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全面设备管理程序
基本思路: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突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努力降低机电事故,明确各级管理职能及责任,全面提
升设备管理水平,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构架平台:以设备管理职能界定和责任划分、调研论证制度、设备检查、
验收制度和定期检修制度、油脂管理制度、供电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测试
制度、设备点检制度、统管设备使用及报废制度、技术创新和改造制度为
平台。
1.全面设备管理职能界定和职责划分:
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明确管理责任,降低事故,降低设备各项费
用,对设备管理职能进行界定和责任划分。
职责范围:
采煤专业:
负责回采区队界定范围内的设备及管线吊挂。液压支架、煤机、
面溜子、转载溜子、泵站、水泵、运输集控装置、电缆和小型电器、风水
管的使用维修和质量标准化治理。
负责专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的检修计划编制组织并实施。
负责采煤机、工作面溜子、转载机、液压支架、泵站设备的调
研、三机配套设计、计划申请。
掘进专业:
负责掘进工区工作地点范围内的绞车、移变低压侧至迎头的供
电、开关、风机、耙装机、喷浆机、掘进机、水泵、皮带工区范围以外的
支线溜子、皮带运输,电缆和小型电器、风水管的使用维修和质量标准化
治理,负责自配电所、变电站至迎头电缆和电缆接线盒的使用维修和质量
标准化管理。
负责专业范围内水泵检修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作面水
泵的安装及撤除组织管理。
负责耙装机、喷浆机、掘进机、锚杆机、局扇、水泵的调研、
掘进机配套设计、计划申请。
通防专业:
负责界定范围内风水管使用维修管理,矿井通风监测、束管检
测的探头仪器、仪表,小电缆的属地管理与使用维修和标准化治理工作。
负责范围内设备检修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掘进工作面所
属设备的安装及撤除组织管理。
负责通风监测系统、束管监测系统的设计调研、计划申请。
机电专业;
负责机电、运转、皮带工区工作范围内的设备管理和质量标准
化治理工作。地点包括主提系统、副提系统、压风机、主扇风机、辅助扇
风机、降压站、采区配电所、中央配电所、中央泵房、采区主运煤系统、
各采区配电所、采区泵房。
负责机电专业设备的检修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负责采掘运通专业以外的共用设备的设计、调研、计划申请、
参与集团公司招标、统管设备使用、维修、调拨、调剂等工作。
机电科职责;
针对上述职责界定,机电科成立专业化设备管理小组,由分管
设备副科长具体负责,重点抓好综采掘设备的调研、参与招标,统管设备
提货、验收、调拨、修理等工作。
负责制定各专业设备的修理计划,共用设备准备、调拨、调剂、
发放、登记和建帐工作。
负责统管设备费统计考核,协助各专业做好设备提货和调研、
购置计划上报、参与比价、技术协议制定、催货、到货验收等工作。
.管理规定;
各专业如有需维修、备用、待修、调拨、调剂等设备具体由机电
科专业化设备管理人员根据各专业领导的要求,按生产需要组织实施。
需要外委修理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外委修理计划,经各专业
领导签字后,按照外委设备修理程序组织外委修理,费用由各专业支付。
专业化设备小组协助各专业,加强设备的现场使用维修管理,严
格执行设备检修制度,落实检修计划,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电事故由各专
业负责组织处理,需厂家协助处理的由使用单位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
机电科负责联系。
专业之间的设备调拨,由生产副经理根据需要决定,统管设备费
用和维修费用由使用专业支付。
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2.调研论证制度:
调研论证目的:
按照先进性、适应性、科学性、安全性、节能性、环保性、通用性和
可靠性原则提高我公司综合能力,促进安全生产、降低员工劳动强度,保持
经济效益持续增长.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调研论证目标:
本着五年领先、十年先进的原则,适应矿井建设高速持久健康发展,既
适应复杂条件下设备正常运行,又适应运输、安装的需要;既减少成本投入,
又使经济效益最大化;既减少购置设备的盲目性,又缩短设备购置周期;使其
达到效益最高,便于互换。
设备的调研;
调研程序:
课题的提出→成立课题组→可行性论证→考察→考察报告→领导决策
→实施。
设备体系现状及评价。
设备效率和效益评价。
.设备使用的目标和基本思路
设备使用的目标:便于操作、易于互换、互相匹配。
设备使用的基本思路。
以安全生产为主题,加速装备投入,在发展中进行结构优化。
以采用各种先进设备及新的技术和未来的设备需求为依据,发
展综合设备网络管理系统。
以统一规划、综合评估、共同使用的方式,加快设备的更新换
代。
以可持续发展和设备需求管理的新理念,实施设备规划和体制
管理的统一性,加强设备间各环节的相互配合。
以采用先进技术保证由人控到集控的发展,使设备的操作和控
制更加人性化,积极推进设备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的进程。
对现有设备四要素的评估
设计能力的评估。
加工制造能力的评估。
验证和鉴定能力的评估。
材料及配套供应能力的评估。
考核与罚则:
公司成立设备更新改造投入调研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调研论证,
有机电科出据调研报告,并根据调研报告出据设计说明书报领导小组审批,
没有调研报告和设计说明对机电科设计人员罚款 20 元。
项目实施后不适应现场应用,根据情节轻重对领导小组罚款 1000
元。不能应用的要追究领导小组和设计人员的行政责任。
3. 统管设备及统管费用管理制度:
统管设备及统管费用管理制度:全公司统管费用由机电科负责考核。使用
单位为使用方,相关专业部门、专业领导为监管方,机电科为公司考核方,机
电科按良矿发字【2013】3 号文进行考核。为严格控制统管设备费用。统管费
用承包到专业,月考核半年结算。
统管设备工作管理程序:
机电科根据生产接续安排设备使用情况,合理调拨设备。安装综
采、综掘新工作面时技术中心提前三个月(新设备提前六个月),将综采、
综掘设备配套情况、技术特征及要求详细资料报生产准备,生产准备平衡
后,制定出设备到货时间,经专业领导、生产副经理签字后书面给机电科
提设备使用申请,因报送不及时影响接续的责任由技术中心或生产准备负
责。
统管设备使用前,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使
用单位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进行必要拆检、测试及试运转。验收
结果应认真记录,并签字认可,由机电科保存,验收合格方可下井。
机电科每月月初对上月统管设备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在月度考核
会上汇报。
机电科应建立统管设备台帐,每月在设备中心转下统管费用后与设备
中心对帐对闲置设备及时平衡退租。不按规定执行每次罚责任人 10 元。
凡属统管设备的机电设备,使用单位要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和安
全运转,因不正常维护、使用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损坏部件的原值考核
使用单位 ,并罚机电班长 50 元,联责机电副区长 100 元。
办理退租时由机电科填写出门证申请单,严格按照出门证管理规
定办理,停租设备做好记录。
局属统管设备交回维修基地后,由机电科组织使用单位会同维修
厂家对设备损坏及需修复的部件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共同签字认可,使用
单位接通知不参加或无故不签字的罚区长、机电区长各 100 元,并视为默
认承担所有处罚。
局属采掘设备安装撤除时间规定及安装撤除费:
安装撤除规定: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产接续,减少重叠使用金和
促进安撤进度,特制定本规定。
属于统管设备的生产准备根据实际生产接续和安装先后,提前 7
天书面通知机电科,因不提供影响安装的由生产准备负责。统管设备到矿
后必须在两天内下井安装,否则每拖一天,罚分管主任 50 元。特殊情况
需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根据安装地点远近和安装数量规定安装日期。煤机 5 天、刮板机
7 天安装完成,液压支架按照每天 6 架计算,超过安装日期,每拖延 1 天
罚安装单位 500 元/天,联责生产准备分管主任 20 元/天,专业领导 1%。
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工作面安装完交接验收后生产准备组织机电科、经营科、维修单
位、安装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交接验收后必须 2 天内投入生产,不生产超
出日期的,每延期一天罚调度室分管主任 20 元,联责专业领导 1%,并由
生产准备承担因此发生的统管费用。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副经理签字可减免
考核。
工作面结束后,两天内生产准备组织机电科、调度室、经营科、
使用单位、撤除单位进行撤除前的验收,决定机电设备的撤除方式及时间。
不属使用单位撤除的设备,使用单位与撤除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好记录,
由机电科根据交接手续对撤除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工作面撤除时,设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并在两
天内开始撤除,煤机 5 天、刮板机 7 天撤除完成,液压支架按照每天撤除
6 架计算,所有撤除的物料送到运输工区装车地点,运输工区 3 天内必须
升井,否则每拖一天罚撤除单位或运输工区 200 元,联责单位负责人 20
元。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副经理签字可减免考核。
升井的统管设备,所有配件必须随整机一块升井,否则每拖一天
罚责任单位 200 元,联责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20 元,超过 2 天不回交
的视为丢失,撤除单位按部件原值承担所有缺件罚款。所有上井物料必须
清理干净,不能有浮煤,油污等,每台清理不干净罚撤除单位 500 元,并
通知单位清理,如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回交后承担设备中心罚款(每台
2000 元,支架 200 元/架)和因此造成的统管费用。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副
经理签字。
工作面、迎头倒装时,倒装的煤机、支架、溜子、乳化泵和掘进
机发生的材料配件费用,经机电科、经营科、调度室和使用单位共同签字,
并经生产副经理确认后,由公司承担,经营科办理。
各单位统管设备费用和缺损件赔罚款管理办法。
2013 年统管设设备费用计划共计 5071 万元,每月 423 万元,超出
统管设备费用计划,按照经营文件由财务科考核生产专业和机电科(根据
现场条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经生产副经理签字后可免除
考核。计划外费用(包括新增加的统管项目、自购设备、使用金涨价、外
省煤矿统管费和不可预知的其它统管项目)由机电科分析,财务科确认经
总会计师签字后可免除考核。机电科根据生产接续计划表将统管费用分解
到各专业,各专业必须严格控制费用及罚款,回采、掘进专业的费用承包
给专业领导,由生产副经理总控。超支按 10%考核使用单位,实行月考核
半年结算。
专业名称 年度计划 月度计划 备注
回采专业 2396 200
掘进专业 837 70
机电专业 698 58
生产专业 1140 95
合计 5071 423
采掘专业:根据生产接续安排的生产时间,从生产到结束。包
括煤机、刮板机支架、乳化泵、综掘机,以及回交后发生的赔罚款和部件
不到回交日期发生的统管费用等,严格按照生产接续计划组织生产,因生
产日期拖后原因造成统管费用超支的由各专业承担。
生产专业:新工作面安装前应提前 1 个月书面给机电科提设备
使用申请,设备到矿后及时安排下井安装。凡新安装或撤除的采掘设备规
定时间完成,超出时间统管费用由生产专业承担;采掘工作面生产完后及
时交接撤除,延期交接、撤除发生的统管费用由生产准备承担,采掘工作
面安装撤除期间使用的统管设备费用由生产专业承担,回交后发生的赔罚
款由使用单位承担,撤除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的配件由撤除单位承担。严格
按照生产接续安排计划进行平衡安撤,工作面安装完后而上个工作面还生
产,所发生的重叠租金由生产专业负责,特殊情况分析后经生产副经理签
字确认由公司承担。
机电专业:工作面安装前 4 天内设备必须到矿,撤除的设备升
井后正常情况下,煤机 3 天内必须交回,液压支架 7 天内必须交回,否则
发生的统管设备由机电科负责。其它包括专业化维修综掘机、采煤机、压
风机维修费,其他设备(移变、索车、其它辅助单位使用的统管设备)和
运输费,以及设备回交后的赔罚款等,缺件罚款考核使用单位或撤除单位。
安装的采掘工作面设备不到租赁周期的建议倒装使用,不倒装
的,专业平衡的由专业承担提前回交发生的统管费用,矿平衡的由生产副
经理签字确认,由公司承担提前回交的统管费用,相应充减机电科承包的
费用。
为了加强维修工、岗位工及管理人员的责任心,避免频繁更换
主要配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制定综采掘设备配件更换罚款规定。维修
工应提高业务水平,准确判断事故原因确定更换部件,因判断不准确造成
领取设备配件 3 天未更换的对单位罚款 5000 元,联责机电区长 50 元,主
管区长 100 元,统管设备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月考核月结算。特殊
情况经生产副经理签字后可减免考核。
序号 部件名称 罚款(万元) 备注
1 调高电机
2 截割电机
3 截煤部 1
4 牵引电机
5 行走部 2
6 行走电机
7 行走外挂
8 中间箱 2
9 乳化泵
10 悬臂段 1
11 截割头
12 行走减速箱
13 二级行星减速箱
4 内部使用设备管理
、目的:为加强井上下备用设备及闲置设备的管理、考核,充分发
挥备用设备作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设备的有效调剂,特制定
本规定。
、范围:全公司各生产、辅助单位使用的全部设备。
、工作程序:
设备、配件预算管理规定
为落实全面预算管理规定,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现场情况对次月
需要使用的设备、配件进行预算,并每月 25 日前报机电科,预算必须加
盖单位公章并由区长签字确认,预算一经确认不得随意修改。延迟一天罚
机电班长 10 元。
领取设备时必须注明设备用途,是新安的必须出具负荷审批,否
则不予发放;需更换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必须提供现场需要更换设备的型
号、编号、地点,自领用之日起 7 天内将更换下的设备升井回交,否则超
出一天按闲置设备处理并按 100 元日租金收取。更换的设备需要委托升井的,
必须当天运送至装车位置并委托打料单位,填写交接单,交接单必须注明设备
名称、型号、编号、数量、现状等,委托双方必须签字并报机电科存档,升井
委托交接单与设备调拨单具有相同效力,自委托后 7 天内必须升井,否则每拖
一天罚被委托单位责任人 10 元,联责区长 10 元。升井的设备装车后必须注明
升井单位、地点和时间,否则每项不注罚责任人 10 元。
井下发现闲置设备,机电科下达升井通知单,自下达之日起 3 天升井,
否则每超一天罚工区 200 元/台,联责机电班长 10 元,机电区长、主管各 20 元,
所有回交设备以回交单为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交回,必须经生产副经理
签字批准。
采掘地点撤除时,设备升井日期按平衡会定的时间确定,超出的
按闲置设备处罚。不属于使用单位撤除的设备,使用单位与撤除单位办理
交接手续并做好记录,由机电科根据手续对撤除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因接续调整经公司平衡,需暂停迎头(工作面)的,写明原因经
分管领导和生产副经理签字与设备明细一并报机电科,占用设备按备用收
取日租金,否则按闲置设备考核。特殊情况经过生产副经理批准可减免考
核,如发生统管费用由公司承担。
设备升井后,使用单位、撤出单位必须持检修单位设备入厂验收
单到机电科办理回交手续,否则不予停收日使用金。
需备用的设备经机电科同意后方可领取备用,并放置到指定地点,
备用设备必须上台上架悬挂备用牌板,不合格每台次罚责任人 10 元。根
据各工作面、迎头、运输系统现状指定各单位备用设备计划费用。各单位
必须在计划内备用,超出计划的收取日使用金,并按照闲置设备处罚。各
单位备用设备回采单位为:面刮板机电机、煤机截割电机、行走电机、牵
引电机、调高电机、转载机电机、开关、潜水泵、多级泵、减速机等;掘
进单位:普掘迎头皮带电机、潜水泵、开关、电动滚筒、多级泵、减速机;
综掘迎头皮带电机、(有排水地点的潜水泵、多级泵)、开关、电动滚筒、
截割电机、液压泵电机等;各地点运输系统备用设备:同型号三部皮带以
下的电动机、减速机、开关各备用一台,三部以上的每增加一至三部皮带
备用设备增加一套,有排水地点的每个系统备用潜水泵一台,排水地点三
