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现金支付结算
古 丽 珍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节 结算方式流程
第三节 票据知识及流程
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
三、支付结算的纪律
四、支付结算的种类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
济活动中使用票据和各种结算方式进行货币
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要点:
实质:货币给付;
主体:收付款双方;媒介:银行
工具:票据和结算方式。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1、现金结算
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使用现金收付款项
的货币收付行为。
主体:收付款双方
工具:现钞
过程:一手钱一手货
(二)支付方式
2、转账结算
是指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人存款
账户划转到收款人存款账户的货币收付行
为。
主体:收付款双方
媒体:银行
工具:票据及方式
过程:时空上分离。
(二)支付方式
支付结算原则是指单位、个人和银行
在办理支付结算的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
行为准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入谁的账,由谁
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
(一)结算纪律
1、单位和个人的结算纪律。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支付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
守的结算纪律如下:
第一,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签章不
符的支票和远期支票以及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套取银
行信用;
第二,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
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第三,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第四,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三、支付结算的纪律
2、银行的结算纪律: “十不准”
第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
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第二,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
票据款项;
第三,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
金;
第四,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
套取银行资金;
第五,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和办理空头汇款;
三、支付结算的纪律
第六,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
影响汇路畅通;
第七,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
第八,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业务;
第九,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
律的制裁;
第十,不准逃避向人民银行转汇大额汇划款项。
支付结算的纪律
现行支付结算的种类包括“三票”、“
一卡”、“三方式”。
“三票” ——具体包括支票、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商业汇票;
“一卡” —— 银行卡;
“三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
款。
四、支付结算的种类
一、汇兑流程
二、委托收款流程
三、托收承付流程
第二节 结算方式流程
(一)汇兑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概念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的结算方式。
2、适用范围
(1)汇款人主动付款
(2)异地
(3)开户和非开户的客户均可
(4)无金额限制,确定的结算金额
一、汇兑结算
(三)汇兑结算流程
汇款人 收款人
汇出行 汇入行
①
委
托
汇
款
收
款
入
帐
③
②银行往来划款
(一)委托收款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概念: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
项的结算方式。
2、适用范围
(1)债权人主动收款
(2)同城、异地均可
(3)一般为开户客户,付款人必需开户
(4)无金额限制,确定的结算金额,必须
全额收款
二、委托收款业务核算
(二)结算流程
收 款 人 付 款 人
付款人开户行 委 托 行
①
委
托
收
款
⑥
收
妥
入
帐
③
通
知
付
款
④
承
付
款
②寄发单证
⑤往来划款
(一)托收承付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概念: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
银行向异地 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
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2、适用范围
(1)债权人发货后主动收款,只适用交易结
算
(2)异地
(3)开户客户
(4)结算每笔金额起点为 l万元。新华书店
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三、托收承付结算
(二)结算流程
收 款 人 付 款 人
付款人开户行 委 托 行
①
委
托
收
款
⑥
收
妥
入
帐
③
通
知
付
款
④
承
付
款
②寄发单证
⑤往来划款
按合同发货
一、票据基本知识
二、支票结算流程
三、本票结算流程
四、银行汇票结算流程
五、商业汇票结算流程
第三节 票据知识及流程
(一)票据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二)票据关系人与权利义务关系
(三)票据行为
(四)支付结算中使用票据的基本规
定
一、票据基本知识
1、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载明债务人要按指定期
限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款项的信用
证券。
(一)票据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2、票据的性质
(1) 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2) 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
(3) 票据是一种信用支付工具
(4) 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
(5) 票据是一种要式(文义)证券
(6) 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
(7) 票据是一种集团证券,具有债务连带
性
(8) 票据是一种提示证券
(9) 票据是一种缴还证券
(一)票据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3、票据的作用
(1)支付结算的工具
(2)信用工具
(3)融资工具
(4)流通工具
(一)票据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1.票据关系人
票据关系人,是对票据具体享有某种权利或承
担某种义务责任的当事人。
(1)基本关系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其他关系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承兑人、
持票人等。
(二)票据关系人与权利义务关系
2、票据权利和票据责任
(1)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
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追索权,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遭拒
绝或因其他法定原因而不能实现时,向其他票据
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权利。
(2)票据责任是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
金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分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
(二)票据关系人与权利义务关系
1、出票
概念: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
的票据行为。
工作:
一是签发票据,即出票人按一定的票据原因
和有关规定开出票据;
二是交付票据,即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
效力:
汇票出票后,出票人负有担保汇票承兑和
付款的责任; 本票出票后,出票人负有无条件付
款的责任; 支票出票后,出票人负有担保付款的
责任。
(三)票据行为
要求:
①出票必须有原因,如债权债务关系,取得票
据必须给付对价。
