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一节 国际航空货运概述
一、国际航空货运组织
1、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是各国政府之间组成的国际航空运输机
构,1947年5月13日正式成为联合国的一个
专门机构,现有161个成员国,总部设在加
拿大蒙特利尔,最高权力机关至少三年举行
一次全体成员大会,常设机构是理事会,我
国在1974年正式加入该组织,也是理事国之
一。是主要负责国际航空运输的技术、航行
及法规方面的机构,它所通过的文件具有法
律效应。
2、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是各国航空运输企业间的联合组织,会
员必须是ICAO的成员国颁发的定期航班运
输许可证的航空公司,总部设在蒙特利尔,
执行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最高权力机构
是年会,每年举行一次,在全体会议上,
审议的问题只限于那些涉及IATA本身的重
大问题。执行委员会是全会的代表机构,
其成员必须是正式会员的代表,任期分别
是一年、二年、三年。
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FIATA)
1926年成立于维也纳,该协会的会员不限
于货运代理企业,还包括海关、船舶代理和
空运代理、仓库业和汽车运输业等。该协会
是一个非营利性质的国际联合组织,主要任
务是促进维护货运代理在航空货运方面的利
益,以及协调在世界范围内各国货运代理协
会的活动。
4、国际电讯协会(SITA)
是联合国民航组织认可的一个非赢利的组
织,是世界上航空运输业领先的电信和信息
技术解决方案的集成供应商。为了适应航空
运输的快速发展,其发展策略由原来的网络
提供者转变为一个整体方案的提供者。
二、航空货运代理
1、航空货运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划分
责任承担者: 责任承担者: 责任承担者:
空运代理 航空公司 空运代理
发
货
人
提
货
报
关
交
付
航空
公司
(机场)
航空
公司
(机场)
提
货
报
关
交
付
收
货
人
2、航空货运的特点
(1)运送速度快
(2)空间跨度大
(3)破损率低、安全性好
(4)可节省生产企业的相关费用
(5)运价比较高
(6)载量有限
(7)易受天气影响
第二节 国际航空货运方式
一、班机运输方式
班机:在固定航线上定期航行的航班,即
固定始发站、目的站和途径站的飞机。一
般航空公司都是用客货混合型飞机,一些
较大的航空公司在某些航线开辟定期的货
运航班,使用全货机运送货物。
特点:(1)迅速准确
(2)方便货主
(3)舱位有限
二、包机运输方式
(一)整架包机
整架包机:又称整包机,是指航空公司或
包机代理公司,按照与租机人双方事先约
定的条件和费率,将整架飞机租给租机人,
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到指定目的
地的运输方式。适合大批量货物的运输,
运费随市场供需情况而变化,空放按运价
的一定百分比收取空放费。整架包机的租
期,要在货物装运前一个月向航空公司谈
妥,以便安排飞行运载和向起降机场及有
关部门申请入境及办理有关手续。
(二)部分包机
部分包机:有几家航空货运代理联合包租
一架飞机,或者由包租公司把一架飞机的
舱位分别租给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这
种形式适用于不足一整架飞机的货物,或
者1吨以上运量的货物。较班机而言,飞行
时间要长,往往因其他原因而不能按时起
飞,但运费较低。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
航空公司的利益,常常对从事包机运输业
务的外国航空公司实行各种限制,因此,
包机的活动范围比较狭窄。
三、集中托运方式
集中托运: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若干单独
发运的货物组成一整批货物用一份总运单
整批发运到同一站,或者运交某一预定的
代理收货,然后再报关,分拨后交给实际
收货人。
运费:采用“递远递减”原则,每批货物
越多越重,按每公斤或每磅收取的运费越
低。
等级运价的货物(普遍货物)和危险品,
不能办理集中托运。
航空运输并不是所有的货物都可以采取集中
托运的方式,因为在集中托运时,代理人把
来自不同托运人的货物合并在一个主单上运
输,对于航空公司来说,对待主单上所有的
货物的方式都是一样的,不能在一张主单上
有两种不同的操作方法。因此,对于集中托
运货物的性质有一定的要求,如下列货物就
不得以集中托运形式运输,即贵重物品、活
体动物、尸体、骨灰、外交信贷、危险货物。
四、陆空联运方式
