部到灯梢之间的总长度。
2.12.3
吸顶式艺术装饰灯具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装饰物、吸盘的几何形状、灯体直径、灯体周
长和灯体垂吊长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灯体直径为吸盘最大外缘直径;灯体半周长为矩形吸盘的半周
长:吸顶式艺术装饰灯具的灯体垂吊长度为吸盘到灯梢之间的总长度。
2.12.4 荧光艺术装饰灯具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和计量单位计算。
1.组合荧光灯光带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安装形式、灯管数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
2.内藏组合式灯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灯具组合形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3.发光棚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4.立体广告灯箱、荧光灯光沿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12.5
几何形状组合艺术灯具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及灯具的不同形式,按设计图示数
量以套计算
2.12.6
标志、诱导装饰灯具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7 水下艺术装饰灯具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8
点光源艺术装饰灯具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不同灯具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
套计算。
41
2.12.9 草坪灯具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10
歌舞厅灯具安装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所示,区别不同灯具形式,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延长米、台计算。
2.12.11 荧光灯具安装区别灯具的安装形式、灯具种类、灯管数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12 嵌入式地灯安装区别灯具的安装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13 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区别不同安装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14 工厂其他灯具安装区别不同灯具类型、安装形式、安装高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或个计算。
2.12.15 医院灯具安装区别不同灯具类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16 霓虹灯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12.17 霓虹灯控制器、继电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12.18 路灯安装区别不同臂长,不同灯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19
开关、按钮安装区别开关、按钮安装形式,开关、按钮种类,开关极数以及单控与双控,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
计算。
2.12.20 插座安装区别电源数、额定电流。插座安装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2l 声控(红外线感应)延时开关、柜门触动开关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22 安全变压器安装区别安全变压器容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12.23 电铃、电铃号码牌箱安装区别电铃号牌箱规格(号),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台计算。
2.12.24 门铃安装区别门铃安装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2.12.25 风扇、风扇调速开关安装区别风扇种类,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个计算。
2.12.26 盘管风机三速开关、请勿打扰灯,须刨插座、钥匙取电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27 红外线浴霸安装区别光源个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28 有载自动调压器、自动干手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12.29 床头柜集控板安装区别集控板规格(位),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2.30 艺术喷泉电气设备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十三章 电梯电气装置
2.13.1 交流手柄操纵或按钮控制(半自动)电梯电气安装区别电梯层数、站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
2.13.2 交流信号或集选控制(自动)电梯电气安装区别电梯层数、站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
2.13.3 直流信号或集选控制(自动)快速电梯电气安装区别电梯层数、站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
2.13.4 直流集选控制(自动)高速电梯电气安装区别电梯层数、站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
2.13.5 小型杂物电梯电气安装区别电梯层数、站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
2.13.6 电厂专用电梯电气安装区别配合锅炉容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
42
2.13.7 自动扶梯和自动步行道安装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段计算。
2.13.8
电梯增加厅门、自动轿厢门及提升高度区别电梯形式、增加自动轿厢门数量、增加提升高度,分别按设计图示
尺寸以个、延长米计算。
第十四章 电气调整试验
2.14.1
电气调试系统的划分以电气原理系统图为依据。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均包括在相应的系统调试之内,不得
重复计算。
2.14.2 供电桥回路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均按独立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计算调试费。
2.14.3 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系按一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两侧均有断路器时,则应按两个系统计算。
2.14.4
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适用于各种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的系统调试。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
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不包括闸刀开关、保险器),均按调试系统计算。移动式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电设备业
经厂家调试合格、不需要用户自调的设备均不应计算调试费用。
2.14.5
变压器系统调试,以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为准。多于一个断路器的按相应电压等级送配电设各系统另行计
算。
2.14.6 特殊保护装置,均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其工程量计算规定如下:
1.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按全厂发电机共用一套考虑。
2.距离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3.高频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4.故障录波器的调试,以一块屏为一套系统计算。
5.失灵保护,按设置该保护的断路器台数计算。
6.失磁保护,按所保护的电机台数计算。
7.变流器的断线保护,按变流器台数计算。
8.小电流接地保护,按装设该保护的供电回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9.保护检查及打印机调试,按构成该系统的完整回路为一套计算。
2.14.7 自动装置及信号系统调试,均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具体规定如下:
l.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连锁机构的个数确定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系统数。一个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三段
厂用工作母线备用的厂用电源,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三个系统。装设自动投入装置的两条
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两个系统。各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
43
亦按此计算。
2.线路自动重合闸调试系统,按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自动断路器的台数计算系统数。综合重合闸也按此
规定计算。
3.自动调频装置的调试,以一台发电机为一个系统。
4.同期装置调试,按设计构成一套能完成同期并车行为的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5.蓄电池及直流监视系统调试,一组蓄电池按一个系统计算。
6.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设计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7.周波减负荷装置调试,凡有一个周率继电器,不论带几个回路,均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8.变送器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9.中央信号装置调试,按每一个变电所或配电室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工程量。
10.不间断电源装置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14.8 接地网的调试规定如下:
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一般的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体的母网,按一个系统计算;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
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大型建筑群各有自己的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设计有要求),虽然在最后也
将各接地网联在一起,但应按各自的接地网计算,不能作为一个网,具体应按接地网的试验情况而定。
2.避雷针接地电阻的测定。每一避雷针均有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时,均按一组计算
。
3.独立的接地装置按组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
2.14.9
避雷器、电容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如按一组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
、输、配电线路的系统或回路内,仍应另外计算调试费用。
2.14.10 高压电气除尘系统调试,按一台升压变压器、一台机械整流器及附属设备为一个系统计算。
2.14.11 硅整流装置调试,按一套硅整流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2.14.12 普通电动机的调试,区别电机的控制方式、功率、电压等级,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14.13 可控硅调速直流电动机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系统计算。
2.14.14 交流变频调速电动机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系统计算。
2.14.15 电机不分类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14.16 一般的住宅、学校、办公楼、旅馆、商店等民用电气工程的供电调试应按下列规定:
1.配电室内带有调试元件的盘、箱、柜和带有调试元件的照明主配电箱,应按供电方式计算系统数量。
2.每个用户房间的配电箱(板)上虽装有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但如果生产厂家已按固定的常规参数调整好,不
44
需要安装单位进行调试就可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得计取调试费用。
3.民用电度表的调整校验属于供电部门的专业管理,一般皆由用户向供电局订购调试完毕的电度表,不得另外
计算调试费用。
2.14.17
高标准的高层建筑、高级宾馆、大会堂、体育馆等具有较高控制技术的电气工程(包括照明工程中由程控调光控
制的装饰灯具),应按控制方式计算系统数量。
说 明
2.1.1
本章定额包括油浸电力变压器安装、干式变压器安装、消弧线圈安装、电力变压器干燥、变压器油过滤等内容
。
2.1.2
油浸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同样适用于自耦式变压器、有载调压变压器的安装。电炉变压器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
定额乘以系数2.00,整流变压器执行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1.60。
2.1.3
变压器的器身检查;4000kV·A以下是按吊芯检查考虑,4000kV·A以上是按吊钟罩考虑,如果4000kV·A以上的变
压器需吊芯检查时,定额机械台班乘以系数2.00。
2.1.4 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0。
2.1.5
整流变压器、消弧线圈、并联电抗器的干燥,执行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电炉变压器按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
额乘以系数2.00。
2.1.6 变压器油是按设备带来考虑的,但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已包括在有关定额中。
2.1.7 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油过滤所使用的油罐,已摊入油过滤定额中。
2.1.8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2.1.8.1 变压器干燥棚的搭拆工作,若发生时可按实计算。
