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厂考核分值表
考核对象:分厂 考核时间:
指标
类别
指标
分值
实际得分
备注
定性
指标
(1)参与生产计划制定情况
10
(2)人力负荷分析情况
10
(3)制造日程安排、实施与控制情况
20
定量
指标
(1)分厂劳动生产率
12
(2)制造费用降低率
12
(3)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
12
(4)百元制造成本质量成本
12
(5)产品收率
12
合计
100
参考评分方法
(1)定性指标。
1)“参与生产计划制定情况”:优秀10分,良好6分,一般2分,差0分。
2)“人力负荷分析情况”:优秀10分,良好6分,一般2分,差0分。
3)“制造日程安排、实施与控制情况”: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8分,差0分。
(2)定量指标。
1)“分厂劳动生产率”:以历史最佳水平为基数,达到历史最佳水平给8分;每超过历史最佳水平1%则在8分基础上加1分,12分为上限;每低于历史最佳水平1%则扣1分,扣完为止。
2)“制造费用降低率”:以计划为基数,达到计划水平给8分;每低于计划水平1%则在8分基础上加1分,12分为上限;每高于计划水平1%则扣1分,扣完为止。
3)“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以上年对比数为基数,达到历史最佳水平给8分;每低于对比数1%则在8分基础上加1分,12分为上限;每高于对比数1%则扣1分,扣完为止。
4)“百元制造成本质量成本”:以历史最低水平为基数,达到历史最低水平给8分;每低于历史最低水平1%则在8分基础上加1分,12分为上限;每高于历史最低水平1%则扣1分,扣完为止。
5)“产品收率”:以历史最佳水平为基数,达到历史最佳水平给8分;每超过历史最佳水平1%则在8分基础上加1分,12分为上限;每低于历史最佳水平1%则扣1分,扣完为止。
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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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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