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送达回执
案 号
×劳仲案字〔 〕第 号
受送达人
送 达 人
送 达 地 点
签发日期
文 书 名 称
份
数
收件单位或收件人
签名或盖章
收到日期
仲裁告知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
应诉通知书
申诉书副本
回避申请书
仲裁庭成员和开庭通知书
答辩状副本
仲裁裁决书
仲裁调解书
仲裁决定书
备注:
注:1、送达文书应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时,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并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留置等非直接送达的,应在“备注”栏内记明送达方式。
2、送达的文书在其后标明份数。未列出的文书送达时,请补充列明。
3、送达回执应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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