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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经济管理
摘要:我国农业保险正面临着极好的发展
机遇,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目前仍
然存在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诸多因
素,主要是:农业风险本身的可保性差;农业
保险经营技术落后;农民收入低,政府投入
少;法律法规建设的缺位等。我国农业保险
要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改善农业保险的
宏观环境,提高人民收入,使农业保险走上
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轨道。
关键词:农业保险;约束因子;建议
据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
《 200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中国农
业的发展成本比世界农业平均发展成本高
5个百分点,其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
国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高和强度大造成
的。与世界平均水平比,我国自然灾害发
生的频率高 18个百分点,自然保护成本
27个百分点,生态恢复成本高 36个百分
点。近年来自然灾害损失更是有增无减,
据国务院新闻办在 2008年公布的数据表
明,截至 2007年 7月,我国自然灾害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 1264亿元。我国生
态环境的先天脆弱性使农业保险面临着更
高的风险,发展农业保险进而增强农业抗
风险能力势在必行。
一、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在为农业、农村
和农民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1982
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经营农业保
险业务。198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
业保险公司(现在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
司)成立,主要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从1982
年到2004年,农业保险总计承担保险金额
约 9479亿元,保费收入 亿元,累计
赔款支出 91亿元,为 亿公顷粮食作
物、5800万头牲畜提供了保险保障。
在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以后,过高的
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不得不调整农险结构,对一
些风险大、亏损多的农险业务进行战略性
收缩,而其他保险公司则退出农业保险的
经营。1985~2004年,除两年农业保险实
现微利外,18年呈现亏损,累计亏损
亿元。20年中,农业保险业务的平均综合
赔付率超过 120%。从 1994年起,农业保
险保费收入逐年下降,险种不断减少,规模
逐渐萎缩。2004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
入仅 亿元,与历史最高的 1992年
(亿元)相比,下降了约55%。
2004年,我国出现了一批农险公司,9
个省市的农险试点也全面展开。同年,中
国保监会颁布了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
见,提出了我国开展农险的五大模式:一是
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
办农业险;二是在经营农业险基础较好的
上海、黑龙江等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
公司;三是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四是在
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
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五是继
续引进国外具有农业保险经营的先进技术
和管理经验的农险公司。
二、农业保险的约束因子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存在着各种
各样的问题,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
适应农险发展的需要。首先由于农险的特
殊性使得农险供给严重不足;其次政策缺
失及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最
后传统风险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
农业保险的发展。
(一)供给不足
传统保险采用的大数定律,即假设某
地区一亩田每年发生病虫害的概率为 p,
其产值为v,一共承保n亩田。则赔款的期
望为:E=npv,标准差为: 。由
统计原理可知如果要保证 95%的可能使
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大于年终赔付额则应
对每亩收取的保费为:m=E/n+2。而在现
实中农作物发生病虫害的风险却不是每亩
田相互独立的,。保险公司在不出险时一亩
田也不赔,但是一出险就要每亩都赔。假设
p=1%,v=2000(元) ,n=10000(亩)。则所收总
保费为:M=n×m=325860(元)。可是一旦发
生灾害的赔款为:T=v×n=20000000(元)。不
难算出这是保险公司62年的保费收入,而
62年内出险的概率为:p {x 62}=1-(1- p)
×62=%。高风险是商业保险公司不愿
涉足农业保险领域最重要的原因。
构建农业“保险网”
加速发展农业经济
吴水森
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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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经济管理
(二)险种少,人才匮乏
虽然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了20多年,但
经营险种的确定不合理,相关产品缺乏创
新,产品雷同多,细分度不够,无法满足不
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组合效应;产品开发能
力弱,更新换代慢。20世纪90年代以前农
业保险公司承保面过广,险种众多,90年
代出现明显亏损后,经营的险种大大收缩,
又显得太窄,不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其
次,我国涉农保险的技术人员匮乏,数据表
明,我国保险市场人才供需比例约为 1∶
4。人才的匮乏,特别是核保、核赔、精算等
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人才
的严重不足,道德风险问题经常出现。这些
成为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重要因
素。
(三)有效需求不足
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
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
