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浅析银行再贴现业务
◎文/乔越英
银行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商业
票据到期前,按照票据的票面金额,贴付一
定利息后,银行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
行为。再贴现又称“重贴现”,是贴现银行持
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中央银行的贴现,通
过转让汇票取得票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
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操作工具。从近几
年的实践看,再贴现业务的开展经历了由少
量到兴盛再到萎缩的过程。在央行转换职能
之时,如何培育好我国的票据市场 ,完善和
发挥再贴现的宏观调控作用,是当前需要认
真思考的一个课题。
一
、 现阶段再贴现业务发展的
空间
(一)开展再贴现业务缺乏坚实的票据
基础
由于现阶段社会信用环境差 ,企业信
用度低 ,签发票据的风险大。目前票据市
场要求高,制度严 ,品种单一,签发额逐渐
减少,使再贴现业务的源头——贴现市场
逐渐萎缩。票源的逐年减少,票据市场的
基础薄弱使得商业银行在贴现票据的选择
上没有多大的回旋空间。
(--)办理再贴现业务要求提供的资料
与实际操作有一定差距
为规范发展再贴现业务 ,保护银行资
金安全,人民银行要求以真实的商品交易
为基础,提供合法的商业汇票的增值税发
票复印件,我们认为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些
要求与实践操作有一定的差距。如要求提
供“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
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商品发运单据)复
印件”,与现实就有很大出入,影响了再贴
现业务的发展。
(三)结算渠道不畅,缺乏完善的信息
服务网络
结算渠道不畅,主要表现为.一是没
有一个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各商业银行
的票据 自己查询,时间短的 2~3天就可
以了,跨行之间的票据查询时间很多在
7天以上。二是款项回笼较慢,贴现资金
难以按时收回。三是退票问题比较严重,
成为制约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重要
因素。
(四)票据市场的发展与当前的法规不
相适应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票据市场
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但贴现与再贴现的
具体法规没有随之改变,使得操作出现了
困难 ,阻碍了业务的发展。
(五)央行再贴现率的制定没有跟上市
设计、重难点、教学模式、主要环节、作业
布置和单元检测等内容的备课框架,并经
备课组讨论确认 ,形成凝聚着众人智慧的
可供每个教师参考的“朴素教参”。分工为
深度备课创造了条件,合作整合了集体智
慧,伴随着成果共享,形成了高品质的“鲜
活教参”,不仅缩小了教师备课的水平差
异 ,促进 了教育公平和教学质量整体提
升 ,也促进了教师专业发展和个性化成
长,有效地发挥了集体备课功能。成长报
告主要体现的是同伴互助。让成绩领先的
老师交流经验 ,以他们潜心钻研、提升 自
我的动人事迹去感染全体教师,能提升青
年教师的成长内驱力。
2阅读积累:一个教师要实现 自己的
专业化发展,就必须不断地阅读。当今网
络时代我们要读三类书 :一是 “看家的
书”,即为本行打基础、定规矩的书;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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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书”,即各种学问的经典之作 ;三是
有思想、有知识含量的“磨脑子的书”,这种
书不下一些功夫还真读不懂,但这种书可
以锻炼思维能力。除此之外,阅读还有坚
持三原则:静下心来,目标专一:持之以恒,
不离不弃;形成专业化思维的自觉。
3.课堂实践 :培训、教研、读书等一系
列的学习活动的效果,最终要在课堂实践
来检验并得以展示。它的形式也是多种多
样的,如推 门课、预约课、研讨课、选拔课
等;层次有年级组、学科组、校级、学区级、
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教师要自觉将
自己的学习所得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更好
地为学生服务,提升课堂教学实效性。
4.撰写反思:教师的专业发展是建立
在教师感悟的基础上,只有学会思考,才不
至于在原有的水平上徘徊 ,以一个研究者
的姿态去思考日常教学,才能使自己的教
育活动实现超越。上课后要及时总结本节
课教学得失,有哪些成功的经验?有哪些问
题?这些问题打算如何解决?每次听别人课
时要思考:如果我讲会怎么设计?难点在哪
儿?怎么突破?要经常思考对策,不断完善。
通过反思不断点燃追求教育理想的激情,
升华对教育的理解,引领思考教育的本质 ,
促使高效教学。
(四)政府搭台创设环境,谱写教师生
命灿烂篇章
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搭建平台,
如设教育权威论坛、进行规模型的教师培
训,专家主题宣讲,还有教师校际间定期交
流,定期海选骨干教师并分另0发挥其辐射
作用,为各层次的教师提供展示平台,同时
让骨干级名师享受应有的尊重和待遇,最
终激发教师教学潜质和发展动力。
(作者单位:郑州市第75中学小学部)
场的步伐
再贴现政策最主要的体现是再贴现
率的确定。合理的再贴现率会更充分地发
挥再贴现政策的作用。如果再贴现率长期
大幅低于其他融资渠道 ,就会使金融机构
过分依赖央行的再贴现资金,而且一旦再
贴现资金成 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
来源,赚取再贴现利率与贴现利率之间的
利差,就会使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的依赖
程度增高,长期如此不但不利于银行商业
化,且易导致市场票据各种做假行为的发
生,违背了再贴现政策的初衷。如果再贴
现利率过高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央
行根据货币市场利率和贴现利率适时适
度调整再贴现利率非常重要。
二、现阶段再贴现业务处理流程
(一)再贴现申请
1.提出书面申请。贴出人通过电子商
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 ECDS)发出再贴现
