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金融與經濟自由化時期,降低政策金融機制之空間,使之儘量回歸市場機制,堪稱是相關機制的共同趨向。在政策金融機制發展空間普遍縮減或壓縮的氛圍下,各國在政策金融機制檢討過程中,政策金融角色與納稅人財政負擔相對較輕的英、美經驗常被借鏡討論,其中美國模式又特別受到青睞。在美國模式當中,美國中小企業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簡稱SBA)所提供的各種貸款與信用保證固然是最重要的核心,然而很容易被忽略的是美國社區再投資法(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簡稱CRA)在動員金融體系加強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方面的作用。換言之,SBA與CRA的相輔相成、相互輝映,才是美國創業型社會之所以能歷久彌新之關鍵。職是認知,本文擬分析兩者在美國中小企業融資市場的角色,期能讓識者有所思慮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