2.1.8.2 变压器铁梯及母线铁构件的制作、安装,另执行C.2.4章铁构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2.1.8.3 瓦斯继电器的检查及试验已列入变压器系统调整试验定额内。
2.1.8.4 端子箱、控制箱的制作、安装,另执行C.2.4章相应项目。
2.1.8.5 二次喷漆发生时执行C.2.4章相应项目。
说明
2.2.1
本章定额包括油断路器安装、真空断路器、sF6断路器安装、大型空气断路器、真空接触器安装、隔离开关、负
45
荷开关安装、互感器安装、熔断器、避雷器安装、电抗器安装、电抗器干燥、电力电容器安装、并联补偿电容
器组架及交流滤波装置安装、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等内容。
2.2.2 设备本体所需的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2.2.3 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另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2.2.3.1 端子箱安装。
2.2.3.2 设备支架制作及安装。
2.2.3.3 绝缘油过滤。
2.2.3.4 基础槽(角)钢安装。
2.2.3.5 配电设备的端子板外部接线。
2.2.4 设备安装所需的地脚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不包括二次灌浆。
2.2.5 互感器安装定额是按单相考虑的,不包括抽芯及绝缘油过滤,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2.2.6
电抗器安装定额是按三相叠放、三相平放和二叠一平放的安装方式综合考虑的,不论何种安装方式,均不作换
算,一律执行本定额。干式电抗器安装定额适用于混凝土电抗器、铁芯干式电抗器和空心电抗器等干式电抗器
的安装。
2.2.7
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定额是不分容量大小综合考虑的,但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母线配制及设备干燥。
2.2.8
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是指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一般布置形式为变压器在箱的中间,箱的一端为高压
开关位置,另一端为低压开关位置。组合型低压成套配电装置其外形像一个大型集装箱,内装6~24台低压配电
箱(屏),箱的两端开门,中间为通道,称为集装箱式低压配电室,执行c.2.4章相应项目。
2.2.9 每套交流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不包括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本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2.2.10 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箱式变电站的安装均未包括基础(角)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置安装。
2.2.11
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拖箍及延长袖、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执行C.2.4章铁构件制
作安装定额或成品价。
2.2.12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电气设备以外的加压设备和附属管道的安装应
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说明
2.3.1
本章定额包括绝缘子安装、穿墙套管安装、软母线安装、软母线引下线、跳线及设备连线、组合软母线安装、
带形母线安装、带形母线引下线安装、带形母线用伸缩节头及铜过渡板安装、槽型母线安装、槽型母线与设备
46
连接、共箱母线安装、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重型母线安装、重型母线伸缩器及导板制作、安装、重型
铝母线接触面加工等内容。
2.3.2 本章定额不包括支架、铁构件的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C.2.4章相应项目。
2.3.3
软母线、带形母线、槽型母线的安装定额内不包括母线、金具、绝缘子等材料,具体可按设计数量加损耗量计
算。
2.3.4
组合软母线安装定额不包括两端铁构件制作、安装和支持瓷瓶、带形母线的安装,发生时应执行本册相应定额
。其跨距是按标准跨距综合考虑的,如实际跨距与定额不符时不作换算。
2.3.5
软母线安装定额是按单串绝缘子考虑的,如设计为双串绝缘子,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8。耐张绝缘子串的安
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定额内。
2.3.6
软母线的引下线、跳线、经终端耐张线夹引下(不经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均按导线截面分
别执行定额。不区分引下线、跳线和设备连线。不论两端的耐张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定
额,不得换算。
2.3.7 带形钢母线安装执行铜母线安装定额。
2.3.8 带形母线伸缩节头和铜过渡板均按成品考虑,定额只考虑安装。
2.3.9
带型母线、槽型母线安装均不包括支持瓷瓶安装和钢构件配置安装,其工程量应分别按设计成品数量执行本册
相应项目。
2.3.10 高压共箱母线和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均按制造厂供应的成品考虑,定额只包含现场安装。
说明
2.4.1
本章定额包括控制、继电、模拟及配电屏安装、硅整流柜安装、可控硅柜安装、直流屏及其他电气屏(柜)安装、
控制台、控制箱安装、成套配电箱安装、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进出分线箱、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始端箱、
控制开关安装、Dz自动空气断路器安装、熔断器、限位开关安装、控制器、接触器、起动器、电磁铁、快速自
动开关安装、电阻器、变阻器安装、按钮、电笛安装、水位电气信号装置、仪表、电器、小母线安装、分流器
安装、盘柜配线、端子箱、端子板安装及端子板外部接线、焊铜接线端子、压铜接线端子、压铝接线端子、穿
通板制作、安装、基础槽钢、角钢安装、铁构件制作、安装及箱、盒制作、木配电箱制作、配电板制作、安装
、流水开关接线、电磁开关接线、节能开关箱安装、自动冲洗感应器、风机盘管、风扇接线等内容。
2.4.2
47
控制设备安装,除限位开关及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外,其他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发生时可执行c.2.4章相应
项目。
2.4.3 控制设备安装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2.4.3.1 二次喷漆及喷字。
2.4.3.2 电器及设备干燥。
2.4.3.3 焊(压)接线端子。
2.4.3.4 端子扳外部(二次)接线。
2.4.3.5 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
2.4.4 屏上辅助设备安装,包括标签框、光字牌、信号灯、附加电阻、连接片等,但不包括屏上开孔工作。
2.4.5 设备的补充油按设各考虑。
2.4.6
盘、柜配线定额只适用于盘、柜上小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的设备修、配、改工程。
2.4.7 焊(压)接线端子定额只适用于导线,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已包括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
2.4.8 各种铁构件制作,均不包括镀锌、镀锡、镀铬、喷塑等其他金属防护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2.4.9 轻型铁构件是指主结构厚度在3哪以内的构件。
2.4.10
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适用于本册范围内的各种支架、构件的制作、安装。单件重量100kg以上铁构件安装套用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4.1l 电磁开关接线定额也适用于电动阀门接线。
2.4.12 非成套型配电箱箱体安装套用C.2.11章中接线箱安装相应项目。
2.4.13 低压无功补偿电容器屏(柜)安装执行C.2.4章相应项目。
说明
2.5.1
本章定额包括蓄电池防震支架安装、碱性蓄电池安装、固定密闭式铅酸蓄电池安装、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安装、
蓄电池充放电等内容。
2.5.2 本章定额适用于220V以下各种容量的碱性和酸性固定型蓄电池及其防震支架安装、蓄电池充放电。
2.5.3 蓄电池防震支架按随设备供货考虑,安装按地坪打眼装膨胀螺栓固定。
2.5.4 蓄电池电极连接条、紧固螺栓、绝缘垫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2.5.5 本章定额不包括蓄电池抽头连接用电缆及电缆保护管的安装,发生时应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2.5.6 碱性蓄电池补充电解液由厂家随设备供货。
2.5.7 定额内己包括了电解液的材料消耗,执行时不得调整。
2.5.8 蓄电池充放电电量已计入定额,不论酸性、碱性电池均按其电压和容量执行相应项目。
48
说明
2.6.1
本章定额包括发电机及调相机检查接线、小型直流电机检查接线、小型交流异步电机检查接线、小型交流同步
电机检查接线、小型防爆式电机检查接线、小型立式电机检查接线、大中型电机检查接线、微型电机、变频机
组检查接线、电磁调速电动机检查接线、小型电机干燥、大中型电机干燥等内容。
2.6.2
本章定额中的专业术语"电机"是指发电机和电动机的统称,如小型电机检查接线定额,适用于同功率的小型发电
机和小型电动机的检查接线,定额中的电机功率是指电机的额定功率。
2.6.3 直流发电机组和多台一串的机组,可按单台电机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2.6.4
本章的电机检查接线定额,除发电机和调相机外,均不包括电机的干燥工作,发生时应执行电机干燥定额。本
章的电机干燥定额是按一次干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考虑的。在特别潮湿的地方,电机需要进行多
次干燥,应按实际干燥次数计算。在气候干燥电机绝缘性能良好、符合技术标准而不需要干燥时,则不计算干
燥费用。实行包干的工程,可参照以下比例,由有关各方协商而定。
2.6.4.1 低压小型电机3kW以下按25%的比例考虑干燥。
2.6.4.2 低压小型电机3kW以上至220kW按30%~50%考虑干燥。
2.6.4.3 大中型电机按100%考虑一次干燥。
2.6.5
单台重量在3t以下的电机为小型电机,单台重量超过3t至30t以下的电机为中型电机,单台重量在30t以上的电机
为大型电机。小型电机按电机类别和功率大小执行相应定额,大中型电机不分交、直流电机一律按电机重量执
行相应项目。
2.6.6
微型电机分为三类:驱动微型电机(分马力电机)是指微型异步电动机、微型同步电动机、微型交流换向器电动机
、微型直流电动机等;控制微型电机是指自整角机、旋转变压器、交直流测速发电机、交直流饲服电动机、步
进电动机、力矩电动机等;电源微型电机是指微型电动发电机组和单枢变流机等。其他小型电机凡功率在0.75
kW以下的 3 电机均执行微型电机定额,但一般民用小型交流电风扇安装另执行C.2 12章风扇安装定额。
0 2.6.7 各类电机的检查接线定额均不包括控制装置的安装和接线。
2.6.8
电机的接地线材质至今技术规范尚无新规定,本定额仍是沿用镀锌扁钢(25×4)编制的,如采用铜接地线时,接地
线材(导线和接头)应更换,但安装人工和机械不变。
2.6.9
电机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C.1.16章电机安装定额,其电机的检查接线和干燥执行本册相应
49
项目。
2.6.10
各种电机的检查接线,援范要求均需配有相应的金属软管,如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格和数量计算,譬如:设
计要求用包塑金属软管、阻燃金属软管或采用铝合金金属软管接头等,均按设计计算。设计没有规定时,平均
每台电机配金属软管l~1.5m(平均按1.25m计算)。电机的电源线为导线时,其接线用的端子应执行C.2.4章
压(焊)接线端子相应项目。
说明
2.7.1
本章定额包括轻型滑触线安装、安全节能型滑触线安装、角钢、扁钢滑触线安装、l钢、工字钢滑触线安装、滑
触线支架安装、滑触线拉紧装置及挂式支持器制作、安装、#动软电缆安装等内容。
2.7.2
起重机的电气装置是按未经生产厂家成套安装和试运行考虑的,因此起重机的电情各种开关、控制设备、管线
及灯具等均另执行相应项目。
2.7.3 滑触线支架的基础铁件及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
2.7.4 滑触线及支架的油漆,均按涂一遍考虑。
2.7.5 移动软电缆敷设未包括轨道安装及滑轮制作。
2.7.6 滑触线的辅助母线安装,执行"车间带型母线"安装相应项目。
2.7.7
滑触线伸缩器和坐式电车绝缘子支持器的安装,已分别包括在"滑触线安装"和"滑触线支架安装"定额内,不另行
计算。
2.7.8 滑触线及支架安装是按10m以下标高考虑的,如超过lOm时按工程超高增加费计算。
2.7.9 铁构件制作,执行C.2.4章相应项目。
说明
2.8.1
本章定额包括电缆沟铺砂、盖砖及移动盖板、电缆保护管敷设、桥架安装、混凝士电缆槽安装、电缆防火涂料
、堵洞、隔板及阻燃槽盒安装、电缆防腐、缠石棉绳、刷漆、剥皮、绝缘护套及电力设施编号牌安装、铝芯电
力电缆敷设、铜芯电力电缆敷设、矿物绝缘电缆敷设、矿物绝缘电缆终端头、中间头安装、户内干包式电力电
缆头制作、安装、户内浇注式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户内热缩式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户外电力
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浇注式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热缩式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成套型电缆
头安装、控制电缆敷设、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电缆鉴别等内容。
2.8.2
50
本章的电缆敷设定额适用于lO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定额是按平原地区和厂内电缆工程的施工条
件编制的,未考虑在积水区、水底、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厂外电缆敷设工程按C.2.10章有关定额
执行,另计工地运输。
2.8.3
电缆在一般山地、丘陵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该地段所需的施工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
另计。
2.8.4
电缆敷设定额未考虑因波形敷设、弛度、电缆绕粱(柱)所增加的长度以及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
留长度,该增加长度和预留长度应计入工程量之内。
2.8.5
双屏蔽电缆头制作安装按人工乘以系数1.05。240mm2以上的电缆头的接线端子为异型端子,需要单独加工,
应按实际加工价计算(或调整定额价格)。
2.8.6
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均按三芯(包括三芯连地)考虑的,五芯电力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30,六芯电力电缆乘以
系数1.60,每增加一芯定额增加30%,以此类推。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同截面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O.67。
截面400mm2以上至8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OOmm2电力电缆敷设定额执行。截面800~1000mm2。的单
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25。10mm2以下电力电缆敷设按35mm2电力电缆敷设
定额乘以系数O.60。
2.8.7 桥架安装:
2.8.7.1
桥架安装包括运输、组对、吊装、固定:弯通或三、四通修改、制作组对;切割口防腐、桥架开孔、上管件、
隔板安装、盖板安装、接地、附件安装等工作内容。
