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
物资分类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对公司物资的控制,对物资实行科学管理,压缩总库存量,释放被占压的资金,使库存结构合理化、节约管理力量,更好的为生产经营服务,提高公司效益。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合公司内所有在库物资的分类管理
三、物资分类的原则及定义
1、分类原则
所有物资按ABC分类法进行分类,其主导原则是把所有物资分为A、B、C三类,对少数重要性较强、安全性较高、价值较高的物资进行重点管理,对多数重要性一般、安全性一般、价格较低的物资进行一般管理。
2、分类定义
A类物资(关键):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生产或产品使用和安全性能;或单个价值较高、精密程度大、需要妥善保管的物资。大约占物资总量的20%-30%。
B类物资(重要):构成最终产品的次要或非关键部分,对最终产品的质量有较大影响。大约占物资总量的70%。
C类物资(一般):对最终产品的质量影响不大,满足要求即可的物资。大约占物资总量的10%。
四、物资分类的管理与控制
①分类管理的要求
A类库存物资数量虽少但对企业最为重要,是需要严格管理和控制的库存。公司必须对这类库存定时进行盘点,详细记录及经常检查物资使用、存量增减、品质维持等信息,加强进货、发货、运送管理,在满足公司内部需要和顾客需要的前提下维持尽可能低的库存量,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以降低库存水平,加快库存周转率。
B类库存的状况处于A类库存和C类库存之间,因此对这类库存的管理强度介于A类库存和C类库存之间。对B类库存进行正常的例行管理和控制即可。
C类库存物资数量最大但对企业的重要性最低,因而被视为不重要的库存。对于这类库存一般进行简单的管理和控制。比如,采购大量库存、减少这类库存的人员和设施、库存检查时间的间隔等。
②检验要求
A类物资:入库前要求该类物资100%检验
B类物资:入库前要求该类物资30%检验
C类物资:入库前要求该类物资10%检验
③库存要求
A类物资:对A类物资进行零库存管理,物资采购处应根据合同订单,按计划采购,减少在仓库里存放的时间,合理利用资金,所以规定:桥机中的A类物资使用前7天到货,单梁中的A类物资使用前3天到货;所有A类物资仓库内不允许保有超过30天生产使用的库存。
B类物资:要求对B类物资进行零库存管理,物资采购处和生产外协处应根据合同订单,按计划采购,减少资金占用,所以规定:桥机中的B类物资使用前7天到货,单梁中的B类物资使用前3天到货;所有B类物资仓库内不允许保有超过30天生产使用的库存。
C类物资:按生产计划、供货周期进行储存,原则上不允许保有超过30天生产使用的库存。
五、超限处理
A、B、C三类入库物资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超出库存标准的,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①仓储管理科每月30日汇总超出库存标准规定的物资(附《超限物资汇总表》),并上报至物资采购处、集团资产管理中心、集团物资采购中心。
②超限产品继续留在仓库使用,由物资采购处计入下一周转期内。
③存在质保期的产品,应在质保期到期前90天由仓储管理科提出申请,并依照《呆滞物料处理规定》处理。
④无质保期的产品,在仓库存放一年后由仓储部门提出申请,依照《呆滞物料处理规定》处理。
六、考核制度
①品质管理处未按照《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ABC类物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的,一旦发现由监督审计部进行通报整改,有发现超过3次以上的,具体检验人处罚款50元,直接领导罚款100元。
②物资采购处未按照《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ABC类物资库存标准》进行采购的,一旦发现由监督审计部进行通报整改,有发现超过3次以上的,具体采购员处罚款50元,直接领导罚款100元。
③仓储管理科未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汇总上报的,或上报数据有误的,一旦发现由监督审计部进行通报整改,有发现超过3次以上的,具体保管员处罚款50元,直接领导罚款100元。
七、附件
附件1:《物资分类明细表》
附件2:《超限物资汇总表》
八、附则
①本制度由物资管理处负责制订和解释
②本制度由总经理签批后生效。
③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8月6日
附件1:
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物资分类明细表:
分类
种类
A类
电动机、减速机、制动器、电缆、超载限制器、钢丝绳、钢板、吊钩
B类
型材、车轮、电阻器、冷风机、缓冲器、集中润滑、电磁铁、紧固件、轴承、卷筒、联轴器、焊材、油漆、内外齿、开关、毛坯
C类
劳保用品、工具、气体、灯具、办公用品、辅料等
附件2:
超限物资汇总表
序号
分类
厂家
名称
规格型号
超限量
备注
1
2
3
3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部门: 汇总人: 审核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