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代号:11020
国 家开放大学2023年 秋 季 学 期 期 末 统 一 考 试
国际私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24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
16.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
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
冲突现象。
17.外国法人的认许:是指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
人进入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
18.域外送达: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请求国依据其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
式,将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交由居住在被请求国的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制度。
四、简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9.简述“直接适用的法”的特征。
“直接适用的法”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直接适用的法”被适用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法律规范是涉及一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等重
大利益的强制性规范,其立法的目的在于维护这些重大利益,因此,要求排他地予以适用,这些法律
本质上具有必须或直接适用性。这是“直接适用的法”的本质特征。(3分)
(2)“直接适用的法”本身的内容能够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
的规定,法院可以据此作出裁决。(2分)
(3)从适用方法上看,它不通过法院地传统法律适用规范的指引,而是由于其本质要求直接适
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2分)
(4)法院所适用的既可以是内国“直接适用的法”也可以是外国的“直接适用的法”。(1分)
(5)“直接适用的法”不是一个确切的和完整的法律体系,而只是一些个别具体的法律规范,通常散
见在一国国内民商事私法中,甚或某些与涉外民商事关系有关的具有社会法性质的规范中。(2分)
20.简述大陆法系“特征履行说”。
“特征性履行”说是大陆法系国家用来判定最密切联系地的一种理论和方法。它要求法院根据
合同的特殊性质,以何方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特性来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3分)
在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标准上,实践中主要是两种观点:
(1)认为合同双方当事人为金钱履行的那一方的履行义务较为简单,也是所有合同的共性,而
非金钱履行的履行义务较为复杂,不同类型的合同也各不相同,以买卖合同为例,卖方的交货义务
就体现了合同的特征,所以非金钱履行就构成了合同的“特征履行”。(2分)
(2)认为客观上并不存在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标准,通过考察合同的功能,尤其是合同企图
实现的具体的社会目的,考察合同各方面相互间的关系,从而将最能体现社会功能的一方当事人的
义务确认为特征性履行。这种方式没有标准,很难把握,因而在各国的立法与实践中,多数采用第
一种做法确定特征履行方。(2分)
关于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场所,各国的司法实践大致有以下一些做法:
①以特征性履行人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特征性之债的场所,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做法。
②以特征性履行人营业地作为确定特征性之债的场所。
③不动产合同的例外。在不动产买卖合同中,以不动产作为特征性之债的场所,适用不动产所
在地法。(3分)
五、论述题(每题15分,共15分)
21.论系属公式。
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
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1分)
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
(1)属人法
属人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与人
的身份、能力、婚姻家庭、亲属、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冲突。
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不同的原则。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本国法
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英美法系国家采用住所地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
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2分)
(11020号)国际私法答案第1页(共3页) (11020号)国际私法答案第2页(共3页)
(2)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是指作为涉外民事关系客体的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位于的那个国家的法律,
主要用来解决物的所有权关系及物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2分)
(3)行为地法
行为地法是指涉外民事行为发生地的法律。行为地法源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古老的习惯法
原则,初始用于确定行为方式的有效性,以后发展用来解决行为内容方面的法律冲突。(2分)
(4)法院地法
法院地法是指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
的法律冲突,在有些情况下也用来解决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2分)
(5)旗国法
旗国法是指悬挂在船舶上或涂印在飞行器上的特定旗帜所属国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船舶或
飞行器发生法律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2分)
(6)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当事人按双方意愿自主选择的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当事
人这种对法律的选择又称为“意思自治”,主要用于解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2分)
(7)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是指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主要
适用于合同领域,在涉外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一些国家也适用这一原则。(2分)
六、案例题(每题15分,共15分)
22.答:(1)张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有效的。(3分)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
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
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本案中,张某在西班牙定居多年,张某和妻子的共同经常居住地是西
班牙。所以关于结婚条件,应适用西班牙法律。(8分)
(2)张某婚姻是否有效问题是本案的先决问题,与之相对,张某遗产继承问题是本案的主要问
题。(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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