2.8.7.2
桥架支撑架定额适用于立柱、托臂及其他各种支撑架的安装。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采用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
三种固定方式,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固定方式,定额均不作调整。
2.8.7.3
玻璃钢梯式桥架和铝合金梯式桥架定额均按不带盖考虑,如这两种桥架带盖,则分别执行玻璃钢槽式桥架定额
和铝合金槽式桥架定额。
2.8.7,4 钢制桥架主结构设计厚度大于3m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2.8.7.5 不锈钢桥架按钢制桥架定额乘以系数1.10执行。
2.8.7.6 槽架安装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
2.8.8
本章电缆敷设是综合定额,已将裸包电缆、铠装电缆、屏蔽电缆等因素考虑在内,因此凡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
51
和控制电缆均不分结构形式和型号,一律按相应的电缆截面和芯数执行定额。
2.8.9
电缆敷设定额及其相配套的定额中均未包括主材(又称装置性材料),另按设计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加上定额规定的
损耗率计算主材费用。
2.8.10
电缆鉴别仅适用于将配网中已经运行的lOkV以下电缆解口接入其他变配电设备和工程中修复故障电缆的计价。
2.8.1l 公称直径100以下的电缆保护管敷设,执行C.2.11章配管配线相应项目。
2.8.12 本章定额未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2.8.12.1
电缆沟、电缆井的砌筑,发生时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五册《排水工程》非定型井、渠、管
道基础及砌筑相应项目。
2.8.12.2 机械顶管,发生时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
2.8.12.3 隔热层、保护层的制作安装;
2.8.12.4 电缆冬季施工的加温工作和在其他特殊施工条件下的施工措施费和施工降效增加费。
2.8.12.5 吊电缆的钢索及拉紧装置,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8.13 槽架支架制作、安装执行C.2.4章铁构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2.8.14
金属线槽、钢制桥架的主结构厚度1.5mm以下执行金属线槽安装相应项目,主结构厚度1.5m以上执行钢制桥
架安装相应项目。
说明
2.9.1
本章定额包括接地极(板)制作、安装、接地母线敷设、接地跨接线安装、避雷针制作、安装、半导体少长针消雷
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敷设、避雷网安装、桩承台接地线安装等内容。
2.9.2 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接地,变配电系统接地,设备接地以及避雷针的接地装置。
2.9.3
户外接地母线敷设定额是按自然地坪和一般土质综合考虑的,包括地沟的挖填土和夯实工作,执行本定额时不
应再计算土方量。如遇有石方、矿渣、积水、障碍物等情况时可另行计算。
2.9.4
本章定额不适于采用爆破法施工敷设接地线、安装接地极t也不包括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采用换土或化学处理的接
地装置及接地电阻的测定工作。
2.9.5 本章定额中,避雷针安装、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均已考虑了高空作业因素。
2.9.6 独立避雷针的加工制作执行C.2.4章一般铁构件制作项目。
2.9.7
52
防雷均压环安装定额是按利用建筑物梁内主筋作为防雷接地连接线考虑的。如果采用单独扁钢或圆钢明敷作均
压环时,可执行户内接地母线敷设项目。
2.9.8 利用铜绞线作接地引下线时,配管、穿铜绞线执行C.2.1l章同规格的相应项目。
2.9.9
高层建筑物屋顶的防雷接地装置应执行避雷网安装定额,电缆支架的接地线安装应执行户内接地母线敷设项目
。
2.9.10
均压环敷设主要考虑利用梁内主筋作均压环接地连线,按两根主筋焊接连通考虑,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
。
2.9.11 利用基础梁内两根主筋焊接连通作接地母线,执行均压环敷设项目。
2.9.12 柱内主筋与桩承台、梁内主筋跨接己综合在相应项目中,不另行计算。
2.9.13 等电位接地端子箱安装,执行C.2.11章接线箱相应项目。
2.9.14 等电位接地线安装,执行户内接地母线安装相应项目。
说 明
2.10.1
本章定额包括工地运输、施工定位、基础工程、电杆组立、横担安装、拉线制作、安装、导线架设、导线跨越
及进户线架设、杆上变配电设备安装等内容。
2.10.2
本章定额按平地摘工条件考虑,如在其他地形条件下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按下列地形系数予以调整。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地形类别 ① 丘陵 ① 一般山地泥沼地带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调整系数 ① 1.20 ① 1.60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10.3 地形划分的特征:
2.10.3.1 平地:地形比较平坦、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10.3.2 丘陵:地形有起伏的矮岗、土丘等地带。
2.10.3.3 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或沟谷地带、高原台地等。
2.10.3.4 泥沼地带:指经常积水的田地或泥永淤积的地带。
2.10.4 全线地形分几种类型时,可按各种类型长度所占百分比求出综合系数进行计算。
2.10.5 几种基础超灌量的规定。各类现浇基础的超灌量应按设计规定执行。若设计无规定时,其超灌量为:
灌注桩基础: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15%: 掏挖式、钻孔爆扩基础: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7%;
岩石灌浆基础: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8%。
2.10.6
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基以上电杆考虑,如5根以内者,按本章发生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53
2.10.7 如果出现钢管杆的组立,按同高度混凝土杆组立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0,材料不调整。
2.10.8 导线跨越架设:
2.10.8.1 在同跨越档内,有多种(或多次)跨越物时,应根据跨越物种类分别执行定额。
2.10.8.2
跨越定额仅考虑因跨越而多耗的人工、机械台班和材料,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不扣除跨越档的长度。
2.10.9
杆上配电装置安装不包括变压器调试、抽芯、干燥工作,也不包括检修平台、防护栏杆及设备接地装置安装,
配电箱未含焊(压)接线端子。
2.10.10 横担安装定额按单根拉线考虑,若安装V型、Y型或双拼型拉线时,按两根计算。
2.10.11架空配电线路敷设未包括土石方工程。
说 明
2.11.1
本章定额包括镀锌电线管敷设、钢管敷设、防爆钢管敷设、可挠金属套管敷设、塑料管敷设、金属软管敷设、
金属线槽敷设、管内穿线、鼓形绝缘子配线、针式绝缘子配线、蝶式绝缘子配线、线槽配线、塑料护套线明敷
设、绝缘导线明敷设、钢索架设、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车间带形母线安装、接线箱安装、
接线盒安装等内容。
2.11.2
配管工程均未包括接线箱、盒及支架制作、安装。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的制作安装,配管支架制作、安装执行C
.2.4章铁构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2.11.3 连接设备导线预留长度见下表:
连接设备导线预留长度(每一根线)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序号 ① 项 目 ① 预留长度 ① 说 明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1 ① 各种开关箱、柜、板 ① 宽+高 ① 盘面尺寸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刀开 ① ① ①
① 2 ①关、启动器、母线槽进出线盒等 ① O.3m ①以安装对象中心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3 ① 由地平管子出口引至动力接线箱 ① 1.Om ① 以管口计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 电源与管内导线连接 ① ① ①
① 4 ① (管内穿线与软、硬母线接头) ① l.5m ① 以管口计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5 ① 出户线 ① l.5m ① 以管口计算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11.4 管内穿线的线路分支接头线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2.11.5 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时,应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项目。
2.11.6 灯具、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2.11.7
本章定额所指刚性阻燃管为刚性PVC难燃线管,分轻型、中型、重型,颜色有白、纯白色,弯曲时需要专用弯
曲弹簧,管材长度一般为4m/根,管子的连接方式采用专用接头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
54
口密封。半硬质塑料管为阻燃聚乙烯软管,
颜色有黄、红、白色等,管道柔软,弯曲自如而无须专用工具或加热,安装难以横平竖直,管材成捆供应,一
般为每捆100米,管子的连接方式采用专用接头抹塑料胶后粘接。
2.11.8
本章定额所列的可挠金属套管是指普利卡金属套管(PULLKA),它是由镀锌钢带(Fe、Zn),钢带(Fe)及电工纸(P)
构成双层金属制成的可挠性电线、电缆保护套管,主要用于混凝土内埋设及低压室外电气配线方面.
可挠性金属套管规格表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规格 ①10# ①12# ①15# ①17# ①24# ①30# ①38# ①50# ①63# ①76I{ ①83辩 ①101#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内径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mm) ①9.2 ① 11.4 ① 14.1 ① 16.6 ① 23.8 ① 29.3① 37.l ① 49.1 ① 62.6 ① 76.0 ① 81.0 ①100.2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外径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mm) ①13.3 ① 16.1 ① 19.O ① 21.5 ① 28.8 ① 34.9① 42.9 ① 54 9 ① 69.1 ① 82.9 ① 88.1 ① 107.3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11.9 凿槽、刨沟、凿孔(洞)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C.8.1章相应项目。
说 明
2.12.1
本章定额包括普通灯具安装、装饰灯具安装、荧光灯具安装、嵌入式地灯安装、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工
厂其他灯具安装、医院灯具安装、霓虹灯安装、路灯安装、开关、按钮、插座安装、声控(红外线感应)延时开关
、柜门触动开关安装、带保险盒开关安装、带保险盒插座安装、安全变压器、电铃、风扇安装、盘管风机开关
、请勿打扰灯、须刨插座、钥匙取电器安装、红外线浴霸安装、风扇调速开关安装、多线式床头柜插座连插头
、多联组合开关插座、多线插头连座安装、音响系统喇叭连线间变压器安装、有载自动调压器、自动干手装置
安装、床头柜集控板安装、艺术喷泉电气设备安装、喷泉防水配电安装、艺术喷泉照明安装等内容。
2.12.2
各型灯具的引导线,是指灯具吸盘到灯头的连线,除注明者外,均按灯具己配有考虑,如引导线是另行配用的
,则另计材价,其他不变。
2.12.3
路灯、投光灯、碘钨灯、氙气灯、烟囱或水塔指示灯,均已考虑了一般工程的高空作业因素,其他器具安装高
度如超过5m,则应按册说明中规定的超高系数另行计算。
2.12.4 定额中装饰灯具项目均已考虑了一般工程的超高作业因素,并包括脚手架搭拆费用。
2.12.5 装饰灯具定额项目与附录四装饰灯具示意图号配套使用。
2.12.6
吊式艺术装饰灯具的灯体直径为装饰的最大外缘直径,灯体垂吊长度为灯座底部到灯梢之问的总长度。
2.12.7
55
吸顶式艺术装饰灯具的灯体直径为吸盘最大外缘直径,灯体半周长为矩形吸盘的半周长,灯体垂吊长度为吸盘
到灯梢之间的总长度。
2.12.8
除另有说明外,灯具安装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C.2.4章铁构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2.12.9 定额已包括利用摇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工作(但不包括调试工作)。
2.12.10 普通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定额名称 灯具种类
圆球吸顶灯 材质为玻璃的螺口、卡口圆球独立吸顶灯
半圆球吸项灯 材质为玻璃的独立的半圆球吸顶灯、扁圆罩吸顶灯、平圆型唆顶灯
方型吸顶灯 材质为玻璃的独立的矩形罩吸顶灯、方型罩吸顶灯、大口方罩顶灯
软线吊灯 利用软线为垂吊材料、独立的,材质为玻璃、塑料罩等各式软线吊灯
吊链灯 利用吊链作辅助悬吊材料、独立的,材质为玻璃、塑料罩的各式吊链灯
防水吊灯 一般防水吊灯
一般弯脖灯 圆球弯脖灯、风雨壁灯
一般墙壁灯 各种材质的一般壁灯、镜前灯
软线吊头灯 一般吊灯头
声光控座灯头 一般声控、光控座灯头
座灯头 一般塑胶、瓷质座灯头
2.12.11
组合荧光灯光带、内藏组合式灯、发光棚、立体广告灯箱、荧光灯光沿的灯具设计用量与定额不符时可根据设
计数量加损耗量调整主材。
2.12.12 装饰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装饰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定额名称 ① 灯具种类(形式)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吊式艺术装饰灯具 ①不同材质、不同灯体垂吊长度、不同灯体直径的蜡烛灯、挂片灯、串珠(穗)、 ①
① ①串棒灯、吊杆式组合灯、玻璃罩(带装饰)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吸顶式艺术装饰灯具 ①不同材质、不同灯体垂吊长度、不同灯体几何形状的串珠(穗)、串棒灯、 ①
① ①挂片、挂碗、挂吊蝶灯、玻璃(带装饰)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不同安装形式、不同灯管数量的组合荧光灯光带,不同几何组合形式的内 ①
① 荧光艺术装饰灯具 ①藏组合式灯.不同几何尺寸、不同灯具形式的发光棚.不同形式的立体广 ①
① ①告灯箱、荧光灯光沿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几何形状组合艺术灯具 ①不同固定形式、不同灯具形式的繁星灯、钻石星灯、礼花灯、玻璃罩钢架 ①
① ①组合灯、凸片灯、反射挂灯、筒形钢架灯、u型组合灯、弧形管组合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标志、诱导装饰灯具 ①不同安装形式的标志灯、诱导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水下艺术装饰灯具 ①简易形彩灯、密封形彩灯、喷水池灯、幻光型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点光源艺术装饰灯具 ①不同安装形式、不同灯体直径的筒灯、牛眼灯、射灯、轨道射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草坪灯具 ①各种立柱式、墙壁式的草坪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各种安装形式的变色转盘灯、雷达射灯、幻影转彩灯、维纳斯旋转灯、卫 ①