陆空联运:指包括空运在内的两种以上的运
输方式结合运输,有三种类型:一是火车—
—飞机——卡车的联合运输(TAT),二是
卡车——飞机(TA),三是火车——飞机
(TA)。
我国空运出口货物经常采用联运方式。
五、航空速递
航空速递: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将
进出境货物或物品从发件人所在地,通过
自身或代理的网络运达收件人的一种快递
运输方式,是从事快件运输的航空货运代
理公司与航空公司合作的一种方式,它以
最快的速度在货主、航空公司、用户之间
运送急件。主要有三种形式:
1、门到门服务
2、门到机场服务
3、专人派送
六、送交业务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往往向推销对象
赠送样品、目录、宣传资料、刊物、印刷
品等,这些物品空运至到达国后,委托当
地的航空货代办理报关、提取、转运等工
作,最后送交给收件人。在达到时所发生
的报关手续费、税金、运费、劳务费等一
切费用均由航空货代先行垫付后向委托人
收取。
七、货到付款
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与承运人之间达成协
议,由承运人在货物到达后交于收货人的
同时,代收航空运单上所记载的货款,然
后寄给发货人或代理人。承运人在办理一
批货到付款的货物时,按货到付款总额的
一定百分比计收劳务费,货到付款的劳务
费、航空运费、声明价值费等可由发货人
预付,也可由收货人到付。
第三节 航空货运业务流程
一、航空货运的出口业务流程
市场销售 委托运输 审核单证
预配舱 预订舱 接受单证
填制货运单 接收货物 标记和标签
配舱 订舱 出口报关
出仓单 提板箱与装货 签单
交接发运 航班跟踪 信息服务
费用结算
1、市场销售:作为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
人,其销售的产品是航空公司的舱位,在具
体操作时,须及时向出口单位介绍本公司的
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各项收费标准,特别
是介绍优惠运价、本公司的服务优势等。
2、委托运输:货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也
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为填写,目前货运
但均由后者填制,因此托运书应由托运人自
己填写,而且托运人必须在上面签字或盖章。
3、审核单证:发票、装箱单、托运书、报关
单、外汇核销单、商检证、进料/来料加工核
销本、索赔/返修协议、到付保函、关封
4、预配舱:代理人汇总所接受的委托和客户
的预报,并输入电脑,计算出各航线的件数、
重量、体积,按照客户的要求和货物重、泡
情况根据各航空公司不同机型对不同板箱的
重量和高度要求,制定预配舱方案,并对每
票货配上运单号。
5、预订舱:代理人根据所制定的预配舱方案,
按航班、日期打印出总运单号、件数、重量、
体积,向航空公司预订舱。
6、接受单证:接受托运人或其代理人送交的
已经审核确认的托运书及报关单证和收货凭
证,制作操作交接单,填上所收到的各种报
关单证份数,给每份交接单配一份总运单或
分运单。
7、填制货运单:航空货运单是发货人收结汇
的主要有效凭证,一般用英文填写,目的地
为香港地区的货物运单可用中文填写,但货
物名称一定要用英文填写,对于已事先订舱
的货物和运费到付的货物,运单上还要注明
已订妥的航班号、航班日期。货运单因打字
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时,应在更改处加
盖本公司修改章。
8、接收货物
接收货物,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即将
发运的货物从发货人手中接过来并运送到
自己的仓库。
接收货物一般与接单同时进行。
接货时应对货物进行过磅和丈量,并根据
发票、装箱单或送货单清点货物,核对货
物的数量、品名、合同号或唛头等是否与
货运单上所列一致。
9、标记和标签
(1)标记:在货物外包装上由托运人书写的有关事项
和记号。
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合
同号等;操作注意事项
(2)标签:说明货物储运注意事项的各类标志。
按类别分为航空公司标签和分标签。航空公司标签是对
其所承运货物的标志,各航空公司的标签虽然在颜色、
格式上有所不同,但内容基本相同,三位阿拉伯数字代
表所承运航空公司的代号,后八位为数是总运单号码。
分标签是代理公司对出具分标签货物的标志,分出具分
运单的货物都要制作分标签,填制份运单号码和货物到
达城市或机场的三字代码。
10、配舱
配舱时,需运出的货物都已入库,这时需要核
对货物的实际件数、重量、体积与托运书上预