处以上备用潜水泵二台;不同型号的皮带电机、减速机、开关各备用一台。
备用设备的管理:现场备用设备必须完好、干净且上台上架、
挂牌管理,新安装、准备更换的设备,也要纳入备用设备管理。备用电器
设备要求每半月检测一次,并有检测记录,机械设备封堵,涂油管理。每
月将本单位现场备用设备明细报机电科,每项不合格罚单位 100 元,机电
班长 10 元。
闲置设备的管理:井下现场闲置设备每天下午要以书面的形式
报机电科设备组,并注明地点、名称、型号、编号,及时升井,1 周后仍
不能升井的设备,写明原因重新报机电科,生产会通报,不报或汇报不实
的罚单位 200 元,机电班长 10 元。闲置设备还包括准备撤除的掘进迎头、
工作面,撤除前应提前报机电科,要注明名称、型号、数量、编号、撤除
地点,上报时注明那些设备倒装,那些升井,倒装的需要什么时候使用,
暂放地点,暂时不用的按照备用设备管理。
偏远地区设备管理:偏远地区闲置的设备要及时撤除升井,否
则按每天 100 元考核使用单位,不能撤除的设备,要写明不能撤除的原因,
由专业领导以及生产副经理签字,否则按闲置设备收取费用。暂时停止生
产的掘进迎头或工作面的设备按备用设备管理,并写明原因由专业领导和
生产副经理签字报机电科,否则按闲置设备考核。
委托单
严格执行委托单制度,特别是专用设备,要及时沟通,提前办理委托
手续,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与机电科联系,说明井下现在设备运行情况,是
否影响生产。
使用单位更换下的设备必须按照生产管理程序规定及时升井。
未尽事宜,按照《生产管理程序》文件中全面设备管理规定考
核。
考核原则及规定:
使用金价格:按照各种设备内部使用金明细执行。
附:各种设备内部使用金明细(单位: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日使用
金
备注
1 扒装机 P-30B 66
2 扒装机 P-60B 102
3 扒装机 P-90B 162
4
摆线针轮减
速机
K3 70
5 采煤机 MG132/300BW 1200
6 采煤机 MG160/375W 1378
7 采煤机 MG180/435W 1848
8 采煤机 MG2×100/465 2878
9 采煤机 MG300/700AWD 3627
10 充电机 5T() 29
11 电动滚筒 11KW、15KW 20
12 电动滚筒 34
13 电动滚筒 14
14 电动机 10KW 以下 3
15 电动机 110KW 50
16 电动机 110KW 160
综掘机泵
电机
17 电动机
11KW、15KW、
4
18 电动机 125KW 60
19 电动机 132KW-160KW 70
20 电动机 180KW-300KW 90
21 电动机 22KW 30 行走电机
22 电动机 30KW 10
23 电动机 37KW(40KW) 89 行走电机
24 电动机
45KW、55KW、
75KW
26
煤机牵引
电机
25 电动机 55KW 80
综掘机泵
电机
26 电动机 55KW(40KW) 20
27 电动机 、 26
煤机调高
电机
28 电动机 75KW 40
29 电动机 75KW 109
综掘机泵
电机
30 电度表 100-400 10
31 电瓶车 63
32 电瓶车 CDXT-5 152
33 调度绞车 20
34 调度绞车 JD-25 31
35 调度绞车 JD-40 61
36 调度绞车 JD-55 111
37 调度绞车 JD-75 166
38 调度绞车 JD-90 199
39 多级泵 DA1-100×9 16
40 多级泵 DA1-125(150) 22
41 多级泵 DA1-80×9(6)
42 防爆电度表 100-400 10
43 防爆干变 KSG4/ 6
44 刮板机 SDB-620/40T 40 溜子
45 刮板机 SDB-620/40T 81 转载机
46 刮板机 SGD630/264W 729
47 刮板机 SGD730/400 1914
48 刮板机 SGZ630/150 303
49 回柱绞车 JH-14 33
50 回柱绞车 JH-20 83
51 回柱绞车 JH-8(5) 22
52 架线电机车
ZK-6(10)
/550/250
130
53 减速机 40T(SD-80) 12
54 减速机 JS-132、JS-125 107 局
55 减速机 JS-200 310 局
56 减速机 JS-75 65
57 截煤部 MG160/375W 389 电动机
58 截煤部 MG180/435W 611 电动机
59 局扇 11×2 24
60 局扇 15×2 28
61 局扇 ×2
62 局扇 30×2 56
63 局扇 ×2 12
64 矿用干变 KSGB-315 80
65 矿用干变 KSGB-500 81
66 链轮轴组 630/150 15
67 链轮轴组 630/264 26
68 链轮轴组 730/400 40
69 喷浆机 转六 21
70 喷雾泵 BPW-320/ 134 一泵一箱
71 皮带机 SD-150 120
72 皮带机 SD-80 64
73 潜水泵
74 潜水泵 22KW 44
75 潜水泵 4KW() 11
76 强力滚筒 ∮1400×630 89
77 强力滚筒 ∮1600×630
78 乳化液泵站 RB-200/ 262 两泵一箱
79 乳化液泵站 RB-200/ 117 单泵
80 乳化液箱 RB-200/ 28
81 污水泵 18
82 信号综保 (4KV) 10
83 液压支架 ZY2600/09/20 122
84 液压支架 ZY2800/14/32 130
85 液压支架 ZY3200/09/21 124
86 液压支架 ZY3200-75/16 119
87 移动变电站 KBSGZY-500/6 138
88 移动变电站 KSGBZY-1000/6 276
89 移动变电站 KSGBZY-630/6 163
90 移动变电站 KSGBZY-800/6 202
91 渣浆泵 300ZJ-I-A100 420
92 真空泵 SZ-2 14
93 真空高防 BPG23-6 31
94 真空开关 QBZ-120
95 真空开关 QBZ-200/1140
96 真空开关 QBZ-30 4
97 真空开关 QBZ-4×400 96
98 真空开关 QBZ-4×80 16 风机开关
99 真空开关 QBZ-80 6
100 真空开关 QJZ-300/1140 11
101 真空开关 QJZ-315 33
102 真空开关 QJZ-400
103 真空可逆 QBZ-120N 8
104 真空可逆 QBZ-80N 6
105 真空可逆 QJZ-200N 8
106 真空馈电 KBDZ-200 15
107 真空馈电 KBDZ-400
108 真空馈电 KBZ-400/1140 25
109 真空馈电 KBZ-630 26
110 直流电动机
(、
)
6
111 直流电动机 ZQ-21,-24 11
112 综掘机 EBJ-120 2601
113 综掘机 EBJ-160 3114
本规定内所有考核纳入生产专业内部管理,月底由生产专业领导
内部平衡考核。
本程序由机电科负责考核,不按规定考核,每次罚责任人 10 元,
联责分管科长 10 元。
附表:各单位备用设备内部租金明细
各单位备用设备内部使用金明细
单位:元
序号 使用单位 日计划 备注
1 综采一区 460
2 综采二区 510
3 综采三区 530
4 预备队 520
5 充填工区 580
6 良建一部 188
7 良建二部 139
8 良建三部 180
9 良建六部 165
10 良建七部 156
11 良建八部 150
12 良建五部 160
13 良建九部 140
14 快三 1 队 192
15 快三 2 队 169
17 机电工区 432
18 皮带工区 1900
19 运转工区 130
20 运输工区 113
合计 6814
5 维简费用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维简费用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维简费用资金专款专用,确
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计划编制原则:
维简计划应依据公司审查后的开拓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本
着“先急后缓、解决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通盘进行考虑、实事求是编制。
计划应具有可操作性。对只提报项目、无具体实施内容的计划公
司不予下达。
具体要求
维简资金计划表内容填写必须齐全、不得漏项。设备计划资金要
参考今年同类设备实际到货价、无参考价的要询价,严禁不负责任的任意
填写;工程要参照预算并适当考虑系数。
计划项目类别按:开拓延深、技术改造、安全费用(其中∮通防∮
机电∮运输∮顶板∮防治水∮救护)、洗煤、零星土建、零星设备(其中∮
设备中心统管的 18 种设备、∮其它零星设备),一次进行排序。没有的项
目类别不填写。
上报步骤
各专业按照实际需要将维简计划报机电科,机电科负责汇总,由
总工程师和相关专业一起平衡,报生产经理、经理批准确定。维简计划下
达后,因生产需要需新增加的设备,必须写出购置原因,经专业领导签字
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供销公司要求提技术要求时,必须由专业副总和使用单位共同参
与制定,并签字认可后报机电科存档。设备到货后由供销公司、供货单位、
机电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设备原值超过 50 万元,由机电副总组织供
销公司、供货单位、机电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电科出具验收证明。
严禁使用单位私自验收,否则不予结算,并罚使用单位 1000 元,联责责
任人 100 元。
各单位认真编排年度维简计划,无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办理五联单。
特殊情况注明新增设备原因,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
6 设备升井、交接、回交、检修、领用管理制度
设备升井后,机电科必须组织检修单位、使用单位(或撤除单位)在
当天 17:30 前办理完交接手续,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罚 10 元,联责
区长 10 元。办理设备回交时修理单位必须在设备升井回交单上注明损坏件及赔
罚款,否则一次不注罚修理单位责任人 10 元。
升井烧坏的电机、潜水泵、电动滚筒,使用单位必须在升井当天送至
新良机械电机组,外观检查摇测后出具验收单,正常维修需大修下线时,必须
由机电科验收组、使用单位、新良机械验收人员共同确认后签字,否则不予结
算修理费用。修好的电机必须注明电压等级、功率及极数,否则,每台次罚责
任人 10 元。
承修单位必须根据拆检验收单进行检修,对设备修理的全过程进行详
细记录,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单,配件材料投入明细以及各类测量、测试数据
要准确无误,如实填写,并有检修负责人,质检员签字。不按此程序进行填写
验收的罚责任人 10 元,联责分管经理 20 元。
对修理单位的规定:
修理单位必须按要求取得规定的检修许可证。
修理单位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检修工艺标准、技术标准、符合
规定的测试手段和质量逐级考核奖惩办法。
检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完好标准、检修质
量标准和工艺标准以及设备试验规程等。
修理单位要建立设备检修档案,做到一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编号、进出厂时间、使用单位、拆检记录、鉴定报告、
试验记录、修理报告、油脂化验单、检修合格证、出厂验收单等。每项不合格
罚责任人 10 元,联责分管经理 10 元。
新到矿的设备由机电科提供编号,由修理单位对设备在规定位置焊号,
并拆检。编号焊不清楚的每台罚分管经理 20 元。
修理单位修理的设备出厂时,必须有"MA"标志和设备技术特征牌,1
台不符合规定,罚单位 50 元,责任人 10 元。必须将设备号描清, 1 台不清楚,
罚单位 50 元责任人 10 元;对看不清号或无号设备,通知机电科查号、补号,
不通知的罚单位 100 元,责任人 10 元。对入厂有号的设备,而出厂时无号的设
备,1 台次罚单位 200 元,罚责任人 20 元,联责生产负责人 10 元。
需新加工或改造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专业领导签字,报生
产副经理同意后,由价格委员会定价,机电科委托修理单位办理。否则,机电
科不予办理或结算。
修理单位必须对检修设备的服务及主要工件的质量保证期做出承诺。
修复设备验收;
修复后的设备按完好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验收。
修理单位修复后的设备应及时向机电科提出验收申请,由机电科、承
修单位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设备验收不合格的,每台次罚单位 100 元、
负责人 10 元。验收时根据升井验收单、设备检修记录单内容,对更换的零部件、
投入材料等逐项进行核对,机械设备进行试运转,电气设备进行测试,凡发现
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填写不实的,按配件材料原值的两倍扣除维修费用,每
台件罚承修单位 500 元、负责人 20 元,联责承修负责人 50 元,并限期整改。
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机电科验收人员要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督促整改,避免不合格设备下井使用。如因验收不认真造成设备下井后不能
使用,影响生产的,设备升井后分析并按照生产调度文件进行考核。修复设备
的保质期为一个月以下井单为准,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承修单位负责免费
维修。下井的设备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使用单位及填写《设备质量信息反馈
表》报机电科设备组,按反馈表逐项如实填写否则不予办理。
设备质量信息反馈表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设备
型号
设备编
号
日期
使用地
点
影响的时间及
后果
事故发生
经过
机电区长: 汇报人:
设备发放时,机电科、维修单位必须配合使用单位对领用设备进行试
运转,电气设备要进行测试。合格后三方签字,方可下井使用。
检修单位检修好的设备由机电科、检修单位、使用单位验收后方可办
理发放手续。凡擅自发放或发放未验收的设备,每台罚发放单位及领用单位各
100 元、责任人各 20 元,负责人各 50 元。设备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按
调度程序进行考核。
考核:
各单位维修费为:领取设备实际修理费加升井设备缺损件罚款,节超
按 100%考核,每月由机电科考核。
修理单位的修理费用根据机电科、财务科、纪委、经营科共同制定的
设备修理费用给予结算。
对单位的处罚由机电科月底考核,对个人的处罚由机电科出具罚款单
报调度室,个人缴纳。特殊情况经生产副经理同意后可减免考核。
机电设备内部维修费考核办法
各专业内部维修费用指标:根据 2012 年各单位实际发生费用,以及
生产接续情况,制定 2013 年各单位维修费计划,2013 年内部维修费共计
万元,月维修费为 万元。
序号 使用单位 年度计划 计划费用
1 采煤一区 177216 14768
2 采煤二区 128748 10729
3 采煤三区 127056 10588
4 生产预备区 93000 7750
5 充填工区 155436 12953
6 良建一部 184188 15349
7 良建二部 119028 9919
8 良建三部 134064 11172
9 良建五部 105420 8785
10 良建六部 150192 12516
11 良建七部 122400 10200
12 良建八部 126324 10527
13 良建九部 113100 9425
14 快三 1 队 123912 10326
15 快三 2 队 120180 10015
16 快三 3 队 72060 6005
17 机电工区 152916 12743
18 皮带工区 699984 58332
19 运转工区 36408 3034
20 运输工区 153984 12832
21 巷修工区 83652 6971
22 装运队 35532 2961
23 洗煤厂 30816 2568
24 煤销科 4008 334
25 物业公司 7848 654
合计 3257472 271456
考核:实行月考核月结算,节超按照 100%考核。
部分设备内部维修费价格
序
号
设备名
称
规格型号
费用
单价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费用
单价
1 电缆 4-95mm 64 局扇 2*30KW 4080
2 扒装机 P-30B 4582 65
掘进机截
割头
120TP 6140
3 扒装机 P-60B 5046
66 雷达捕车 2000
器
4 充电机 KGCA-90 5865 67 链轮轴组 150 800
5
除尘风
机
1020 68 链轮轴组 264、730 1000
6
电动滚
筒
800 69 溜头 40T 1156
7
电动滚
筒
11KW 890 70 溜头 150 1446
8
电动滚
筒
15KW 1200 71 溜头 264 2000
9
电动滚
筒
1500 72 溜头 730 2320
1
0
电动滚
筒
45KW 3600 73
溜头第二
过渡
3200
1
1
电动机 每 KW 28 74 皮带机头 SD-80 1883
1
2
电动机 154 75 皮带机头 SD-150 1883
1
3
电动机 210 76 锚索机 2000
1
4
电动机 319 77 煤机滚筒 1400*630 2816
1
5
电动机 15KW 420 78 喷浆机 转六 2820
1
6
电动机 518 79
平板电动
闸门
3600
1
6
电动机 22KW 616 80 潜水泵 461
1
7
电动机 25KW 700 81 潜水泵 4()KW 646
1
8
电动机 30KW 840 82 潜水泵 22KW 660
1
9
电动机 40KW 1120 83 潜水泵 37KW 1110
2
0
电动机 45KW 1260 84 乳化泵
BRW-200/31.