① 歌舞厅灯具 ①星旋转效果灯、飞碟旋转效果灯、多头转灯、滚筒灯、频闪灯、太阳灯、 ①
56
① ①雨灯、歌星灯、边界灯、射灯、泡泡发生器、迷你满天星彩灯、迷你单立 ①
① ① (盘彩灯)、多头宇宙灯、镜面球灯、蛇光管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12.13 荧光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荧光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定额名称 ① 灯 具 种 类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组装型荧光灯 ①单管、双管、三管、吊链式、吸顼式、现场组装独立荧光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成套型荧光灯 ①单管、双管、三管、四管、吊链式、吊管式、吸顶式、嵌入式、成套独立 ①
① ①荧光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12.14 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定额适用范围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定额名称 ① 灯 具 种 类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直杆工厂吊灯 ①配照(GC1-A)、广照(GC3-A)、深照(GC5-A)、斜照(GC7-A)、圆球(GC17-A)、 ①
① ①双罩(GC19-A)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吊链式工厂灯 ①配照(GC1-B)、深照(GC3-B)、斜照(GC5-C)、圆球(GC7-B)、双罩(GC17-A)、 ①
① ①广照(GC19-A)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吸顶式工厂灯 ①配照(GC1-C)、广照(GC3-C)、深照(GC5-C)、斜照(GC7-C)、圆球双罩(GC19-C)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弯杆式工厂灯 ①配照(GC1-D/E)、广照(GC3-D/E)、深照(GC5-D/E)、斜照(GC7-D/E) ①
① ①双罩(GC19-C)、局部深罩(GC26-F/H)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悬挂式工厂灯 ①配照(GC21-2)、深照(GC23-2)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防水防尘灯 ①广照(GC9-A、B、C)、广照保护网(GC11-A、B、C)、散照(GC15-A、B、C、 ①
① ①D、E、F、G)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12 15 工厂其他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工厂其他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定额名称 ① 灯 具 种 类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防潮灯 ①扁形防潮灯(GC-31)、防潮灯(GC一33)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腰形舱顶灯 ①腰形舱顶灯CCD-1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碘钨灯 ①DW型、220V、300~1000W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管形氤气灯 ①自然冷却式220V/380V 20kW内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投光灯 ①TG型室外投光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高压水银灯镇流器 ①外附式镇流器具125~450W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安全灯 ① (AOB-1、2、3)、(AOC-1、2)型安全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防爆灯 ①CB C-200型防爆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高压水银防爆灯 ①CB C-125/250型高压水银防律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防爆荧光灯 ①CB C-1/2单、双管防爆型荧光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12.16 医院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医院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定额名称 ① 灯 具 种 类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57
① 病房指示灯 ①病房指示灯 ①
① 病房暗脚灯 ①病房暗脚灯 ①
① 无影灯 ①3~12孔管式无影灯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2.12.17
工厂厂区内、住宅小区内路灯、城市道路的路灯安装执行本册定额。路灯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路灯安装定额范围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定额名称 ① 灯 具 种 类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单抱箍臂长1200mm以下、臂长3000mm以下; ①
① ①取抱箍臂长3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上; ①
① 单臂挑灯 ①双拉梗臂长3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上; ①
① ①取臂架臂长3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下; ①
① ①成套型臂长3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上; ①
① ①组装型臂长3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上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成套型 ① 双称式臂长25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上: ①
① ① ① 非对称式臂长25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上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双臂挑灯 ①组装型 ① 对称式臂长2500mm以下、臂长5000mm阻下、臂长5000mm以上; ①
① ① ① 非对称式臂长25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下、臂长5000mm以上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高杆灯架 ①成套型 ①灯高llm以下、灯高20m以下、灯高20m以上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组装型 ①灯高11m以下、灯高20m以下、灯高20m以上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大马路弯灯 ①臂长1200mm以下、臂长120C~以上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庭院路灯 ①三火以下、七火以下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桥栏杆灯 ①嵌入式、明装式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说明
2.13.1
本章定额包括交流手柄操作或按钮控制(半自动)电梯电气安装、交流信号或集选控制(自动)电梯电气安装、直扫
撇速自动电梯电气安装、直流高速自动电梯电气安装、小型杂物电梯电气安装、电厂专用电梯电气安装、自动
扶梯、步行道电气安装及调试、电梯增加厅门、自动轿厢门及提升高度等内容。
2.13.2 本章适用于各种客、货、病床、杂物电梯和自动扶梯的电气装置安装。
2.13.3 电梯是按每层--f]为准,增或减时,另按增(减)厅门相应定额计算。
2.13.4
电梯安装的楼层高度,是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的,如平均层高超过4m时,其超过部分可另按提升高度定额计
算。
2.13.5 两部或两部以上并行或群控电梯,按相应的定额分别乘以系数1.20。
2.13.16
本定额是以室内地坪±0.00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有"区间电梯"(基站不在首层),下缓冲地坑设在中间层时
,则基站以下部分楼层的垂直搬运应另行计算。
2.13.7
电梯安装材料、电线管及线槽、金属软管、管子配件、紧固件、电缆、电线、接线箱(盒)、荧光灯及其他附件、
备件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58
2.13.8
小型杂物电梯是以载重量在200kg以内,轿厢内不载人为准。重量大于200kg的轿厢内有司机操作的杂物电梯,
执行客货电梯的相应项目。
2.13.9 定额中已经包括程控调试。
2.13.10 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各项工作。
2.13.10.1 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安装。
2.13.10.2 电动发电机组的安装。
2.13.10.3 基础型钢和钢支架制作。
2.13.10.4 接地极与接地干线敷设。
2.13.10.5 电气调试。
2.13.10.6 电梯的喷漆
2.13.10.7 轿厢内的空调、冷热风机、闭路电视、步话机、音响设备。
2.13.10.8 群控集中监视系统以及模拟装置。
说明
2.14.1
本章定额包括发电机、调相机系统调试、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特殊保护装置调试、自
动投入装置调试、中央信号装置、事故照明切换装置、不问断电源调试、母线、避雷器、电容器、接地装置调
试、电抗器、消弧线圈、电除尘器调试、硅整流设备、可控硅整流装置调试、普通小型直流电动机调试、可控
硅调速直流电动机系统调试、普通交流同步电动机调试、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调试、高压交流异步电动机调试
、交流变频调速电动机(AC-AC、AC-DC-
AC)系统调试、微型电机、电加热器调试、电动机联锁装置调试、绝缘子、套管、绝缘油、电缆试验等内容。
2.14.2
成套设备的整套起动调试按专业定额另行计算。主要设备的分系统内所含的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已包括在
该分系统调试定额之内。
如:变压器的系统调试中已包括该系统中的变压器、互感器、开关、仪表和继电器等一、二次设备的本体调试
和回路试验。绝缘子和电缆等单体试验,只在单独试验时使用,不得重复计算。在系统调试定额中各工序的调
试费用如需单独计算时,可按下表所列比例计算。
电气调试系统各工序的调试费用
59
电气调试所需的电力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一般不另计算。但lOkW以上电机及发电机的启动调试用的蒸气、电
力和其他动力能源消耗及变压器空载试运转的电力消耗,另行计算。
2.14.3
送配电设各调试中的1kV以下定额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但从配
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包括在电动机的系统调试定额内。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
等调试元件的(不包括闸刀开关、保险器),均按调试系统计算。移动式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电设备业经厂家调
试合格、不需要用户自调的设备均不应计算调试费用。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
等全套调试工作。供电桥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皆作为独立的供电系统计算。如果分配电箱内只有
刀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再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2.14.4
起重机电气装置、空调电气装置、各种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如堆取料机、装料车、推煤车等成套设各的电气
调试应分别按相应的分项调试定额执行。
2.14.5
定额不包括设备的烘干处理和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修理和修改,亦未考虑因设备元件质量低劣对调试
工作造成的影响。
2.14.6
定额是按新的合格设备考虑的,如遇2.14.5情况时,应另行计算。经修配改或拆迁的旧设备调试,定额乘以
系数1.10。
2.14.7
本定额只限电气设备自身系统的调整试验。未包括电气设备带动机械设备的试运工作,发生时应按专业定额另
行计算。
2.14.8 调试定额不包括试验设各、仪器仪表的场外转移费用。
2.14.9
本调试定额是按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编制的,凡现行规范(指定额编制时的规范)未包括的新调试项目和调试内
容均应另行计算。
比
3030一次设备本体试验
电动机
系统
发电机调
相机系统
序
工
目
项
(%)
率
变压器
系统
送配电
系统
附属高压二次设备试验
一次电流及二次回路检查
继电器及仪表试验
30
20
20
20
20
20
40
20
20
20
30
30
20
20
60
2.14.10 调试定额已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保护整定值的整定和调试报告的整理工作。
2.14.11
电力变压器如有"带负荷调压装置",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12。三卷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调试按同
容量的电力变压器调试定额乘以系数l.20。3~10kv母线系统调试含一组电压互感器,1kv以下母线系统调试定
额不舍电压互感器,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括软母线)的调试。
2.14.12 电气安装配合机械设备单体试运转的用工,包含在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中。
2.14.13
可控硅调速直流电动机调试内容包括可控硅整流装置系统和直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
2.14.14 交流变频调速电动机调试内容包括变频装置系统和交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
2.14.15 其它材料费中已包含校验材料费。
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 册 说 明
7.O.1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
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其它防火设施安装及调试等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新建、扩建
和改建的消防安装工程。
7.0.2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7.O.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7.0.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7.0.2.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7.0.2.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7.O.2.5 《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86S164、87S163、88S162、89SSl75:
