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船舶
污染应急预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事故的等级
第三章---------------------------------优先保护原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应急反应队伍
第六章---------------------------------应急反应设备
第七章---------------------------------------通讯系统
第八章------------------培训、演习及预案的修订
第九章---------------------------污染应急反应行动
第十章------------------------------应急反应的结束
第一章 总 则
1 目的
(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
利益,促进灌河半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海区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
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2 编制依据
我国有关法规和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8)《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0)《港口散装油类作业污染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1)《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预案》
(12)《北方海区溢油应急预案》
3 义务
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必须立即向连云港海事局报告,并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
措施控制或减少污染,接受调查处理。
4 定义和术语
油类
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他油类(及类油)物质。
第二章 事故的等级
1 一般污染事故
溢出污染物不足 10 吨,而且发生在非敏感区域的污染事故。
2 中等污染事故
溢出污染物大于 10 吨不足 50 吨;
污染事故发生在敏感区内或距离敏感区有一定距离但极有可能对敏感区域造成污染损
害;
污染源难以控制。
3 大型污染事故
溢出污染物为 50 吨及以上的污染事故;
污染源无法控制的污染事故;
敏感区域受到严重威胁的污染事故。
第三章 优先保护原则
总原则是任何情况下,首先保障人命安全与健康,具体如下:
1 确定优先保护区域应遵循的原则:
该事故可能会造成哪些严重的损害。
应急设备和人员的能力限制。
季节因素的影响。
2 本预案对敏感区域的优先保护次序:
发电厂和其他工业的取水口。
水产资源及养殖区。
海滨浴场等旅游景点。
3 发生污染事故后,首先要保护敏感区域和防止污染物的扩散,其次才是清除污染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1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小组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小组由公司人员及船上人员共同组成,具体如下: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
现场总指挥:船长
成员:公司所有岸基人员及船舶船员
2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办公室:连云港胜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3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小组职责
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全面实施。
(2)实行 24 小时污染应急总值班,接受污染事故报告,迅速做出评估,采取抢险行
动。
(3)一旦启动本预案,必须迅速召集所有应急反应人员就位。
(4)组织协调和指挥污染应急事故的防治:
Ⅱ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Ⅱ确定报警、监视监测、应急设备与人员的调配、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等。
Ⅱ支援和指导现场应急反应行动。
Ⅱ迅速组织及指派应急队伍携带应急反应设备器材赶赴现场控制、清除污染。
Ⅱ对现场指挥部提出的求援,及时进行协调和组织工作。
(5)负责公司污染应急反应系统和应急能力(应急队伍,应急设备)的建设。
(6)组织防止船舶污染应急演习。
4 人员职责
总指挥的职责:
(1)确定并下达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决策指令,宣布污染事故等级。
(2)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全面指挥公司应急反应行动。
副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向总指挥提供所掌握的污染应急反应各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
Ⅱ污染风险(目前损失情况、污染发展趋势、可能的污染程度等)。
Ⅱ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应急反应对策、行动方案。
Ⅱ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资金。
(2)提出所需要的物资、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种类、数量、时间限制
等)。
(3)受总指挥委派或总指挥不在现场时,全权负责指挥应急反应行动,协调各污染