5
5000
2
1
电动机 55KW 1540 85 乳化泵箱
BRW-200/31.
5
650
2
2
电动机 75KW 2100 86 水泵 DA-80*9 886
2
3
电动机 90KW 2520 87 水泵 DA-100*4 720
2
4
电动机 110KW 3080 88 水泵 DA-100*9 986
2
5
电动机 120KW 3360 89 水泵 DA-125*10 1060
2
6
电动机 125KW 3500 90 水泵 DA-125*12 986
2
7
电动机 132KW 3696 91 水泵 DA-150*9 1200
2
8
电动机 150KW 4200 92 水泵 PJ150*9 2500
2
9
电动机 180KW 5040 93 水泵 MD150-30*6 1800
3
0
电动机 200KW 5600 94 水泵 200D-43*6/7 3000
3
1
电动机 300KW 8400 95 水泵 MD280-43*9 2000
3
2
电度表 200-400A 600 96
斜巷人行
车
4800
3
3
电焊机
220V/380
V
850 97 压风机头 731
3
4
电焊机
660V/1140
V
1500 98 移变站 5000
3
5
电焊机 轨道直流 2000 99 真空泵 SZ-2 668
3
6
电缆 4-70mm
10
0
真空开关 QJZ-30 600
3
7
电瓶车 4653
10
1
真空开关 QBZ-80 754
3
8
电瓶车 CDXT-5 8070
10
2
真空开关 QBZ-4*80 2262
3
9
调度绞
车
897
10
3
真空开关 QBZ-120 1040
4
0
调度绞
车
JD-25 2616
10
4
真空开关 QBZ-200 1254
4
1
调度绞
车
JD-40 3922
10
5
真空开关 QJZ-300 2693
4
2
调度绞
车
JD-75 5901
10
6
真空开关 QJZ-315 2693
4
3
干式变
压器
315KVA 2500
10
7
真空开关 QJZ-400 3193
4
4
高防开
关
PBG-6A 2500
10
8
真空开关 QJZ-4*400 6386
4
5
回柱绞
车
JH-5T 506
10
9
真空开关 QBZ-80N 980
4
6
回柱绞
车
JH-8T 731
11
0
真空开关 QBZ-120N 1040
4
7
回柱绞
车
JH-14T 1301
11
1
真空开关 QBZ-200N 2450
4
8
回柱绞
车
JH-20T 1858
11
2
真空馈电 KBZ-200 1246
4
9
架线电
机车
10T 3000
11
3
真空馈电 KBZ-400 2037
5
0
减速机
15KW
()
1058
11
4
真空馈电 KBZ-630 3000
5
1
减速箱 RTW350 1200
11
5
真空馈电 KBZ-1000 4762
5
2
减速箱 SPJ-800 2010
11
6
直流电动
机
、
1000
5
3
减速箱 40T、80 2821
11
7
直流电动
机
21KW、24KW 2000
5
4
减速箱 150 4738
11
8
注浆泵 4200
5
5
减速箱 250 8216
11
9
综合保护 905
5
6
减速箱 264 9846
12
0
综合保护 4KVA 1096
5
7
减速箱 730
1490
0
12
1
综合保护 10KVA 2850
5
8
局扇 每千瓦 68
12
2
皮带机
(套)
SD-80 10605
5
9
局扇 2* 299
12
3
皮带机
(套)
SD-150 15559
6
0
局扇 2* 520
12
4
溜头(套) 40T 5517
6
1
局扇 2*11KW 1496
12
5
溜头、尾
(套)
SGD630/264 15542
6
2
局扇 2*15KW 2040
12
6
溜头、尾
(套)
SGZ6(7)30/40
0
22820
6
3
局扇 2*22KW 2992
鉴于公司推行机电设备预知性检修制度,为保证使用单位的积极性,
凡属因预知性检修时发现的且井下处理不了的故障报经机电科批准后,可以提
前更换设备,此台设备维修费用由机电科设备组组织分析后,根据实际情况考
核,特出情况经生产副经理同意后方可减免考核。
附:设备使用保修周期表
设备使用保修周期表
序
号
名称 型号
修复设
备使用
周期
新设备使
用周期
保修
期
1 扒装机 各种型号 120 天 180 天 30 天
2 采煤机 MG-160/375 180 天 180 天 30 天
3 采煤机 MG-180/435 180 天 180 天 30 天
4 采煤机 MG300/700WD 180 天 180 天 30 天
5 低防开关 各种型号 120 天 180 天 30 天
6 电动机 各种型号 120 天 180 天 30 天
7 电瓶车 各种型号 180 天 360 天 30 天
8 防爆充电机 各种型号 180 天 360 天 30 天
9 高防开关 各种型号 3 年 5 年 30 天
10 刮板输送机 各种型号 180 天 360 天 30 天
11 回柱绞车 JH-5 120 天 240 天 30 天
12 回柱绞车 JH-8 120 天 240 天 30 天
13 回柱绞车 JH-14 180 天 360 天 30 天
14 回柱绞车 JH-20 180 天 360 天 30 天
15 架线电机车 各种型号 500 天 720 天 30 天
16 局扇 各种型号 120 天 180 天 30 天
17 矿用变压器 各种型号 5 年 8 年 30 天
18 内齿轮绞车 120 天 180 天 30 天
19 内齿轮绞车 JD-25 180 天 240 天 30 天
20 内齿轮绞车 JD-40 180 天 360 天 30 天
21 泥浆泵 各种型号 300 天 360 天 30 天
22 喷浆机 转五、转六 60 天 120 天 30 天
23 皮带机 SD-150 360 天 720 天 30 天
24 皮带机 SD-80 360 天 720 天 30 天
25 潜水泵 各种型号 120 天 180 天 30 天
26 清水泵 各种型号 180 天 360 天 30 天
27 乳化泵 各种型号 120 天 180 天 30 天
28 深井泵 各种型号 300 天 360 天 30 天
29
信号照明综
保
-4 120 天 180 天 30 天
30 液压支架 各种型号 365 天 365 天 30 天
31 移变站 各种型号 180 天 360 天 30 天
32 真空泵 SZ-2 180 天 360 天 30 天
33 真空开关 各种型号 120 天 180 天 30 天
34 真空馈电
KBDZ-200-400/114
0
120 天 180 天 30 天
35 真空开关 各种型号 120 天 180 天 30 天
36 综掘机 YBJ-120TP 360 天 360 天 30 天
7、设备维修理管理制度:
单位职责:
机电科负责修理计划的下达、修复设备招标比价的组织,出门物资的清点,
出门证申请单的办理及结算手续。
外委修理计划:
每月机电科依据实际生产编制修复计划,注明: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及
要求完成时间下达新良机械,新良机械应按计划要求完成,当不能修理时,由
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机电科长、专业领导、生产副经理签字后方可外委。
违反程序罚责任人 10 元,联责区长 20 元。
外委修复厂家的确定:
外委修复时必须选择有修理资质,经营好的厂家,由价格委员会组织厂家
进行招标比价,以选择最优的修复厂家。
外委修复设备的发放及验收:
外委设备出门时,由机电科组织清点设备型号、编号及数量。由机电
科填写出门证申请单,按照出门证管理规定办理,出门的物资应有机电科建立
台帐备查。
修理完成由修理单位、新良机械、机电科、使用单位(专业)、经营
科、纪委、财务科共同验收后入机电科仓库。并对修复质量进行跟踪,发现问
题及时返修或索赔。
结算:使用单位出具使用合格证明报机电科,机电科、价格委员会主
任、专业领导、经理在合同审查书上签字后,由机电科拿合同、发票、验收单、
使用合格证明到财务科挂帐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保质期:所有修复设备的保质期为 3 个月。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由厂家负责修理,使用期限超过保质期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影响生产的扣
除质保金,凡出现修复质量问题的厂家取消修理资格。
设备招投标运行流程
目的
保证公司生产过程中急需修理和使用设备的定价合理性,有效地监督设备
定价各环节的情况,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设备招标、议标工作。
设备招标组织成员
价格委员会由仲崇贵主任,成员有工会主席、机电科长、机电科、经营科、
财务科、督察室、纪委、法律事务科等有关人员组成。
设备招标主要范围
全公司所有设备购置、维修涉及的成本价格的审定。
主要职责
机电科:提前一个月进行调查,属于新购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专业
写出调研报告,属于修理设备的,专业写出分析报告,机电科、专业领导负责
审核,提交预算会,预算会通过后,负责招投标的组织、协调,技术协议、合
同签订。
财务科:负责对厂家报价价格进行审定。
纪委:负责各生产经营环节的涉及价格问题的定价、监督。
经营科:定期进行询价,掌握市场有关价格的信息。
法律事务科:负责对客户的资质的考察、资质审定等工作
督察室、工会:负责招标、议标监督。
设备招投标规定:
价格委员会对所有急需修理和使用设备一律执行招投标。由使用单
位推荐厂家,如果有二个厂家以上实行招标,一个厂家实行议标。
经价格委会员审定的价格,经价格委员会参加人员签字后,签定合
同,经价格委员会主任、专业领导、经理签字审定后开具发票结算。
考核制度:对于会议迟到、早退的人员进行处罚,每违反一次罚 10
元。
公司纪委、工会、督察室全程对价格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对
所有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签字。
.考核办法:
修理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修理,不得影响生产,否则每次扣除责任单位
质保金的 10%。
外委出门的设备机电科及时落帐,不及时登记台帐,每次对责任人罚
款 10 元。
机电科设备库帐、卡、物不符,每发现一次对机电科责任人罚款 10
元。
.大修费、三机维修费、配件费管理办法
2011 年维修费共计 1800 万元,其中大修费 800 万元;三机维修费 600 万
元;配件费 400 万元。
大修费:2012 年大修费承包到各单位,各单位一定要加强设备管理、
坚持正规操作,以减少赔罚款。各单位大修费预计 800 万元,每月 万元,
对超出计划费用的专业按超出费用的 100%罚款,各单位的大修费由专业总控,
专业内平衡互补,月考核半年结算,
各 单 位 大 修 费 计 划 明 细(外委)
单位:万元
序
号
单位
年维修
费
月维修
费
维修明细
1 综采一区 截割电机、泵电机、溜子电机、乳化泵电机
2 综采二区 12 截割电机、泵电机、溜子电机、乳化泵电机
3 综采三区 截割电机、泵电机、溜子电机、乳化泵电机
4 预备队 截割电机、泵电机、溜子电机、乳化泵电机
5 充填 截割电机、行走电机、溜子电机、乳化泵电机
6 综掘一区 综掘机截割电机、泵电机、电动滚筒、5T 直流电机
7 综掘二区 28 综掘机截割电机、泵电机、电动滚筒、5T 直流电机
8 综掘预备队 综掘机截割电机、泵电机、电动滚筒、5T 直流电机
9 快三 电动滚筒,、5T 直流电机
10 机电工区
水泵、水泵电机、索车减速机、更换移变站淘汰高
低压侧
11 运转工区 压风机、压风机电机、电动机、更换钢丝绳
12 皮带工区 85 减速机、液力调速器、更换皮带、硫化接头
13 运输工区
21KW、24KW 直流电机, 直流电机、单轨
吊、柴油机车
14 安装工区 0 、 直流电机
15 捞煤队 电动滚筒、直流电机
16 洗煤厂 90
密控系统、渣浆泵、渣浆泵、离心机差速器、渣浆
泵、渣浆泵、磁选机滚筒、矸石弧形筛、精煤弧形
筛、密封式制样粉碎机、重型筛、破碎机齿辊、箱
型高温炉(包括炉膛及温控仪)
17 煤销科 铁牛、电机、减速机
18 机电科 10 维修设备库行车
19 各单位 60 专业化公司各种开关维修
合计 800
、2012 年“三机”维修费考核管理办法
2012 年“三机”维修费承包到各单位,各单位一定要加强设备管理、坚持正
规操作,以减少赔罚款。2012 年各单位“三机”维修费预计共 600 万元,每月
万元,对超出计划费用的专业按超出费用的 100%罚款,月考核半年结算。
各 单 位 “三机” 维 修 费 明 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年度费用 月度费用 维修明细
1 综采一区
中部槽、煤机滚筒、液压支架、电动机、减速
机
2 综采二区
中部槽、煤机滚筒、液压支架、电动机、减速
机
3 综采三区
中部槽、煤机滚筒、液压支架、电动机、减速
机
4 预备队
中部槽、煤机滚筒、液压支架、电动机、减速
机
5 充填工区 采煤机、中部槽、煤机滚筒、减速机
6 综掘一区 综掘机、齿轮分配箱、截割头
7 综掘二区 综掘机、齿轮分配箱、截割头
9
综掘预备
队
综掘机、齿轮分配箱、截割头
合计
说明:1、回采单位维修的中部槽维修费包括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和撤除升
井的。
2、液压支架的维修费因为工作面倒装,支架不到回交日期,委托中
大维修。
配件管理规定
随着综采综掘以及大功率设备的应用,针对部分配件存在无备用或备
用量不足、配件质量得不到保障,而制约生产的现状。为进一步降低机电事故
率,及时掌握主要配件的验收、使用、储备情况,降低成本,满足安全生产的
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职责范围:机电科负责管理综采掘大型配件,主要有: SGD730/400
和 SGD630/264W 刮板机链轮轴组、机头尾一、二过渡;700 煤机控制单元、整
流单元、PLC 控制系统、电源变压器、345 型;综掘机二级行星减速机、驱动
装置、左右行走减速器、悬臂段、齿轮箱。其它配件由经营科管理。
由机电科管理的配件费用分解到各使用单位,费用实行月考核季度结
算,超计划按 100%考核,特殊情况分析后经生产副经理签字后方可减免考核,
节约的费用累计到下季度,各专业领导掌控平衡。
2012 年配件费用预计为 400 万元,每月 万元。各单位配件费用明细
单位 年度计划 月度计划 配件明细
综采一区 链轮轴组、机头尾一、二过渡、电控箱
综采二区 链轮轴组、机头尾一、二过渡
综采三区 链轮轴组、机头尾一、二过渡
预备工区 链轮轴组、机头尾一、二过渡、电控箱
充填工区 链轮轴组、机头尾一、二过渡、电控箱
综掘一区
综掘机二级行星减速机、驱动装置、左
右行走减速器、悬臂段、齿轮箱
综掘二区
综掘机齿轮箱、二级行星减速机、驱动
装置、悬臂段、左右行走减速机
综掘预备
队
综掘机二级行星减速机、驱动装置、左
右行走减速器、悬臂段、齿轮箱
合计
新购或修复的配件机电科安排送到指定地点,由机电科组织维修单位、
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机电科办理入库手续。
领用时机电科与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发放手续。所有备用
配件必须挂牌上架管理,严禁随地乱扔乱放,违者对机电班长罚款 10 元,联责
区长 10 元。
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报机电科,由机
电科组织生产厂家、使用单位分析,明确责任。
配件的报废规定:配件严重损坏或服务年限到期已无法使用,维修单
位要写出报废申请,由机电科组织维修单位、使用单位进行现场鉴定,经确认
后方可按程序进行报废。
各生产单位,根据现场情况预算下月设备配件需用情况,
内部修理费管理制度
根据生产需要,升井的设备由新良机械修理。机电科根据修理的设备
核算产值,2013 年新良机械产值共计 1200 万元,月产值为 100 万元。节超支
按照 10%对等奖罚,由机电科负责考核。
8.设备验收、交接及报废制度:
设备到货后由机电科组织使用单位或安装单位进行现场验收(价值超
过 20 万元的,有机电副总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要严格按设备出厂验收标
准验收,出现问题及时要求厂家整改或退货,严禁不合格的设备下井。
拆箱验收时,查看零部件是否齐全,如有丢失及时与厂家联系解决;
部分设备到货后要重新进行空运转试验(有条件的带载试验),让设备隐患充分
暴露,避免设备带病入井。
根据设备使用保修的规定,及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设备在井下运
转一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机电科及时联系厂家解决。对造成损失的根据公
司有关规定进行索赔。生产过程中需服务厂家(包括中大公司、良达机械、新
良机械等相关业务厂家)下井指导及处理非厂家责任的问题时,必须经机电科、
调度室、安监处签字许可后方可下井。公司对下井单位支付相应的工时费,投
入的材料由使用单位通过经营科支付服务单位。
新进的设备到货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相应的说明书、图纸、资
料及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及煤安标
志), 中国强制产品 CCC 认证证书,易燃品有阻燃证。
以上资料由机电科保管,根据需要印发使用单位。
井下设备、交接管理制度;
需要办理设备验收交接的,有生产准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
申请后交方对所交接的设备、电缆、小电、设施等按照企业标准对存
在的问题进行治理,达到标准要求后,在生产会上提出办理交接时间,由各专
业副总、调度室、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定交接日期、接收单位和交接范围。
对生产平衡需验收交接设备,各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现场交接双
方办理交接手续,不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或拒签的,视为默认,罚单位责任
人 20 元,联责区长 50 元,机电班长 50 元,并直接办理交接转账手续。机运办
负责验收交接的问题,验收存在的问题经调度室裁定,确定整改单位和整改时
间,调度室负责组织复验。复验时未整改的问题,按照生产调度文件进行考核。
根据生产需要需临时调出的设备,双方协商,超过 3 天的必须办理设
备转账手续,设备归属以调拨单为准。对于调度室平衡的需其它单位撤除的设
备,使用单位与撤出单位办理交接单,拒不签字的视为默认,并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对于委托升井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办理委托升井单并报机