7.0.2.6 《卤代烷12ll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
7.0.2.7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B50163-92:
7.0.2.8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7.0.2.9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7.O.2.10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7.0.2.11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7.O.2.12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7.0.2.13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7-2000;
7.0.2.14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
7.0.3 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有关项目:
7.0.3.1
61
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
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0.3.2
消火栓系统的管道、阀门安装,管道支架及钢套管的制作安装等,室外消防水管道安装,箱制安等均执行第八
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7.O.3.3
其他各种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
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7.0.3.4 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0.3.5
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
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0.3.6
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0.3.7 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l.1
点型探测器区分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
算。
7.1.2 红外线探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对计算。
7.l.3
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分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
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1.4 线形探测器不分安装方式、线制及保护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m计算。
7.l.5 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起/停按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1.6 控制模块(接口)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设计图示输出数量以个计算。
7.1.7 报警模块(接口)不分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l.8
报警控制器区分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
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
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62
7.l.9
联动控制器按线制区分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
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7.l.10
报警联动一体机区分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这里的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
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7.1.11
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区分总线制与多线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1.12 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1.13 远程控制器根据其控制回路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1.14
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1.15 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1.16 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不分规格、型号,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1.17 广播分配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7.1.18
培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区分不同门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
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个计算。
7.1.19 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二章 水灭火系统
7.2.1 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7.2.2 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2.3 报警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成套产品数量以组计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2.3。
7.2.4 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区分不同型号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7.2.5 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2.6 末端试水装置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7.2.7 集热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2.8
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
内容详见表7.2.3。
7.2.9 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工作压力和覆土深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表7.2.3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序号 ① 项目名称 ① 型号 ① 包括内容 ①
63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湿式 ① ① 湿式阀、蝶阀、装配管、供水压力表、装置压力表、试验阀、 ①
① 1 ① 报警装置 ① ZSS ①泄放试验阀、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过滤器、延时器、水 ①
① ① ① ①力警铃、报警截止阀、漏斗、压力开关等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① ① 两用阀、蝶阀、装配管、加速器、加速器压力表、供水压力 ①
① 2 ① 干湿两用 ① ZSL ①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湿式)、泄放试验阔(干式)、挠性接 ①
① ① 报警装置 ① ①头、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排气闽、截止阀、漏斗、过滤 ①
① ① ① ①器、延时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等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电动雨淋 ① ① 雨淋阀、蠊阀(2个)、装配管、压力表、泄放试验阀、流量 ①
① 3 ① 报警装置 ① ZSYl ①表、截止阀、注水阀、止回阀、电磁阀、排水阀、手动应急球阀、 ①
① ① ① ①报警试验阀、漏斗、压力开关、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① ① 干式报警阀、控制蝶阀(2个)、压力表(2块)、流量表、排 ①
① 4 ① 预作用 ① ZSU ①放阀、截止阀、注水阔、止回阀、泄放阀、报警试验阀、液压切 ①
① ① 报警装置 ① ①断阀、装配管、供水检验管、气压开关(2个)、试压电磁阀、应 ①
① ① ① ①急手动试压器、漏斗、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5 ① 室内消火栓 ① SN ①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 ①
① ① ① ①防按钮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6 ① 室外消火栓 ①地上式SS ① 地上式消火栓、法兰接管、弯管底座; ①
① ① ①地下式SX ① 地下式消火栓、法兰接管、弯管底座或消火栓三通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①地上式SQ ①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阍、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 放水阀; ①
① 7 ① 消防水泵 ①地下式SQX ①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 ①
① ① 接合器 ①墙壁式SQB ①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标 ①
① ① ① ①牌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室内消火栓 ① ①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 ①
① 8 ① 组合卷盘 ① SN ①防按钮、消防软管卷盘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7.2.10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2.3
。
7.2.1l
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7.2.12 管道支吊架已综合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kg计算。
7.2.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水冲洗,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7.2.14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装置,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第三章 气体灭火系统
7.3.1 各种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7.3.2 钢制管件螺纹连接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件计算。
7.3.3 喷头安装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3.4 选择阀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3.5 贮存装置安装区分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7.3.6 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7.3.7 系统组件试验按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第四章 泡沫灭火系统
64
7.4.1 泡沫发生器安装区分不同型号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7.4.2 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型号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五章 其它防火设施安装
7.5.1 无管网型灭火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7.5.2 防火门、防火玻璃、防火卷帘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7.5.3 防火门锁、闭门器安装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副计算。
7.5.4 防火卷帘电动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7.5.5 封闸头箱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第六章 消防系统调试
7.6.1
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区分不同点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系统
计算,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报警器的点数计算。
7.6.2
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区分不同点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系统计算,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
算。
7.6.3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中的消防广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讯的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
只计算。
7.6.4 消防用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
7.6.5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
算,每樘为一处。
7.6.6 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一个阀为一处。
7.6.7
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包括模拟喷气试验、备用灭火器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区分不同试验容器的规格(L),
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说 明