现场之间的反应工作。
现场总指挥的职责:
具有绝对的现场指挥权,其职责是:
(1)在总指挥的直接领导下,执行应急反应小组下达的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决策指
令,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调整应急反应决策的建议,指挥应急反应行动。根据现场各方面
状况初步判断污染事故性质与规模。
(2)向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
(3)确保已抵达现场的各类资源得以合理调配使用,同时报告需要获得增援的应急
物资和人员要求情况。
(4)依照总指挥部的部署指挥现场应急反应行动,密切注意海上污染物和清污作业
的动态,制止在危险条件下进行清污作业。
5 组织机构图
应急反应总指挥
现场总指挥
操作安全负责人 支持系统负责人
岸线操作人员 海上操作人员 排放人员
食宿人员
运输人员
通讯人员
供应人员
人力设备人员
维修设备人员
医疗救助人员
污染现场操作指挥
监测、取证、取样人员
防火、防爆、防中毒人员
副总指挥
现场操作作业负责人
第五章 应急反应队伍
1 应急反应队伍组建和使用原则
(1)为了满足本预案的实施,建立应急反应队伍。
(2)参加应急反应队伍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相关知识、经验。
(3)参加应急反应队伍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4)应尽量避免使用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对于紧急调用的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
员,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指导。
2 应急反应队伍及职责
职责:负责水上污染物围控、打捞清除行动;岸线清除与保护;污染物接收处理和其
它水上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抵御和对抗污染的能力。
第六章 应急反应设备
1 污染防备、应急设备(直接用于防止、遏制和清除污染的设备)
(1)主要有:浮油回收船、围油栏、吸油材料、污染分散剂和凝固剂及其喷洒装
置、抽油泵系统、废油接收设施、各种车辆、岸上油污水处理设备等。(详见附件 A)
2 应急反应设备配备要点
海上污染应急设备耗资巨大,为确保在污染应急反应行动中有充足与适用的应急设备
和器材,设备配置时应遵循以下要点:
(1)设备选型时需选择耐用易维护的设备。
(2)尽可能与应急器材生产厂家签订发生事故时可迅速供货的合同。
(3)为了适应对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应随时对现有的设备进行更新升级。
(4)应急反应设备的保管、维修、养护由设备的产权单位负责并做好记录,保证登
记在册的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第七章 通讯系统
1 通讯系统网络组成
公司接收船舶污染事故人员及电话:柴玉凌,15142870220。
海事接收报告电话:12395
2 通讯联系程序图:
电话 手机 VHF13/16
VHF13/16 12395
电话、手机
电话 手机
VHF13 手机 VHF16
VHF16
应急反应小组
污染报告
海事部门
应急队伍 协作单位 溢油船舶协作单位
现场指挥
第八章 培训、演习及预案的修订
1 培训
培训目的
培训的目的是使主要的污染应急反应人员具备系统、扎实的应急理论知识,熟悉反应
程序和职责,确保应急反应决策和行动的迅速有效。
培训的组织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中心可安排应急反应人员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的
培训基地组织的有关应急反应理论知识和应急决策及其支持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2 演习
开展演习的目的是检验应急反应中的各个环节是否能快速、协调、有效运作,以及应
急队伍的反应能力和可供他们利用的资源,提高污染应急反应能力。
演习的组织
应急反应小组负责制定应急演习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习。
演习的目标
(1)使公司岸基人员和船员熟悉、掌握和理解各自的职责。
(2)保持应急反应各有关环节快速、有效、协调地运作。
(3)检验应急反应人员对理论与技能的熟练程度。
(4)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应急反应系统在制定和实施中的问题和不足,以便改进和
完善。
演习的分类
(1)通知演习。
(2)室内演习。
(3)设备使用演习。
(4)综合事故管理演习。
演习的时间要求
本预案实施后,根据需要应定期进行通知演习、室内演习、设备使用演习和综合事故
管理演习。
3 应急预案的修订
为使本预案更具有科学性与实用性,需要根据下列情况进行修订:
(1)由于法规和政策的变化,需对应急组织、政策和管理做相应的调整或修订。
(2)鉴于污染应急技术与设备、器材的不断发展和更新,需对应急预案作补充和修
改,以适应污染应急的需要。
(3)根据演习或实际应急反应所取得的经验,需对应急反应的技术、对策等内容进
行修订。
修订时间要求
每年的一月由应急反应小组集体讨论对本预案进行年度修正,每 2-3 年进行一次全
面修订。
修订稿的发布和备案
将修订好的应急预案通报公司岸基人员及船舶,并报葫芦岛海事局备案。
第九章 污染应急反应行动
应急反应程序是发生应急反应时应遵守的程序性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污染事故报告
污染事故报告人和接受报告人
公司岸基人员和船舶船员发现污染事故应立即向应急反应小组报告(报告内容见附
件 B)。应急反应中心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报告内容
(1)船舶按 IMO 标准格式报告污染事故,包括最初事故报告、污染监视监测报告、
继续报告、补充报告、通报与呈报、请求援助报告等。(报告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B)