业务申请后,还需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
支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 是再贴现申请书。申请书主要包括
电子商业汇票的种类、份数、金额 、期限、
利率、再贴现类别及申请再贴现原因、用
途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主
管行长及业务负责人签章 :二是再贴现凭
证。贴出人根据电子商业汇票内容填制再
贴现凭证,并在凭证上加盖中国人民银行
的预留印鉴 :三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应报
送的其他资料。
2.贴出人发出再贴现申请。贴出人按
照 ECDS再贴现业务处理手续通过 ECDS
向贴入人发出再贴现业务申请。该业务只
能选择线下清算方式进行。
(二)再贴现审查
1.货币信贷部门操作人员登录ECDS,查
询调出需要办理再贴现的电子商业汇票,
结合贴出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主
要审核以下内容 :
一 是贴 出人是否具备办理再贴现的
资格 :二是贴出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再贴现申请书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是否
有行长或主管行长签字和加盖公章或业
务专用章);三是再贴现凭证是否加盖预留
印鉴;四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审核的
其他内容 。
2.货币信贷部门对再贴现申请审查完
毕后,进行审批处理。同意再贴现的,打印
出需办理再贴现的电子商业汇票正面信
息。若再贴现类型为回购式再贴现,还应与
贴出人签订票据回购协议。同意办理再贴
现的,货币信贷部门确定再贴现利率、期
限,在贴出人提交的再贴现凭证上签署确
认意见,并将打印出的电子商业汇票作为
附件以手工书面方式提交会计营业部门。
不同意再贴现的,将贴出人的纸质申请资
料退回贴出人。贴出人应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货币信贷部门不同意再贴现的审查意
见,登陆 ECDS撤销该笔再贴现申请。
(三)再贴现发放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会计营业
部门收到货币信贷部门提交的再贴现审批
材料后,通过线下清算方式办理再贴现资
金入账手续。会计营业部门操作人员登录
ECDS,查询已经办理再贴现审批手续的
电子商业汇票,对电子商业汇票的完整性、
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 ,会计营业
部门依据货币信贷部门已签署“同意”审批
意见 的再贴 现凭 证登 录 ECDS,按 照
ECDS的业务处理手续对贴出人发出的再
贴现业务申请作签收处理,并计算出应收
利息和再贴现实付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三、再贴现业务需进一步完善
我国票据市场发展历史短、规模小,正
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
我国当前再贴现业务,使再贴现货币政策
工具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扩展商业信用,促进商业票据化
贴现和再贴现的开展都需要有充足的
商业票据为基础。目前,我国的商业信用
虽有发展但还很落后,票据化程度低。这
主要是由于企业信誉参差不齐 ,票据结算
意识薄弱,社会信用略化等造成。因此人
民银行应加强诚信功能,提高社会信用意
识 ,推广较为统一的企业信用等级制,形成
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使商业票据成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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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短期融资工具。
(二)严肃结算纪律,保证汇路畅通
一 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票据从业人
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守
法环境。收款行对无理退票的行为,不能姑
息迁就,要据理投诉;人民银行对无理退票
者要严肃处罚,做到治理信用环境从金融
机构作起,达到维持良好金融秩序的目的。
(三)适当简化再贴现手续,放开对个
体、私营企业办理再贴现的限制
扩大办理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的交易
主体范围。过去,国营企业 占主导地位 ,
通过这几年的改制,个体或私营经济 已
成为国民经济 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它们
的资金支柱同等重要,因此 ,在再贴现中
也应同等支持。
(四)及时监测市场利率,合理确定再
贴现利率
再贴现利率应兼顾贴现利率,给商业
银行一定的利润空间,使之有从事票据的
积极性。另外,也可使用差别利率,对再贴
现 3个月以内和 3个月以上票据实行不
同利率,对长时间占用再贴现资金的票据
实行不同于 3个月以内的较高利率。
(五)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网络。逐步
实现票据交易无纸化
人民银行应适应票据市场发展的需
要,尽快建立起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解
决商业银行之间缺乏交流以及信息不对称
的问题。建立票据网上查询系统,使贴现、
再贴现等业务在票据流通环节上逐步实现
票据无纸化交易。同时建立全国税票查询
网络,以防止没有真实商品交易的票据贴
现与再贴现,从根本上杜绝套取人民银行
资金的行为。
(六)及时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票据业务在不断发展,针对票据业务
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相应的法规应
及时修改,以便于操作。同时,为司法监管
和事后处理提供法律依据,为票据业务中
出现的纠纷提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所需的
法律条件。
(作者单位:广发银行郑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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