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工作调查制度
今年省政府启动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要求
自今年开始,3 年内每年确保新建农房 75 万户,力争完成
100 万户,同时用 3-5 年时间,完成 80 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
作。为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鲁政
发[2009]17 号文件和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布置〈全省农村住
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查制度〉的复函》(鲁统复字[2009]8 号
文)精神,建立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调查制度。
调查报表制度主要由各乡镇统计农村住房整村改造建设、分
散建设和危房改造情况,由各市、县汇总后,报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由省建设厅进行汇总分析后,向省委、省政府汇报,
向各市通报。
为了统一填报口径,使数据更加科学、规范,便于统计、
汇总、分析,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查统计表共分 3 部
分、9 张表格,分别是农房建设整村迁建统计 6 张、分散建
设统计 2 张、危房改造统计 1 张。现分别说明如下:
表 1-1:农村住房建设整村迁建计划年报表
总说明:此表用于农房建设整村迁建计划统计,按照农
房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项目详细规划填报,共 19 栏,应第
一次上报时填报。如无增减或改变,则不用上报。
编制单位为各市建委(建设局)。
第一栏:编号由 7 位数字加字母组成,第一位英文符号
为改造年份,2009 年启动为 A,2010 启动为 B,2011 年启动为
c;第二位英文符号为设区城市编号代码(见表 1);第 3-4
位数字为所在县(市、区)编号,由各市确定(报省建设厅
备案);后 3 位数字为村庄具体编号,由各市或县(市、区)
统一编号。
第二栏:县(市、区)名称,要用规范名称。
第三栏:镇(乡、街办)名称,要用民政部门规范名
称。
表 1 各市编号代码
名 称 代 码 名 称 代 码 名 称 代 码
济南市 A 青岛市 B 淄博市 C
枣庄市 D 东营市 E 烟台市 F
潍坊市 G 济宁市 H 泰安市 J
威海市 K 日照市 L 莱芜市 S
临沂市 Q 德州市 N 聊城市 P
滨州市 M 菏泽市 R
第四栏:村庄(社区)名称,要用新建或合并后村庄
(社区)名称。合计栏填写整村迁建村庄汇总个数。
第五栏:改造类型为改造类型为①城中村①城边村①乡
镇驻地村①经济强村①大企业驻地村①压煤搬迁村①旧村改
造①整村迁建①合村并点等。分类填写编号,只能填报一种。
合计栏分类汇总统计,附汇总说明。
第六栏:总户数(户),指 2009 年内开工或计划整村
改造建设的户数,可包括从附近村庄吸引过来的农村居民,
不包括向城市居民出售的商业开发房屋。
第七栏:住宅楼栋数(栋),2009 年内开工或计划改造
建设的楼房栋数,包括 2-3 层、多层等楼房。
第八栏:住宅类型分为:①平房①2-3 层楼房①多层楼房。
4 层及以上都归并为多层楼房。以整村改造建设的主导类型
为主,分类填写编号,只填一种。合计栏分类统计,附汇总
说明。
第九栏:新村占地面积(亩),2009 年内开工或计划开
工新村规划占地面积数。
第十栏:可节约土地(亩),所有旧村占地面积减去新
村占地面积。
第十一栏:住宅建筑面积(万 m2),2009 年内开工或
计划开工所有住宅建筑面积。