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主要原
因在于:(1)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
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
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
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2)农户对农业保险
既力不从心,又心有疑虑。首先,由于农业
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目经常入不敷出,
保险公司对其要求较高的保险费率,而高
保费使得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加之由
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农民风险管理意识差
且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不相信保险
的作用,“ 没有受损,保险就白交了”的思想
广泛存在。
(四)制度缺位,政府投入不足
我国《 保险法》规定:“ 国家支持为农业
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
政法规另行规定”。但我国自1982年恢复
农业保险业务以来,经历了 20多年的发
展,至今没有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及
相关的行政法规,农业保险经营一直无法
可依。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监管是由保监
会负责,但保监会是一个商业性保险的监
督机构,而农业保险是典型的政策性保险,
这一差异造成监管目标的很大不同。监管
商业性保险的目标是实现各保险公司的公
平竞争,并尽量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
利益。而监管政策性的农业保险目标是使
农业保险作为政府的政策工具,能很好地
完成其政策指标。保监局很难同时监管农
业保险的市场行为和政策性行为。
再保险被称为“ 保险的保险”,是一种
有效分担原保险公司风险损失的重要方
式,它对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拓展业务
领域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农业保险
自身的特点使得单一的保险公司无力承担
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2005年 6~7月
份,吉林省遭受了严重洪水、风雹灾害,加
上气候原因,农民种植的玉米、烟叶受损严
重,奶牛、肉鸡大量死亡,为此,仅安华农险
公司一家支付的赔款就高达2000多万元。
我国一直以来对农业的支持采取的都
是直接的财政补贴和限制农产品的最低价
格两种手段,发生自然灾害时也是由中央
财政直接拨款救济。对农业保险方面,除了
免收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税务外
没有任何的财政补贴和再保险措施。我国
农民收入相对较低,由于缺乏政府的财政
补贴,农业保险常出现“ 农民买不起,公司
赔不起”的情况。
三、构筑农业“ 保险网”建
议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着供给短缺、
有效需求不足以及政府投入缺位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结合我国农业生产
的特点和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经验,以政
府为主导,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我国农业
保险步入正轨,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完善农业保险的法律监管环境
我国应尽快制定《 农业保险法》及其配
套法规,用法律的形式对农业保险进行规
范。要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性质和它在
农业经济中的地位;要规范农业保险的经
营范围和运作方式;要提出农业保险的再
保险要求。《 农业保险法》还应明确农业保
险所带有的强制性内容,规定关乎国计民
生的某些农业保险项目是强制执行的,并
应在法律层面上维护被保险人即广大农民
的根本利益。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一个良
好的市场环境和经济环境,更需要一个保
障合理、规范全面的法律环境。只有建立起
一套完整、健全的法律体系,才能确保农业
保险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降低保费额度
农业保险产品是准公共物品,建立政
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必然
选择。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主要体现在政府
对农业保险的净投入上。增加政府的净投
入可以大大降低保费额度,以低廉的保费
吸引更多农民投保,这样自然也就促进了
农业保险的发展。日本、法国、加拿大等农
业保险发达的国家,政府对农民所交保费
的补贴比例大都在 50%~80%之间,并承
担保险公司的部分或全部管理费用。我国
是发展中国家,财政实力有限而且农业人
口众多,目前无法实现如发达国家那样的
高补贴,但相对较低的补贴还是可以做到
的。在提供财政补贴的同时还可以把每年
用于巨灾救济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年终
结余部分用于保险补贴,或是对未出险农
户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返还。
(三)建立健全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风险分散机制主要是指再保险机
构和巨灾风险基金的设立。目前我国农业
再保险体系基本没有形成,只是从 2004年
开始中国再保险集团以商业合作的模式,
依托自有资本金,为已经开业的上海安信、
吉林安华等专业农险公司提供了部分再保
险保障。这是远远不够的,难以满足现在巨
大的农业再保险需求。我国应未雨绸缪,准
备在市场条件相对成熟时建立国家专业的
农业再保险公司,这样才有望解决农业保
险的再保险问题。还有一类不容忽视的风
险,就是诸如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巨灾
风险。针对这些特殊巨大的灾害,可建立由
政府管理的巨灾风险基金。
参考文献:
[1]龙文军.谁来拯救农业保险-农业保险
行为主体互动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
出版社2004:185-208.
[2]王凤山,王永文.促进和完善我国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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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2.
[3]庹国柱,李军.农业保险[M].北京,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24-127.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 责任编辑:李艳清〕
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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