电科,受委托方应将委托的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升井交机电科。回交设备时应注
明使用单位及撤除地点,否则每次罚回交单位区长 20 元。
新工作面的安装验收交接由调度室组织,各单位按调度管理程序的要
求办理。
由于生产接续原因需要矿统一调整的采、掘工作面,直接办理转接手
续,存在危及安全及规程的由交方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按照调度文件进行
考核。
设备报废根据设备状态进行报废。机电科根据设备状况及设备使用年
限,编制报废申请表与财务科一并审核,经机电副经理、生产副经理同意后报
经理批准实施。
非局属的电动机,凡因过负荷烧坏线圈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一律列
入报废设备。机电科依据报废电机的情况,提出申请,报公司批准后及时补充
新电机,确保电机的周转。
报废残体处置,由机电科根据公司批复的设备报废明细,提出留用或
处理意见,需处理的残体集中存放,以废钢形式出售或兑换物资。
9.设备升井、交接、回交、检修、领用管理制度
有待修设备,新良机械未及时修理造成无备用设备影响生产的每台次
罚责任单位责任人 20 元。机电科根据生产接续和生产会安排,及时下达追加计
划,修理单位应按规定时间修复设备。到期未完成的,每台罚修理单位 100 元,
联责生产负责人 20 元/台。机电科未及时考核影响生产的,每次对机电科责任
人罚 10 元。
严禁私自从待修或备用设备拆卸配件,确因生产急用需从新良机械或
中大公司待修设备上拆换零部件时,必须征得机电科同意并按其维修价值划拨
费用。未经允许私自拆卸的罚责任单位 1000 元,责任人 20 元。
修理的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各传动部位及减速箱按规定加注润滑
油,发现弄虚作假一次罚责任人 50 元,联责分管领导 50 元。
机电科组织验收后,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公司规定考核。综采掘设
备验收时必须由机电区长或机电班长参加,无故不参加每次罚区长 20 元。
各单位使用设备必须提前 7 天办理委托手续报机电科。申请单内容应
注明使用时间、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用途、使用地点和电压等级。
各单位计划的设备准备好后,使用单位必须 2 天内领取并于 3 天内投
入使用,否则每超一天罚计划单位机电班长 10 元/台,联责分管区长 20 元。更
换的设备必须在 7 天之内将其升井交机电科并验收,否则每超一天罚单位机电
班长和机电区长 20 元/次。
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使用台账,有机电科检查指导工区设备台
账管理,不建台账或不合格的,罚区长 10 元;每月 25 日对本单位使用的所有
设备明细必须上报机电科设备组,注明名称、型号、编号、使用地点、用途等,
每次不报对单位罚款 1000 元,机电班长罚款 20 元。
升井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修理单位及使用单位,验收并签字(电器
设备现场拆检,机械设备 15 日内拆检,超过 15 日内未拆检的,损坏件费用由
修理单位承担),需要外委修理的设备必须区长签字。对拒不签字罚单位 100 元,
再次通知设备使用单位验收,对拒不签字或不参加验收的视为默认,设备维修
费用全部由使用单位承担。
升升井验收的设备修理单位必须注明缺损件及价值,否则每台罚验
收人 10 元,缺损件及报废的设备按原值由本单位承担。升井烧坏的电动
机、潜水泵、电动滚筒每 KW 罚使用单位 50 元。新领取设备未使用之前
在用设备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或报废的按产值或设备原值考核损坏单位。
使用单位对设备验收存在问题确实有具体原因的(因现场交接问
题或其它原因)可以申请分析,费用分析后确定。升井的设备或配件需要
分析的,必须由单位区长或分管区长参加,无故不参加的视为默认每次对
区长罚款 20 元。
未经允许使用单位对井下设备私自换件、拆件或拼装的,领取新设
备后私自更换配件的,每台对单位罚 500 元,并联责责任人 20 元。
10.油脂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经营科、机电科是油脂管理的职能部门。经营科负责新到抗磨液压
油的取样过滤,并对规定油脂油样化验分析,机电科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
工作。
机电区队和各采掘区队都必须设油脂管理网员, 各油脂管理网员
要本着对本单位设备润滑和油脂管理高度负责的精神,负责监督和执行好矿油
脂管理相关规定。单位每出现一次设备润滑事故,罚油脂管理网员 20 元。
计划采购:
油脂管理人员根据抗磨液压油、齿轮油的库存数量,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物资供应分部组织进货;物资供应分部应按要求及时组织进货。新进油脂必须
资料齐全,具备油脂化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其中乳化油必须具备
安全标志准用证。
油脂采样:
新油到货后,由物资供应部负责通知经营科,油脂管理员负责油脂
采样化验,化验项目不少于下列 5 项(包括运动粘度、闪点、水分、机械杂质、
铜片腐蚀),采样率不得低于 10%,不合格油脂不得入库并由物资供应部负责
退货;变压器绝缘油和油开关绝缘油由各单位取样送水煤浆化验室。
使用中的油脂由各单位油脂管理网员负责采样,采煤机、综掘机、
面溜子、泵站抗磨液压油、齿轮油每旬 5 号采样一次; 米及以上绞车、压缩
机油、变压器用油每半年采样一次,采样时间按机电科下达通知单执行。以上
采样时间每超期一天,对管理网员罚款 10 元;缺一次对工区分管区长罚款 50
元,对网员罚款 20 元。
水煤浆化验室收到油样后,3 天内出化验结果,对不合格的油样报机
电副总、机电科;并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使用单位,每拖一天罚责任人 20 元。
使用单位接到换油通知单后,5 日内必须更换完毕,并返回整改通知
单;每拖一天罚工区责任人 20 元,联责机电区长、区长 50 元,并扣当旬质量
标准化 10 分。
机电科对现场提取油样的设备及更换油后的设备进行抽查取样,对
弄虚作假工区,罚单位 1000 元,责任人按“严违”处理。
各回采、使用综掘机工区必须在井下设标准油脂库,油脂库工作面
出口 50 米以上,顶板完整、无淋水、采用不燃支护,用金属门防护,配备灭火
器材。齿轮油、机械油、透平油允许各存放一桶,乳化油可存放三桶,油桶须
上台上架,桶上面加防尘罩、过滤网。有专用抽油装置(或放油截门),油抽子
用防尘袋防护并注明用途。建立油脂润滑管理台帐,必须标出设备名称、型号,
每个润滑点的用油品种、牌号和添油、换油周期,实际取样、加油、换油、检
查时间、数量及负责人等,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 100 元。对台帐不健全的单位,
罚工区负责人 20 元,对漏填、造假数发现一次罚款填表人 50 元。每月 29 号将
油脂检查登记表报机运办,每拖一天罚责任人 10 元。
井下大型设备岗位,不得存放各类油脂,在设备更换油脂前,允许
存放三天,更换油脂后,余下的油脂及空容器必须在二天内调走,否则每拖一
天罚款 50 元。油脂在岗位内存放期间,要采取必要防火措施,无措施的,罚
款 500 元。
水煤浆油脂化验室组要对采集的油样分类存放,标志清晰,一处不
合格,罚油脂化验室 20 元。油样必须在三日内化验室出具化验单,否则每拖一
天罚责任人 10 元。
.油脂的化验:
油脂化验室负责油脂化验,机电科负责对化验结果进行存档。
大型固定设备的减速机润滑油,每半年取样化验一次,每两年过滤
一次,油液不合格立即更换;压风机必须使用厂家指定的专用润滑油;大型固
定设备除按标准使用润滑油外,还需添加抗磨剂(磁性油精),主扇风机使用强
力抗磨润滑脂。添加抗磨剂(磁性油精)时,必须由机电科人员在现场进行监
督,未通知机电科而私自添加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 元。
使用中的抗磨液压油、齿轮油、机械油正常情况下每三个月换油一
次,采煤机、扒装机、皮带机、刮板机各润滑部位每周补油一次,抗磨液压油、
齿轮油每个月取样化验一次,化验项目不得少于 4 项(包括运动粘度、机械杂
质、水分、闪点),不合格的油脂及时更换。
各类新到油脂化验应按下列标准执行:
抗磨液压油 -94
中负荷工业齿轮油 GB5903-1995
机械油 GB443-89
压缩机油 GB12691-90
汽轮机油(透平油) GB11120-89
采集的油样由油脂组统一化验,化验结果要准确可靠,并具有指导
意义,误化验一次罚化验员 20 元。
化验出的不合格油脂,油脂组要及时给工区下达换油通知单,油样
化验原始记录要存档管理,内容书写要认真清楚,数据真实准确,一处不合格
罚油脂组长 10 元。
油脂现场管理;
回采工区及综掘区队油脂管理网员每天必须对综掘机、采煤机、溜
子润滑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机电区队油脂管理网员每旬对 米
及以上绞车、 强力皮带、压风机用油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漏检或记录不真实,
一次对区长罚款 20 元,对网员罚款 10 元。
要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注油,设备储油点、
临时注油点要符合规定,坚持润滑“五定”制度,即定人、定点、定质、定量、
定期,一次违犯规定罚管理网员 10 元。
各种设备分机型、按规定品种数量加油;对设备加油时,必须将注
油口周围清扫干净,并加过滤网,防止脏杂物及水分进入油箱。井下检修采煤
机牵引部(泵箱)或截割部时,应先将周围清理干净,洒水除尘,设备上方加
篷布遮挡,防止灰尘和煤矸进入油箱。设备注油种类要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要
求,不得擅自换油或混用,确需代用时,必须经机电副总审批,设备组备案,
违犯一次罚责任单位 500 元,责任人 10 元,联责机电区长,区长各 20 元。
各单位在领用新油时,必须先取油样化验,合格后再下井使用。不
合格油脂不准使用,否则发现一次罚单位负责人 20 元,联责分管领导 50 元。
若因设备润滑不合格造成设备损坏,经分析属于管理问题,按损坏设备的原值
对责任单位罚款。
各单位对因油脂管理和设备润滑不当出现的问题及设备事故要本着
“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原因分析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井下严禁存放变压器油、油开关油和压缩机油。大桶(170kg)的抗
磨液压油原则上不准在井下存放,确因生产需要需下整桶抗磨液压油时,必须
由机电副总审批,并在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否则每超一天罚责任单位
负责人 20 元。 向工作面送油采用标志清晰、钢架加固的塑料桶。井下各类油
桶要专桶专用,上台上架,挂牌管理,做到标志清、状态明,桶口封盖严密,
桶内外清洁卫生无杂物。一处油桶无盖罚单位责任人 20 元,联责分管负责人 50
元。小油桶必须标注用途、油的标号,否则一处罚责任人 10 元。
各专业组要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验收组负责对采掘设备及回采
工作面运输顺槽设备的润滑状况和用油管理检查,大型设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
对井上下主要提升运输设备的润滑和用油管理检查,且每月不得少于三次并填
写记录备查,每漏检或漏记一次,罚责任人 10 元。
对现场检查不合格和化验不合格油脂,工区要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及
时组织整改和反馈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每超一天罚油脂网员 10 元,整改
后不及时反馈通知单, 每超一天罚网员 10 元,凡弄虚作假者,每发现一次罚
网员 20 元。
旧油回收制度;
. 1 旧油回收范围: 米及 米以上绞车用油、强力皮带机用油、压
风机用油。
回收的旧油交经营科油库集中存放处理,回收率必须达到 70%,否
则,每降低 5%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50 元(经营科考核)。
11.供电管理制度:
供用电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供用电管理,确保供电安全,降低电能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特制定本制度。
明确责任
煤炭生产供电、用电管理工作在机电副经理领导下,机电副总工程
师全面负责,机电科设一名副科长分管矿井供电、用电及技术管理工作。
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副(队)长,负责本单位的供电、用电管理工
作。
职责范围
机电科:负责煤炭生产 (井下采掘、辅助和运转工区)安全供电技术、
用电管理工作。
.2 运转工区:负责地面所辖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本单位机房的供
电线路及供电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机电工区:负责井下高压供电线路,采区变电所以内的供电线路及
设备,变电所门 50 米以内的线路;本单位生产场所的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的管
理和维修,大巷及总回风巷电缆整挂。
新良机械:负责降压站至厂内、车间内、设备场地的高低压供电线
路、供电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运输工区: 负责本单位地面生产场所、采区配电所至各装车站供电
线路及供电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采煤工区:负责从配电所至泵站供电线路、轨道巷、运输巷自移变
低压侧至工作面供电设备、供电线路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掘进工区:负责从采区变电所至掘进工作面的线路、供电设备的管
理和维修工作。
其它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供电设备、供电线路的管理和维修
工作。
供电管理
高压供电运行方式
矿井供电电源采用双回路(35 千伏) ,应保证主回路运行,备用
回路带电备用。
降压站主变压器一台运行、一台备用,2 个月倒运一次( 倒运前必
须报上级供电部门审批)。
井下中央变电所、北风井变电所、主副井绞车、采区变电所实现
双回路供电的采取分列运行。
供电设计
机电科负责煤炭生产的供电设计。
根据生产接续平衡要求和安排,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设计,
生产技术中心必须提前 2 天提供相关齐全的资料,机电科设计人员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采区及采掘工作面高低压供电设备、电缆的选型计算、整定计算以及供
电设计和供电系统图的绘制。
严格执行签批手续。供电设计完成后必须经分管副科长、科长、
机电副总签批。
图纸发放及留存。图纸签批后发施工单位、调度室、使用单位、
机电科设备组,机电科留存。
供电安装验收
施工单位、修理单位、机电科,要根据供电设计及时完成供用电
设备、电缆、母线盒等准备和修理工作。
供用电设备在安装施工过程中,要悬挂机电科供电设计图纸进行
施工,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装施工情况,如发现
不按设计施工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通知施工单位及时予以纠正,不纠正者一
处罚单位 500 元,如经平衡改动设计的,须在机电科供电设计人员设计计算安
全可靠的前提下,经机电副总、生产准备副总签字确认,方可实施。
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要参加供用电设备竣工验收,提出存在的问
题,责任单位限时整改,拖延一天罚单位 50 元/条,罚区长、机电区长 20 元/条。
供用电设备验收交接后,施工单位要在 2 日内向机电科提交供电
系统图 1 份。否则罚施工单位负责人 50 元,每拖延 1 天罚 20 元。。
对机电科下发供电整改通知单不按时完成,罚责任单位机电区长、
机电班长各 50 元/条。
供电系统的检查及维护
机电科组织,每月对全矿井上下供用电场所检查一次,存在问题,
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各变、配电所要有供电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
隐患,并作好记录。
主要电气设备检修或更换时,必须编制检修施工任务书,内容包
括施工方法、步骤、质量技术要求、安全措施,必要时编制检修运行方式及应
急供电方案等。严禁使用岗位大措施施工。
运转工区每年春、秋季对主要架空线路进行清扫,汛期暴风雨天
气进行巡查,并有巡线记录。对危及安全供电的要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降压站室外设备的绝缘瓷瓶每年秋季进行防污处理。处理记录工区存档备查,
清扫完成后要做好清扫总结,上报机电科。一次不上报罚区长、分管区长、技
术员各 50 元。
运转工区对地面变配电所的电源备用回路断路器、隔离开关在没
有一次电压的状态下,每月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合闸,不可靠的应及时处理。
无人值班的变电、配电所要安排维修人员在用电高峰定时巡查,
恶劣天气如暴风雨、雷电过后要立即组织巡查。
运转工区、机电工区每半年至少对各场所的变电、配电所检修一
次,输、配线路每半年检修一次,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变配电所高压和低压防爆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 6 个月时,应对其
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机电科负责。