②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要用中文大
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
票据无效。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
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
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
明。
(三)票据行为
2、背书
概念:
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或其他目的,在票据背面
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工作:
一是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
背书日期。
二是交付票据。
种类:
有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三
种。
(三)票据行为
l效力:
� 权利转移效力;权利证明效力;权利担保效力
l要求:
� ——背书必须连续;
�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所附条件无效,
但不影响背书的法律效力;
� ——不能进行部分背书。
(三)票据行为
3、承兑
概念:
承兑是指票据付款人按照票据载明事项,对
票据金额在票面上作出表示承付款的文字记载及
签章的一种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
为。
效力:
使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以落实;票据承兑
后,承兑人作为付款人,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
到期负无条件付款责任。
(三)票据行为
l工作:
� 一是记载:在正面作“承兑”记载、承
兑人签章、承兑日期。
� 二是交付票据给持票申请人。
l 要求:
� ——不得附条件承兑
� ——不得部分承兑或改变汇票文义
票据行为
4、保证
概念: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为票据的某个特定债
务人履行票据债务提供担保而在票据上所为的票据行为。票据的
保证适用于汇票和本票。
效力:增加了票据的可靠性,保证生效后,保证人即成为票据上
的债务人,向被保证人的一切后手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清偿票
款后,可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工作:一是记载:“保证”字样、保证人签章、保证人名称住所、
被保证人名称、日期。
二是交付票据给被保证人。
要求:
——不得附条件保证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负连带责任
(三)票据行为
5、付款
概念:
付款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向持票人支付
票款的行为。
效力:
付款人付款,票据上所记载的债权债务关系即
告终止和消失;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均解除责任
程序:
①持票人提示票据,请求付款;
②付款人付款
(三)票据行为
l付款要求:
� ①付款人按规定履行付款义务;
� ②付款人对票据的审查:要素齐全合规;背
书连续
� ③付款人不得恶意付款
� ④付款后要缴回票据
(三)票据行为
6、追索
概念: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在遭到拒付时,向其前手背
书人或出票人索取票款的一种票据行为。
效力:是对付款请求权的一种补充,在持票人不获付
款时,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前提:①票据在期前不获承兑;到期不获付款;其它
法定原因(付款人死亡、破产等) ; ②必须保全票据
权利的手续(如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作成拒付证明)
程序:①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确定追索对象;
②受领追索费用(票据金额、利息、费用)
要求:①所有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
②被追索人清偿票款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
利,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三)票据行为
(一)支票的概念、种类及适用范围
1、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
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种类
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3、适用范围
(1)付款人主动付款。既可签发给收款人,也可签发给开户
行委托付款。
(2)同城---票据交换范围内使用,可以背书转让
(3)开户的客户
(4)无金额起点限制,支付确定的结算款项
二、支票业务的核算
(三)支票结算流程(借记支票)
出票人 收款人(持票人)
出票人开户行 收款人(开户行)
②
委
托
收
款
④银行往来清算
①出票
③交换支票
⑤
收
款
入
帐
(三)支票结算流程(贷记支票)
出 票 人
出票人开户行 收款人开户行
收 款 人
①
出
票
委
托
付
款
②提出进帐单
清算资金
③
收
妥
入
帐
(一)银行本票的概念、适用范围
1、概念: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
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
票人的票据。
2、适用范围
(1)付款人申请使用,主动付款。
(2)同城---票据交换范围内,可以背书转让
(3)开户和非开户的客户均可
(4)无金额起点限制,支付确定的结算款项
三、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三)本票结算流程
申 请 人
出 票 银 行 代理付款行
持 票 人
①
申
请
②
出
票
⑥提出本票
清算资金 清算资金
③ 持票购物
收
妥
入
帐
⑤
④
提
示
票
据
(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1. 概念: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
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
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
汇票的付款人。
四、银行汇票业务核算
2.适用范围
(1)付款人持票购物。
(2)异地
(3)开户和非开户的客户均可
(4)无金额起点限制,支付确定的结算款
项
(5)结算的多余款,由银行清算
四、银行汇票业务核算
(三)银行汇票结算流程
申 请 人 持 票 人
代理付款行 出 票 行
①
申
请
签
发
②
出
票
⑤
付
款
入
帐
④
提
示
汇
票
⑥往来清算
③持票异地结算
⑦
清
算
余
款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
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
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
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五、商业汇票的核算
(三)商业承兑汇票的核算
出 票 人
付款人开户行 持票人开户行
持 票 人
④
通
知
付
款
⑤
承
付
③寄发单证
⑥ 清算资金
① 出 票
收
妥
入
帐
⑦
②
委
托
收
款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核算
出 票 人
承兑银行 持票人开户行
持 票 人
①
申
请
承
兑
⑥
交
款
⑤ 寄发单证
⑦划款清算
③ 持票购物
⑧
收
妥
入
帐
④
委
托
收
款
②
承
兑
一、现金的定义
现金是指企业存放在财务部门,由出纳
人员专管的货币资金。特别指出,以国际的贯例
讲,现金的解释是指随时可以作为流通与支付手
段票证,不论是不是法定货币,或是不是信用票
据,只要有购买和支付能力,都视同为现金。我
们所指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
现金支付
凡是不属于国家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
允许用现金支付,必须用转账结算。
1.工资、薪金及津贴性补助;
2.个人的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
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
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6.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视为1000元;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需要支付现金的情况。
二、现金的使用范围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企业开户银行所核定。核定的
依据一般是企业三到五天的零星支出。最多不能
超过15天开支量。
三、库存限额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不准单位间相互借用现金,扰乱市场经济私序。
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
取现金,逃避国家金融监管。
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
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不准发行变向货币,不准以任何内部票据代替人
民币在社会上流通。
未经许可,不得坐支。
四、现金管理八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