第十二栏:住宅建筑概算金额(万元),2009 年内开工
或计划开工所有住宅预算建安造价。
注意:住宅每平方米造价在 400-1200 元之内。
第十三栏:公共建筑面积(m2),包括办公建筑(包括
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
(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
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
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车站建筑等)。
农房建设整村改造建设村庄内 2009 年内开工或计划开工所
有公共建筑规划面积。
第十四栏:公共建筑概算金额(万元),农房建设整村
改造建设村庄内 2009 年内开工或计划开工所有公共建筑预
算建安造价。
注意:公共建筑每平方米造价在 500-1500 元之内。
第十五栏:基础设施概算投资(万元),农房建设整村
改造建设村庄内 2009 年内开工或计划开工建设的基础设施
预算投资总额,包括水、电、路、暖、绿化、亮化、燃气、
沼气、排水、垃圾收集、公厕、有线电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预算总额。
第十六栏:总投资概算(万元),2009 年内开工或计划
开工建设整村改造建设村庄内的概算总投资,包括拆迁、住
宅、公共建筑、基础设施等投资,不管资金来源渠道。
注意:总投资概算≥住宅建筑概算金额+公共建筑概算
金额+基础设施概算投资
第十七栏:拟拆迁户数(户),拟整村迁建村庄内 2009
年内拆迁或计划拆迁户数。
第十八栏:拟拆迁人口(人),拟整村迁建村庄内 2009
年内拆迁或计划拆迁人口数。
第十九栏:拟搬迁危房户(户),拟整村迁建村庄内 2009
年内搬迁或计划搬迁的原危房的户数。
表 1-2 农房建设整村迁建月报表
总说明:此表应用于农房建设整村迁建启动、完成、
总投资情况统计,共 8 栏,应每月 29 日前申报。
第一栏:编号,村庄应与表 1-1 编号相同。
第二栏:县(市、区)名称,与表 1-1 相同。
第三栏:镇(乡、街办)名称,要用民政部门规范名
称,与表 1-1 相同。
第四栏:村庄名称,要用新建或合并后村庄名称,与
表 1-1 相同。
第五栏:改造类型为①城中村①城边村①乡镇驻地村①
经济强村①大企业驻地村①压煤搬迁村①旧村改造①整村迁
建①合村并点等,与表 1-1 类型相同。合计栏分类统计,附
汇总说明。
第六栏:在建户数(户),指 2009 年内开工改造建设
而又未竣工验收的户数,不包括向社会出售的房屋。
第七栏:完成户数(户),2009 年内开工并经竣工验收
的户数,不包括向社会出售的房屋。
村庄(社区)内单栋楼竣工验收后可统计在内。
第八栏:总投资额(万元),2009 年内开工整村改造建
设村庄内的实际投资,包括拆迁、住宅、公共建筑、基础设
施等投资,不管资金来源渠道。此数应随着实物工作量进展
不断变化,最后新村全部竣工验收后,所报数据应为村庄建
设完成后总投资。
表 1-3 至表 1-5
总说明:表 1-3 至表 1-5,用于整村迁建完成村庄情况
统计表,整村全部竣工验收后填写,随月报上报。所有投资
数额,都应按照整村迁建完成后决算数填报。到 12 月 31 日
前,未完成的也应按照实物工作量进展情况填报。
表 1-3 已完成整村迁建村庄基本情况月报表, 23 栏。
第一栏:编号,应与表 1-1 编号相同。
第二栏:县(市、区)名称,与表 1-1 相同。
第三栏:镇(乡、街办)名称,要用民政部门规范名
称,与表 1-1 相同。
第四栏:村庄名称,要用新建或合并后村庄名称,与
表 1-1 相同。
第五栏:改造类型为①城中村①城边村①乡镇驻地村①
经济强村①大企业驻地村①压煤搬迁村①旧村改造①整村迁
建①合村并点等,与表 1-1 类型相同。合计栏分类统计,附
汇总说明。
第六栏:合并村庄数,指村庄合村并点后,减少的村
庄数量。