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可靠,高防开关、低压各用电场
所的总开关、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的过流保护整定值,由机电科负责整定计算,
提供整定值,由使用单位负责整定,其他开关由用电单位负责计算并整定。使
用单位供电图纸、开关实际整定值、开关完好牌必须三统一,不一致的罚机电
区长、班长每处 50 元,并限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 50 元。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修工负责每天检查一
次,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疑问时, 应及时报机电科,由机电科根据
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它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各用电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供用电设备、设施必须加强日常检
查和维护,使设备和设施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和质量标准化标准。合理使用供电
设备,严禁供电设备、线缆超载运行。
有高压供电的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预想制度和事故分析制度及健
全两票制度,对出现的各类事故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各用电单位要加强无人值守配电所的管理,制定巡回检查制度及
管理制度。
日常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井下各变电所的漏电保护必须每班试验一次,负责试验的人员必
须在规定的试验时间内进行,并有记录,次月 5 日上报机电科。
风电闭锁、照明信号综保、馈电开关漏电试验必须每班试验一次
并有记录,试验不合格必须停止运行并汇报处理,查明原因直至试验合格后方
可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把现场情况 10 分钟内上报机电科,书面材料 24
小时内上报机电科供电组,实验记录。记录次月 5 日上报机电科,由机运办负
责监督检查。
机电工区、运转工区负责漏电保护每月进行一次最远点接地跳闸
试验,通防工区瓦检员配合试验,试验结果于次月 2 日前报机电科。
井下辅助单位及采掘各单位对所使用的电缆必须每月摇测一次,
摇测结果于次月 2 日前报机电科。
预防性试验
地面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完善的接地保护网,每季对
接地保护网摇测一次,并作好记录备查,摇测结果于每季度月初 2 日前上报机
电科。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在投入运行以前必须进
行一次绝缘遥测,并作好记录备查,摇测结果在设备运行之前上报机电科,不
执行者罚责任单位 500 元,罚单位机电区长 200 元,联责区长 100 元。
电气工作票制度
电气工作票签发
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长、分管副科长和分管技术人员有权签发全矿高
压场所的电气工作票。
其它单位:区长(厂长)、分管副区长(厂长)、技术员负责签发本单位所辖范
围内的高压供电场所的电气工作票。
值班配电工在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站在绝缘
台上),戴绝缘手套。降压站、北风井配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必须执行操作票
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临时更改制度和工作终结制度。
供电系统图的绘制
各配电点、移动变电站要张挂供电系统图,一处不挂供电
图或不符合实际罚,∮采掘单位:联责区长、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
并限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责区长、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辅助
单位:联责区长、技术员各 10 元并限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责区长、机
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供电图与实际不符:联责区长、机电区长、
技术员、机电班长各 10 元并限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责区长、机电区长、
机电班长各 10 元。∮供电图不按标准绘制罚机电区长、技术员、机电班长
各 10 元并限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责区长、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
供电系统图的内容:(1)各类变压器(移动变电站)注明型
号、容量、编号、存放地点;(2)各类开关注明型号、编号、整定值;(3)
小型电器注明型号、编号; (4)各种电缆注明编号、长度、截面;(5)低压
总开关漏电保护;(6)标明电缆干线或支线距变压器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值
和电缆换算长度,校验灵敏度系数,并附有计算资料。
机电科根据井下现场情况,每月按标准绘制一次低压供电系统
图,并报机电副总。
采、掘、辅助工区维修班长次月 2 日前将各自工作地点、场所
的供电系统示意图报机电科,图中应注明设备型号、编号、开关整定值、电缆
规格、编号、长度和小电编号、型号及负荷功率,报送不及时罚上报单位机电
区长 20 元,机电班长 10 元,报送的供电图一处与实际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并限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责区长、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
有关规定
在未经过机电副经理或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长同意的情况
下,擅自改变高压供电运行方式,一次对单位罚款 500 元,联责区长罚款 50 元。
各单位远点漏电试验、电缆摇测、接地电阻摇测不按时报机电
科的,对单位区长、分管区长、机电班长各罚款 50 元。每拖延一天罚责区长、
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
供电设计不能按时完成,对有关责任人一次罚款 20 元。
对各种保护装置不按时试验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100 元;对
各种记录不按时填写的责任人一次罚款 10 元严禁造假。
工厂内临时用电,必须由用电单位写出申请,由机电副经理审
批,机电科负责建档,指定接火地点,计量科监督装设计量,方可用电,对私
自接火或不装计量表罚单位负责人 50 元,另外按使用时间和负荷计算用电量
( 时间不明确的,按整月计算)。
新安装运输机道同时也要安装顺煤流启动装置,原煤顺槽运输
机巷也要完善顺煤流启动方式。
未尽事宜执行集团公司机电技术管理规定。
负荷审批制度:
井下各用电地点增减负荷时,由施工单位的机电副区长或机电班长,
提前三天向机电科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必须注明:接火(解火)使用地点、
负荷情况(新增减用电设备台数,合计负荷)。机电科必须提前一天批复。
机电科在接火审批回执单上,应详细注明接火地点的开关或母线盒
编号,并根据负荷选择开关的容量,电缆的截面及计算馈电开关整定值。当接
火地点不隶属接火单位管辖时,接火单位根据接火审批单与原用电单位接洽,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接火单位根据接火审批单,领用设备、电缆、接线
盒。
接火单位应根据接火审批单接火,不得私自改变接火地点,严格执
行接(解)火程序,写出施工任务书,对所安装的设备、电缆、接线盒的敷设
应按照《企业安装完好标准》安装。
需要安装接地极的地点,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安
装.接地母线应用合格的镀锌扁铁,安装时要平直,不得有随意弯曲。接地连
线应用合格的镀锌扁铁或钢绞线用线鼻子与主母线并联连接,接地扁铁上的螺
丝连接孔严禁用气割割孔,否则罚单位负责人 50 元并限期整改更换。
接火施工完成后,安装单位应画出实际安装供电草图(注明开关编
号、开关整定值、电缆编号、电缆、接线盒编号)交机电科;否则对工区机电
区长、机电班长各罚款 50 元。
不经负荷审批,私自接火、解火的,对区长、分管区长、机电班长
各罚 50 元。对单位罚款 500 元联责区长 100 元。
新安装的机电设备供电系统,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精细化管理标准
安装,不经验收严禁使用,否则罚责任单位 500 元,联责单位负责人 50 元。
私自改火的按矿有关文件严格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提供的供电设计进行安装的负荷正常掘进中迎头除外必须进行
负荷审批。
采掘工作面改系统时由施工单位进行负荷审批,回采工作面撤除必
须进行负荷审批。
停送电管理规定:
在高压电气设备或高压供电线路工作时,必须执行电气工作票、操作
票制度,高压供电场所必须配备合格的高压试电笔和接地连线。
各单位停电检修必须执行“停电挂牌,专人看管,对牌送电”制度,各
用电场所都要配备印有“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每个岗位不少于两个,
机电维修工每人一个。
井下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将控制开关停电,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防
止误操作。
机电设备或供电线路检修时,必须将上一级馈电开关停电闭锁,在手
把上挂上停电牌,并派专人看守。
配电所停电时,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向配电工说明停电原因和检修内
容,并在岗位运行记录上签字,由配电工按正规操作步骤执行停电\闭锁\挂牌。检
修完后由本人签字,带对牌交配电工核对无误后方可送电。
当停电影响两个地点或单位时,停电前必须先向调度室申请时间,由
调度室通知受停电影响的单位,说明停电原因。其它单位不得在别人申请的停电
时间内检修设备,如确需停电必须按以上步骤申请停电挂牌,配电工收回所有对
牌核对无误后方可送电。
配电工送电后,同时观察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
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并汇报调度室,严禁强行送电。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因开关事故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
和工区值班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并详细做好记录,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停送电制度。
有电机车运行的大巷,架空线停送电,严格执行以上制度,必须经调度
室平衡审批,到调度站领取停电牌和接地线,停电后停电牌要挂在闸刀开关手把
上,验电后挂上接地线,并有专人看管,停电期间不准离人。
停送电必须由专职司机或机电维修工操作,并配齐与电压等级相符
的试电笔,否则按严违考核。
新接火开关送电,必须有机电科有关人员在接火申请单上签字注明
验收合格后,配电工方可送电,否则对配电工罚款 100 元。
新敷设的电缆线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瓦斯监控线、电话线等各种小
线必须向经营科提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对单位负责人 50
元。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母线盒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范围
机电科负责煤炭生产线各单位防爆母线盒的管理工作,经营科负
责煤炭生产线各单位其他.小型电器的管理工作。部门建立健全台帐,深入现场,
及时准确掌握小型电器使用情况,办理小型电器交接转帐手续,做到帐目清,
责任明。
机电科负责对母线盒进行质量验收,并负责新良机械母线盒修复
工作量的考核结算。
新良机械负责母线盒焊号、修复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使用管理规定
机电科负责质量验收、建帐并保管各种合格证件,验收合格后焊
号发放。
各单位领用修复母线盒必须提前 3 天写委托单,经机电科审批后
领用,否则对单位罚款 200 元。
母线盒使用前,必须经机电科防爆质量检查组、供电组和使用单
位共同验收,合格后贴防爆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严禁无号接线盒下井使用。否则一次对单位机电区长、班长各罚
100 元。并限期按标准焊号。
各单位要把母线盒纳入正规化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及时维
护,严禁井上下乱扔、乱放、私自挪用,闲置母线盒及时升井,确实需要挪用
使用地点的必须经机电科供电组同意后方可调转。
母线盒交接转帐,必须通过机电科办理手续,填写转账单,一式
三份,三方签字后有效。
母线盒撤除升井一律交新良机械维修组,由机电科组织使用单位、
新良机械共同参加验收,签字后交机电科消帐。
修理单位维修组要按时完成下达的计划,每两天报机电科母线盒
待修备用情况,并保证修复质量。
修理单位要健全修复、发放、回收及验收记录。
不能修复的母线盒由新良机械提出报废申请,机电科验证后,
报机电副经理审查后记入报废台帐,其他单位无权报废。
因母线盒的丢失罚款或损坏母线盒零部件的罚款及使用不当造
成母线盒报废的罚款,作为母线盒补充增新的资金来使用。
处罚
修理单位因完不成母线盒修复计划或修复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每
件罚款 50 元。
.各单位领用母线盒不通过机电科审批验收的,罚责任人 10 元。
母线盒不经机电科防爆质量检查下井使用,罚使用单位机电副区
长 500 元。
各单位乱扔、乱放、私自挪用母线盒,每发现一处罚使用单位 50
元/台,丢失母线盒按母线盒原值 2 倍罚款,损失母线盒零部件按原值罚款。
闲置母线盒,接机电科升井通知单超期不交,每台件罚机电班
长 10 元/天,联责机电区长 10 元/天。
新良机械母线盒维修组如修复、发放、回收及验收记录不全不认
真,不按时报机电科母线盒修复待修情况,对责任人罚款 20 元/次。
私自更换安装地点的罚责任人 20 元,联责单位机电区长、区长
各 50 元。
电缆、母线盒必须有标志牌、使用母线盒吊挂架,固定牢固否则
每处罚机电区长 20 元。
其他小型电器(除母线盒外)的管理规定:
机电科负责煤炭生产线各单位小型电器的管理工作。
使用单位每月根据生产需要做下月小型电器的购进计划,一式三份,
经营科、机电科各执一份,留存一份,由经营科根据计划购进。
经营科负责小型电器的购进与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台帐,保管
各种合格证件。
小电到货后,必须经机电科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剔号、贴防
爆合格证,方准发放下井。擅自发放者罚责任人 20 元/件。
小型电器不经机电科防爆质量检查下井使用,罚使用单位和发放单
位责任人 20 元,联责负责人 50 元。
严禁无号小型电器下井使用,否则罚机电区长 20 元/件,并限期剔
号。
小电必须有标志牌、上牌上架固定,否则每处罚机电区长 20 元。
各单位要把小型电器纳入正规化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及时维
护,严禁井上下乱扔、乱放。每发现一处乱扔、乱放小电,罚使用单位责任人
10 元/件。罚使用单位责任人 20 元/件。
其他小电交接转帐,必须通过经营科办理手续,填写转账单,一式
三份,三方签字后有效。
电缆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范围
机电科负责煤炭生产低压电缆(包括 16mm2 及以上)的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深入现场准确掌握电缆使用情况,办理电缆的转帐手续,
做到帐目清,责任明。高压电缆和 16mm2 以下的低压电缆及小线由经营科建
立健全各种台帐。
机电科、经营科负责新增电缆的质量验收、建帐,并保管各种合格
证件(产品合格证、阻燃合格证),考核使用单位费用,对新良机械修复计划完
成情况进行考核结算。
新良机械负责电缆 4mm2 及以上的试验、压号、修复、发放、回
收验收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各单位负责建立巡查记录,对使用中的电缆、设备进行检查并填
写记录,无记录的罚单位 100 元。
使用管理规定
机电科每月根据生产需要提出电缆增新计划,预算会审批后,经营
科负责进货;机电科负责质量验收,合格后统一出料单领出,记入增新台帐备
用。
各单位领用电缆一律通过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电缆组负责发放。
领用和发放双方在电缆下井合格证上签字,一式三份,交机电科一份建立台帐,
机电科月底汇总考核。
根据《煤矿井下电缆的安装、运行、维修管理工作细则》中的试验
标准规定,电缆包括 4mm2 及以上下井前必须修理单位进行打压、浸水、绝缘、
导通试验。试验合格后压号,填写电缆下井合格证,严禁无号不合格电缆下井。
各单位要强化电缆的现场管理,电缆使用要明确责任人,电缆标志
牌齐全、清晰、有效,每月 25 日前对使用电缆进行摇测检查,并把检查记录交
机电科。
电缆的接线和悬挂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企业标准》要求,