7.1.1
本章定额包括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扩容回路卡、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譬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
器、警报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报警备用电源安装等内容。
7.1.2 点型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65
7.1.3 红外线探测器定额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7.1.4 线形探测器定额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另行计算。
7.1.5 按钮安装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7.1.6
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出和
多输出两种形式。
7.1.7 本章定额中均包括了校线、接线和本体调试。
7.1.8 本章定额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7.1.9 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7.1.9.1 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7.1.9.2 构件加工、制作。
7.1.9.3 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7.1.9.4 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7.1.9.5 CRT彩仁.显示装置安装。
说明
7.2.1
本章定额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组件、消火栓、气压水罐的安装及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等内容。
7.2.2 界线划分:
7.2.2.1 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7.2.2.2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7.2.3 管道安装定额:
7.2.3.1
镀锌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
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7.2.3.2
管道安装定额只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连接方式为螺纹和法兰连接。若管道直径大于lOOmm采用焊接
时,其管道和管件安装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安装》C.6.1中相应项目;若管道采用沟槽式卡箍连接时,应
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C.8.1章中相应项目。
7.2.4 管件含量见表。
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管件含量表 单位:个/lOm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项目 ① 名称 ① 管径公称直径(mm以内) ①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① 25 ① 32 ① 40 ① 50 ① 70 ① 80 ① 100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四通 ① 0.02 ① 1.20 ① 0.53 ① 0.69 ① 0.73 ① O.95 ① 0.47 ①
66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三通 ① 2.29 ① 3.24 ① 4.02 ① 4.13 ① 3.04 ① 2.95 ① 2.12 ①
① 管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件 ① 弯头 ① 4.92 ① 0.98 ① 1.69 ① 1.78 ① 1.87 ① 1.47 ① 1.16 ①
① 含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丑 ① 管箍 ① -- ① 2.65 ① 5.99 ① 2.73 ① 3.27 ① 2.89 ① 1.44 ①
① 里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小计 ① 7.23 ① 8.07 ① 12.23 ① 9.33 ① 8.9l ① 8.26 ① 5.19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7.2.5 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也适用于镀锌无缝钢管安装,其对应关系见表。
对应关系表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公称直径(mm) ① 15 ① 20 ① 25 ① 32 ① 40 ① 50 ① 70 ① 80 ① 100 ① 150 ① 200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无缝钢管外径(咖) ① 20 ① 25 ① 32 ① 38 ① 45 ① 57 ① 76 ① 89 ① 108 ① 159 ① 219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7.2.6
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定额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已包括丝堵、临时
短管的安装、拆除及其摊销。
7.2.7
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20,其余不变。
7.2.8
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但管
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7.2.9 集热板的安装位置:当高架仓库分层板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应在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
7.2.10
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按室内消火栓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0。单独安装的不带箱及配件的室内消防栓,执行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阀门安装的相应子目。
7.2.1l 消防水泵接合器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其本身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
7.2.12
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定额中地脚螺栓是按设备带有考虑的,定额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用工,但二次灌浆费用另
计。
7.2.13
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定额中包括了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只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
7.2.14 当支架是外购成品时按C7-2-71子目乘以系数O.40计算安装费。
7.2.15
管网冲洗定额是按水冲洗考虑的,若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法时,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定额只适用于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
7.2.16 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7.2.16.1 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泵房间管道安装及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
7.2.16.2 消火栓管道、室外水消防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
67
7.2.16.3 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及设备二次灌浆等。
7.2.16.4 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
7.2.16.5 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
7.2.16.6 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
7.2.16.7 系统调试。
7.2.17 其它有关规定:
7.2.17.1 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
7.2.17.2
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内浇外砌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1.03。
说明
7.3.1
本章定额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l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
件、系统组件等的安装等内容。
7.3.2
本章定额中的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均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二氧
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7.3.3 管道及管件安装定额:
7.3.3.1
无缝钢管螺纹连接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
内外镀锌及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7.3.3.2 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7.3.3.3 无缝钢管螺纹连接定额中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定额。
7.3.3.4
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接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
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7.3.3.5 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定额中卡套连接件的数量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7.3.4 喷头安装定额中包括管件安装及配合水压试验安装拆除丝堵的工作内容。
7.3.5
贮存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
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须增压
,执行定额时,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7.3.6 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
68
7.3.7 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气、液单向阀和高压软管。
7.3.8 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7.3.8.1 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应执行本册章相应项目。
7.3.8.2
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
工程》相应项目。
7.3.8.3 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7.3.8.4 系统调试执行本册章相应项目。
7.3.8.5
阀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头的电气接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说明
7.4.1
本章定额包括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等内容。
7.4.2
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
工和材料。但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地脚螺栓按本体带有考虑。
7.4.3 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7.4.3.1
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7.4.3.2 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可执行本册C.7.2章相应项目。
7.4.3.3 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4.3.4 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4.3.5
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4.3.6 除锈、刷油、保温等均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7.4.3.7 泡沫液充装定额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7.4.3.8 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说明
7.5.1
本章定额包括无管网灭火装置、灭火器具、防火门、防火玻璃、防火门锁、闭门器、防火卷帘的安装等内容。
69
7.5.2 无管网型灭火装置系统调试执行本册章相应项目。
说明
7.6.1
本章定额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梯系统装
置调试,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
等内容。
7.6.2
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
的检测、调整和试验。
7.6.3 试验容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试验介质不同时可以换算。
7.6.4
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
卤代烷、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7.6.5 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7.6.6 联动设备的调试已考虑在单机调试中,其工程量不得另行计算。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册 说 明
8.0.1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管道安装,阀门、
水位标尺安装,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卫生器具制作安装,供暖器具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燃气管
