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解读
质管部 黄伟
2012年6月
《通则》提纲
一、基本原则、框架
二、主要营养定义
三、内容解读
四、其他标准关系
功能解读
目标:全部食品统一规范的营养功能信息,指导规范食品的
营养标签标示。
目的: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引导消费者合 理选
择食品;知识教育,促进膳食平衡;促进大众身体健康。
在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
规的国家只有19个,有法规的国家有55个,其中10个国家强
制实施。
《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在我国开始强制实施并实行监督。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
孕产妇配方食品等适应于特定人群食用的食品;
监督实施原则
严格执法和技术指导结合
防止标签误导和欺骗为重点
综合利益为主
将营养具体化,进一步明确企业作为食品
营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科学化生产,
营养控制。
《通则》基本框架
范围
术语与定义
基本要求
强制标示内容
可选择标示内容
营养成分表达方式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技术性附件
附录A 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及其使
用方法
附录B 食品营养标签的推荐格式
附录C 食品标签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
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条件和同义语
附录D 食品标签能量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标准用语
术语
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
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
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不是说营养标签就等同于食品
标签,但是其基本要求、字号大小等应符合GB7718的相关要求。
基本的营养标签为4+1模式。
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
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
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
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
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
水化合物和钠。
营养成分表
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
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营养素参考值(NRV)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
含量的参考值。 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一种营养参照标准。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
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
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
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
减少”等。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
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修约间隔
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食部
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
分后的剩余部分。
可食部重量=包装内总重量-不可食部分重量
食品可食部可根据《中国食物成分表》查找,也
可以采用实际方法测定。
基本要求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
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
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
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
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
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
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
营养成分表”。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数
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各营养成
分的营养素参考值(NRV)这是数据的主要获
得方式。
营养标签的格式,食品企业可根据食
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
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
销售单元的包装上。如果是礼盒型商品,则在
礼盒外部也要明确标示出每类最小单元商品的
营养成分表。
强制标示的内容
营养4+1的NRV百分比,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使之醒
目。
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
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
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除的要求外,在营
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值
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
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
的含量。
上述未规定营养素参考值(NRV)的营养成分仅需标示
含量。
可标示内容
除强制标示内容外,还可以选择标示其他
营养素。
当某营养成分含量符合声称的要求和条件
时,可对其进行声称。
当某营养成分同时满足多个声称要求与条
件时,可同时声称,但不能对各项声称进
行修改、删减、合并。
营养成分表达方式
预包装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100克(g)
和(或)每100毫升(mL)和(或)每份食品可食部中
的具体数值来标示。当用份标示时,应标明每份食品的
量。份的大小可根据食品的特点或推荐量规定。如:
5g/200g。
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名
称和顺序、标示单位、修约间隔、“0”界限值应符合表
1的规定。当不标示某一营养成分时,依序上移。
当标示GB14880和卫生部公告中允许强化的除表1外的
其他营养成分时,其排列顺序应位于表1所列营养素之后。
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应符合GB28050-2011的规定。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
果、禽蛋等;,不包括生品饺子、汤圆等;
乙醇含量≥%的饮料酒类;
包装总表面积≤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
≤20cm2的食品;
现制现售的食品;
包装的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
预包装食品。
营养成分表
项目 每100g 营养参考值
%(NRV%)
能量 … …
蛋白质 … …
脂肪 … …
碳水化合物 … …
钠 … …
维生素
矿物质
其他营养素
格式要求
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方框可为任
何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头为“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表包括营养成分名称、含量数值和占营养素参
考值(NRV)的百分比。
当营养成分表中有能量和核心营养素之外的营养成分时,
应选择适当方法使得能量和核心营养素醒目(如字体加
黑、横线隔开等)。
推荐的营养成分表格式共6种,参见附录C。食品企业可
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
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
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可以在标签的任意位置。
营养成分表解析
没有NRV值的营养成分 “营养参考值
%(NRV%)”项为空白。
非乳糖糖类的NRV值计算在碳水化合物项。
当有“4+1”营养成分之外的成分存在时,表内
“4+1”项要醒目,可以改变其字号、字体、颜
色、对齐方式。
项目栏营养成分名称顺序不可随意安排,需按照
《通则》内标准来排序。
包装总面积小于100c㎡,可采用
营养成分/100g:能量**KJ,蛋白质**g,脂肪
**g,碳水化合物**g,钠**mg。
数值计算
能量=蛋白质*17+脂肪*37+碳水化合物*17+膳
食纤维*8+乙醇*29+有机酸*13
1kcal=;1KJ=
蛋白质:凯氏定氮法测定、分光光度法、
燃烧法GB T 5009 124-2003
脂肪:GB T 5009 6-2003
碳水化合物:糖+淀粉=100-水分-灰分-蛋白质-
脂肪-膳食纤维;单糖和双糖用色谱法;还原
性糖和非还原性糖用滴定法。
原料直接计算:用量*含量%
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换算系数
成分 kJ / g 成分 kJ / g
蛋白质 17 有机酸 13
脂肪 37 膳食纤维(或
单体成分)
8
碳水化合物 17 乙醇(酒精) 29
营养成分表抽样超出允许误差
数值核实
表达方法核实
计算方法核实
给出不合理判断的风险
《通则》与其他标准的比较
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强制标示4+1营养素;
要求了营养成分排序;
营养成分含量有具体数值取代了范围数值;
当营养成分含量小于其“0”界限值时标示
NRV%为0 ;
如果食品使用了营养强化剂和氢化油或部
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标签中也必须标示
出营养强化剂和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声称
营养声称
功能声称
含量声称
比较声称
功能声称、营养成分声称属于自愿标示
减少疾病发生等保健声称则需要审批之后
才能使用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
平、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
声称和比较声称。
功能声称
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
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如:不含防腐剂、低糖、低盐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
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
低”或“无”等。
如:高钙奶粉、富含维生素
用“份”来做食品计量单位时,也应符合
100g(ml)的含量要求才能声称。
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
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声称用语
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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