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各单位严禁私自截、割、剥电缆,必要时经机电科同意,监督办理,
回采工作面煤机电缆、面溜子电缆损伤 2 处或断芯线绝缘坏必须更换。
各工区严禁私存电缆(备用采煤机、面溜子电缆除外),所有撤下闲置
电缆,工区要及时安排上井交修理单位。并由机电科、修理单位、使用单位共
同验收签字。
电缆交接必须通过机电科办理转帐手续,并要三方签字,否则无效,
必要时要经机电科同意。
井下使用的电缆截面如下规定:电压为 1140V 功率在 40kW 以下
使用 10 平方以下电缆,电压为 660V 功率在 30kW 及以下使用 10 平方以下电
缆。
搬迁电器设备前必须停好前级电源,闭锁挂牌,按专人看管;拆
除电缆时要先解除电源侧的电缆后,再撤除电缆,否则发现一次按严重“三违”
处罚。
电缆的检修与验收
修理单位负责电缆的修复、验收和保管工作,并做好各种记录。每
月 5、15、25 日报机电科电缆修复和待修情况,修理单位必须完成机电科下达
的电缆修补计划。
各单位升井的电缆交修理单位,由机电科、使用单位和修理单位共
同验收签字后,机电科消帐,否则按未升井罚款。
修理单位要完善热补设施和修补工艺,健全检测、试验手段。修复
后的电缆必须进行性能试验,并进行热吹风处理,将电缆内的水分吹干,做好
修复记录,挂牌备用。修复后电缆要保证质量。
严禁修理单位私自发放和外借电缆,严禁私自截、剥电缆,必要时
报机电科同意方可进行,但要做好截取原因、数量和改号记录。否则发现一次
按原值罚款并交保卫科立案处理。
严格电缆压号标准,5 米以下压中间号,5 米以上压两头号,所有
电缆必须两头压同一号,压号要清晰,距电缆头不得大于 1 米和小于 米,
电缆短接可在电缆中间压短接号。严禁无号电缆下井。
对无法修复再用、绝缘老化的电缆由修理厂提出报废审请,机电科
验证后报机电副经理审批后记入报废台帐,用于兑换补充新电缆。
因电缆丢失罚款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电缆罚款或使用不当造成
电缆过流过热老化而报废的电缆罚款,作为电缆补充增新的资金来使用
处罚
各单位领用电缆,先进行负荷审批,提前 3 天写委托单(包括安装
新系统),必须区长签字,工区盖章,并注明电缆用途、所带负荷功率、电压等
级、使用地点。否则每少一项罚区长、领料人各 10 元;不提交委托单每根罚区
长、机电副区长、机电班长各 20 元。
不合格电缆下井,对发放人、领用人各罚款 20 元/根,并责令限期
交回。
各单位必须建立电缆使用台账,机电科检查指导,不建或不合格,
罚机电区长 20 元,联责区长 10 元,次月 2 日前把电缆摇测检查记录交机电科。
每拖一天对机电班长罚款 20 元。
电缆的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发现一处罚责任
单位机电班长 50 元,联责机电区长、区长各 100 元。
造成电缆小伤的(未伤到芯线绝缘层及芯线),每处罚责任单位 50
元(升压电缆每处罚 100 元),联责机电副区长 10 元(低压)、20 元(升
压),大伤(伤到芯线绝缘层及芯线)每处罚责任单位 200 元(升压电缆
每处罚 500 元),联责机电副区长 30 元(低压)、50 元(升压)。
各工区私存电缆(备用采煤机、面溜子电缆除外)、撤下的闲置电缆,
不按通知单回交的,每超期一天罚单位负责人 20 元/根。丢失电缆按原值 2 倍
罚款。
私自截、割、剥电缆,一次罚款单位机电班长、机电区长、区长
各 100 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司保卫科处理。
井下电缆私自调转,罚区长 200 元、机电区长 100 元、班长 50 元,
并限期不全手续,每拖延一天罚区长 200 元、机电区长 100 元、班长 50 元。
井下使用的电缆截面不符合规定的,对单位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罚 100 元。
闲置电缆上交不及时的,每天罚机电班长 20 元,联责机电区长 20
元。
修理单位不认真填写回收验收单,对责任人罚款 20 元。不按时报
电缆修复待修情况,每少一次对责任人罚款 20 元。
修理单位出现修复质量问题,每次罚新良机械生产负责人、组长
各 50 元。
检查库存电缆无建帐挂牌,对责任人罚款 20 元。
任何单位无权处理废旧电缆,否则按电缆原值 2 倍罚款。
不按期完成修复计划的每拖一天罚责任人 20 元。
不浸水试验的电缆下井罚修理单位负责人 50 元。
使用、装卸电缆不当的罚责任人 50 元。
阻燃皮带、阻燃电缆检测、试验、管理程序:
阻燃皮带、电缆的采购
采购的阻燃皮带必须有煤科总院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
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每条
阻燃皮带沿纵向每隔 10 米内有一个字体高度不小于 20mm 的永久标志,即“三
证一标志”。
采购的阻燃电缆必须具有有监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阻燃合格证
和产品合格证。
.以煤抵款换来的阻燃皮带、阻燃电缆必须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取试样
送有监测资质的检测站进行检测合格,并“三证一标志”齐全后方可下井使用。
使用管理
机电科参与对新到皮带、电缆的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物资供
应部方可发放。
物资供应分部对阻燃电缆、皮带要建立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数量、到矿时间、发放时间在内的台帐,出厂合格证、阻燃检测合格证、安全
标志准用证等交机电科、经营科建档管理。
机电科要建立 16mm2 以上的阻燃低压电缆使用管理台帐,内容包
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使用时间、数量、使用地点、阻燃检测合格证及转移、
修补、报废,做到出厂合格证、检测合格证与台帐、实物相符。
经营科要建立井下阻燃皮带及高压电缆和 16mm2 以下的低压电
缆、小线的使用管理台帐,内容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使用时间、数量、
使用地点、阻燃检测合格证及转移、修补、报废,做到台帐、实物相符。
12 井下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井下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使用与维护。
确保火灾发生时,灭火器能有效发挥灭火作用,及时将火灾在初发
期扑灭,保证人员安全,减少火灾损失。
范围: 井下所有灭火器
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
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灭火器摆放的要求:
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架(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底部离地面
高度 03.— 米,上部不允许拿取灭火器有阻碍;
压力表面向外,摆放稳固;
前方净空(每个设置点 30cm 计算)并予以标示;
外观清楚,无灰尘;
灭火器上方须用标示牌,标示底部离火器架(箱)顶部高度 20cm。
灭火器的检查内容与制度:
井下消防器材库由通防工区管理,各岗位由使用单位管理,各单位
每月 10 号之前要对所负责范围内的灭火器进行检查,填写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检查内容包括:
安全插销和铅封是否完好无变形,保险绳扣有无断裂;
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无压
力表者一律立即更换);
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
用的缺陷;
喷筒等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破断裂;
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
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损伤和堵塞;
瞄杆接头是否旋转灵活;
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
都有生产日期)算起,是否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
灭火器至少每六个月升井送保卫科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合格者贴
功能性检查,由检查单位盖章,不合格者一律换新,否则按失效处罚。
机电科随时对各单位所有灭火器进行检查,一只不合格对使用单位
罚款 50 元,联责责任人 10 元,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每拖一天,
对使用单位罚款 100 元,联责责任人 20 元,联责单位负责人 50 元;凡是不建
立灭火器检查记录表,对责任单位罚 200 元,联责负责人 50 元,并则令整改,
否则加倍处罚,记录项目不全者,少一项罚责任人 10 元。
灭火器的更换、维修与报废:
各使用单位每月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立即更换。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必须报废的由使用部门报机电科,经机
电科批准后报废:
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灭火器报废年限:
A.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
B.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C. 手提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 ----8 年
D.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有磕碰,焊
缝外观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也应该进行水压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
不允许补提;
机构不合理的(如无压力表者、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
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必须报废;
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
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
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必须报废;
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明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必须报
废的灭火器。
、需要新增或更换灭火器的,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机电科批
准并签字盖章后,由经营科发放(费用自理,更换者以旧换新),下井前报机电
科落帐,否则,对领取单位负责人罚款 50 元。
记录保存:
使用单位:灭火器月检表,灭火器的检查维修记录,
机电科:灭火器统计台帐,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使用地点,灭火器
型号,生产日期,报废日期;
人力资源部:教育训练记录;
保存期限:公安消防机构所要求的测试结果须长期保存,机电科台
帐长期保存,其它的维护保养记录一律保存三年。
13.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目的
提高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现场使用设备、安全设施的监督、
检查和考核,提高现场机运设备、设施的完好率,降低事故,确保实现机电设
备、设施的安全运转。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各单位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
.工作程序
机电质量标准化竞赛分为三部分:一部分为回采工作面质量标准化
考核竞赛;一部分为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竞赛;一部分为辅助单位质量
标准化考核竞赛。
机电科每旬对井下采掘各单位进行覆盖检查、至少考核一次,采掘
工作面每旬必须检查一遍,每月对地面单位(洗煤厂、煤销科、装运队)进行
覆盖检查、考核一次,考核两次以上的按考核次数的平均分为准,检查结果为
各单位质量标准化完好率及得分。
机电科检查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评分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责任
单位检查时间、班次,由责任单位负责安排好人员陪检。
机电科根据检查问题现场评分一式二份,井口汇报站上报一份,机
电科自行存档一份。
机电科每旬检查回采工作面必须对综采支架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
得少于 10 架,抽查顺序必须连续抽查,不得出现随意跳号,检查结果为综采支
架完好率。
机电科每旬检查采掘工作面必须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并评出完好
率,月底汇总后根据完好率情况进行考核。
机电科每旬对辅助单位各地点岗位检查考核一次,每个责任单位以
所辖岗位的检查得分的平均值为一个考核单位,检查结果为各单位质量标准化
得分。
井下所检查问题必须全部输入电脑并进行考核罚款(特殊原因的可
通知整改暂不考核罚款),不进行质量标准化评分的填写机电质量标准化考核表。
机电科每天将现场检查情况输入电脑,并通知责任单位领取整改通
知单,并由领取人签字,责任单位根据检查问题安排好人员进行整改,并根据
检查问题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单位必须在次日将责任落实情况打印一份由单位
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机电科存档,未上报的按照检查问题的罚款数月底分别落实
单位主管 20%,其他班子成员 80%。
机电科根据现场检查问题进行验收闭合管理,对检查问题的整改时
间由机电科根据工作量情况进行验收,已完成的在表格后完成情况处打“√”,未
完成的在表格后完成情况处打“×”,并将未完成的问题再次给责任单位下发整改
单并在问题后注明“T2”,三次提出“ T3 ”,依次类推,对提出问题的次数按倍
数进行处罚,对出现“ T3 ”问题的地点,旬质量标准化评比按最后一名考核。
采掘工作面新安装或开门的一周内暂不考核,(现场出现失灵、失爆、
保护不起作用的除外,机电科负责对现场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指导,
一周后由机电科负责对现场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评分,并纳入当月考核。
每月各专业召开的现场会机电科负责纳入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考核
中,但召开时间超过每旬“8”日的(不包括“8”日)不再纳入当月考核。
月底前前因特殊原因需免于考核的,必须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并
注明原因由生产副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根据申请要求免于考核。
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的开关、设备及接线盒内第一次必须执行周检,
对接线室内接线情况进行周检,以后正常执行月检。
各单位点检记录需按要求正常执行,且每周必须有一次分管区长对
至少一个地点(或一个工作面、系统等)进行一次点检并签字,否则每少一次
罚分管区长 50 元。
机电科负责每周四 16 时 40 分召开各生产单位班组长例会及每月
15 号召开各生产单位机电区长例会(遇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时顺延一
天)。
根据生产需求在特殊情况下且管理程序文件未具体规定要求的,由
机电科负责起草补充管理制度,经机电科班子成员开会研究后,由机电专业领
导、机电科班子成员确认后,按补充规定执行。
.考核奖惩办法:
每旬对参加回采工作面机电质量标准化评比的单位地点评比得分,
(充填队除外)。充填队独立考核,每旬质量标准化评分得分达到 90 以上(不
包括 90 分)奖 5000 元,达不到 90 分的罚 5000 元,其他回采单位评定得分第
一名的奖 5000 元,最后一名罚 5000 元。
每旬对参加掘进工作面机电质量标准化评比的单位地点评比得分,
评定得分第一名奖 8000 元,第二名奖 5000 元,第三名奖 3000 元,最后三名与
前三名对等处罚。
每旬对参加辅助机电质量标准化评比的单位地点评比得分,按评定
得分第一名的奖 2000 元,最后一名罚 2000 元,并分别奖罚单位正职
10%。
.采掘一票否决项目标准:
回采工作面主要设备(否决项目,机电质量标准化扣 10 分):
回采工作面采煤机每个滚筒截齿缺 3 个以上,齿座缺 2 个以上,出
现裂纹或开焊,2 条以上对口螺丝松动,油脂不合格。
刮板机溜头、溜尾、过渡槽、抬高槽磨损超限,3 节以上中部槽磨
损超限,10 个以上连环直径磨损大于 2-3mm,链轮有断齿、裂纹,严重漏油,2
条以上螺丝松动,减速机严重漏油,2 条以上对口螺丝松动,缺 5 个刮板以上。
掘进工作面主要设备(否决项目,机电质量标准化扣 10 分)
综掘机截割头有裂纹、开焊,截齿数缺 3 个以上,刮板缺 3
个以上,油脂不合格。
扒装机扒斗缺齿,磨损超限,钢丝绳打结,断丝磨损超限,滚筒开
焊,连接槽、导绳轮开焊。
现场存在问题符合《集团公司矿井专业质量标准化达标降级项目》的一
票否决,并且当月按最后一名考核。
考核期内发生重大机电责任事故和触电事故的。