道、附件、器具安装,庭园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等内容,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
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8.0.2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8.0.2.1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8.0.2.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8,0.2.3 《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GBJl5-88(97版);
8.0.2.4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BBJ302-88;
8.0.2.5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6版):
8.0.2.6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8.0.2.7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
8.0.2.8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
70
8.0.3 以下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
8.0.3.1
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房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应使用第六册《工业管
道工程》相应项目。
8.0.3.2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管道安装
8.1.1
各种管道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
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按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
8.1.2 套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1.3
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8.1.4 管道消毒、冲洗,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8.1.5 阻火圈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1.6 无缝黄铜、紫铜管热煨弯头(45°~90°)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1.7 凿槽、刨沟、沟槽修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8.1.8 人工凿孔(洞)及堵洞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8.1.9 机械钻孔(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第二章 阀门、水位标尺安装
8.2.1 各种阀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2.2 自动排气阀及手动放风阀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2.3 各种浮球阀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2.4 浮标液面计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8.2.5 水塔及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8.2.6 可曲挠橡胶接头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2.7 Y型过滤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第三章 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8.3.1 减压器及疏水器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8.3.2 各种水表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71
8.3.3 水锤消除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第四章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8.4.1 卫生器具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8.4.2 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8.4.3 水龙头、地漏及地面扫除口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4.4 捧水栓安装,分带存水弯及不带存水弯两种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8.4.5 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m计算。
8.4.6 蒸汽间断式开水炉、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及容积式热交换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4.7 蒸汽一水加热器及冷热水混合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8.4.8 消毒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4.9 消毒锅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4.10 饮水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4.11 透气帽制作安装及电子水处理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4.12 感应式冲水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8.4.13 整体淋浴室及按摩浴缸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8.4.14 公共直接饮用水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8.4.15 自动加压供水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第五章 供暖器具安装
8.5.1 长翼、圆翼、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片计算。
8.5.2 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8.5.3 钢制闭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片计算。
8.5.4 钢制板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8.5.5 钢制壁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8.5.6 钢制柱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8.5.7 暖风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5.8 热空气幕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5.9 户用型太阳能集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5.10 集体型太阳能集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第六章 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8.6.1 钢扳水箱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kg计算,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
72
8.6.2 大、小便槽冲洗水箱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kg计算。
8.6.3 各种水箱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6.4 水箱、水池消毒、冲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第七章 燃气管道及附件、器具安装
8.7.l 各种管道安装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
8.7.2 各种抽水缸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7.3 调长器安装及调长器与阀门联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7.4 燃气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8.7.5 开水炉、采暖炉、沸水器及快速热水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7.6 灶具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7.7 气嘴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7.8 燃气波形补偿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7.9 调压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7.10 箱式调压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8.7.11 调压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7.12
气体置换、管道吹扫及管道气压总体试验,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所
占的长度。
第八章 庭园喷灌及喷泉水设各安装
8.8.l 喷灌喷头安装,分埋藏旋转、散射及换向摇臂式两种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8.2 喷泉喷头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8.3 喷泉过滤网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8.8.4 喷泉过滤箱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8.5 喷泉过滤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8.8.6 喷泉过滤池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说 明
8.1.1
本章定额包括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管道支架、法兰、套管、伸缩器、阻火圈等的
安装及凿槽、刨沟、凿孔洞、沟槽修补、堵洞眼等辅助工程内容。
73
8.1.2 界线划分:
8.1.2.1 给水管道:
1 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 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 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8.1.2.2 排水管道:
1 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 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8.1.2.3 采暖热源管道:
1 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 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 工厂车问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阃外墙皮为界。
8.l.3 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8.1.3.1 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8.1.3.2 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8.1.3.3 室内DN32以内钢管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8.1.3.4 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8.1.3.5
室内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和室内塑料排水管、雨水管均包括管卡、检查口、透气帽、雨水漏斗、伸缩节、H型管
、消能装置、存水弯、止水环的安装,但透气帽、雨水漏斗、H型管、消能装置、存水弯、止水环的价格应另行
计算。
8.1.4 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8.1.4.1
室内外管道沟土方、管道基础、管道固筑、井体砌筑工程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
8.1.4.2 管道安装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8.1.4.3 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8.1.5
室内外塑料管道(粘接)安装定额是依据UPVC管编制的,实际使用材质不同时,除管件价格可以按实换算外,其
余不变。
8.1.6
室内外塑料管道(热熔接)安装定额分别依据PPR管和PE管编制的,实际使用材质不同时,除管件价格可以按实换
算外,其余不变。
8.1.7
74
钢塑复合管道安装定额也适用于其他金属与塑料的复合管道安装(铝塑复合管道除外),其管件价格可以按实换算
,其余不变。
8.1.8 其他专业册发生凿槽、刨沟、凿孔洞、沟槽修补、堵洞眼等内容时可执行本章辅助工程项目。
8.1.9 穿楼板套管、穿梁套管、穿墙套管子目规格均为穿过套管的管子公称直径。
8.1.10 穿过剪力墙、天面层及水池的套管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C.8章相应项目。
说明
8.2.1
本章定额包括各种阀门、可曲挠橡胶接头、Y型过滤器安装以及浮标液面计、水塔及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
等内容。
8.2.2 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8.2.3
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
半,其余不变。
8.2.4 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8.2.5 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8.2.6 自动排气阀安装已包括了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8.2.7 浮球阀安装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8.2.8 浮标液面计FQ-II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如设计不符时可作调整。
8.2.9
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如设计不符时可作调整
。
说明
8.3.1本章定额包括各种减压器、疏水器、水表组成与安装以及水锤消除器安装等内容。
8.3.2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