第七栏:住宅楼栋数(栋),2009 年内开工或计划改造
建设的楼房栋数。
第八栏:住宅类型分为:①平房①2-3 层楼房①多层楼房。
以整村改造建设的主导类型为主,分类填写编号,只填一种。
合计栏分类统计,附汇总说明。
第九栏:总户数(户),2009 年内开工,经竣工验收的
户数,不包括向社会出售的房屋。
第十栏:新村占地面积(亩),2009 年内开工或计划开
工新村规划占地面积数。
第十一栏:节约土地(亩),所有旧村占地面积减去新
村占地面积。
第十二栏:住宅完成建设面积(万 m2),2009 年内开
工经过竣工验收的所有住宅建筑面积。
第十三栏:住宅建筑建安投资额(万元),2009 年内开
工并经过竣工验收的所有住宅建安结算投资总额。
注意:住宅每平方米造价在 400-1200 元之内。
第十四栏:公共建筑建设面积(m2),2009 年内开工经
过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面积。应与表 1-5 公共建筑建设面积
数一致。
第十五栏:公共建筑投资额(万元),农房建设整村改
造建设村庄内 2009 年内开工并经过竣工验收的所有公共建
筑建安结算投资总额。应与表 1-5 公共建筑投资额一致。
注意:公共建筑每平方米造价在 500-1500 元之内。
第十六栏:基础设施投资额(万元),2009 年内开工并
经过竣工验收所有基础设施建设结算投资总额。应与表 1-4
基础设施投资总额一致。
第十七栏:总投资额(万元),2009 年内开工整村改造
建设村庄内的实际投资,包括拆迁、住宅、公共建筑、基础
设施等投资,不管资金来源渠道。此数应随着实物工作量进
展不断变化,最后新村竣工验收后,所报数据应为村庄建设
完成后总投资。
注意:总投资额≥住宅建筑建安投资额+公共建筑投资
额+基础设施投资额
第十八栏:劳务支出费用(万元),指支付建筑施工、
基础设施施工人员费用。
第十九栏:施工工日,指整村迁建建设中施工人数*施
工天数。
第二十栏:建筑材料支出费用(万元),整村迁建决算
中支出的结构材料(包括木材、竹材、石材、水泥、混凝土、
金属、砖瓦、陶瓷、玻璃、工程塑料、复合材料等)、装饰
材料(包括各种涂料、油漆、镀层、贴面、各色瓷砖、具有
特殊效果的玻璃等)、专用材料(指用于防水、防潮、防腐、
防火、阻燃、隔音、隔热、保温、密封等)等结算投资费用。
应与表 1-4 建筑材料支出费用一致。
第二十一栏:拆迁户数(户),整村迁建原村庄内 2009
年内实际拆迁户数。
第二十二栏:拆迁面积(万 m2),整村迁建原村庄内
2009 年内实际拆迁总面积。
第二十三栏:搬迁危房户(户),整村迁建村庄内 2009
年内搬迁原危房的户数。
表 1-4,已完成整村改造迁建村庄基础设施和建材投资
明细月报表,20 栏。
第一栏:编号,应与表 1-1 编号相同。
第二栏:县(市、区)名称,与表 1-1 相同。
第三栏:镇(乡、街办)名称,要用民政部门规范名
称,与表 1-1 相同。
第四栏:村庄名称,要用新建或合并后村庄名称,与
表 1-1 相同。
第五栏:基础设施投资额(万元),2009 年内开工并经
过竣工验收所有基础设施建设结算投资总额。应与表 1-3 基
础设施投资总额一致。
第 6-15 栏:按照整村迁建完成基础设施结算投资填写,
如无有则空白即可。
第十六栏:建筑材料支出费用(万元),整村迁建决算
中支出的结构材料、装饰材料、专用材料等结算投资费用。
应与表 1-3 建筑材料支出费用一致。
第 17-20 栏:按实际情况填写钢材、水泥使用吨数及结
算费用。
表 1-5 已完成整村改造迁建村庄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明
细月报表,14 栏
第一栏:编号,应与表 1-1 编号相同。
第二栏:县(市、区)名称,与表 1-1 相同。
第三栏:镇(乡、街办)名称,要用民政部门规范名
称,与表 1-1 相同。
第四栏:村庄名称,要用新建或合并后村庄名称,与
表 1-1 相同。
第五-十四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村委会(社区服务中
