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判决书内容
现实生活中,帮亲戚或朋友邻居干活是经常的事,要帮工的过程中有时难
免出现受伤的情况,如果受伤轻还好,受伤重往往需要赔偿。因为帮工受
伤赔偿纠纷的案件也不是少数。那么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判决书内容
是怎样的?
判决书范本
原告(反诉被告)王**,男,1953年12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
*市***镇***村******号。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女,1968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市**
***。
被告(反诉原告)柴**,男,1963年7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
**市回****村******号。
委托代理人柴某某,男,1965年11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
**市****镇****村***号。
委托代理人赵**,*********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王**(反诉被告)诉被告(反诉原告)柴**义务帮工人受害赔偿纠纷一案
,本院于2010年4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王**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被告柴**的委托代理人柴某某、赵**到
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王**称:2009年10月16日,原告去给被告家帮忙盖房,在干活过程
中原告从房上摔下,造成原告双足足跟骨折。原告受伤后,被告仅让原告
在巩义市中医院住院一天就让原告回家治疗。由于原告受伤后长期不能干
活,造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20000元,但被告除支付部
分医疗费外,对其他损失分文不付,原告找其协商,被告一直推托。被告
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原告的身心健康,为此,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
告赔偿原告因帮工造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等各项损失20000元。在本案诉讼中,原告将其诉求的损失赔偿
额变更为元(其中:医疗费90元、残疾赔偿金元、误工费
6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营养费1800元、鉴定费800元、护理费180
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被告柴**答辩并反诉称:原告所诉内容与事实不符,其诉讼理由和请求不
能成立。被告没有指派原告上房顶干活,被告已经明确拒绝原告帮工,原
告受伤纯属个人行为造成,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被告对原告所
诉请的经济损失数额也不予认可。
原告受伤后,被告出于人道主义为其垫付了急救费用,该部分费用原告应
返还给被告。现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返还被告为其垫付的的医疗费、生活
费等元。
针对被告柴**的反诉,原告王**答辩称:被告反诉的情况不属实。事实是
被告让原告为其干活期间,由于被告的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原告双足骨
折。被告垫付的医疗费等费用是其应该支付的费用,应驳回被告的反诉请
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王**系电焊工。2009年10月16日,经巩义市回郭镇柴沟
村村民刘志立组织、介绍,原告去给被告家帮忙盖房。同年10月20日下午
,原告在干活过程中从房上摔下,造成双足足跟受伤。原告受伤当日即入
住巩义市中医院治疗,该医院诊断原告入院时的伤情为:一、面部皮肤裂
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