报数量的差别。对于货物晚到、未到情况以及
未能顺利通关放行的货物作出调整处理,为制
作配舱单做好准备,这一过程一直延续到单、
货交接给航空公司后才完毕。
11、订舱
订舱,就是将所接收空运货物向航空公司申请
并预定舱位。货物定舱需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和
货物标志的特点而定。一般大宗货物、紧急货
物、鲜活易腐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等需预
定舱位。
12、出口报关
指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发运前,向出境地海
关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过程。
13、出仓单
配舱方案制定后就可着手编制出仓单。
交给仓库,用于出库计划,出库时点数并向装板
箱交接
装板箱环节用于向出口仓库提货的依据。
货物的交接环节用于从装板箱环节收货凭证和制
作《国际货物交接清单》的依据,该清单用于向
航空公司交接货物。
还可用于外拼箱。
交给报关环节。
14、提板箱与装货
根据定舱计划向航空公司申领板、箱并办
理相应的手续。
除特殊情况外,航空货运均是以“集装箱
”、“集装板”形式装运。
体积为2立方米以下货物做为小货交与航空
公司拼装,大于2立方米的大宗货物或集中
托运拼装货,一般均有或带自己装板装箱。
15、签单
货运单在盖好海关放行章后还需到航空公司签单,
主要是审核运价使用是否正确以及货物的性质是
否适合空运。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规定,只有签
单确认后才允许将单、或交给航空公司。
16、交接发运
交接时向航空公司交单交货,由航空公司安排航
空运输。
交单就是将随即单据和应由承运人留存的单交接
交给航空公司,随即单据包括第二联航空运单正
本、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品质鉴定书等。
交货即把与单据相符的货物交给航空公司。
17、航班跟踪
单、货交接给航空公司后,航空公司会因
种种原因,例如航班取消、延误、溢载、
故障、错运等未能按预定时间运出,所以
货代公司从单、货较给航空公司后就须对
航班、货物进行跟踪。
18、信息服务
航空货代公司须在多个方面为客户做好信
息服务:订舱信息、审单及报关信息、仓
库收货信息、交运称重信息、单证信息等。
19、费用结算
费用结算主要涉及同发货人、承运人和国外代理人三方
面的结算。
(1)发货人结算费用
在运费预付的情况下,收取航空运费、地面运输费、各
种服务费和手续费。
(2)承运人结算费用
向承运人支付航空运费及代理费,同时收取代理佣金。
(3)国外代理结算主要涉及到付运费和利润分成
到付运费实际上是发货方的航空货代为收货人垫付的,
因此收货方的航空货代在将货物移交收货人时,应收回
到付运费并将有关款项退还发货方的货代,同时发货方
的货代应将代理佣金的一部分给其收货地的货代。
二、航空公司出港货物的操作程序
预审预审CBACBA
整理单据整理单据
过磅与入库过磅与入库
出港出港
现场中转散货单据 已入库大货的单据
三、航空公司进港货物的操作程序
进港航班预报进港航班预报
办理货物海关监管办理货物海关监管
分单业务分单业务
核对运单和舱单核对运单和舱单
电脑输入电脑输入
交接交接
中转货物与单据
出港部门
货物与单据 邮件于邮件路单
收货人 邮局
二、航空货运的进口业务流程
代理预报 交接单、货 理货与仓储
理单与到货通知 制单、报关
收费、发货 送货与转运
1、代理预报
指在国外发货之前,由国外代理将运单、
航班、件数、重量、品名、实际收货人及
其地址、联系电话等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
发给目的地代理。
2、交接单、货
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向货代交接的有国际
货物交接清单、总运单、随机文件、货物。
交接时要做到单单核对、单货核对,核对
之后,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总运单 清单 货物 处理方法
有 无 有 清单上加总运单号
有 无 无 总运单退回
无 有 有 总运单后补
无 有 无 清单上划去
有 有 无 总运单退回,清单划
去
无 无 有 货物退回
3、理货与仓储
逐一核对每票件数
区别货物类别,分别堆存、进仓
登记每票货储存区号,并输入电脑
4、理单与到货通知
航空货代理单员需将总运单、分运单与随机
单证、国外代理先期寄达的单证审核、编配。
凡单证齐全、符合报关条件的即转入制单、
报关程序。否则即与货主联系,催齐单证。
另一方面,货到目的港后,货代应从航空公
司运输的时效出发,为减少货主仓储费,避