心)、学校、卫生室、商业用房的面积和结算投资费用。
表 1-6 农房建设整村迁建竣工到户明细月报表,5 栏
总说明:此表应用于农房建设整村迁建住宅竣工验收
后到户情况统计。以村为单位进行统计,每村整村迁建村庄
内只要有新增完成户数,就应填写,户数应与表 1-2 完成户
数对应。包括村庄名称应到县、到镇,编号与表 1-1 相应村
庄编号一致,此表应和整村迁建月报表一起上报。
第一栏:门牌地址,应明确农户所在门牌号码,到楼
座、楼层、房间号或村庄内街道门牌号码,以便于寻查。
第二栏:户主姓名。
第三栏:身份证号码,户主身份证号码。
第四栏:竣工时间,应填写住宅竣工验收时间,与表 1-2
对应。
第五栏: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照建筑工程建筑
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主房、配房房屋面
积或者匡算。
表 2-1 分散新建农房 2009 年完成情况季报表,3 栏
总说明:此表由由各市汇总,以县(市、区)为单位填
报,分为在建户数、完成户数和总投资,每季度末上报。
表 2-2 已完成分散新建农房情况季报表,19 栏
总说明:此表应用于 2009 年度内分散新建农房实际完
成情况统计,按新增户数统计。每季度末上报。
第一栏:县(市、区)名称,要用规范名称。
第二栏:镇(乡、街办)名称,要用民政部门规范名
称。
第三栏:村庄名称,所在自然村名称。
第四栏:门牌地址,应明确农户所在门牌号码,到楼
座、楼层、房间号或村庄内街道门牌号码,以便于寻查。
第五栏:户主姓名。
第六栏:身份证号码,户主身份证号码。
第七栏:竣工时间,到某月某日。合计栏填写总户数。
第八栏:是否新宅基,填写是或否。合计为分类统计,
附表说明。
第九栏:结构类型分为①砖木结构①砖混结构①其它,
分别填写对应标号;合计为分类统计,附表说明。
第十栏: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主房、配房房屋面积或
者匡算。
第十一栏:层数,分为①平房①2-3 层楼房,分别填写
对应标号;合计为分类统计,附表说明。
第十二栏:投资总额(万元),房屋建安、装修等投资
总额。
第十三栏:劳务支出费用(万元),指支付建筑施工费
用,按实际支出填报。
第十四栏:施工工日,指农房分散建设中施工人数*施
工天数。
第十五栏:建筑材料支出费用(万元),整村迁建决算
中支出的结构材料、装饰材料、专用材料等结算投资费用。
应与表 1-3 建筑材料支出费用一致。
第十六-十九栏:按实际情况填写钢材、水泥使用吨数
及结算费用。
表 3 已完成分散新建农房情况季报表,14 栏
总说明:此表应用于 2009 年度内危房改造实际完成情
况统计,按新增数量填报。每季度末上报。
第一栏:县(市、区)名称,要用规范名称。
第二栏:镇(乡、街办)名称,要用民政部门规范名
称。
第三栏:村庄名称,所在自然村名称。
第四栏:门牌地址,应明确农户所在门牌号码,到楼
座、楼层、房间号或村庄内街道门牌号码,以便于寻查。
第五栏:户主姓名。
第六栏:身份证号码,户主身份证号码。合计栏填写
总户数。
第七栏:经济状况类别分为①五保户(分散供养)①低
保户①困难户①一般户,分别填写对应标号;合计为分类统
计,附表说明。
第八栏:改造类型为①空闲房安置①租赁安置①修缮加
固①救助安置①配建安置①新建翻建①其他,分别填写对应标
号;合计为分类统计,附表说明。
第九栏:是否残疾人家庭
第十栏:改造时间,到某月某日。
第十一栏:改造面积,填写新建、改造、配建等面积,
如采用空闲房安置、租赁、救助安置则不再填写。
第十二栏:总投资(万元),填写新建、改造、配建等
投资费用。
第十三栏:自身筹集(万元),包括自有、自借、贷款
等资金。
第十四栏:政府资助(万元),包括省、市、县、镇
(乡、街道)、村集体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