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单方面辞退,如何维权
有正式劳动合同,并在有效期内,公司单方面,10月25日发邮件通知:说
由于公司原因要跟我解聘,并在当天处理完工作办理离职手续,后下午跟
我约谈,提出N+1的补偿金,未被同意,遂10月27日,封停邮箱,个人办
公系统,并加以威胁。期间正常上下班打卡,出勤。如果无法协商一致,
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法院判定的结果一般如何?赔偿的话一般做多少处理
?
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
2、您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除非出现法定事由(协商一致解除,严
重违纪等法定解除),否则,公司无权辞退你,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
3、如单位违法单方辞退你,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要
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4、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
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
金);
5、综上,除非出现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
是无权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单方解除,你可要求单位出
具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公司辞退的
理由不成立,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6、只要你证据材料充分,劳动仲裁委是公正的。行动建议
1、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表、工资银行水单;
2、和用人单位协商,可录音固定证据;
3、协商未成,建议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劳动合同去相关部门投诉处理。
4、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表、银行流水清单、公司注册信
息以及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去所属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
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
5、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的十五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