免海关滞报金,尽早通知货主到货情况,提
请货主配齐有关单证,尽快报关。
5、制单与报关
进口制单:按海关要求,依据运单、发票、装
箱单及证明货物核发进口的批文制作“进口货
物报关单”。
进口报关:报关程序中,有许多环节,在向海
关申报后,海关有初审、审单、征税、验放等
主要环节。
6、收费与发货
收费:航空货代仓库在发货前一般先将费用收
妥
发货:办完报关、报检等手续后,货主需凭该
由海关放行章、检验检疫的进口提货单到所属
监管仓库付费提货。
7、送货与转运
送货上门业务:指进口清关后货物直接运
送至货主单位,运输工具一般为汽车。
转运业务:进口清关后货物转运至内地的
货代,运输方式主要为飞机、汽车、火车、
水运、邮政。
进口货物转关及监管运输:指货物入境后
不再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而运
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在办
理进口报关手续前,货物一直处于海关监
管之下。
三、变更运输的处理方式
1、发货前,托运人要求更改付款方式或代
垫付款数额时,应收回原货运单,根据情况
补收或返回运费,并按照有关航空公司的收
费标准向托运人收去变更手续费、货运单费。
托运人在始发站要求退货时,应向托运人收
回货运单整本,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如地面
运输费、托运手续费)后将余款退回托运人。
2、货物发运和提取前,托运人要求变更付
款方式或代垫付款数额时,应填写货物运费
更改通知单,根据不同情况补收或退回运费,
并按照有关航空公司的收费标准向托运人收
取变更运输手续费。
3、如托运人要求变更运输处应根据上述有
关规定办理外。还应及时与有关承运人联系,
请其办理。改变运输意味着运输费发生变化,
应向托运人多退少补运费。并向托运人收取
变更运输手续费。
四、索赔与理赔
1、索赔地点:托运人、收货人或其代理在始
发站、目的站或损失事故发生的中间站均可
以书面或在运输凭证上注明,向承运(第一
承运人或最后承运人或当时承运人)或其代
理提出索赔要求。
2、索赔时限:货物损坏或短缺应在收到货物
后次日起14天内提出;对于运输延误应在货
物交由收货人支配之日起21天内提出;货物
丢失应在自填开货运单的次日起120天内提出。
3、索赔的手续:在规定时限内,托运人、收货
人或其代理应书面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提出赔偿
要求;索赔人应开具“索赔清单”,并随附货
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的影印件。
4、理赔与赔偿的最高限额:普通货物根据最高
赔偿金额为毛重每公斤20美元;如托运人已办
理声明价值并交付声明价值附加费的则以不超
过声明价值为限;已使用航段的运费不退还,
但对未使用航段的运费应退还索赔人
5、诉讼地点与时间:对承运人起诉地点应为承
运人的所在地,或签约地或目的地法院。应在
航空器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到达之日起或运
输停止之日起2年内提出。
第四节 航空运价与运费
一、航空运输区划
一区(TC1):包括北美、中美、南美、格陵
兰、百慕大和夏威夷群岛
二区(TC2):整个欧洲大陆及毗邻岛屿,有
三个亚区:
1、非洲区
2、欧洲区
3、中东区
三区(TC3):有整个亚洲大陆及毗邻岛屿、
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毗邻岛屿、太平洋岛屿
组成。
南亚次大陆区
东南亚区
西南太平洋洲区
朝鲜日本区
二、基本概念
运价:又称费率,指承运人对所运输的每
一单位重量货物所收的,从始发站至目的
站的航空费用。不包括承运人、代理人或
委托人收取的其他费用。
运费:航空公司将一票货物从始发站运至
目的站所应收的航空运输费用。主要由两
方面组成,一是货物适用的运价;二是货
物的计费重量
其他费用:由承运人、代理人或其他相关
部门收取的与航空货运有关的费用。
起码运费:一票货物自始发地机场至目的
地机场航空运费的最低现额。
三、计费重量
1、实际毛重:以半公斤、一公斤和一磅计算
2、体积重量:以货物最长、最宽、最高三边
相乘所得积为体积,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
公斤,体积重量=货物体积/6000
3、计费重量:取实际毛重和体积重量两者中
高者
4、起码运费:一票货物自始发站至目的站航
空运费的最低限额
四、运价种类
1、协议运价: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订协议,
托运人保证每年向航空公司交运一定数量的货
物,航空公司向托运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运价折
