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
明政发[2011]31
关于印发《明溪口镇2011年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明溪口镇2011年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口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
2011年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
根据镇委、镇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做好全镇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和在“6 .19”、“7. 11”洪灾中房屋受到巨大破坏的受灾户群众的住房困难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努力改善我镇农村困难群众和灾民生活条件及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村庄整治和农村五保之家建设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相衔接,搞好规划设计。各村(居)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方面资源和惠农支农政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任务目标 通过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逐步解决我镇受灾群众和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二、建设任务 (一)灾后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灾后恢复重建补助对象是因灾房屋倒塌户、房屋受损户、地质灾害隐患亟需搬迁的农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审批程序 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民政、财政等部门核实→镇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工作程序,确定灾后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对象,并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时间要求 2010年1 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三、实施要求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重点是帮助我镇因灾倒塌和损坏房屋的贫困灾民以及无住房的或房屋危旧年久失修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改造修缮或新建住房。实施工作中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对每个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户要明确具体开工、竣工时间,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要将灾后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户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公正公开、透明,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三是资金到户,重建、危改补助资金由镇民政所通过当地信用社直接打卡到户,重建房屋资金按进度分二次拨付,即完成工程进度50%拨付一半资金,全部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改造修缮房屋资金待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四是建档到户。要将每个重建、危改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照片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重建和危改户竣工后,要在房屋的醒目处加挂省里统一制订的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重建和危改户正式开工后,要适时对房屋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落实。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聚居条件的村组,可实施村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重建和危敌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型可按户单独修建或联体兴建,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改造资金全部由政府补贴的,翻修、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 0平方米以下。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瓦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有菜地;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要求。 4、设正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在醒目位置设置“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 四、灾后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我镇补助标准原则上灾后恢复重建每户补助10000元,维修房屋补助标准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和自救能力分3000元和5000元两档分类补助。 五、项目管理 各村(居)要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数据库并汇总上报镇民政所,坚持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每月5日报送工作进度,镇里组织抽查,下发工作情况通报;及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介先进经验和做法,推进工作进度。 六、组织领导 成立镇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邓防修同志任组长,陈辉、廖晓红同志任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民政所,由周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要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镇直有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该项工作,开通办理建房手续绿色通道,并免除行政性收费和税费。各村(居)必须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由村(居)支部书记负总责,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建立领导、协调、督查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奖罚措施,确保如期如数完成任务。(后附:明溪口镇2010年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XXXX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
主题词:灾后重建 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 通知 报:县灾后重建和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明溪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年10月22日中国论文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