大型固定设备、高压供电设备及采掘关键设备保护装置不齐全、不
灵敏,井下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的。
新上机电装备未达到使用效果的。
地面高压供电
高压供电系统不是微机保护的;微机保护不能正常整定、工作,主
要功能运行不正常的。
供电系统所用设备有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设备,全矿供电系统状
态差、运行不可靠的;没有按集团公司高可靠性供电要求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的。
本矿所属变、配电站季度内发生过人为或设备原因造成大面积停电
事故的(不论是否影响生产)。
电厂
锅炉安全阀部件不齐全,动作不可靠,有渗漏的。
DCS 运行不正常;对 DCS 发现问题没有进行闭环管理且记录资料不
齐全的。
.设备完好率考核规定:
采掘区队设备总完好率不低于 93%,其中采掘运机械设备完好率不
低于 85%,电气设备完好率 95%,每降 1%罚单位 2000 元。
辅助区队设备总完好率不低于 95%,其中机械设备完好率不低于
90%,电气设备完好率不低于 95%。每降 1%罚单位 2000 元。
大型设备完好率必须 100%,每降 1%罚单位 5000 元。
.机电考核明细
考核细则
、现场出现的一般问题每处罚款 50 元,电缆、小线、管路等吊挂不
标准(或不合格)5 元/米,巷道卫生差、淤泥、积水 10 元/米。
、现场出现的严重问题每处罚款 200 元。
、采掘一票否决项目每处罚款 500 元,符合《集团公司矿井专业质量
标准化达标降级项目》的每处罚款 1000 元。
、现场出现设备失灵、失爆的每处罚款 1000 元。
、现场问题无法与考核标准对应的一般问题每处罚款 50 元。
、现场问题无法与考核标准对应的严重问题每处罚款 200 元。
、地面检查的问题考核标准按以上考核标准的两倍执行。
、每月 15 日不按时参加机电区长例会的每人次罚款 100 元,每周四
不按时参加班组长例会的每人次罚款 50 元。
采掘各单位月度考核平均得分低于 85 分的,每降 分罚责任单位
100 元。
、机电、皮带、运转工区每月进行一次示范点创建。
示范点工程验收综合得分达到 90 分以上的示范点奖 20000 元,
达不到要求罚款 20000 元,区队不申请验收的罚 1000 元/次。创新点不少于两
个,每少一个扣综合得分 1 分,多一个创新点加 2 分。(因特殊情况未完成创建
的由专业领导签字同意可免于考核)。
机电、皮带、运转工区示范点验收综合得分=工程质量得分×
10%+通防质量得分×30%+机电质量得分×40%+运输质量得分×20%+创新得分。
机电、皮带、运转工区示范点机电单项得分低于 90 分(不含 90
分)的地点,每低 1 分罚区队 500 元。
采、掘生产单位示范点验收机电单项得分达到 90 分(含 90 分)
以上的地点符合示范点要求,并纳入旬考核,但召开时间超过每旬“8”日的(不
包括“8”日)不再纳入旬或月考核,只考核单项罚款。
其他罚款标准:
公司领导及专业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责任单位未按时完成的,罚
单位部门主管或责任人 100 元。
根据公司领导及专业领导要求,检查的问题按领导要求的罚款数额
考核。
根据公司领导、专业领导及专业部室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工区拒不
整改的,罚责任人(包括接电话人员)100 元。
对公司领导或科室部门组织的治理验收或其他验收检查问题,根据
公司下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考核的数额进行考核。
罚款项目
凡属统管设备的机电设备,使用单位要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运
转,因不正常维护、使用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损坏部件的原值考核使用
单位 ,并罚机电班长 50 元,联责机电副区长 100 元。
局属统管设备交回维修基地后,由机电科组织使用单位会同维修厂家
对设备损坏及需修复的部件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共同签字认可,使用单位
接通知不参加或无故不签字的罚区长、机电区长各 100 元,并视为默认承
担所有处罚。
属于统管设备的生产准备根据实际生产接续和安装先后,提前 7
天书面通知机电科,因不提供影响安装的由生产准备负责。统管设备到矿
后必须在两天内下井安装,否则每拖一天,罚分管主任 50 元。特殊情况
需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根据安装地点远近和安装数量规定安装日期。煤机 5 天、刮板机 7 天
安装完成,液压支架按照每天 6 架计算,超过安装日期,每拖延 1 天罚安
装单位 500 元/天,联责生产准备分管主任 20 元/天,专业领导 1%。特殊
情况需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工作面安装完交接验收后生产准备组织机电科、经营科、维修单位、
安装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交接验收后必须 2 天内投入生产,不生产超出日
期的,每延期一天罚调度室分管主任 20 元,联责专业领导 1%,并由生产
准备承担因此发生的统管费用。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副经理签字可减免考核。
工作面撤除时,设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并在两
天内开始撤除,煤机 5 天、刮板机 7 天撤除完成,液压支架按照每天撤除
6 架计算,所有撤除的物料送到运输工区装车地点,运输工区 3 天内必须
升井,否则每拖一天罚撤除单位或运输工区 200 元,联责单位负责人 20
元。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副经理签字可减免考核。
升井的统管设备,所有配件必须随整机一块升井,否则每拖一天罚责
任单位 200 元,联责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20 元,超过 2 天不回交的视
为丢失,撤除单位按部件原值承担所有缺件罚款。所有上井物料必须清理
干净,不能有浮煤,油污等,每台清理不干净罚撤除单位 500 元,并通知
单位清理,如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回交后承担设备中心罚款(每台 2000
元,支架 200 元/架)和因此造成的统管费用。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副经理签
字。
为了加强维修工、岗位工及管理人员的责任心,避免频繁更换主要
配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制定综采掘设备配件更换罚款规定。维修工应
提高业务水平,准确判断事故原因确定更换部件,因判断不准确造成领取
设备配件 3 天未更换的对单位罚款 5000 元,联责机电区长 50 元,主管区
长 100 元,统管设备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月考核月结算。
为落实全面预算管理规定,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现场情况对次月需要
使用的设备、配件进行预算,并每月 25 日前报机电科,预算必须加盖单
位公章并由区长签字确认,预算一经确认不得随意修改。延迟一天罚机电
班长 10 元。
领取设备时必须注明设备用途,是新安的必须出具负荷审批,否则不
予发放;需更换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必须提供现场需要更换设备的型号、
编号、地点,自领用之日起 7 天内将更换下的设备升井回交,否则超出一
天按闲置设备处理并按 100 元日租金收取。更换的设备需要委托升井的,
必须当天运送至装车位置并委托打料单位,填写交接单,交接单必须注明
设备名称、型号、编号、数量、现状等,委托双方必须签字并报机电科存
档,升井委托交接单与设备调拨单具有相同效力,自委托后 7 天()内必须
升井,否则每拖一天罚被委托单位责任人 10 元,联责区长 10 元。升井的
设备装车后必须注明升井单位、地点和时间,否则每项不注罚责任人 10
元。
井下发现闲置设备,机电科下达升井通知单,自下达之日起 3 天升井,
否则每超一天罚工区 200 元/台,联责机电班长 10 元,机电区长、主管各
20 元,所有回交设备以回交单为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交回,必须经
生产副经理签字批准。
需备用的设备经机电科同意后方可领取备用,并放置到指定地点,备
用设备必须上台上架悬挂备用牌板,不合格每台次罚责任人 10 元。
备用设备的管理:现场备用设备必须完好、干净且上台上架、
挂牌管理,新安装、准备更换的设备,也要纳入备用设备管理。备用电器
设备要求每半月检测一次,并有检测记录,机械设备封堵,涂油管理。每
月将本单位现场备用设备明细报机电科,每项不合格罚单位 100 元,机电
班长 10 元。
闲置设备的管理:井下现场闲置设备每天下午要以书面的形式
报机电科设备组,并注明地点、名称、型号、编号,及时升井,1 周后仍
不能升井的设备,写明原因重新报机电科,生产会通报,不报或汇报不实
的罚单位 200 元,机电班长 10 元。闲置设备还包括准备撤除的掘进迎头、
工作面,撤除前应提前报机电科,要注明名称、型号、数量、编号、撤除
地点,上报时注明那些设备倒装,那些升井,倒装的需要什么时候使用,
暂放地点,暂时不用的按照备用设备管理。
偏远地区设备管理:偏远地区闲置的设备要及时撤除升井,否
则按每天 200 元考核使用单位,不能撤除的设备,要写明不能撤除的原因,
由专业领导以及生产副经理签字,否则按闲置设备收取费用。暂时停止生
产的掘进迎头或工作面的设备按备用设备管理,并写明原因由专业领导和
生产副经理签字报机电科,否则按闲置设备考核。
本程序由机电科负责考核,不按规定考核,每次罚责任人 10 元,联
责分管科长 10 元。
供销公司要求提技术要求时,必须由专业副总和使用单位共同参与制
定,并签字认可后报机电科存档。设备到货后由供销公司、供货单位、机
电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设备原值超过 50 万元,由机电副总组织供销
公司、供货单位、机电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电科出具验收证明。严
禁使用单位私自验收,否则不予结算,并罚使用单位 1000 元,联责责任
人 100 元。
设备升井后,机电科必须组织检修单位、使用单位(或撤除单位)
在当天 17:30 前办理完交接手续,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罚 10 元,
联责区长 10 元。办理设备回交时修理单位必须在设备升井回交单上注明
损坏件及赔罚款,否则一次不注罚修理单位责任人 10 元。
升井烧坏的电机、潜水泵、电动滚筒,使用单位必须在升井当天
送至新良机械电机组,外观检查摇测后出具验收单,正常维修需大修下线
时,必须由机电科验收组、使用单位、新良机械验收人员共同确认后签字,
否则不予结算修理费用。修好的电机必须注明电压等级、功率及极数,否
则,每台次罚责任人 10 元。
承修单位必须根据拆检验收单进行检修,对设备修理的全过程进行详
细记录,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单,配件材料投入明细以及各类测量、测试
数据要准确无误,如实填写,并有检修负责人,质检员签字。不按此程序
进行填写验收的罚责任人 10 元,联责分管经理 20 元。
修理单位要建立设备检修档案,做到一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编号、进出厂时间、使用单位、拆检记录、鉴
定报告、试验记录、修理报告、油脂化验单、检修合格证、出厂验收单等。
每项不合格罚责任人 10 元,联责分管经理 10 元。
新到矿的设备由机电科提供编号,由修理单位对设备在规定位置
焊号,并拆检。编号焊不清楚的每台罚分管经理 20 元。
修理单位修理的设备出厂时,必须有"MA"标志和设备技术特征
牌,1 台不符合规定,罚修理单位 50 元,责任人 10 元。必须将设备号描
清, 1 台不清楚,罚修理单位 50 元责任人 10 元;对看不清号或无号设备,
通知机电科查号、补号,不通知的罚修理单位 100 元,责任人 10 元。对
入厂有号的设备,而出厂时无号的设备,1 台次罚单位 200 元,罚责任人
20 元,联责生产负责人 10 元。
修理单位修复后的设备应及时向机电科提出验收申请,由机电科、承
修单位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设备验收不合格的,每台次罚单位 100
元、负责人 10 元。验收时根据升井验收单、设备检修记录单内容,对更
换的零部件、投入材料等逐项进行核对,机械设备进行试运转,电气设备
进行测试,凡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填写不实的,按配件材料原值的
两倍扣除维修费用,每台件罚承修单位 500 元、负责人 20 元,联责承修
负责人 50 元,并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检修单位检修好的设备由机电科、检修单位、使用单位验收后方可办
理发放手续。凡擅自发放或发放未验收的设备,每台罚发放单位及领用单
位各 100 元、责任人各 20 元,负责人各 50 元。设备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
题的,按调度程序进行考核。
外委出门的设备机电科及时落帐,不及时登记台帐,每次对责任
人罚款 10 元。
机电科设备库帐、卡、物不符,每发现一次对机电科责任人罚款 10
元。
领用时机电科与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发放手续。所有备用
配件必须挂牌上架管理,严禁随地乱扔乱放,违者对机电班长罚款 10 元,
联责区长 10 元。
对生产平衡需验收交接设备,各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现场交
接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不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或拒签的,视为默认,罚
单位责任人 20 元,联责区长 50 元,机电班长 50 元,并直接办理交接转
账手续。机运办负责验收交接的问题,验收存在的问题经调度室裁定,确
定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间,调度室负责组织复验。复验时未整改的问题,按
照生产调度文件进行考核。
根据生产需要需临时调出的设备,双方协商,超过 3 天的必须办理设
备转账手续,设备归属以调拨单为准。对于调度室平衡的需其它单位撤除
的设备,使用单位与撤出单位办理交接单,拒不签字的视为默认,并对责
任人罚款 50 元。对于委托升井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办理委
托升井单并报机电科,受委托方应将委托的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升井交机电
科。回交设备时应注明使用单位及撤除地点,否则每次罚回交单位区长 20
元。
有待修设备,新良机械未及时修理造成无备用设备影响生产的每
台次罚责任单位责任人 20 元。机电科根据生产接续和生产会安排,及时
下达追加计划,修理单位应按规定时间修复设备。到期未完成的,每台罚
修理单位 100 元,联责生产负责人 20 元/台。机电科未及时考核影响生产
的,每次对机电科责任人罚 10 元。
严禁私自从待修或备用设备拆卸配件,确因生产急用需从新良机
械或中大公司待修设备上拆换零部件时,必须征得机电科同意并按其维修
价值划拨费用。未经允许私自拆卸的罚责任单位 1000 元,责任人 20 元。
修理的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各传动部位及减速箱按规定加注
润滑油,发现弄虚作假一次罚责任人 50 元,联责分管领导 50 元。
机电科组织验收后,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公司规定考核。综采
掘设备验收时必须由机电区长或机电班长参加,无故不参加每次罚区长 20
元。
各单位计划的设备准备好后,使用单位必须 2 天内领取并于 3 天
内投入使用,否则每超一天罚计划单位机电班长 10 元/台,联责分管区长
20 元。更换的设备必须在 7 天之内将其升井交机电科并验收,否则每超一
天罚单位机电班长和机电区长 20 元/次。
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使用台账,有机电科检查指导工区设
备台账管理,不建台账或不合格的,罚区长 10 元;每月 25 日对本单位使
用的所有设备明细必须上报机电科设备组,注明名称、型号、编号、使用
地点、用途等,每次不报对单位罚款 1000 元,机电班长罚款 20 元。
升井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修理单位及使用单位,验收并签字(电器
设备现场拆检,机械设备 15 日内拆检,超过 15 日内未拆检的,损坏件费
用由修理单位承担),需要外委修理的设备必须区长签字。对拒不签字罚单
位 100 元,再次通知设备使用单位验收,对拒不签字或不参加验收的视为
默认,设备维修费用全部由使用单位承担。
升升井验收的设备修理单位必须注明缺损件及价值,否则每台罚验
收人 10 元,缺损件及报废的设备按原值由本单位承担。升井烧坏的电动
机、潜水泵、电动滚筒每 KW 罚使用单位 50 元。新领取设备未使用之前
在用设备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或报废的按产值或设备原值考核损坏单位。
使用单位对设备验收存在问题确实有具体原因的(因现场交接问
题或其它原因)可以申请分析,费用分析后确定。升井的设备或配件需要
分析的,必须由单位区长或分管区长参加,无故不参加的视为默认每次对
区长罚款 20 元。
未经允许使用单位对井下设备私自换件、拆件或拼装的,领取新设备
后私自更换配件的,每台对单位罚 500 元,并联责责任人 20 元。
使用中的油脂由各单位油脂管理网员负责采样,采煤机、综掘
机、面溜子、泵站抗磨液压油、齿轮油每旬 5 号采样一次; 米及以上
绞车、压缩机油、变压器用油每半年采样一次,采样时间按机电科下达通
知单执行。以上采样时间每超期一天,对管理网员罚款 10 元;缺一次对
工区分管区长罚款 50 元,对网员罚款 20 元。