扣。目前航空公司使用的大多是协议运价,根
据不同的协议方式可分为:
(1)长期协议:一年期限
(2)短期协议:半年或半年以下
(3)包板(舱):包用全部或部分舱位货集
装器
(4)返还:航空公司返还运费
(5)自由销售:一票一价
2、国际航协运价:IATA在TACT运价资料上
公布的运价,可分为公布直达运价和非公布直
达运价。
IATA运价体系
普通货物运价
公布直达运价 指定商品运价
IATA运价 等级货物运价
集装货物运价
非公布直达运价 比例运价
分段相加运价
五、普通货物运价(GCR)
也称一般货物运价,如货物既没有可适用的等级运
价,又没有特种货物运价,就需使用一般货物运价,
其适用范围最广。普通货物运价根据货物重量分为若
干等级分界点运价。
M:5千克以下,起码运价
N:45千克以下
Q:45千克以上,还可分为100、200、250、300、
500、1000公斤等多个收费重量分界点
这里的M、N、Q主要用于填制航空货运单运费栏
“RATE CLASS”一栏。
货物的运费一般是以货物的实际毛重或体积重量
成以相应的重量等级运价计得的。但还要用此级的运
费与比其较高重量等级分界点所记得的运费相比较,
取其中较低者,但不得低于起码运费。
(一)运价的使用原则
1、优先使用协议运价
2、只适用运输路线的单一方向,不得反向使
用
3、不包括其他费用
4、用“运价构成单位”公布的运价只用来计
算联运运价,当地货币公布的运价用于制作
航空运单
5、计费重量以,1KG为单位,尾数不
足按计算;以上不足1KG
的按1KG计算
6、以出具运单之日所使用的运价为有效运价
(二)运价的应用计算
1、计费重量
①先求出货物的体积,除立方米折合成
体积重量
②体积重量与实际毛重比较,则其高者作为
计费重量
③计费重量*费率=航空运费
例1:一批货物重100公斤,体积为
1200000立方厘米,北京——巴黎
起码运价 M——200
轻泡货物 N——
45-300公斤 Q——
300公斤以上 300——
解:1200000/6000=200
*200=4882
因为 300*=6699>4882
所以 运费为4882
例2、北京——纽约一批一般货物重公斤
M
N
45公斤
解:*=〈
所以运费为260
例3、北京——多伦多一批普通货物重40公斤
M
N
45公斤
解:*40=
*45=
所以运费为
例4:Routing:Beijing,CHINA(BJS)
to Tokyo,JAPAN(TYO)
Commodity:MACHINERY
Gross Weight:2 Pieces EACH
Dimensions:2 Pieces 70×47×35 CM EACH
计算该票货物的航空运费:
公布运价如下:
BEIJING CN BJS
CNY KGS
TOKYO JP M 230
N
45
解:Volume : 70×47×35×2=230300CM3
Volume Weight: 230300CM3 ÷6000 CM3 /KG
= =
Gross Weight: 2× = KGS
Applicable Rate: N
Chargeable Weight :
Weight charge: *=
Applicable Rate: Q45
Chargeable Weight: KGS
Weight charge: × = CNY
六、指定商品运价/特种货物运价(SCR)
是承运人根据在一定航线上经常性运输某
一类货物的托运人的请求,或为促进某地区间
某一货物的运输,经IATA同意所提供的优惠运
价。通常低于一般货物运价。
(一)国际航协对货物的划分
0001~0999 食用动物和蔬菜产品
1000~1999 活动物和非食用动物及蔬菜产品
2000~2999 纺织品、纤维及其制品
3000~3999 金属及其制品(不包括机械、车
辆、电气设备)
4000~4999 机械、车辆和电器设备
5000~5999 非金属矿产品及其制品
6000~6999 化工品及其制品
7000~7999 纸、芦苇、橡胶和木材及其制品
8000~8999 科学和贵重的仪器及其零件
9000~9999 其他货物
指定商品运价用于在特定的始发站和到达
站航线上运输的特种货物,公布指定商品运
价时,同时公布起码重量。
(二)运费计算
1、条件
在使用指定商品运价时,只要所运输的货
物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可直接使用
(1)运输始发地至目的地之间有公布的指定
商品运价
(2)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其品名与有关指
定商品运价的货物品名相吻合
(3)货物的计费重量满足指定商品运价使用
时的最低重量要求
2、计算步骤
(1)先查询运价表,如有指定商品代号,则考
虑使用指定商品运价
(2)查找TACT Rates Books的品名表,找出
与运输货物品名相对应的指定商品代号
(3)如果货物的计费重量超过指定商品运价的