(2)船舶应依据 MARPOL73/78 防污公约附则 I 第 26 条和附则Ⅱ第 16 条的规定实施
报告程序。
(3)到达污染现场的人员应将详细情况逐级向应急反应小组报告。
(4)应急反应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电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海
事局。
2 应急反应行动
应急反应小组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除应迅速采取下列行动,还应该根据事故等级采取
适当行动:
(1)根据所获的信息资料,进行污染事故的初始评估。
(2)做好一切启动本预案的准备工作。
(3)报告葫芦岛海事局。
污染事故相应措施
启动本预案,立即召集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应急反应办公室。
4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启动后,总指挥负责实施本预案的全面指挥。
本预案所涉及各方面的人员必须按照本预案所规定的相应职责范围切实履行各自的职
责。
5 应急反应行动图
污染事故
事故报告
应急反应小组
分析污染风险 确定保护目标研究清污方案
下达反应命令
动用清污力量
检查
应急反应结束
采取保护措施监视污染动向
检查决策正确检查清除效果
启动应急反应预案
评估及总结
污染事故评估
应急反应小组
6 处理污染事故应急决策
污染事故应急决策主要内容
(1)避免无关船舶和人员进入事故海域。
(2)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确定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资源及优先保护次序,对污染进行监视、监测、围控
及清除,并根据被保护资源情况选择适宜的清除技术。
(4)组织协调清污力量参加应急行动,对后勤保障工作做出安排。
(5)确定岸上污染清除方案,组织清除行动。
(6)研究确定回收的污染物与废弃物的运输方式及处理方法。
(7)对清除作业做出时间安排,进行费用估算,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清除记录和取证
工作。
(8)研究确定是否需要外援。
处理污染事故应急决策图
污染事故
污染信息 环境信息
污染物是否被推移到岸上 不会 考虑让其自然风化、降解
会
是否同意使用化学药剂
是否在海上可以控制和回收
可以 不可以
考虑控制和回收作业 集中保护特殊区域
同意
不同意
是否对化学药剂的使用
特性十分清楚
清楚
不清楚
考虑使用化学药剂
7 污染物的控制和清除
污染的控制和清除技术
一旦发生污染事故,首要目标是按优先保护次序保护重要区域和限制污染物的扩散,
其次是清除污染,污染的控制和清除作业实际发生在两种场合,即海上和岸线,应根据具
体情况选择清除作业方法和使用设备。
根据污染源的类型、污染规模、事故地点、污染物种类、污染扩散方向,可以参考以
下的防治措施:
对非持久性油类:
(1)由于此类油经过一定时间,大部分会挥发掉,一般不大可能采取回收方式。但
为防止其向附近的敏感区扩散,可视情况利用围油栏、吸油材料等进行围控和清除。经海
事部门批准,可使用消油剂(沉降剂,分散剂)。
(2)严格控制消油剂的使用,要根据污染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污染量、污染地点
以及周围的环境情况等,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
(3)若经预测和实际观察,溢油总的趋向是向外海扩散时,应采取严格监视溢油动
向的相应措施。
对持久性油类 :
(1)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取物理方式进行回收。可以使用回收船、撇油
器、油拖网、油拖把、吸油材料以及人工捞取等方法。
(2)回收的废油、含油废水和岸上清理出来的污染废弃物等,应考虑其运输、储
存、处理的方法。
(3)受到污染的岸线,污染经清除后,还要进行恢复。如自然保护区、旅游景观
区、海水浴场、水产养殖区。
应急行动中应注意事项
对于大规模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作业和救护人员应优先考虑船舶和人员的安
全,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事故升级,因此,在采取应急措施时,要特别注意:
(1)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2)在污染的初期,是油气蒸发最大的阶段,所有船舶、清污和救护人员应尽量处
于污染物的上风,关闭船上不必要的进风口,消除所有可能的火源,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气
体进入居住舱室和机舱处所。
(3)在大规模污染的初期,禁止任何人和船舶进入污染区域内,清污工作应在污染
物的边缘地区,在污染物经过一定时间的自然挥发后,方可进入污染区域内进行清污作
业。因采取围控措施的需要,确须进入污染区域内的,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佩
带防毒面具、自给式呼吸器及其他防护设备。
(4)在大规模污染初期,船、车应处于紧急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赶往
现场实施救助,并对火场实行统一指挥。
(5)所有参加清污的船艇及动力设备工具必须具备火星消除装置,防止清污作业产
生火种。
(6)现场指挥人员应密切注意污染物和清污作业的动态,制止在危险的条件下进行
清污作业。
8 污染回收物和废弃物的处置
对油污染物的处置
船舶污油类物质和沾油废弃物回收必须经过葫芦岛海事局的认可,防止造成二次污
染。
回收的污油和沾油废弃物,必须用合适的容器收集,贴上正确的标签,并按照相关要
求在污染物厂站进行处理。
第十章 应急反应的结束
1 应急反应小组根据污染应急反应进展情况,由总指挥决定应急反应行动结束。
2 应急反应结束后,应急反应中心组织总结并向葫芦岛海事局提交如下报告:
(1)污染事故的环境评估报告。
(2)应急反应行动总结报告。
(3)关于修改本预案相关内容的意见。
(4)进一步改进应急体系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