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8.3.3法兰水表(带旁通管及止回阀)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5编的,定额内包括旁通管及
止回阀,如实际安装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8.3.4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管道直径计算。
8.3.5减压器、疏水器单体的安装执行相应阀门安装项目。
说明
75
8.4.1
本章定额包括浴盆、净身盆、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化验盆、大便器、小便器、大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小
便槽自动冲洗水箱、水龙头、排水栓、地漏、地面扫除口、开水炉、电热水器、电热开水炉、容积式热交换器
、蒸汽一水加热器、冷热水混合器、消毒器、消毒锅、饮水器、电子水处理器、感应式冲水器、整体淋浴室、
按摩浴缸、公共直接饮用水设备、自动加压供水设备安装,淋浴器组成、安装,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等内
容。
8.4.2 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但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磁砖粘贴应另行计算。
8.4.3 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适用于各种型号。
8.4.4 化验盆安装中的鹅颈水嘴、化验单嘴、双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8.4.5 洗脸盆肘式开关安装不分单双把均执行同一项目。
8.4.6 脚踏开关安装包括弯管和喷头的安装人工和材料。
8.4.7
蒸汽一水加热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莲蓬头安装,但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阀门和疏水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
另行计算。
8.4.8
冷热水混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但不包括阀门安装和支座制作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8.4.9 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8.4.10 小便槽水箱托架安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8.4.11
高(无)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大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
砖,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砌筑。
8.4.12 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定额内只考虑了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8.4.13 饮水器安装的阀门和脚踏开头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8.4.14
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定额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其中的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安装、本体保温、刷油和基础
砌筑。
8.4.15 单独安装蹲式大便器的脚踏阀、手押阀时,可执行本册阀门项目。
说明
8.5.1
本定额包括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以及钢制闭式散热器、钢制板式散热器、钢制壁式散
热器、钢制柱式散热器、暖风机、热空气幕、太阳能集热器安装等内容。
8.5.2 各类型散热器不分明装或暗装,均按类型分别编制,柱型散热器为挂装时,可执行M132项目。
76
8.5.3 柱型和M132型 铸铁散热器安装用拉条时,拉条另行计算。
8.5.4
定额中列出的接口密封材料,除圆翼汽包垫采用橡胶石棉板外,其余均采用成品汽包垫,如采用其他材料,不
作换算。
8.5.5 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项目,单位第10m系指光排长度,联管作为材料已列入定额,不得重复计算。
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矩、圆形钢板水箱制作、安装,大小便槽冲洗箱制作,水箱、水池消毒、冲洗等内容。
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可执行室内管道安装的相应项目。
各类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一般管道支架"项目。
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重量。法兰、水位计及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说明
8.7.1
本章定额包括燃气工程的低压镀锌钢管、铸铁管、管道附件、器具、调压柜、调压器、燃气波形补偿器等安装
以及气体置换、管道吹扫、管道气压总体试验等内容。
8.7.2 室内外管道分界:
8.7.2.1 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8.7.2.2 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8.7.3 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8.7.4 各种管道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8.7.4.1 场内搬运,检查清扫,分段试压。
8.7.4.2 管件制作(包括机械煨弯、三通)。
8.7.4.3 室内托钩角钢卡制作与安装。
8.7.5 钢管焊接安装项目适用于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8.7.6 钢管焊接挖眼接管工作,均在定额中综合取定,不得另行计算。
8.7.7 下列项目应另行计算:
8.7.7.1 阀门安装,按本册C.8.2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8.7.7.2
法兰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燃气计量表安装除外)。
8.7.7.3 埋地管道的土方工程及排水工程,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
8.7.7.4 管道安装的打、堵洞眼,执行本册章相应项目。
8.7.7.5 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
77
8.7.7.6 燃气计量表安装,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垫层基础。
8.7.7.7 燃气加热器具只包括器具与燃气管终端阀门连接,其他执行相应项目。
8.7.7.8 铸铁管安装,定额内未包括接头零件,可按设计数量另行计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8.7.7.9
承插煤气铸铁管以Nl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系数1.05,当安装X型,
φ400铸铁管接口时,每个口增加螺栓套,人工乘系数。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未含接头零件价格,其数量
按设计用量计算。
8.7.8 燃气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定额中人工乘以系数1.30。
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名称 ①低压燃气 ① 中压燃气管道 ① 高压燃气管道 ①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管道 ① B ① A ① B ① A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压力Mpa ①P≤O.005 ① 0.005<P≤0.2 ① 0.2<P≤O.4 ① O.4<P≤0.8 ①0.8<P≤1.6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8.7.8.1调长器及调长器与阀门连接,包括一副法兰安装,螺栓规格和数量以压力为0.6MPa的法兰装配,
如压力不同可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规格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喷灌喷头、喷泉喷头及喷泉水设备安装等内容,适用于庭院喷灌和喷泉工程。
管道、阀门安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但管件应按实计算。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册 说 明
9.0.1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调节阀制作安装、风口制作安装、风帽制作安装、罩类制作安装、消声器制作安装、空调部件及设备支架制
作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铝板通风管
道及部件制作安装、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玻璃钢通风管道及部件安装、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等内容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9.O.2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9.O.2.1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9.O.2.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9.O.2.3 《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9.O.2.4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9-2000;
9.O.2.5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
9.0.3 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9.0.3.1
78
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有关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者基价乘以系数1.20,内外均刷油者基价乘以系
数1.10(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数内)。
9.0.3.2 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基价乘系数1.15。
9.O.3.3 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有关项目。
9.O.3.4
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使用有关轻锈项
目。
9.0.3.5 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有关项目时须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
9.O.4 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控下表划分: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① 制作占% ① 安装% ①
① 章号 ① 项目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① ① 人工 ①材料 ①机械 ①人工 ①材料 ①机械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一章 ① 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① 60 ① 95 ① 95 ① 40 ① 5 ① 5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二章 ① 调节阀制作安装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三章 ① 风口制作安装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四章 ① 风帽制作安装 ① 75 ① 80 ① 99 ① 25 ① 20 ① 1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五章 ① 罩类制作安装 ① 78 ① 98 ① 95 ① 22 ① 2 ① 5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六章 ① 消声器制作安装, ① 91 ① 98 ① 99 ① 9 ① 2 ① l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七章 ① 空调部件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① 86 ① 98 ① 95 ① 14 ① 2 ① 5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八章 ① 通风空调设备安装 ① ① ① ① 100 ① 100 ① 100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九章 ① 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① 60 ① 85 ① 95 ① 40 ① 15 ① 5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十章 ① 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① 72 ① 95 ① 95 ① 28 ① 5 ① 5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十一章 ① 铝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① 68 ① 95 ① 95 ① 32 ① 5 ① 5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十二章 ① 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① 85 ① 95 ① 95 ① 15 ① 5 ① 5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十三章 ① 玻璃钢通风管道及部件安装 ① ① ① ① 100 ① 100 ① 100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① 第十四章 ① 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 ① 60 ① ① 99 ① 40 ① 100 ① 1 ①
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①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管道制作安装
9.1.1 风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展开面积以一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
圆管F=π×D×L
式中F--圆形风管展开面积(以m2为单位);
D--圆形风管直径;
L--管道中心线长度。
矩形风管按设计图示周长乘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规格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