最低重量,则优先使用指定商品运价。如果货
物的计费重量没有达到指定商品运价的最低重
量,则需要比较计算。
例:Routing:Beijing,CHINA(BJS)
to OSAKA,JAPAN(OSA)
Commodity:FRESH ORANGES
Gross Weight:EACH ,TOTAL 6 PIECES
Dimensions: 113×40×24 CM EACH
计算该票货物的航空运费.公布运价如下:
BEIJING CN BJS
CNY KGS
OSAKA JP M 230
N
45
0008 300
0030 500
1093 100
解:Volume : 113×40×24×6=650880CM3
Volume Weight: 650880CM3 ÷6000 CM3
/KG = =
Gross Weight: 6× =429 KGS
Chargeable Weight :429KGS
查找TACT品名表,现在承运的货物符合制定商品
代码0008,且满足最低重量要求
Applicable Rate: SCR 0008/Q300
Weight charge: 429 × = CNY
七、等级货物运价(CCR)
指适用于规定的地区或地区之间的少数货物的运
价,其在一般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一定百分
比构成。当一种货物没有特种货物运价可适用时,方
可使用合适的等级运价。其起码重量规定为5千克。
(一)使用规则
通常附加或不附加也不附减的等级货物用S表示;
附减的等级货物用R表示。
IATA规定,对于等级货物运价,如果属于国际联
运,并且参加联运的某一承运人对其承运的航段有特
殊的等级货物百分比,即使运输起讫地点间有公布的
直达运价,也不可直接使用。应采用分段向家的办法
计算运输始发地至运输目的地的航空运费。
(二)等级运价的货物
(1)活动物
(2)贵重物品
(3)尸体
上述物品的运价按45千克以下的一般货物运
价的200%计收。
(4)纸、杂志、定期刊物、书籍、商品目录、
盲人和聋哑人专用设备和书籍等出版物
(5)作为货物托运的行李
上述物品的运价按45千克以下的一般货物运
价的50%计收。
八、其他费用
1、货运单费:又称货运单工本费
2、声明价值费
3、危险品处理费
4、运费到付手续费
第四节 航空运单
一、概念
航空运单:由托运人或以其名义填制,是托运人与承
运人之间就所运输的货物而订立的运输契约。是航空
货运中的一种重要单据,但不可转让,也不代表货物
所有权(非物权凭证),是不可议付的单据。
二、主要作用
1、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
2、接受货物的证明文件
3、运费结算凭证及收据
4、承运人在组织、实施运输全过程的依据
5、货物进出口清关的证明文件
6、保险证书
三、运单构成
我国国际航空运单由一式十二连组成,包括三
联正本,六联副本和三联额外副本。
正本3,给托运人 浅蓝色
副本9,给代理 白色
正本1,给航空公司 浅绿色
正本2,给收货人 粉红色
副本4,提取货物收据 浅黄色
副本5,给目的地机场 白色
副本6,给第三承运人
副本7,给第二承运人
副本8,给第一承运人
额外副本,供承运人使用
四、运单种类
(一)总运单
总运单:由航空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
(二)航空分运单
由航空货运代理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
时签发给各批发活人的运单。
航空分运单的当事人一方是航空公司货
运代理人,一方是发货人。航空分运单有
正本三联,副本十二联。
航空总运单余份运单的关系图
托运货物
托运人A 集中托运货物
签发航空分运单
签发航空主运单
托运货物
托运人B
签发航空分运单
交货 交货
收货人A 收货人B
航空
货运
代理
航空运输公司
航空货代在目的地的分部或代理
寄送总运单和分
运单
五、填开责任
托运人有责任填制航空运单
六、航空货运单各栏目的填写说明
1、运单号码
清晰的印在货运单的左右上角及右下角。
2、始发站
填制始发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号,如始发站
机场名称不明确,可填制机场所在城市的
IATA三字代号。
3、运单所属承运人的名称、地址
一般已印有航空公司的标志、名称和地址。
4、托运人栏
5、收货人栏
6、运输路线和目的站
始发机场、中转站、目的地机场,用IATA三
字代号填制。
7、财务说明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或其他,由航空公司
填制。
8、货币
除目的站“国家收费站”内的款项,货运单
上所列明的金额均按始发站国的ISO的货币
代号填写。
9、运费代码
仅供承运人电子传送货运单信息时使用,一般
不填写。
