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GDW 248 — 2008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实施管理规程》宣贯
基建部安全质量处基建部安全质量处
20092009年年88月月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2009-06-30发布 2009-06-30实施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规程编写结构:1+8+1
前言
第 1 部分:通则Q / GDW — 2008
第 2 部分:变电站建筑工程设计 Q / GDW — 2008
第 3 部分: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 Q / GDW — 2008
第 4 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 Q / GDW — 2008
第 5 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 Q / GDW — 2008
第 6 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Q / GDW — 2008
第 7 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Q / GDW — 2008
第 8 部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 Q / GDW — 2008
编制说明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前 言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科[2008]928 号《关于
下达国家电网公司 2008 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一批)
的通知》,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
本规程收集整理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
条文,作为工程建设中执行、检查、监督的依据。在此之
后发布的强制性条文,将替代或补充本规程中收录的强制
性条文的相应内容。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本规程强调了实施计划,强化了事前、事中的过程控
制,完善了执行的事后控制,形成了参建各单位相互监督、
制约的、较为完整的、系统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体系,
尽可能地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
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障电网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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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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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
程》第1部分:通则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基本规定
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核查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输变电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
理,同时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调试、监理及试验和检测单位均应执行本标准。
输变电工程包含变电(换流、开关)站建筑、电气
及输电线路工程。
1 范围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
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 81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加
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
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基本规定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
体要求,并作为勘察、设计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
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并作为施工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基本规定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
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
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
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
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基本规定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
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基本规定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专职质量检查员、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效的资格证
书上岗。
《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输变
电工程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
条文执行检查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表》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
按工程项目单独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基本规定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基本规定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前,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本
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输变电工程设计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后,报设计监理单
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如未委托设计监理单位,
直接报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
文的完整性。
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见表 。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表 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图纸卷册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设
计
单
位
设
计
监
理
建
设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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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
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输
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后,报
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
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见表 。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表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单
位
工
程
子
单
位
工
程
分
部
工
程
子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检
验
批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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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
责任单位为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设
计,对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进行分解细化,并据实填写
《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如委托设
计监理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应对勘察设计成果执行强制
性条文的情况进行审核。在施工图会审前,提交建设单
位。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见表。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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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卷册分类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执 行 标 准
1
2
3
项目总监: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主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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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
位为施工单位。
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
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
工程据实记录、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
记录表》,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核。
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见表 。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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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执行标准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由具备资格的质量检查员签字确认,安全部分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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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主体责任单位为监理单
位。
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
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输变电工
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应由施工单位签证。
输变电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见表 。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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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工
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规定 相关资料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1
2
3
4
5
6
7
8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项目总监(副总监):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总工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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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核查
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
交《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施工、监理
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
录表》、《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核查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对《输变电工
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
条文执行检查表》进行复查汇总,对照经审批的强制性条文
执行计划,填写《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报
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见表,
变电站电气(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见
表 。
3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核查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表 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执行情况 验收结论
1 单位工程名称 应执行 已执行 记录份数
2 单位工程已按合同、设计文件及规
程、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完毕并经验
收合格。
共 分部,符合要求 分部,应验收
项 已验收 项,合格 项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
具备规定的资格。
质检员证号:
监理人员资质证号:
4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隐蔽工程验收文
件齐全,有效。
共 项 份,签证齐全
5 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要求 各单位验收报告资料齐全
6 安全和功能的检测 抽样检测合格,资料完整
7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
材料检测
试块(件)及原材料有见证取样记录,取样数
量符合要求,实验室资质证书齐全有效
8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有单位工程观感验收记录,签字齐全,合格
核查
意见
建设单位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表 变电站电气(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执行情况 验收结论
1 单位工程名称 应执行 已执行 记录份数
2 单位工程已按合同、设计文件及
规程、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完毕并
经验收合格。
应验收 已验收 合格率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共 项 份,签证齐全
4 参加工程验收的各方人员
资格合格
质检员证号:
监理人员资质证号:
5 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要求 各单位验收报告资料齐全
6 调试工作符合规定 调试项目齐全,调试报告 份:
核查
意见
建设单位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表 和 中检查项目均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内容,安全部分可同时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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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管理职责一览表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二、《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
程》第2-8部分
第 2 部分:变电站建筑工程设计 Q / GDW — 2008
第 3 部分: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 Q / GDW — 2008
第 4 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 Q / GDW — 2008
第 5 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 Q / GDW — 2008
第 6 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Q / GDW — 2008
第 7 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Q / GDW — 2008
第 8 部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 Q / GDW — 2008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1 前言
2 范围
3 规范性引用文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4 电气部分施工图设计执行强制性条文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工程设计
110kV~500kV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设计
220kV~500kV 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工程设计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工程
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强制性条文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引用表
附录 B(规范性附录)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引用表
附录 C(规范性附录)220kV~500kV 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
条文引用表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引用表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强制性条文引用表
第 6 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Q / GDW — 2008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宣贯》宣贯
1 前言
2 范围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5 施工准备基础工程施工
基础工程开工前
基础工程施工
6 杆塔工程施工
杆塔工程开工前
杆塔工程施工
7 架线工程施工
架线工程开工前
架线工程施工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架线工程施工
8 接地工程施工
9 竣工投产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杆塔施工强制性条文引用表
第 7 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Q / GDW — 2008
必备资料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
版)建设部建标〔2002〕219号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
版)建设部建标〔2000〕102号 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T -2004 国家经贸
委发布 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DL -2004 国家发改
委发布 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3部分:变电所 DL -1997(2005年确认)
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8年4月1日施行
谢谢大家!