水煤浆化验室收到油样后,3 天内出化验结果,对不合格的油
样报机电副总、机电科;并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使用单位,每拖一天罚责
任人 20 元。
使用单位接到换油通知单后,5 日内必须更换完毕,并返回整
改通知单;每拖一天罚工区责任人 20 元,联责机电区长、区长 50 元,并
扣当旬质量标准化 10 分。
机电科对现场提取油样的设备及更换油后的设备进行抽查取样,
对弄虚作假工区,罚单位 1000 元,责任人按“严违”处理。
各回采、使用综掘机工区必须在井下设标准油脂库,油脂库工
作面出口 50 米以上,顶板完整、无淋水、采用不燃支护,用金属门防护,
配备灭火器材。齿轮油、机械油、透平油允许各存放一桶,乳化油可存放
三桶,油桶须上台上架,桶上面加防尘罩、过滤网。有专用抽油装置(或
放油截门),油抽子用防尘袋防护并注明用途。建立油脂润滑管理台帐,
必须标出设备名称、型号,每个润滑点的用油品种、牌号和添油、换油周
期,实际取样、加油、换油、检查时间、数量及负责人等,一项不合格罚
责任人 100 元。对台帐不健全的单位,罚工区负责人 20 元,对漏填、造
假数发现一次罚款填表人 50 元。每月 29 号将油脂检查登记表报机运办,
每拖一天罚责任人 10 元。
井下大型设备岗位,不得存放各类油脂,在设备更换油脂前,
允许存放三天,更换油脂后,余下的油脂及空容器必须在二天内调走,否
则每拖一天罚款 50 元。油脂在岗位内存放期间,要采取必要防火措施,
无措施的,罚款 500 元。
水煤浆油脂化验室组要对采集的油样分类存放,标志清晰,一处不
合格,罚油脂化验室 20 元。油样必须在三日内化验室出具化验单,否则
每拖一天罚责任人 10 元。
大型固定设备的减速机润滑油,每半年取样化验一次,每两年
过滤一次,油液不合格立即更换;压风机必须使用厂家指定的专用润滑油;
大型固定设备除按标准使用润滑油外,还需添加抗磨剂(磁性油精),主
扇风机使用强力抗磨润滑脂。添加抗磨剂(磁性油精)时,必须由机电科
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未通知机电科而私自添加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
元。
采集的油样由油脂组统一化验,化验结果要准确可靠,并具有
指导意义,误化验一次罚化验员 20 元。
化验出的不合格油脂,油脂组要及时给工区下达换油通知单,油样
化验原始记录要存档管理,内容书写要认真清楚,数据真实准确,一处不
合格罚油脂组长 10 元。
回采工区及综掘区队油脂管理网员每天必须对综掘机、采煤机、
溜子润滑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机电区队油脂管理网员每旬对
米及以上绞车、 强力皮带、压风机用油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漏检或
记录不真实,一次对区长罚款 20 元,对网员罚款 10 元。
要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注油,设备储油
点、 临时注油点要符合规定,坚持润滑“五定”制度,即定人、定点、定
质、定量、定期,一次违犯规定罚管理网员 10 元。
各种设备分机型、按规定品种数量加油;对设备加油时,必须
将注油口周围清扫干净,并加过滤网,防止脏杂物及水分进入油箱。井下
检修采煤机牵引部(泵箱)或截割部时,应先将周围清理干净,洒水除尘,
设备上方加篷布遮挡,防止灰尘和煤矸进入油箱。设备注油种类要符合设
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不得擅自换油或混用,确需代用时,必须经机电副总
审批,设备组备案,违犯一次罚责任单位 500 元,责任人 10 元,联责机
电区长,区长各 20 元。
各单位在领用新油时,必须先取油样化验,合格后再下井使用。不
合格油脂不准使用,否则发现一次罚单位负责人 20 元,联责分管领导 50
元。若因设备润滑不合格造成设备损坏,经分析属于管理问题,按损坏设
备的原值对责任单位罚款。
井下严禁存放变压器油、油开关油和压缩机油。大桶(170kg)
的抗磨液压油原则上不准在井下存放,确因生产需要需下整桶抗磨液压油
时,必须由机电副总审批,并在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否则每超一
天罚责任单位负责人 20 元。 向工作面送油采用标志清晰、钢架加固的塑
料桶。井下各类油桶要专桶专用,上台上架,挂牌管理,做到标志清、状
态明,桶口封盖严密,桶内外清洁卫生无杂物。一处油桶无盖罚单位责任
人 20 元,联责分管负责人 50 元。小油桶必须标注用途、油的标号,否则
一处罚责任人 10 元。
各专业组要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验收组负责对采掘设备及
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设备的润滑状况和用油管理检查,大型设备专业管理
人员负责对井上下主要提升运输设备的润滑和用油管理检查,且每月不得
少于三次并填写记录备查,每漏检或漏记一次,罚责任人 10 元。
对现场检查不合格和化验不合格油脂,工区要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及
时组织整改和反馈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每超一天罚油脂网员 10 元,
整改后不及时反馈通知单, 每超一天罚网员 10 元,凡弄虚作假者,每发
现一次罚网员 20 元。
供用电设备在安装施工过程中,要悬挂机电科供电设计图纸
进行施工,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装施工情况,
如发现不按设计施工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通知施工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不纠正者一处罚单位 500 元,如经平衡改动设计的,须在机电科供电设计
人员设计计算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经机电副总、生产准备副总签字确认,
方可实施。
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要参加供用电设备竣工验收,提出存在
的问题,责任单位限时整改,拖延一天罚单位 50 元/条,罚区长、机电区
长 20 元/条。
供用电设备验收交接后,施工单位要在 2 日内向机电科提交
供电系统图 1 份。否则罚施工单位负责人 50 元,每拖延 1 天罚 20 元。。
对机电科下发供电整改通知单不按时完成,罚责任单位机电区长、
机电班长各 50 元/条。
运转工区每年春、秋季对主要架空线路进行清扫,汛期暴风雨天
气进行巡查,并有巡线记录。对危及安全供电的要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
患。降压站室外设备的绝缘瓷瓶每年秋季进行防污处理。处理记录工区存
档备查,清扫完成后要做好清扫总结,上报机电科。一次不上报罚区长、
分管区长、技术员各 50 元。
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可靠,高防开关、低压各用
电场所的总开关、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的过流保护整定值,由机电科负责
整定计算,提供整定值,由使用单位负责整定,其他开关由用电单位负责
计算并整定。使用单位供电图纸、开关实际整定值、开关完好牌必须三统
一,不一致的罚机电区长、班长每处 50 元,并限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 50
元。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在投入运行以前必须进
行一次绝缘遥测,并作好记录备查,摇测结果在设备运行之前上报机电科,
不执行者罚责任单位 500 元,罚单位机电区长 200 元,联责区长 100 元。
各配电点、移动变电站要张挂供电系统图,一处不挂供电图或
不符合实际罚,∮采掘单位:联责区长、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并限
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责区长、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辅助单位:
联责区长、技术员各 10 元并限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责区长、机电区长、
机电班长各 10 元。∮供电图与实际不符:联责区长、机电区长、技术员、
机电班长各 10 元并限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责区长、机电区长、机电班
长各 10 元。∮供电图不按标准绘制罚机电区长、技术员、机电班长各 10
元并限期整改,每拖延一天罚责区长、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
在未经过机电副经理或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长同意
的情况下,擅自改变高压供电运行方式,一次对单位罚款 500 元,联责区
长罚款 50 元。
各单位远点漏电试验、电缆摇测、接地电阻摇测不按时
报机电科的,对单位区长、分管区长、机电班长各罚款 50 元。每拖延一
天罚责区长、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 10 元
供电设计不能按时完成,对有关责任人一次罚款 20 元。
对各种保护装置不按时试验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100
元;对各种记录不按时填写的责任人一次罚款 10 元严禁造假。
工厂内临时用电,必须由用电单位写出申请,由机电副经理
审批,机电科负责建档,指定接火地点,计量科监督装设计量,方可用电,
对私自接火或不装计量表罚单位负责人 50 元,另外按使用时间和负荷计
算用电量 ( 时间不明确的,按整月计算)。
需要安装接地极的地点,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安装.接地母线应用合格的镀锌扁铁,安装时要平直,不得有随意弯曲。
接地连线应用合格的镀锌扁铁或钢绞线用线鼻子与主母线并联连接,接地
扁铁上的螺丝连接孔严禁用气割割孔,否则罚单位负责人 50 元并限期整
改更换。
接火施工完成后,安装单位应画出实际安装供电草图(注明开
关编号、开关整定值、电缆编号、电缆、接线盒编号)交机电科;否则对
工区机电区长、机电班长各罚款 50 元。
不经负荷审批,私自接火、解火的,对区长、分管区长、机电
班长各罚 50 元。对单位罚款 500 元联责区长 100 元。
新安装的机电设备供电系统,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精细化管理标准
安装,不经验收严禁使用,否则罚责任单位 500 元,联责单位负责人 50
元。
新敷设的电缆线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瓦斯监控线、电话线等各种小线
必须向经营科提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对单位负责人 50
元。
各单位领用修复母线盒必须提前 3 天写委托单,经机电科审批后
领用,否则对单位罚款 200 元。
严禁无号接线盒下井使用。否则一次对单位机电区长、班长各
罚 100 元。并限期按标准焊号。
修理单位因完不成母线盒修复计划或修复质量问题影响生
产,每件罚款 50 元。
.各单位领用母线盒不通过机电科审批验收的,罚责任人 10
元。
母线盒不经机电科防爆质量检查下井使用,罚使用单位机电
副区长 500 元。
各单位乱扔、乱放、私自挪用母线盒,每发现一处罚使用单
位 50 元/台,丢失母线盒按母线盒原值 2 倍罚款,损失母线盒零部件按原
值罚款。
闲置母线盒,接机电科升井通知单超期不交,每台件罚机
电班长 10 元/天,联责机电区长 10 元/天。
新良机械母线盒维修组如修复、发放、回收及验收记录不全
不认真,不按时报机电科母线盒修复待修情况,对责任人罚款 20 元/次。
私自更换安装地点的罚责任人 20 元,联责单位机电区长、区长
各 50 元。
电缆、母线盒必须有标志牌、使用母线盒吊挂架,固定牢
固否则每处罚机电区长 20 元。
小电到货后,必须经机电科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剔号、
贴防爆合格证,方准发放下井。擅自发放者罚责任人 20 元/件。
小型电器不经机电科防爆质量检查下井使用,罚使用单位和
发放单位责任人 20 元,联责负责人 50 元。
严禁无号小型电器下井使用,否则罚机电区长 20 元/件,并限
期剔号。
小电必须有标志牌、上牌上架固定,否则每处罚机电区长 20
元。
各单位要把小型电器纳入正规化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及时
维护,严禁井上下乱扔、乱放。每发现一处乱扔、乱放小电,罚使用单位
责任人 10 元/件。罚使用单位责任人 20 元/件。
各单位负责建立巡查记录,对使用中的电缆、设备进行检查并填
写记录,无记录的罚单位 100 元。
各单位领用电缆,先进行负荷审批,提前 3 天写委托单(包
括安装新系统),必须区长签字,工区盖章,并注明电缆用途、所带负荷
功率、电压等级、使用地点。否则每少一项罚区长、领料人各 10 元;不
提交委托单每根罚区长、机电副区长、机电班长各 20 元。
不合格电缆下井,对发放人、领用人各罚款 20 元/根,并责令
限期交回。
各单位必须建立电缆使用台账,机电科检查指导,不建或不
合格,罚机电区长 20 元,联责区长 10 元,次月 2 日前把电缆摇测检查记
录交机电科。每拖一天对机电班长罚款 20 元。
电缆的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发现一处罚
责任单位机电班长 50 元,联责机电区长、区长各 100 元。
造成电缆小伤的(未伤到芯线绝缘层及芯线),每处罚责任单
位 50 元(升压电缆每处罚 100 元),联责机电副区长 10 元(低压)、20 元
(升压),大伤(伤到芯线绝缘层及芯线)每处罚责任单位 200 元(升压
电缆每处罚 500 元),联责机电副区长 30 元(低压)、50 元(升压)。
各工区私存电缆(备用采煤机、面溜子电缆除外)、撤下的闲置
电缆,不按通知单回交的,每超期一天罚单位负责人 20 元/根。丢失电缆
按原值 2 倍罚款。
私自截、割、剥电缆,一次罚款单位机电班长、机电区长、区长
各 100 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司保卫科处理。
井下电缆私自调转,罚区长 200 元、机电区长 100 元、班长 50
元,并限期不全手续,每拖延一天罚区长 200 元、机电区长 100 元、班长
50 元。
井下使用的电缆截面不符合规定的,对单位机电区长、机电
班长各罚 100 元。
闲置电缆上交不及时的,每天罚机电班长 20 元,联责机电
区长 20 元。
修理单位不认真填写回收验收单,对责任人罚款 20 元。不
按时报电缆修复待修情况,每少一次对责任人罚款 20 元。
修理单位出现修复质量问题,每次罚新良机械生产负责人、组长
各 50 元。
检查库存电缆无建帐挂牌,对责任人罚款 20 元。
不按期完成修复计划的每拖一天罚责任人 20 元。
不浸水试验的电缆下井罚修理单位负责人 50 元。
使用、装卸电缆不当的罚责任人 50 元。
机电科随时对各单位所有灭火器进行检查,一只不合格对使用
单位罚款 50 元,联责责任人 10 元,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
每拖一天,对使用单位罚款 100 元,联责责任人 20 元,联责单位负责人 50
元;凡是不建立灭火器检查记录表,对责任单位罚 200 元,联责负责人 50
元,并则令整改,否则加倍处罚,记录项目不全者,少一项罚责任人 10
元。
各单位点检记录需按要求正常执行,且每周必须有一次分管区长
对至少一个地点(或一个工作面、系统等)进行一次点检并签字,否则每
少一次罚分管区长 50 元。
每旬对参加回采工作面机电质量标准化评比的单位地点评比得分,
(充填队除外)。充填队独立考核,每旬质量标准化评分得分达到 90 以上
(不包括 90 分)奖 5000 元,达不到 90 分的罚 5000 元,其他回采单位评
定得分第一名的奖 5000 元,最后一名罚 5000 元。
每旬对参加掘进工作面机电质量标准化评比的单位地点评比得
分,评定得分第一名奖 8000 元,第二名奖 5000 元,第三名奖 3000 元,
最后三名与前三名对等处罚。
每旬对参加辅助机电质量标准化评比的单位地点评比得分,按评定
得分第一名的奖 2000 元,最后一名罚 2000 元,并分别奖罚单位正职
10%。
采掘区队设备总完好率不低于 93%,其中采掘运机械设备完好
率不低于 85%,电气设备完好率 95%,每降 1%罚单位 2000 元。
辅助区队设备总完好率不低于 95%,其中机械设备完好率不低
于 90%,电气设备完好率不低于 95%。每降 1%罚单位 2000 元。
大型设备完好率必须 100%,每降 1%罚单位 5000 元。
、现场出现的一般问题每处罚款 50 元,电缆、小线、管路等吊
挂不标准(或不合格)5 元/米,巷道卫生差、淤泥、积水 10 元/米。
、现场出现的严重问题每处罚款 200 元。
、采掘一票否决项目每处罚款 500 元,符合《集团公司矿井专业
质量标准化达标降级项目》的每处罚款 1000 元。
、现场出现设备失灵、失爆的每处罚款 1000 元。
、现场问题无法与考核标准对应的一般问题每处罚款 50 元。
、现场问题无法与考核标准对应的严重问题每处罚款 200 元。
、每月 15 日不按时参加机电区长例会的每人次罚款 100 元,每
周四不按时参加班组长例会的每人次罚款 50 元。
采掘各单位月度考核平均得分低于 85 分的,每降 分罚责任
单位 100 元。
示范点工程验收综合得分达到 90 分以上的示范点奖
20000 元,达不到要求罚款 20000 元,区队不申请验收的罚 1000 元/次。
创新点不少于两个,每少一个扣综合得分 1 分,多一个创新点加 2 分。(因
特殊情况未完成创建的由专业领导签字同意可免于考核)。
机电、皮带、运转工区示范点机电单项得分低于 90 分(不
含 90 分)的地点,每低 1 分罚区队 500 元。
公司领导及专业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责任单位未按时完成
的,罚单位部门主管或责任人 100 元。
根据公司领导、专业领导及专业部室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工
区拒不整改的,罚责任人(包括接电话人员)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