10、运费
航空运费和声明价值费的预付或到付按需要填
制时,在相应的栏内以“×”表示;
始发站的其他杂费的预付或到付按需要填制时,
在相应的栏内以“×”表示。
11、供运输用声明价值
填制托运人向承运人声明的货物价值。如无声
明价值,此栏必须打印“NVD(No Value for
Carriage)”字样。
12、供海关用声明价值
填入托运人向目的地海关申报货物的价值;
如果目的地海关无此要求,此栏必须打印
“NCV(No Customs Value )”字样
13、保险金额
承运人提供代办保险业务时,此栏填制托运
人货物投保金额,无此项业务或托运人不投
保时,此栏必须填制“×××”表示
14、货物运价细目
一票货物如果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价
类别计费的货物应分别填写,每填写一向另
起一行,如含有危险品,则该危险货物应列
在第一项。
(1)件数/运价组合点(22A)
需打印货物的件数,使用非公布的直达运价计算运费
时,在件数下打印运价组合点城市的IATA三字代号。
(2)毛重(22B):适用运价的实际毛重(以千克
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3)重量单位(22C):以千克为单位代号“K”;
以磅为单位用代号“L”
(4)运价等级(22D):根据需要打印下列代号:
M最低运费,N45千克以下运价,Q45千克以上运价,
C指定商品运价,R等级货物附减运价,S等级货物附
加运价,U集装化设备基本运费或运价,E集装化设
备附加运价,X集装化设备附加说明,Y集装化设备
折扣。
(5)商品品名编号(22E)
指定商品运价时,此栏打印商品品名代号;
等级货物运价时,此栏打印附加或附减运价
比例;集装货物时,此栏打印集装货物运价
等级。
(6)计费重量(22F)
打印与运价相应的货物计费重量。如按起码
运价计收时,本栏可不填。
(7)运价(22G)
填制货物适用的每千克运价。
(8)总计(22H)
填制运费总金额,如是最低或集装货物基本
运费时,栏内金额数应与运价栏相同。
(9)货物品名和数量(22I)
按打印要求尽可能清晰简明,货物品名应详
细、大写;一票货物中含有危险品时,应单
列一项,其余分列打印;货物体积用长×宽×
高表示,单位为厘米。
(10)总件数(22J)
(11)总毛重(22K)
(12)总计(22L):总价之和
15、其他费用
始发站运输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全部预付
或全部到付
16、预付
预付运费
预付声明价值附加费
预付税款
预付的其他费用总额
17、到付
到付运费
到付声明价值附加费
到付税款
到付的其他费用总额
到付总计
18、托运人证明栏
打印托运人名称并令其在本栏内签章。
19、承运人填写栏
填开日期
填开地点
承运人签字
20、运输处理注意事项
货物上的标志、号码、包装方式
除收货人外另请通知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
货物所需的特殊处理规定
海关规定
第五节 航空快递业务
一、航空快递业务概述
1、含义
航空快递又称速递、快运、快递业务,是
专门经营该项业务的航空货代公司,派专人
用最快的速度在货主、机场、用户之间运输
和交接货物的运输服务业务。
2、航空快递业务的形式
(1)从机场到机场
(2)门到门服务
(3)委派专人送货
3、航空快递业务的特点
(1)快捷灵便
(2)安全可靠
(3)送交有回音
(4)查询快而有结果
4、航空快递业务与邮政业务的区别
(1)航空快递业务是以商务文件、资料、小
样品和货物等为主,办理此业务的多数是跨
国公司,因此整个业务过程是在公司内部进
行。
邮政业务整个过程是由两个以上国家邮局之
间连续作业完成,主要是以私人信函、小包
裹为主。
(2)快递业务提供的是桌到桌的服务,上桌
取货,送货到桌。
邮政业务须到邮局办理手续。
(3)邮政和速递业务隶属不同的国际组织。
二、国际航空快递业务程序
1、国际航空快递出口业务程序
(1)上门取送件
(2)查所到城市的编码与缩号
(3)缮制运单、清单,并输入电脑
(4)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5)以航空货运单的形式将文件、包裹发
往国外
(6)信息存入电脑后向到达地代理发送离
港电
2、国际航空快递进口业务程序
(1)到达地代理根据国外信息、货运单和
到货通知单时到机场取回快件
(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3)按区域登记、分拨、转运
(4)上门派送,取回签收的回执
POD(Proof of Delivery,各快递公司所签
发的分运单,也可称为交付凭证)
(5)将POD输入电脑,并及时退寄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